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19-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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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學生均應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前項之環境教育計畫於執行前應提報主管機關,並於計畫完成後一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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