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單元植物分類導言@ 游老師的部落格Xuite(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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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分類22階:界.門.綱.目(部).科.屬.種界>門>綱>目>科>族>屬>種>變種>型>變型. 界>亞界>門>亞門>綱> ... (三)真菌生物界(kingdom fungi) (四)植物界(kingdom plantae). 游老師的部落格Xuite(社大)民國100年中秋節建立民國102年9月3日設立游老師的部落格Xuite大家好!植物解說是我的興趣,認識同好是我的希望,歡迎大家常常光臨!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 201309041225第501單元植物分類導言?5植物分類講義植物分類(植物觀賞與栽培五)講義 第501單元植物分類導言 ◎植物分類22階:界.門.綱.目(部).科.屬.種界>門>綱>目>科>族>屬>種>變種>型>變型 界>亞界>門>亞門>綱>亞綱>目(部)>亞目(部)>科>亞科>族>亞族>屬>亞屬>種>亞種 >變種>亞變種>型>亞型>變型>亞變型 ◎生物分為五界(一)原核生物界(kingdommonera)(二)原始生物界(kingdomprotista) (三)真菌生物界(kingdomfungi)(四)植物界(kingdomplantae) (五)動物界(kingdomanimalia) ◎原核細胞與真核細胞的差異:原核細胞之DNA沒有核膜包圍,而真核細胞之DNA則則有。

◎生物九界分類系統1)類病毒界2)病毒界3)古細菌界4)細菌界5)藍藻界 6)原生生物界7)真菌界8)植物界9)動物界 ◎三域系統生物分類 ○壹.非細胞生物:病毒 ○貳.三域系統 --------原核生物--------1.古菌域:2.細菌域: --------真核生物--------3.真核域:1)真菌界2)原生生物界3)植物界4)動物界 ◎植物的起源:46億年前地球形成,35億年前發現藍綠藻,12.5億年前開始有動.植物之分(單細胞),5.4億年前簡單的多細胞動.植物出現,3.8億年前陸上植物出現,1.4億年前開花植物發生。

