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課綱畢業條件(包含107學年度之前入學學生) - 新港藝術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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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貳、科目與學分數九、普通高級中學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60 學分,包括: (一)必修學分:表中所列之必修科目均須修習,至少須120 學分 ... 跳到主要內容 ::: 新港藝術高中|登入|網站導覽| 註冊組 ::: 網站選單網站選單網站導覽註冊組 承辦業務 訊息公告獎學金專區 升學專區招生專區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訊息公告 畢業條件回首頁網站導覽註冊組 承辦業務 訊息公告獎學金專區 升學專區招生專區本校提供之獎學金項目<2020/3/29修正> 2019招生文宣(含照片) 高三追星計畫(含照片) 教學資源與設備(含照片) 五星級學生宿舍(含照片) 學生專車收費票價 本校107、108學年度起升學輔導、拔尖扶弱說明 專車路線說明(停靠站google分布,請點選內文連結) 本校轉學生考試辦理說明 校園與教室設備影片(108年攝) 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訊息公告 畢業條件108課綱畢業條件(包含108學年度之後入學學生) 99課綱畢業條件(包含107學年度之前入學學生) 回首頁 ::: 畢業條件/99課綱畢業條件(包含107學年度之前入學學生)標題99課綱畢業條件(包含107學年度之前入學學生)發布日期2019/2/24發布單位教務處點閱次數61詳細內容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之規定,學生畢業條件如下: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一)修業期滿,符合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畢業條件。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貳、科目與學分數九、普通高級中學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60學分,包括: (一)必修學分:表中所列之必修科目均須修習,至少須120學分成績及格,始得畢業,其中應包括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

 (二)選修學分:至少須修習40學分成績及格,其中「第二外國語文」、「藝術與人文」、「生活、科技與資訊」、「健康與休閒」、「全民國防教育」、「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其他」等八類合計至少須修習8學分成績及格。

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

必修學分120學分共同核心課程48學分語文領域國文8學分英文8學分數學領域數學8學分社會領域歷史6學分地理公民與社會自然領域基礎物理6學分基礎化學基礎生物藝術領域音樂任選兩科目共4學分美術藝術生活生活領域生活科技任選兩科目共4學分家政資訊科技概論健康與體育健康與護理4學分體育其他                   72學分選修學分40學分非學科類選修8學分高一:視覺藝術基礎(4)、多元選修(2)高二:文學與藝術專題(2)、能源動力與運輸科技(2)高三:數位音樂(2)、數位視覺(2) 其他                   32學分(二)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核發修業證明書:修業期滿,修畢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應修課程,且取得120個畢業應修學分數,而未符合核發畢業證書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不符合核發畢業證書或核發修業證明書者:發給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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