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產業躍升提高國際能見度 MEET TAIWAN - 兩岸經貿月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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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展產業躍升 提高國際能見度─MEET TAIWAN. 整理╱編輯部. 台灣會展躍升計畫. 會議展覽產業即會議(Meeting)、獎勵旅遊(Incentive)、大型國際會議(Convention)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資訊公開 出版品 兩岸經貿月刊(文章)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會展產業躍升提高國際能見度─MEETTAIWAN 更新日期:109-09-02 會展產業躍升 提高國際能見度─MEETTAIWAN     整理╱編輯部台灣會展躍升計畫會議展覽產業即會議(Meeting)、獎勵旅遊(Incentive)、大型國際會議(Convention)以及展覽(Exhibition)的合稱,又稱為MICE產業,簡稱「會展產業」。

一般而言,會展產業對當地經濟可產生直接效益,包括門票及營收所得、就業機會的增加,又因會展產業具有多元整合特性,舉辦會展活動可帶動周邊產業如住宿、餐飲、運輸、旅行、裝潢等行業之發展,促進有形商品和無形商品之銷售,形成龐大產業關聯效果,同時能樹立國際形象,具有行銷國家或城市之功能。

我國長期以出口帶動經濟成長,會議及展覽正是產業資訊交流的重要平台、廠商展示宣傳介紹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利器;主要因為舉辦國際會議能促使國際技術、文化與學術之交流合作,而國際展覽更有助於業者在最短時間內獲得資訊與商機,藉由生產廠商與國外買主面對面的相互接觸與洽談,促進商務活動與技術交流,進而帶動相關產業技術之提升與轉型。

自台北世界貿易中心興建以來,相對帶動台灣會展產業發展,包括電腦展、電子展、汽機車零組件展、自行車展和機械工具機展等展經營有成,均已成為全球指標性商展活動。

會議展覽服務業具有高成長潛力、高附加價值和高創新效益等三高特性,亦可間接帶動周邊產業發展,有助舉辦會展所在城市及國家的經濟發展。

總而言之,會展活動具備媒合、產業發展櫥窗和展示等多重功能,能提昇國家和產業之國際形象,帶動區域經濟,會展產業已成為全球許多國家積極發展之策略性產業。

目前,台灣會展產業的推動與發展工作目前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簡稱貿易局)掌舵,基於發展台灣成為亞洲最佳會展目的地的預期目標,貿易局擬定「台灣會展躍升計畫」4年發展計畫,並根據推動工作屬性,可區分為以下4項子計畫:一、會展產業整體推動計畫貿易局針對國內會展業者所設置的單一服務窗口,旨在協調整合政府部門與各執行單位計畫之資源,提供各項協助資源之資訊與聯繫管道,以期推動我國會展產業,提升台灣會展業者之國際競爭力;同時,不定期發表台灣會展產業之調查研究報告,並提出建言,以供產、官、學、研各界參酌使用。

‧服務內容(一)會展推動工作1. 提供外籍人士(含大陸人士)彈性入境協助。

2. 舉辦政策說明會,宣傳並推動貿易局之會展政策。

3.赴海外進行招商活動,吸引國外業者投資台灣,擴大經濟效益。

4. 舉辦台灣會展躍升獎及頒獎活動,給予會展產業之優質企劃案件實質肯定。

5. 協助蒐集台灣各地方政府觀光簡介及贈品,致贈給參加國際會展之外籍人士。

6. 辦理國際會展活動補捐助業務(公協會、大專院校、學術機構以及公司行號舉辦在台國際會展相關活動,包括爭取、推廣、舉辦之階段,以及國外人士來台順道觀光,可申請補捐助)。