◎植物的演化一般公認之植物形態構造的演化趨勢1~9 1.木本是原始的性狀,草本較進化。

2.常綠葉是原始性狀,落葉是次生的。

3.互生的葉是原始性狀,對生及輪生的葉是進化的特徵。

4.單生的花比形成花序的花原始;無限花序又比有限花序原始。

5.兩性花是原始的,單性花較進化;雌雄同株又比雌雄異株原始些。

6.花的各部分數目,多數的比少數的原始些;螺旋排列比輪狀排列的原始些。

7.花被同型的是原始性狀,分為花萼及花冠者是進化性狀。

8.重被花比單被花原始,無被花較進化。

9.輻射對稱的花是原始的,左右對稱及不對稱是進化的。

10.下位花(子房上位)是原始的,周位花較高級,上位花(子房下位)最高級。

11.心皮離生,雌蕊由很多心皮組成是原始的;心皮合生,而且有定數的是進化性狀。

12.胚珠多數比少數的原始,胚珠散生比聚成胎座的原始. 13.側膜胎座比中軸胎座及特立中央胎座原始。

14.有胚乳的種子是原始性狀,缺乏胚乳的是進化。

15.管胞比導管原始;梯紋穿孔的管胞比具緣紋孔的原始. 16.導水細胞細長的是原始性狀,短而寬的是高級的。

17.導管的端壁傾斜而有多數梯紋穿孔的,是原始的類型;反之,穿孔較少,甚至一個穿孔的,是高級的類型。

18.花粉粒具單溝的是原始性狀,多溝及多孔的是進化的. ◎植物的分類 1.低等植物類:植物體沒有根.莖.葉的分化,沒有胚胎。

11.植物體不是藻類和菌類組成的共生體。

111.植物體有葉綠素或其他光合色素,能自己製造食物為生。

--藻類植物門 112.植物體無光合色素,不能自己製造食物,靠異養為生。

-------菌類植物門 12.植物體是藻類和菌類組成的共生體。

------------------------------地衣植物門 2.高等植物類:植物體有根.莖.葉的分化,有胚胎。

21.植物體有莖.葉的分化,但沒有真根。

--------------------------------蘚苔植物門 22.植物體有莖.葉的分化,也有真根。

221.植物體不產生種子。

-------------------------------------------------蕨類植物門 222.植物體產生種子。

種子裸露----------------------------------------裸子植物門 種子包被於果皮中,形成果實。

------------------------------------被子植物門 ◎植物分類22階界.門.綱.目(部).科.屬.種界>門>綱>目>科>族>屬>種>變種>型>變型 ◎中國之植物種類:全世界植物共有300,000種,其中種子植物有200,000種(裸子植物700種)。

全中國計高等植物30,000種,木本佔7,000種,喬木有2,000種(北美600種,歐洲僅200多種)。

台灣有4,000多種植物,木本1,000種左右,經濟喬木200種。

全世界水果400多種,中國便佔300多種,故「無中國花卉(水果),便不成花(果)園」。

◎中國古代之植物種類 春秋戰國時代(BC770-220)山海經 東漢(BC30-DC10)神農本草經 西晉(290-306)嵇含南方草木狀 南北朝(452-420)陶景弘 神農本草經集注及名醫別錄365+365=730種藥 ◎中國明清之植物分類 明1406年朱橚救荒本草414種 1596年李時珍本草綱目52卷 藥物種(植物1094種)比林奈早 1620年王象晉群芳譜 清汪昂本草備要 吳儀洛本草從新 1765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共716種藥 1848吳其濬植物名實圖考1714種 植物名實圖考長編838種 1708汪灝廣群芳譜 ◎本草綱目之分類 一.草部11類: 1.山草70種2.芳草56種3.濕草126種4.毒草47種5.蔓草92種 6.水草22種7.石草19種8.苔類16種9.雜草9種 10.有名未用153種11.雜草9種12.麻麥稻類12種 13.稷粟類18種14.菽豆類14種15.造釀類29種 二.菜部5類: 1.葷辛類32種2.柔滑類41種3.蓏菜類11種4.水菜類6種5.芝栭類15種 三.果菜部6類: 1.五果類11種2.山果類34種3.夷果類31種 4.味類13種5.蓏類9種6.水果類6種 四.木部6類: 1.香木類35種2.喬木類52種3.灌木類51種 4.寓木類12種5.苞木類4種6.雜木類26種 ◎美國Cronquist柯朗奎斯特分類系統 木蘭綱(雙子葉植物綱) Ⅰ:木蘭亞綱Ⅱ:金縷梅亞綱Ⅲ:石竹亞綱 Ⅳ:第倫桃亞綱Ⅴ:薔薇亞綱Ⅵ:菊亞綱 百合綱(單子葉植物綱) Ⅰ:澤瀉亞綱Ⅱ:棕櫚亞綱Ⅲ:鴨跖草亞綱Ⅳ:薑亞綱Ⅴ:百合亞綱 ◎德國分類系統:恩格拉與伯蘭特系統 對種子植物之分類:裸子植物→被子植物 →單子葉植物區→雙子葉植物區 →原始花被亞區→變形花被亞區 特點:1.廢除隱花、頭花植物之區別。

2.植物先分成四大類,再改為群。

3.除英國外,其他國家多用此系統。

4.裸子植物置於被子植物之前。

缺點:1.認為單子葉植物較雙子葉植物原始。

2.認為葇荑花序類比毛茛類.木蘭類原始。

◎英國分類系統:郝欽森系統 分類系統:裸子植物門被子植物: 雙子葉植物亞門-木本植物區,草本植物區 單子葉植物亞門 特點:雙子葉植物分成草本、木本兩大類,強調兩者平行演化草本植物。

