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四等親以內的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呢?- 保護服務司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直系、旁系、血親、姻親定義:. 1、直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親、子女此類親屬關係。
2、旁系:指直系以外之親屬。
3、血親:具有事實上血緣聯繫之親屬,及法律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Togglenavigation
Togglenavigation
:::網站導覽
部長信箱
雙語詞彙
English
回衛福部首頁
Search
進階
熱門關鍵字:隔離防疫補償COVID-19確診
:::宣導專區
宣導海報
宣導文宣
影音專區
常見問答
最後更新日期:111-07-19
瀏覽人數:0
:::
首頁
家庭暴力防治
宣導專區
常見問答
什麼是四等親以內的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呢?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建檔日期:106-03-07
更新時間:109-08-13
直系、旁系、血親、姻親定義:
1、直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親、子女此類親屬關係。
2、旁系:指直系以外之親屬。
3、血親:具有事實上血緣聯繫之親屬,及法律上血緣聯繫(收養)之親屬。
4、姻親:指血親之配偶,如兄弟姊妹的配偶;配偶之血親,如丈夫或妻子之父母或兄弟姊妹;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如丈夫或妻子的兄弟姊妹的配偶。
親等計算方式參考下方家庭關係圖,圖中的一條線即代表一個親等,舉例說明:
(1)我與父母親為一親等。
(2)我與姐姐為二親等(我到父母為一親等,父母到姐姐再一親等,加起來為二親等 )。
(3)我與表姐弟為四親等。
(我到母親為一親等,母親到外祖父母再一親等,外祖父母到舅舅為再一親等,舅舅到表姊弟再一親等,加起來為四親等)。
(4)父親與外祖父母因婚姻關係而互為一親等。
(5)母親與伯父因婚姻關係而互為二親等。
(母親到祖父母為一親等,祖父母到伯父再一親等,加起來為二親等)。
(6)我的配偶與我的姑姑為三親等。
(配偶與我的父母因婚姻關係為一親等,父母到祖父母再一親等,祖父母到姑姑再一親等,加起來為三親等)。
附件下載
家庭關係圖_2020.jpg
:::
衛生福利部地址:115204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總機電話:(02)8590-6666 傳真號碼:(02)8590-6000
位置圖
資訊安全與隱私權政策
無障礙宣告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