.爭取階段最高補捐助金額為新台幣50萬元。

.推廣階段最高補捐助金額為新台幣50萬元。

.舉辦階段國際展覽每案皆以新台幣200萬元為上限,國際會議每案以新台幣280萬元為上限,順道觀光每人補捐助新台幣800元,每案以新台幣32萬元為上限。

(二)會展諮詢研究1. 中央與地方政府部門之協調及資源整合。

2. 舉辦「全國會展產業發展會議」,凝聚全國會展產業發展共識。

3. 成立會展諮詢中心,由專業顧問團隊提供會展產業相關諮詢與服務。

4. 針對台灣會展產業及週邊進行產業調查研究,以提供會展政策規劃之建議。

5. 積極參與國際會展相關組織,並與國外會展相關組織建立合作關係及資訊交流管道。

‧推動工作:國內會展產業諮詢窗口、推動與國內會展相關業務‧會展產業整體推動計畫(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聯絡方式◎電話:(02)2392-0788◎傳真:(02)2392-0798◎專家諮詢專線:0800628988◎電郵:[email protected]◎地址:10066台北市湖口街一號二、會展推廣與國際行銷計畫本計畫旨在建立並推廣MEETTAIWAN台灣會展品牌形象,透過參與國際展會、辦理公關活動與維繫媒體關係等行銷手法,針對國際會展買家等目標族群傳達台灣會展環境及發展現況,建立台灣會展產業對外之整體國際形象;虛擬通路部份,則善用網路特性建置台灣會展入口網,提供使用者線上商機媒合和台灣會展資源搜尋等服務,打造便捷又即時的台灣會展資訊平台。

最終目的是藉由虛實行銷通路的影響力,吸引並招攬國際人士來台舉辦會展,以期打造台灣成為亞洲新興的會展暨獎勵旅遊(Meetings,IncentiveTravel,ConventionsandExhibitions,簡稱MICE)目的地。

‧服務內容(一)台灣會展業形象推廣與國際行銷1. 整體行銷策略及廣宣配置策略規劃。

2. 國內外行銷策略規劃與執行。

3.規劃並執行國內外公關活動與媒體廣宣。

4. 推廣會展產業形象識別標誌(MEETTAIWAN)之國際知名度。

5. 參加國際專業展會,以爭取台灣會展品牌形象在國際市場上的曝光機會。

(二)台灣會展入口網之管理及維運1. 網站維運管理。

2. 網站行銷推廣。

‧推動工作:台灣會展業形象推廣與國際行銷、台灣會展入口網管理及維運‧會展推廣與國際行銷計畫聯絡方式◎地址:10596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00號5樓◎電話:(02)2514-2534◎傳真:(02)2514-2525◎電郵:[email protected]三、會展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本計畫旨在培育我國會展產業從業人員之專業技能,建立會展產業認證制度及人才資料庫,逐步提昇人才素質,促使台灣會展人才資源適才適用。

‧服務內容(一)會展人才培育1. 建置會展人才及師資資料庫。

2. 研議產學合作架構,強化產學互動。

3. 研擬學員甄選機制和學習成效評鑑機制。

4. 開辦專業培訓課程,培育種子師資及專業人才。

5. 邀請國際會展組織及知名會展顧問來台授課及交流。

6. 蒐集及分析其他地區之培訓制度資料,參酌微調台灣會議展覽服務業人才培訓制度。

 (二)會展人才認證1. 舉辦國內會展人才初階和進階認證訓練及考試。

2. 評估國際會展認證課程及制度引進台灣的可行性。

3. 建立國外會展專業書籍審核機制,豐富認證課程教材內容。

‧推動工作:會展人才課程規劃與培訓、會展人才認證制定與推廣‧會展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聯絡方式網站網址:http://mice.iti.org.tw/會展人才與志工網網站網址:http://micejob.iti.org.tw/◎地址:11012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5-7樓◎專線:(02)2725-5200分機2570◎傳真:(02)8789-1449◎電郵:[email protected]四、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舉辦計畫本計畫旨在整合政府部會各項會展資源,增加國際會議在台舉辦成功率,並邀集會展專業人士組成專家團隊,提供會展業者及民間單位競標國際會議的諮詢服務與經驗分享;推動民間單位加入國際組織,藉此爭取能見度與國際會議舉辦權,促使台灣躍升國際舞台,成為國際會議舉辦重鎮。

