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務會報審議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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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界定偏遠地區學校的定義,為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1.位於離島地區、山地鄉、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或海拔一千公尺以上之高山地區,且交通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English網站導覽意見信箱常見問答電子報回首頁 字級: 小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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