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題舞弊!107年消警三等特考10月31日重考- 政治-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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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三等消防警察特考因爆出洩題舞弊,考試院日前決議撤銷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者的錄取資格,以及全程到考未獲錄取者的不錄取處分,並就洩題科目擇期重新舉行考試;考試院院會今通過,10月31日在臺北考區國家考場試區,重新舉行。
考試院表示,重新考試科目為前於107年此項考試舉行前涉及洩漏試題重點的「消防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火災學與消防化學」、「消防安全設備」、「消防戰術(包括消防戰術、消防機械、緊急救護)」等4科目。
至於成績計算,以這次考試對象前於 107 年 6 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