‧服務內容(一)根據爭取單位之產業性質,提供競標諮詢顧問服務或策略建議。

(二)組成專業競標團隊,運用團隊力量爭取競標,提供爭取單位實質奧援。

(三)彙整政府相關資源,協助業者或民間單位爭取國際會議,並提供必要協助。

(四)協助安排場地勘查,邀請總會人員來台勘查各項軟硬體設施與配套資源。

(五)提供爭取單位相關競標工具,例如台灣會展手冊與贈品、各部會支持信函範例等。

‧推動工作:協助參與國際組織、建構國際會議案例庫、開發國際會議爭取案源、舉辦國際會展業者專業交流活動、競標諮詢服務及提供競標工具套件、整合資源,輔導建立國際競標團隊。

‧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舉辦計畫聯絡方式◎地址:10461台北市德惠街16-8號4樓◎電話:(02)2599-3445分機103◎傳真:(02)2586-8282◎電郵:[email protected]後對我國會展產業之影響我國開放大陸業者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在台灣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會議服務,係依據我國在WTO的開放承諾,且於2009年6月30日我國已將會議服務業列入陸資來台投資服務業第1階段開放項目。

中國大陸在會議服務業的開放程度與我國相當,亦允許我國業者赴大陸投資會議公司。

目前我允許大陸企業、事業單位、與會展相關之團體或基金會等來台從事與臺灣會展產業之企業或公會、商會、協會等團體合辦之專業展覽,惟須符合相關規定。

ECFA簽署後,我國業者可與中國大陸會議業者合作,爭取共同主辦國際會議。

以中國大陸服務業發展程度,在專業人才及服務品質方面仍有待提升,我國服務業則較具創意、行銷及應變能力,可為發展利基。

另外,開放陸方來台合辦展覽,可豐富我國展覽的多元性,提升我國展覽館使用率,並帶動展覽周邊經濟效益與觀光效益。

同時促進中國大陸對我國投資,除增加對我廠商的採購商機外,兩岸商務交流與互信,亦可更加活絡,間接帶動大陸業者對我國投資、合作的可能性。

我國現有展覽核心業者-辦展及徵展之專業展覽籌組公司(PEO)共45家,就業人數為816人,產值約為34.5億元。

我國展覽服務業者於二、三線城市尚可居於領導地位,有機會持續開發不同城市的展覽市場。

由於國際一級展覽公司及各產業大廠均已登陸發展,鼓勵與開放我國業者赴大陸發展,除可與國際接軌外,並可增加商機。

政府輔導與補助資訊為鼓勵國際會議、展覽暨獎勵旅遊來台舉辦,增加台灣會展產業就業機會並蓬勃會展產業發展,包括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易局)、交通部觀光局及各縣市政府,均已分別訂定優惠及獎勵措拖,向國際會展活動釋出善意。

根據國際會議及展覽之爭取、推廣和舉辦三階段特性,貿易局提供之獎勵內容如下:1. 會議爭取階段:對於爭取國際會議之事先籌備相關事項、邀請國際會議之主辦機構來台勘查,或其他有助於爭取國際會議來台舉辦之補(捐)助,最高以新台幣50萬元為上限。

2. 國際會議及展覽推廣:對於既定在台舉辦之國際展覽,或至少定期於3個國家以上輪流舉辦之國際會議,至國外進行宣傳推廣活動,最高以新台幣50萬元為上限,同一會議或展覽之推廣階段補(捐)助,申請以一次為限。

3. 國際會議及展覽舉辦階段:(1)   國際會議:依國際會議國外人士來台出席人數(含同行眷屬)、辦理地點及會議天數之規模而定,每案補(捐)助金額,最高以新台幣280萬元為上限。

