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治療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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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治療師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一五○點以上: 一、專業課程。

二、專業倫理。

三、呼吸治療相關法規。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繼續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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