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將保險單之要保人變更為其子女,是否為「保單價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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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母將保險單之要保人變更為其子女,為「保單價值金額」之贈與;如父母於死亡前二年內變更保險單要保人為子女則保單價值金應併入遺產課徵: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TogglenavigationTogglenavigation ::: 回首頁 主任委員信箱 常見問答 網站導覽 雙語詞彙 English Search 熱門: 就業助學金退除給付 ::: 首頁 法律服務 法律服務案例暨法律常識專題 法律常識專題 A+ A- 父母將
延伸文章資訊
- 1變更保單要保人應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證明書 - Deloitte
為因應國稅局要求,部分人壽保險公司已在11月底調整要保人變更申請辦法及作業細則,要求保戶向國稅局申請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之後再持國稅局核發之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向 ...
- 2要保人死亡前2年變更保單為其他人,應注意贈與稅及遺產稅 ...
- 3免了遺產稅卻多了贈與稅?保單「要保人」從自己改為子女
國稅局為了避免納稅義務人透過變更要保人規避納稅,已要求保險業者應依照遺贈稅法規定,在受理原要保人申請變更要保人、因要保人身故申請變更要保人的案件 ...
- 4[南區國稅局] 要保人移轉保單與他人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本案被繼承人透過變更要保人及受益人方式,將自己應得的保險利益變更為他人所有,等於是將自己之財產無償移轉予子女,已構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之贈與行為。
- 5民眾如無償變更保險單之要保人,應注意贈與稅申報規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如將保單要保人無償變更為他人,核屬贈與行為,若變更日之保單價值加計同年度內各次贈與金額,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者,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