(2)國際展覽:依國際展覽國外廠商參展家數比例及國外參觀人數比例而定,每案補(捐)助金額,最高以新台幣200萬元為上限。

(3)   順道觀光:依參加國際會議或展覽主辦單位安排順道觀光旅遊行程之國外人士(含眷屬)人數計算,每人補(捐)助為新台幣800元,每案補(捐)助金額,最高以新台幣32萬元為上限。

本案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3條之補助對象如下:1. 輸出入相關同業公會:(1)台灣區級工業、輸出業同業公會。

(2)省(市)、縣(市)級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2. 辦理貿易相關業務或財團法人及社會團體。

3. 大專院校及學術機構。

為辦理爭取、推廣、舉辦階段之國際會議及展覽或順道觀光,得向貿易局或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提出補助申請。

公司或商號申請補助時,則應透過所屬團體提出。

申請時由主辦單位提出,主辦單位有2個以上時,應自行協調代表提出申請;主辦單位得委託承辦之國內專業會議展覽服務業者所屬團體提出申請;主辦單位為外國法人或組織者,應由承辦之國內專業會議展覽服務業者所屬團體提出申請及接受補(捐)助。

‧其他機關之獎勵補助資訊如下:◎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台辦理補(捐)助原則及附件(2010年10月22日更新)http://www.meettaiwan.com/◎行政院衛生署補助辦理學術科技研討會作業要點http://www.doh.gov.tw/‧相關官方資源:◎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http://www.taiwan.net.tw/◎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http://www.tpedoit.taipei.gov.tw/◎高雄市政府觀光局http://tourism.kcg.gov.tw/  收合 關於本會 簡介及沿革 董事長 副董事長 董監事 秘書長 副秘書長 組織職掌 組織章程 聯絡我們 文書驗證 訊息公告 本會訊息 參考消息 主題專區 文書驗證 文教專區 臺商服務 旅行專區 陸配關懷 政策專區 兩岸會談 影音專區 資訊公開 業務統計 出版品 常見問答 國會監督 委託研究案 出訪報告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預算及決算書 辦理政策宣導廣告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年度工作報告 回頁首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資訊公開 出版品 兩岸經貿月刊(文章)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會展產業躍升提高國際能見度─MEETTAIWAN 更新日期:109-09-02 會展產業躍升 提高國際能見度─MEETTAIWAN     整理╱編輯部台灣會展躍升計畫會議展覽產業即會議(Meeting)、獎勵旅遊(Incentive)、大型國際會議(Convention)以及展覽(Exhibition)的合稱,又稱為MICE產業,簡稱「會展產業」。

一般而言,會展產業對當地經濟可產生直接效益,包括門票及營收所得、就業機會的增加,又因會展產業具有多元整合特性,舉辦會展活動可帶動周邊產業如住宿、餐飲、運輸、旅行、裝潢等行業之發展,促進有形商品和無形商品之銷售,形成龐大產業關聯效果,同時能樹立國際形象,具有行銷國家或城市之功能。

我國長期以出口帶動經濟成長,會議及展覽正是產業資訊交流的重要平台、廠商展示宣傳介紹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利器;主要因為舉辦國際會議能促使國際技術、文化與學術之交流合作,而國際展覽更有助於業者在最短時間內獲得資訊與商機,藉由生產廠商與國外買主面對面的相互接觸與洽談,促進商務活動與技術交流,進而帶動相關產業技術之提升與轉型。

