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總務處出納組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 交之學分費或補繳學雜費)將於100年10月27日後送至各系所辦公室。

同學可自行前往領取。

或直接由iNCCU愛政大網頁輸入帳號密碼,進入「學分費查詢」中自行下載列印。

::: 政大首頁 | 總務處首頁 | 友善列印 | Login | English 國立政治大學總務處 :::繳費訊息 ::: 繳費訊息標題:【繳費】100年第1學期學分費暨語言設備使用費繳費注意事項公告日期:2011-10-24公告100年第1學期學分費暨語言設備使用費 (含延畢生需繳交之學分費或補繳學雜費)繳費注意事項: 1.     本學期學分費暨語言設備使用費繳費單(含延畢生需繳交之學分費或補繳學雜費)將於100年10月27日後送至各系所辦公室。

同學可自行前往領取。

或直接由iNCCU愛政大網頁輸入帳號密碼,進入「學分費查詢」中自行下載列印。

另本學期一銀入口網站更改為「第一銀行第e學雜網」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請選擇學校後輸入學號查詢即可列印。

2.     100學年第1學期學分費用及設備使用費繳費期限至100年11月4日止。

繳費截止日前,同學可自行至第一銀行全省分行臨櫃辦理繳費,或參照繳費單或學分費查詢網頁說明之六種方法辦理繳費。

另因銀行作業時間,欲使用信用卡者請於10月27日後再繳費。

3.     本組週一至週五10:30-13:00設有第一銀行臨時駐點櫃台,請同學多加利用。

另11月日4繳費截止日當天9:00-16:30第一銀行將配合在出納組全天現金收費。

4.     11月5日起銀行將不再受理任何方式繳費,逾期未繳費者需持繳費單至出納組綜合業務櫃台繳交應繳之學分費暨語言設備使用費(含延畢生需繳交之學分費或補繳學雜費)。

5.     本學期逾期繳交學分費暨語言設備使用費(含延畢生需繳交之學分費或補繳學雜費)將依本校學則19條規定辦理,請同學注意繳費截止時間。

  第十九條 碩、博士班學生修讀碩、博士班及學士班科目者,應依規定繳交學分費。

全校學生均應依規定繳交資訊設備使用費。

凡使用外文中心之語言視聽設備之學生,應依規定繳交語言設備使用費。

前項費用逾期未繳納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7.如有繳費疑問可致電本組:承辦人蕭毓璇小姐,校內分機62127。

附件檔案:公告100年第1學期學分費、語言設備使用費繳費注意事項(中文版)公告100年第1學期學分費、語言設備使用費繳費注意事項(英文版)參考連結:http://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張貼人:徐士雲最後修改時間:2012-10-26PM1:40 ::: 標準版RSs2.x套裝校園公告組織成員繳費訊息入帳查詢表格下載法令規章標準作業程序選配套件及服務總務長室文書組事務組財產組營繕組出納組環保組規劃組駐警隊 Login ::: 帳號: 密碼: 搜尋本站 搜尋站外 本網站著作權屬於國立政治大學總務處,請詳見使用規則。

電話:(02)2939-3091ext.62093 傳真:(02)2939-4784 地址:11605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RulingDigital銳綸數位建置 建議使用IE6.0或MozillaFirefox,並將螢幕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