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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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1日. 編章節條文. 第六節財務報表名稱. 第十九條. 財務報表之名稱及格式如下: 一、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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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一及格式一之一) 二、綜合損益表。

(格式二及格式二之一) 三、權益變動表。

(格式三) 四、現金流量表。

(格式四) 五、財務報告附表。

(格式五之一至格式五之十二) 格式一-資產負債表(年)格式一之一-資產負債表(期中)格式二-綜合損益表(年度)格式二之一-綜合損益表(期中)格式三-權益變動表格式四-現金流量表格式五之一-財務報告附表(資金貸與他人)格式五之二-財務報告附表(為他人背書保證)格式五之三-財務報告附表(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格式五之四-財務報告附表(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格式五之五-財務報告附表(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格式五之六-財務報告附表(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格式五之七-財務報告附表(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格式五之八-財務報告附表(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格式五之九-財務報告附表(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格式五之十-財務報告附表(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格式五之十一-財務報告附表(大陸投資資訊)格式五之十二-主要股東資訊 RSS服務訂閱說明|合作提案|隱私權聲明|著作權聲明|常見問題 106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62-12號玫瑰大樓3樓電話:02-2707-2848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C)2000-2003ROOTLAWALLRIGHTSRESERVED.MAILTO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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