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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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運用講演、雙向互動的方式,緊密聯繫社區、家長、學校教育,建立健康、幸福家庭,共創和諧 ... (一)親職教育:包括父母角色與職責、親子溝通與調適、子女教育等。

SearchthissiteSkiptomaincontentSkiptonavigation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臺南市鹽水區歡雅國小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107.09家庭教育推行委員會修正通過一、依據:(一)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及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八條之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各級學校施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要點」。

(三)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四)本校輔導工作年度計畫。

二、目的:(一)經由諮詢與活動,提供家長正確教養方法與態度,增進親子關係。

(二)透過多元活動,協助家長做快樂父母,以促進兒童的健康、快樂成長。

(三)藉由親子教育研習,協助父母親自我成長,進而建立良好親子關係。

(四)運用講演、雙向互動的方式,緊密聯繫社區、家長、學校教育,建立健康、幸福家庭,共創和諧。

三、實施內容:(一)親職教育:包括父母角色與職責、親子溝通與調適、子女教育等。

(二)子職教育:係指子女或晚輩對於父母或其他長輩應有的態度、責任與生活實踐等。

(三)性別教育:包括性別知能、兩性關係、婚姻教育等。

(四)倫理教育:包括孝親事長、愛子慈幼、手足情誼、姻親關係等。

(五)多元文化教育:與我們周遭社會相近的各類文化議題,如:種族、性別、社會階層及語言…等。

(六)家庭資源及管理教育:包括家庭資源運用、財務管理與消費、居家生活與休閒規劃等。

四、實施方式:(一)召開推動家庭教育工作小組會議,擬定年度實施計畫及研討家庭教育教學與活動內容。

(二)訂定本校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計畫。

(三)各年級融入各領域教學。

(四)辦理多元化活動:透過親職教育講座、親子共學、節日活動及感恩系列活動等,以創意教學、體驗和親子互動的方式,豐富家庭教育內涵。

五、實施對象:一至六年級所有學生、家長及教師。

六、實施地點:本校班級教室、地下室禮堂及視聽中心等場地為主。

七、實施時間:晨間、導師時間、朝會、彈性課程、空白課程、家長會活動或學校日、運動會等學校大型活動及其他時間。

八、活動經費:由學校家長會經費及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九、獎勵:辦理本項計畫相關人員,依教職員工獎勵補充規定辦理獎勵。

十、本實施計畫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主任:校長:ReportabusePagedetailsPageupdatedGoogleSitesReportab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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