導源於毛茛部,木本植物導源於木蘭部。

具有演化觀念,可找出各部科之親緣關係。

木本區:木蘭部─→馬鞭草部。

草本區:毛茛部─→唇形部。

◎辨別植物種類的重要依據:花和果:認識極大多數的植物種類主要是依靠花和果的形態,因為每種植物的花和果在形態結構上有相當大的穩定性,最能代表種的特色。

因此植物分類研究科、屬、種時主要看花、果特點而定。

當然其他部分如根、莖、葉以及其附屬物如毛絨等也要注意兼顧。

植物根、莖、葉的形態一般比較不穩定,例如十字花科獨行菜屬(Lepidium),有一種野生草本獨行菜,其基部的葉為蓬座式的貼地而生,葉邊緣有羽狀圓齒,漸至莖上部葉齒不明顯,且葉形也變窄。

樹木也是這樣,如中低海拔森林中常見的鴨腳木,同一枝條上可以生出兩種至多種不同形狀的葉片,又如沙漠中不少植物,葉子退化成針狀,莖變綠色肉質。

仙人掌科、蘿藦科、菊科、大戟科、番杏科、景天科、百合科等植物都有相類似的現象。

開花的時候,各科的特別性狀就顯示出來了。

○許多科植物從花就能鑑別,如木蘭科、毛茛科、薔薇科、唇形科、菊科等。

但有些科單看花還不易區分,必須兼看成熟的果實,如傘形科、藜科、蓼科(特別是酸模屬)等。

有些科的顯著特徵除花、果外,還有其他特徵可作為鑑定之用,如蓼科之托葉鞘(托葉圓筒形套在莖上);唇形科的對生葉、四稜莖等。

植物各類間的進化關係,也要從花和果的特徵上找比較,以定出其進化程度。

◎植物的名稱:中國文字以象形為主,有樹幹的植物,大概就是木部,草部當然是小植物,而香花大部份都稱為蘭。

為了溝通各地都有它不同的稱呼,同種異名或異種同名非常普遍。

例如馬鈴薯中名有稱土豆者,但在台灣落花生才稱土豆,稱為夜來香者比比皆是,在學術交流及溝通上非常不便。

◎植物的學名:植物的名稱,各地不同,在學術交流及溝通上非常不便,因此在1867年國際植物學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統一使用瑞典植物界泰斗林奈的命名方法,三名制命名法:第一個字為屬名,多為名詞,字首大寫,第二個字為種名,多為形容詞,字首小寫,都以拉丁文斜體字標示,第三個字為命名者及各種註解。

○例如:台灣扁柏ChamaecyparisobtusaSieboldetZuccarinivar.formosana(Hayata)Rehder。

在上示學名中,Chamaecyparis為屬名,obtusa為種小名,formosana則為變種小名,共由三語所合成。

◎植物之命名法規 (一)植物之命名(Nomenclature,Naming) (Ⅰ)普通名(Commonname,俗名vernacularname) 普通名乃世界各國各地對於當地植物,一般所用之植物名稱是也。

普通名因國家與地方不同,名稱甚多,差異極大。

在學問研究方面,易起混亂而感困擾。

◎植物之命名法規-學名:學名乃用拉丁語(Latin)來稱呼植物之名者,因而又有拉丁名(Latinname)之稱。

它是植物的名,統一且固定而不變,世界各國互能用之。

凡新植物之命名(細菌類例外),必須以拉丁文為之,另特徵記述,正式發表,才得有效。

例如紅檜之學名為ChamaecyparisformosensisMatsumura。

吾人一見此名,即知其為紅檜,包括薄皮、水古杉及Taiwanredcypress等普通名在內。

1.二名制命名法:2.三名制命名法:3.四名制命名法: ○1.二名制命名法:所謂二名制命名法,乃就植物賜以屬名,附以種名(最後附加命名人之名),由此二語聯合而成之謂也。

此一命名法之優點,乃在統一了全球所有植物的名稱,即每一植物,祇有一個名稱,在國際上通用無阻,祇要有植物學常識的人均可瞭解,對於研究無不稱便,缺點則在其文字記號使用拉丁語,名稱又長,難於學習與記憶,兼之發音有時感覺困難,有時還有名字過長之弊,對一般人士而言,似乎繁雜而感不便。