自台北世界貿易中心興建以來,相對帶動台灣會展產業發展,包括電腦展、電子展、汽機車零組件展、自行車展和機械工具機展等展經營有成,均已成為全球指標性商展活動。

會議展覽服務業具有高成長潛力、高附加價值和高創新效益等三高特性,亦可間接帶動周邊產業發展,有助舉辦會展所在城市及國家的經濟發展。

總而言之,會展活動具備媒合、產業發展櫥窗和展示等多重功能,能提昇國家和產業之國際形象,帶動區域經濟,會展產業已成為全球許多國家積極發展之策略性產業。

目前,台灣會展產業的推動與發展工作目前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簡稱貿易局)掌舵,基於發展台灣成為亞洲最佳會展目的地的預期目標,貿易局擬定「台灣會展躍升計畫」4年發展計畫,並根據推動工作屬性,可區分為以下4項子計畫:一、會展產業整體推動計畫貿易局針對國內會展業者所設置的單一服務窗口,旨在協調整合政府部門與各執行單位計畫之資源,提供各項協助資源之資訊與聯繫管道,以期推動我國會展產業,提升台灣會展業者之國際競爭力;同時,不定期發表台灣會展產業之調查研究報告,並提出建言,以供產、官、學、研各界參酌使用。

‧服務內容(一)會展推動工作1. 提供外籍人士(含大陸人士)彈性入境協助。

2. 舉辦政策說明會,宣傳並推動貿易局之會展政策。

3.赴海外進行招商活動,吸引國外業者投資台灣,擴大經濟效益。

4. 舉辦台灣會展躍升獎及頒獎活動,給予會展產業之優質企劃案件實質肯定。

5. 協助蒐集台灣各地方政府觀光簡介及贈品,致贈給參加國際會展之外籍人士。

6. 辦理國際會展活動補捐助業務(公協會、大專院校、學術機構以及公司行號舉辦在台國際會展相關活動,包括爭取、推廣、舉辦之階段,以及國外人士來台順道觀光,可申請補捐助)。

.爭取階段最高補捐助金額為新台幣50萬元。

.推廣階段最高補捐助金額為新台幣50萬元。

.舉辦階段國際展覽每案皆以新台幣200萬元為上限,國際會議每案以新台幣280萬元為上限,順道觀光每人補捐助新台幣800元,每案以新台幣32萬元為上限。

(二)會展諮詢研究1. 中央與地方政府部門之協調及資源整合。

2. 舉辦「全國會展產業發展會議」,凝聚全國會展產業發展共識。

3. 成立會展諮詢中心,由專業顧問團隊提供會展產業相關諮詢與服務。

4. 針對台灣會展產業及週邊進行產業調查研究,以提供會展政策規劃之建議。

5. 積極參與國際會展相關組織,並與國外會展相關組織建立合作關係及資訊交流管道。

‧推動工作:國內會展產業諮詢窗口、推動與國內會展相關業務‧會展產業整體推動計畫(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聯絡方式◎電話:(02)2392-0788◎傳真:(02)2392-0798◎專家諮詢專線:0800628988◎電郵:[email protected]◎地址:10066台北市湖口街一號二、會展推廣與國際行銷計畫本計畫旨在建立並推廣MEETTAIWAN台灣會展品牌形象,透過參與國際展會、辦理公關活動與維繫媒體關係等行銷手法,針對國際會展買家等目標族群傳達台灣會展環境及發展現況,建立台灣會展產業對外之整體國際形象;虛擬通路部份,則善用網路特性建置台灣會展入口網,提供使用者線上商機媒合和台灣會展資源搜尋等服務,打造便捷又即時的台灣會展資訊平台。

最終目的是藉由虛實行銷通路的影響力,吸引並招攬國際人士來台舉辦會展,以期打造台灣成為亞洲新興的會展暨獎勵旅遊(Meetings,IncentiveTravel,ConventionsandExhibitions,簡稱MICE)目的地。

