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商業處-常見問答-公司經理人及職稱經理人如何區分?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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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經理人係依公司法第2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委任之,得依章程規定設置經理人,經理人有二人以上時,其職稱由公司自行決定,公司法無強制之規定。
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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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公司法上公司經理人之職權- 月旦知識庫
蓋公司總經理本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此項權限,包括對外得代理公司簽名訂立買賣契約,此為總經理固有之經理權限。依本法第三六條 ...
- 2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經理人,經理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以一人為總經理, 一人或數人為經理。 經理人之委任、解任及報酬,依左列規定定之: 一無限公司、兩合公司 ...
- 3公司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時,其所有投資總額,除以投資為專業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 ...
- 4公司法§208-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 5公司法第29條-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復按公司法第31條規定,經理人之職權,除章程規定外,並得依契約之訂定。經理人在公司章程或契約規定授權範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是以,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