○2.三名制命名法:學名由三語合成者,稱之為三名制命名,例如: 台灣扁柏ChamaecyparisobtusaSieboldetZuccarinivar.formosana(Hayata)Rehder。

在上示學名中,Chamaecyparis為屬名,obtusa為種小名,formosana則為變種小名,共由三語所合成。

○3.四名制命名法:學名有由四語合成者,即包括屬名、種名、亞種小名及變種小名等四語。

如此所構成之學名命名法,稱為四名制命名法(Quadrinomialsystemnomen)。

例:Andropogonsorghumssp.Halepensisvar.halepensis。

變種以下,尚有亞變種、品種(型)等小名,均可依次增列。

◎植物學名之由來: ○1700年法國J.P.deTournefort.本草誌,訂屬名,以拉丁文記述植物。

○1703年C.Plumier美洲植物,訂屬名。

英國J.J.Dillenius 荷蘭H.Bochnave以拉丁文記述「種」。

義大利P.A.Michel 由於國度不同,地域有異,學名混亂不堪。

◎林奈C.linnaeus 1.正名(Nomenplantarumlegitimum)--- 屬名+正種名(Nomenspecificumlegitimum) 正種名由2-12字拉丁文構成→多名制(polynomial) 如曇花之正名Cannafoliisovatisutrinqueacuminatisnervasis 2.小名(Nomenplantarumtriviale)---屬名+小種名(Nomenspecificumtrivinle) 小種名由1字拉丁文構成 如曇花之小名Cannaindica→二名制(binomial) (1623年由Pinex首先使用,如林奈所創。

) 3.1753年林奈"植物之種“(Speciesplantarum),以後正式連續使用。

4."植物名法規"1867年,巴黎,第一次國際植物學會議;規定植物種之命名以二名法為主。

◎命名法和同物異名:一種植物若有一個以上的學名,定其一為合法名(legitimatename)或稱正當名(correctname)其餘為同物異名(synonyms),或稱無效名(invalidname) ◎國際命名法規:最近一次之國際植物學會議1987年在德國召開,命名法規趨於完善。

分三章: 第一章:原則(prinaiples),共六條,規定植物之命名須以拉丁文或拉丁文化文字為之。

第二章:規則和勸告(RulesandRecommendatirns),6章22節。

第三章:法規之修訂法規(ProvisconsofModificationofthecode),共四條。

附錄一:雜種之命名(Namesofhybirds) 附錄二:科的保留名(Nominsfamiliarumcorservarda) 附錄三:屬的保留名和拒用名(Nominaspecificaconservanbaetrejicienda) 附錄四:必定拒用名(Nominautiquerejecienda) ◎優先權(priority)1.每一科及科以下之分類群,僅能有一正當名。

9科例外,各有2正當名,可任意替換使用,是為替換名(alternativename) 棕櫚科ArecaceaePalmae 禾本科PoaceaeGramiaeae 十字花科BrassicaceaeCruciferae 豆科FabaceaeLeguminosae 藤黃科ClusiaceaeGuttiferae 繖形花科ApiaceaeUmbelliferae 唇形科LamiaceaeLabitae 菊科AsteraceaeCompositae 蝶形花科PapilionaceaeFabaceae 2.正當名(或合法名):自1753年林奈植物之種(SpeciesPlantarum)出版以後,最早出現之有效及正當出版為合法名,即最早之合法名有優先權。

3.保留名(NomenComservadum):與植物之命名法規有違,而由於特殊原因繼續保留使用之科、屬、種名,如前之9科替換名。

○木薑子屬:Adanson於1763年命為Malapoema Thunberg於1783年命為TomexLamark於1789年命為Litsea 如依優先權原則,木薑子屬之正當命名應為Malapoenna,但由於Litsea早為全世界學者所適用,廢棄會造成不便,故仍保留使用Litsea。