‧服務內容(一)台灣會展業形象推廣與國際行銷1. 整體行銷策略及廣宣配置策略規劃。

2. 國內外行銷策略規劃與執行。

3.規劃並執行國內外公關活動與媒體廣宣。

4. 推廣會展產業形象識別標誌(MEETTAIWAN)之國際知名度。

5. 參加國際專業展會,以爭取台灣會展品牌形象在國際市場上的曝光機會。

(二)台灣會展入口網之管理及維運1. 網站維運管理。

2. 網站行銷推廣。

‧推動工作:台灣會展業形象推廣與國際行銷、台灣會展入口網管理及維運‧會展推廣與國際行銷計畫聯絡方式◎地址:10596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00號5樓◎電話:(02)2514-2534◎傳真:(02)2514-2525◎電郵:[email protected]三、會展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本計畫旨在培育我國會展產業從業人員之專業技能,建立會展產業認證制度及人才資料庫,逐步提昇人才素質,促使台灣會展人才資源適才適用。

‧服務內容(一)會展人才培育1. 建置會展人才及師資資料庫。

2. 研議產學合作架構,強化產學互動。

3. 研擬學員甄選機制和學習成效評鑑機制。

4. 開辦專業培訓課程,培育種子師資及專業人才。

5. 邀請國際會展組織及知名會展顧問來台授課及交流。

6. 蒐集及分析其他地區之培訓制度資料,參酌微調台灣會議展覽服務業人才培訓制度。

 (二)會展人才認證1. 舉辦國內會展人才初階和進階認證訓練及考試。

2. 評估國際會展認證課程及制度引進台灣的可行性。

3. 建立國外會展專業書籍審核機制,豐富認證課程教材內容。

‧推動工作:會展人才課程規劃與培訓、會展人才認證制定與推廣‧會展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聯絡方式網站網址:http://mice.iti.org.tw/會展人才與志工網網站網址:http://micejob.iti.org.tw/◎地址:11012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5-7樓◎專線:(02)2725-5200分機2570◎傳真:(02)8789-1449◎電郵:[email protected]四、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舉辦計畫本計畫旨在整合政府部會各項會展資源,增加國際會議在台舉辦成功率,並邀集會展專業人士組成專家團隊,提供會展業者及民間單位競標國際會議的諮詢服務與經驗分享;推動民間單位加入國際組織,藉此爭取能見度與國際會議舉辦權,促使台灣躍升國際舞台,成為國際會議舉辦重鎮。

‧服務內容(一)根據爭取單位之產業性質,提供競標諮詢顧問服務或策略建議。

(二)組成專業競標團隊,運用團隊力量爭取競標,提供爭取單位實質奧援。

(三)彙整政府相關資源,協助業者或民間單位爭取國際會議,並提供必要協助。

(四)協助安排場地勘查,邀請總會人員來台勘查各項軟硬體設施與配套資源。

(五)提供爭取單位相關競標工具,例如台灣會展手冊與贈品、各部會支持信函範例等。

‧推動工作:協助參與國際組織、建構國際會議案例庫、開發國際會議爭取案源、舉辦國際會展業者專業交流活動、競標諮詢服務及提供競標工具套件、整合資源,輔導建立國際競標團隊。

‧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舉辦計畫聯絡方式◎地址:10461台北市德惠街16-8號4樓◎電話:(02)2599-3445分機103◎傳真:(02)2586-8282◎電郵:[email protected]後對我國會展產業之影響我國開放大陸業者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在台灣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會議服務,係依據我國在WTO的開放承諾,且於2009年6月30日我國已將會議服務業列入陸資來台投資服務業第1階段開放項目。

