保險簽了「批註」竟不知放棄理賠權只能吞苦自付醫療費14.4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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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圖/記者李蕙璇攝)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民眾買保險得搞懂「除外責任」就是「不理賠」的意思,就連「批註」事項也要確認清楚,免得等申請理賠醫療費14.4萬多元時,才知自己早已同意排除椎間盤脫出及相關合併症的治療,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給付。

這位迷糊保戶是在13年前買終身醫療險,額外還附加醫療定額型定期險,並在要保書告知事項說過「1年多前得知有椎間盤脫出,每週到醫院復健五次,治療時間約5個多月」。

當時保險公司得知保戶買保單前有以上的就醫情況,便先跟保戶說如果一定要買這張保單及附約醫療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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