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6期一般心評教師培訓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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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6期一般心評教師培訓研習。

說明: 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案旨在提升本市教師執行特殊教育 ... 111學年度第26期一般心評教師培訓研習-多元、適性、全人、關懷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教師」相關   111學年度第26期一般心評教師培訓研習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發佈人員】: 黃家業 【發佈日期】: 2022-07-19 【更新日期】: 2022-07-19 【發佈單位】: 輔導室 【公告類別】: 研習進修,「輔導室」活動公告,「教師」相關 111學年度第26期一般心評教師培訓研習。

說明: 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案旨在提升本市教師執行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工作之教育與心理評量之專業能力,使學生獲致適切之鑑定、教育安置及相關服務。

三、本市每位特教教師皆應協助校內特殊需求學生鑑定與教育需求評估事宜,鼓勵優先薦派校內有正式合格特教教師尚未具備本市一般心評教師資格者參加。

四、研習名額共60名,需經學校同意後由學校自行薦派,報名資格如下: 111學年度任教身心障礙類特教班正式合格特教教師,高中學校優先薦派任教身障類資源班或巡迴班教師。

如校內無特教教師或校內正式特教教師皆已為一般心評教師者,可薦派代理教師或普通班教師參加,參加者需具特教、心理與輔導相關專長,報名請同步檢具報名表(如附件),於111年8月03日(星期三)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市特教資源中心審查同意後錄取。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1年8月03日(星期三)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新北市特教研習報名處項下報名;錄取名單於111年8月10日(星期三)公告於前揭網站,不另行通知。

六、本案研習以實體進行為原則,因應疫情變化,將配合本局各項防疫相關指導措施,視需求另函公告調整為線上辦理。

七、經錄取教師,須全程參加並配合完成指定實作任務,包含指定預習線上課程、課堂討論、個案評估與報告撰寫,本局同意研習時間核予公假派代出席,主辦單位將依據前述各項任務完成情形審核後發給證書。

八、本案相關問題請聯繫(02)29438252分機705許老師。

九、檢附本案實施計畫暨教師報名表1份。

新北市111學年度第26期一般心評教師培訓實施計畫.pdf 【瀏覽次數】: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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