○釣樟屬:Boehaave於1760年命為Benzoin Thunberg於1783年命為LinderaLindera保留使用 ◎各分類群之語尾 1.22分類群中,種屬科綱門為主要的階級。

2.屬以下之分類群詞尾無規定。

3.屬以上之分類群詞尾則有特殊規定: a.門(—phyta),亞門(—phytina) b.綱(—opsida),亞綱(—idea) c.部(—ales),亞部(—neae) d.科(—aceae),亞科(—oideae) e.族(—eae),亞族(—inae) ◎屬名之規定屬名+小種名+命名者之姓名 GinkgobilobaLinnaeus或GinkgobilobaL.(縮寫) 1.字首大寫 2.以人名為屬名者,語尾須拉丁化 (1)末字為母音a+ea,如ShibaraShibaraea 末字為母音非a+a,如MicheliMichelia 末字為子音er+a,如SchefflerSchefflera 末字為子音非er+ia,如MagnolMagnolia (2)末字已為拉丁化之詞尾–us者,刪除us,+a如:DilleniusDillenia (3)姓氏+dendron,+astrum,+ella ◎種名之規定 1.種名字首小寫。

2.種名不得與屬名完全相同,相同者曰重疊名(Tautonym)應廢棄。

3.以人名為種名者,語尾須拉丁化 末字為母音a+e,HayatahayataeShimatashimatae 末字為母音非a+i,Kawakamikawakamii 末字為子音er+i,Gardnergardneri 末字為子音非e+ii,Cunninghamcunninghamii 4.地名拉丁化,+ensis,+anus,+inus,+ianus,+icus。

5.同屬之中不能有二相同之種名較晚者稱為次同名(laterhomonym)應廢棄。

◎種以下之分類群 1.亞種→ssp.;變種→var.;亞變種→subvar;型(forma)→ƒ.;亞型(subforma)→subƒ. 2.種以下的分類群命名,為多名制(polynomialsystem) 3.種以下的分類群,名稱不得相同,即令階級不同亦然。

◎雜交種的命名以X表示,如台灣泡桐,PaulowniaXtaiwaniana 以notho-置於分類階級之字前, 如Polypodiumvalgarenothosubsp.montoniae(Rothm)Schidlay(水龍骨) ◎栽培種之命名:不用拉丁化,Taxusbaccata“Variegat” Taxusbaccatacv.Variegat歐洲紅豆杉(TaxusbaccataL.) ◎轉移(Transference) 1.種名轉移至他屬時(不改rank),原種名保留,原命名者括號,再加新命名者: 如:柳杉1781年Linnaeusƒ.→CupressusjaponicaL.ƒ. 後改隸Cryptomeriajaponica(L.ƒ.)D.Don 此種須寫出新舊之命名者稱之為雙重引證(doublecitation) 新屬名+原種名→新組合(Newcombination) 2.舊學名為新學名之基本異名(Basionym) ◎植物之命名法規-出版 ○有效出版:新學名必須發表於可交換、贈送、販賣之植物學專門性印刷品。

→演講、會議之宣言、打字稿均不為有效出版。

○正當出版1.有效出版2.學名合法3.附有記述文(或引以前有效出版之記述文) ○發表學名,但無記述文→裸名(nomennudum) ◎模式法(TypeMethod)1,2,3 1.Holotype(全模式):由命名人發表新學名時,所指定的標本(只有一份)、記載、記述時都是根據這份標本。

