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介紹 二小時(含政策、目標、計畫、執行、績效評估、改善、採購、變 更、修繕、自動檢查及管理規章).
echo$title3;?>
http://www.istsha.org.tw
=$show;?>
首頁
關於本會
最新消息
常見問答
連結區
下載專區
聯絡我們
$label_num='0';?>
$label_num='1';?>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2021-10-1813:31:44
刊登/
54568
人點閱
欲知詳細課程日期、時間,請【下載報名表】或至『下載專區-key數字06搜尋』後下載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科技安全衛生協會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課程(二十一小時)
課程介紹
一、法規與通識(六小時)
1.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四小時(含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動檢查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業安 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
2.職業安全衛生概論 二小時
二、一般行業類管理制度(四小時)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介紹 二小時(含政策、目標、計畫、執行、績效評估、改善、採購、變 更、修繕、自動檢查及管理規章)
2.風險評估 一小時(含危害辨識、製程安全評估、危害控制)
3.承攬管理 一小時
三、一般行業管理實務(含職災案例研討)(十一小時)
1.墜落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一小時
2.機械安全管理實務 一小時
3.火災爆炸預防管理實務 一小時
4.感電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二小時
5.倒塌崩塌危害預防管理實務一小時(含物體飛落、被撞危害預防)
6.化學性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二小時(含缺氧危害預防)
7.物理性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一小時(含人因危害)
8.健康管理與健康促進一小時
9.職業災害調查處理與統計一小時
備註
參訓學員應繳交身份證影本2份、一吋相片5張。
學費優惠價3,970.元整(原價5,470.-)★含統一測驗證照費,課程費用請於收到上課通知後,開課前完成繳費。
開課前二週未收到上課繳費通知即"直接順延",順延日期可至協會網站查詢~~
繳費方式:臨櫃匯款、ATM轉帳、支票或開課前二週至協會繳交現金。
(上課當日不受理現金)。
★完成匯款、轉帳後,請來電告知您的帳號後五碼或傳真匯款明細,並告知收據抬頭,收據開立完成即無法變更。
上課期間依規定全程辦理簽到,嚴禁代簽、冒名頂替上課,違者以退訓辦理。
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視同缺課,依規定予以退訓。
適用於員工數29人以下之事業單位或作業場所,應設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各該項作業場所管理、監督有關人員。
※106/1/1起改採結訓電腦測驗,無題庫,由協會統一報名測驗。
★補考費用:310元整,所須資料:一吋相片2張,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等資料備齊至協會 填寫補考報名表
匯款帳戶:中華民國工業科技安全衛生協會
台灣銀行(004)新明分行(2477)
帳號:247-001-020418
上課時間請參考
訓練場所地址:桃園巿中壢區新明路7號6樓
連絡人:林瓊玉、鍾育群 小姐
電話:03-4020638傳真:03-4020651
mail:[email protected]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30
※報名前請務必先詳閱學員報名暨參訓須知,並確認可配合本會規定再進行課程報名,若因學員本身忽略而使權益受損,須自行負責。
(凡提交報名參訓資訊後,提交報名參訓資料者及參訓之學員本人,即視為已知悉、認同並能遵守本會之各項規定,如未遵守本會相關規則,本會保有最終接受報名與否及繼續參加課程之權利)。
回上一頁
$label_num='2';?>
會員登入
帳號
密碼
加入會員忘記密碼
網站選單
公告
學員報名暨參訓須知
停課標準.....more
各項技術士技能檢定費用
補證手續作業說明.....more
退費辦法.....more
相關法規查詢.....more
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三年7萬)計畫
QR條碼(手機)
流量統計
總人數:1487907
今日人數:256
echo$copy;?>
中華民國工業科技安全衛生協會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30~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
會址:桃園巿中壢區新明路7號6樓(停車資訊)
TEL:03-4020638 FAX:03-4020651
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人:林瓊玉、鍾育群小姐
系統提供60km.com
延伸文章資訊
- 1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勞動部|證照中心|104求職精靈
證照詳細資料 · 發照單位 · 有限期限 · 報考資格 · 報名方式 · 考試費用 · 考試內容 · 考試地點.
- 2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雇主或其代理人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亦同。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一之規定。 第一項人員,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免接受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3【懶人包放送】甲乙丙種業務主管?管理員?管理師? 該如何 ...
「甲種、乙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有分:「營造業」和「非營造業」( ... 請注意:「管理員、管理師」報考資格限制較多,詳細資訊請詢問各單位或上網查詢。
- 4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條文內容
雇主或其代理人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亦同。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一之規定。 第一項人員,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免接受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 5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