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亞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醫療系統整合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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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之家及居家護理所:. 需依法立案的公立單位,或是有健保特約的機構出具收費收據及醫師診斷證明書,方可列舉扣除。

· 養護中心:. 有醫療行為的收費,建議和膳食費、照顧 ... 展望亞洲科技醫療整合性服務‧第一品牌 首頁 關於我們 公司介紹 展望成長 展望未來 服務據點 展望徵才 廣告合作 隱私權聲明 網站地圖 開業幫手 開業學堂課程報名 開業設立服務 開業籌備洽談 開業整合性服務 公司設立服務 診所設立流程 診所設立服務 開業地點 地點潛力分析 地點的評估及規劃 醫管顧問服務 稅務顧問服務 勞基顧問服務 申報顧問服務 我想開業 徵,有企圖心的醫師 開業注意事項 照護線上 成功案例 產品服務 電子病歷(EMR)系統 熱門商品 簽名板系統 慢性病個管系統 翔評互動 中醫系統 展望賽華陀中醫管理系統 西醫系統 西醫醫療管理系統 PACS影像擷取傳輸系統 二維條碼處理系統 IC智慧讀寫台 圖像整合系統 VIP病患專屬衛教 檢驗界接系統 用說的病歷 跨院病歷互通 多媒體候診看板系統 長照系統 展望長期照護雲端系統 長照院務管理系統 醫美系統 醫美經營管理系統 院所行銷工具 診所形象網 照護線上 網路預約掛號系統 全國雲端候診中心 標準藥袋處理系統 藥局系統 櫃檯銷售系統(POS系統) 衛星藥局系統 雲端加值服務 網路預約掛號系統 異地備份系統 成功案例 客服中心 客服機制介紹 診所客服中心 聯絡我們 取代現金,醫療行動支付正夯看病更方便,支付範圍更廣泛 關於我們 公司介紹 展望成長 展望未來 服務據點 展望徵才 廣告合作 隱私權聲明 網站地圖 開業幫手 開業學堂課程報名 開業設立服務 開業籌備洽談 開業整合性服務 公司設立服務 診所設立流程 診所設立服務 開業地點 地點潛力分析 地點的評估及規劃 醫管顧問服務 稅務顧問服務 勞基顧問服務 申報顧問服務 我想開業 徵,有企圖心的醫師 開業注意事項 照護線上 成功案例 產品服務 電子病歷(EMR)系統 熱門商品 簽名板系統 慢性病個管系統 翔評互動 中醫系統 展望賽華陀中醫管理系統 西醫系統 西醫醫療管理系統 PACS影像擷取傳輸系統 二維條碼處理系統 IC智慧讀寫台 圖像整合系統 VIP病患專屬衛教 檢驗界接系統 用說的病歷 跨院病歷互通 多媒體候診看板系統 長照系統 展望長期照護雲端系統 長照院務管理系統 醫美系統 醫美經營管理系統 院所行銷工具 診所形象網 照護線上 網路預約掛號系統 全國雲端候診中心 標準藥袋處理系統 藥局系統 櫃檯銷售系統(POS系統) 衛星藥局系統 雲端加值服務 網路預約掛號系統 異地備份系統 成功案例 客服中心 客服機制介紹 診所客服中心 服務影音 聯絡我們 臉書社群 開業幫手 開業幫手/開業專欄/開業醫稅務篇/ 開業醫稅務篇 綜合所得稅申報常見疏忽事項(二)回專欄列表 ※非屬醫療行為之養護費,不得申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 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許多安養中心紛紛成立,可是支付給養護中心的養護費,如非屬醫療行為之費用,不得申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

案例 趙君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其中480,000元是某醫學中心附設護理之家的看護費,該護理之家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而且看護費係膳食費及照顧費,屬生活起居照護性質,不符合規定所以被剔除。

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規定:「醫藥及生育費的扣除,是指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

」 所以,養護費屬醫療行為之收費部分,始可申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請納稅義務人釐清觀念,以免誤報遭剔除補。

說明 在申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時,若為: 護理之家及居家護理所: 需依法立案的公立單位,或是有健保特約的機構出具收費收據及醫師診斷證明書,方可列舉扣除。

養護中心: 有醫療行為的收費,建議和膳食費、照顧費等…費用分開開立,才可列扣除。

個人買賣黃金如有獲利,應如何申報? 近來由於黃金價格持續上漲,不少投資人紛紛向銀行申請開立黃金存摺帳戶買賣黃金,其從事該交易所發生之損益應如何申報課稅? 個人透過黃金存摺買賣黃金的所得均要課稅,黃金出售變現產生損益,係屬財產交易所得,應於出售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如有損失,得自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自以後3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黃金出售變現產生~出售時之成交價-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 →利得=財產交易所得 →損失=可從財產交易所得扣除,若當年無財產交易所得或不足,可從往後的3年內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個人將房地無償借予投資的公司使用,是否會被核課租賃收入呢? 以自己名下的房子無償供公司使用,是否仍應計算租賃收入,繳納綜合所得稅呢? 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故個人將房地無償借與他人使用,除確屬無償外,尚需符合未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才沒有核課租賃收入的問題。

所以股東將名下不動產無償借給自己投資的公司使用,既係供營業使用,仍需依法應課徵租賃收入。

說明所以租賃只有在不是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情況下,才有無償租賃的認可,若是有營業或執行業說明務使用,縱使無償租用,國稅局仍是會依當地一般租金情況去核算租賃所得 說明例一 A君將自己的房子無償租用給小舅子B醫師開立診所使用,國稅局仍會對A君依當地一般租金說明情況去核算租賃所得。

說明例二 A君將自己的房子無償租用給小舅子C醫師當住家使用,就沒有核課租賃收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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