2.Isotype(同模式):和全模式同株植物採下之其他標本,即採集者、採集地點、時間及採集號碼都同於全模式,可能有二份以上。

3.Syntype(集模式):命名者未指定全模式,其原始記述中所引證之任一標本,均為集模式。

4.Paratype(並模式):命名者指定有全模式,其原始記述中所引證之標本,除全模式及同模式外,均為並模式。

5.Lectotype(選模式):命名者未指定全模式或指定之全模式遺失或損毀(如火災)由原始記述引證之標本(同模式、集模式、並模式)中選出代替全模式者,稱之。

三者同時存在時,優先順序如下:同模式>集模式>並模式。

6.Neotype(新模式):命名時所根據之所有標本均遺失時,參照命名之原始資料(記述、文獻、地理資料等)選出充為命名模式者。

◎鑑定方法:1.請教分類學者。

2.查文獻、圖誌。

3.至標本館看臘葉標本。

4.利用檢索表。

◎檢索表:植物分類檢索表是鑑別植物的鑰匙。

首先比較各種植物的關鍵性特徵,找出區別點,相同的歸在一項下,不同的歸在另一項下。

在相同的項下,又以不同點分開,這樣尋找下去,最後必然會得出不同種的區別。

因此各分類等級如門、綱、目(部)、科、屬、種都有檢索表,其中科、屬、種的檢索表最為重要,最為常用。

○檢索表表現的形式有兩種1 (1)等距(或定距)檢索表(不齊頭檢索表):在等距檢索表裏,每一個性狀寫在左邊一定距離地方,和其相對的性狀寫在分開間隔的一定距離地方,兩個都標出相同的號碼,這樣下去敘述文字越來越短,最後可查出某級名稱。

-------金縷梅科分屬的等距檢索表: 1.葉全緣;子房每室1胚珠。

2.有花辮。

3.花瓣顯著,全緣。

……………………….瑞木屬Corylopsis 3.花瓣小,先端有鋸齒。

………………….秀柱花屬Eustigma 2.無花瓣。

3.子房上位,不具花托。

………………….蚊母樹屬Distylium 3.子房週位,具花托。

…………………….水絲梨屬Sycopsis 1.葉掌狀裂;子房每室數個胚珠。

……………………楓香屬Liquidambar (2)平行檢索表(齊頭檢索表): ------金縷梅科分屬的平行檢索表: 1.葉全緣;子房每室1胚珠。

………………………2. 1.葉掌狀裂;子房每室數個胚珠。

…………楓香屬Liquidambar 2.有花瓣。

……………………………………………3. 2.無花瓣。

……………………………………………4. 3.花瓣顯著,全緣。

……………………………瑞木屬Corylopsis 3.花瓣小,先端有鋸齒。

.……………………秀柱花屬Eustigma 4.子房上位,不具花托。

.……………………蚊母樹屬Distylium 4.子房週位,具花托。

..………………………水絲梨屬Sycopsis游老師/Xuite日誌/回應(0)/引用(0)第502單元蕨類植物門|日誌首頁|5植物分類講義目錄上一篇第502單元蕨類植物門下一篇5植物分類講義目錄回應 關鍵字 全部展開|全部收合 y1420u's新文章1111社大通訊第六週[萬華社大]111/4/11(台大校園),[中正社大]111/4/14(中正社大室內)1111社大通訊第七週[萬華社大]111/4/18(台北植物園),[中正社大]111/4/21(台北植物園)1111社大通訊第五週[萬華社大]111/4/4(清明連假停課),[中正社大]111/4/7(圓山花博公園)1111社大通訊第四週[萬華社大]111/3/28(台北植物園),[中正社大]111/3/31(中正社大室內)1111社大通訊第三週[萬華社大]111/3/21(士林官邸),[中正社大]111/3/24(台北植物園)1111社大通訊第二週[萬華社大]111/3/14(台北植物園),[中正社大]111/3/17(中正社大室內)(歡迎旁聽)1111社大通訊第一週[萬華社大]111/3/7(萬華社大室內),[中正社大]111/3/10(中正社大室內)(歡迎旁聽)1111上課地點超連結萬華社大1111上課地點超連結中正社大1102社大通訊第19週[萬華社大]111/1/10(台北植物園補課),[中正社大]111/1/13(已經結訓) 加我為好友大家好!我是: 臺北市中正社區大學 植物解說 講師 臺北市萬華社區大學 植物解說 講師 臺北植物園 植物解說 志工 [游老師的新Xuite隨意窩日誌]    日誌相簿影音 y1420u's新回應沒有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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