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23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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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0/03/2321:5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不定期晉任,應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七條之規定,由各人事權責單位不定期辦理;除中將晉任二級上將、二級上將晉任一級上將,自發布晉任生效之日起生效外,其餘各階晉任生效日期規定如下:一、停年屆滿前調占上階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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