中國大陸在會議服務業的開放程度與我國相當,亦允許我國業者赴大陸投資會議公司。

目前我允許大陸企業、事業單位、與會展相關之團體或基金會等來台從事與臺灣會展產業之企業或公會、商會、協會等團體合辦之專業展覽,惟須符合相關規定。

ECFA簽署後,我國業者可與中國大陸會議業者合作,爭取共同主辦國際會議。

以中國大陸服務業發展程度,在專業人才及服務品質方面仍有待提升,我國服務業則較具創意、行銷及應變能力,可為發展利基。

另外,開放陸方來台合辦展覽,可豐富我國展覽的多元性,提升我國展覽館使用率,並帶動展覽周邊經濟效益與觀光效益。

同時促進中國大陸對我國投資,除增加對我廠商的採購商機外,兩岸商務交流與互信,亦可更加活絡,間接帶動大陸業者對我國投資、合作的可能性。

我國現有展覽核心業者-辦展及徵展之專業展覽籌組公司(PEO)共45家,就業人數為816人,產值約為34.5億元。

我國展覽服務業者於二、三線城市尚可居於領導地位,有機會持續開發不同城市的展覽市場。

由於國際一級展覽公司及各產業大廠均已登陸發展,鼓勵與開放我國業者赴大陸發展,除可與國際接軌外,並可增加商機。

政府輔導與補助資訊為鼓勵國際會議、展覽暨獎勵旅遊來台舉辦,增加台灣會展產業就業機會並蓬勃會展產業發展,包括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易局)、交通部觀光局及各縣市政府,均已分別訂定優惠及獎勵措拖,向國際會展活動釋出善意。

根據國際會議及展覽之爭取、推廣和舉辦三階段特性,貿易局提供之獎勵內容如下:1. 會議爭取階段:對於爭取國際會議之事先籌備相關事項、邀請國際會議之主辦機構來台勘查,或其他有助於爭取國際會議來台舉辦之補(捐)助,最高以新台幣50萬元為上限。

2. 國際會議及展覽推廣:對於既定在台舉辦之國際展覽,或至少定期於3個國家以上輪流舉辦之國際會議,至國外進行宣傳推廣活動,最高以新台幣50萬元為上限,同一會議或展覽之推廣階段補(捐)助,申請以一次為限。

3. 國際會議及展覽舉辦階段:(1)   國際會議:依國際會議國外人士來台出席人數(含同行眷屬)、辦理地點及會議天數之規模而定,每案補(捐)助金額,最高以新台幣280萬元為上限。

(2)國際展覽:依國際展覽國外廠商參展家數比例及國外參觀人數比例而定,每案補(捐)助金額,最高以新台幣200萬元為上限。

(3)   順道觀光:依參加國際會議或展覽主辦單位安排順道觀光旅遊行程之國外人士(含眷屬)人數計算,每人補(捐)助為新台幣800元,每案補(捐)助金額,最高以新台幣32萬元為上限。

本案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3條之補助對象如下:1. 輸出入相關同業公會:(1)台灣區級工業、輸出業同業公會。

(2)省(市)、縣(市)級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2. 辦理貿易相關業務或財團法人及社會團體。

3. 大專院校及學術機構。

為辦理爭取、推廣、舉辦階段之國際會議及展覽或順道觀光,得向貿易局或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提出補助申請。

公司或商號申請補助時,則應透過所屬團體提出。

申請時由主辦單位提出,主辦單位有2個以上時,應自行協調代表提出申請;主辦單位得委託承辦之國內專業會議展覽服務業者所屬團體提出申請;主辦單位為外國法人或組織者,應由承辦之國內專業會議展覽服務業者所屬團體提出申請及接受補(捐)助。

‧其他機關之獎勵補助資訊如下:◎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台辦理補(捐)助原則及附件(2010年10月22日更新)http://www.meettaiwan.com/◎行政院衛生署補助辦理學術科技研討會作業要點http://www.doh.gov.tw/‧相關官方資源:◎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http://www.taiwan.net.tw/◎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http://www.tpedoit.taipei.gov.tw/◎高雄市政府觀光局http://tourism.kcg.gov.tw/  收合 關於本會 簡介及沿革 董事長 副董事長 董監事 秘書長 副秘書長 組織職掌 組織章程 聯絡我們 文書驗證 訊息公告 本會訊息 參考消息 主題專區 文書驗證 文教專區 臺商服務 旅行專區 陸配關懷 政策專區 兩岸會談 影音專區 資訊公開 業務統計 出版品 常見問答 國會監督 委託研究案 出訪報告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預算及決算書 辦理政策宣導廣告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年度工作報告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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