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服務-(110年)文化部青年創作獎勵作業要點 - E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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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於避免政府獎補助資源重複原則,同一或類似之計畫已獲得本部及附屬機關(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或中央政府其他機關(構)等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尚未定義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電腦版:::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110年)文化部青年創作獎勵作業要點 (110年)文化部青年創作獎勵作業要點 發布單位:文化部 線上申辦網路申請辦理 服務內容 一、獎勵條件: (一)創作文類不限,須為全新文學創作,且使用中文或其他臺灣本土語言。

(二)創作期程以一年為原則,計畫因故辦理展延,展延期限最長為一年,並以一次為限。

(三)鼓勵類型小說創作,如推理、法律、醫學、犯罪、科幻、奇幻、驚悚、歷史、武俠等主題。

二、獎勵內容與金額: (一)基於避免政府獎補助資源重複原則,同一或類似之計畫已獲得本部及附屬機關(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或中央政府其他機關(構)等獎補助者,本部不再重複給予獎勵金。

(二)每案最高獎勵額度為新臺幣42萬元。

三、本案採匿名評審,請勿於計畫書露出個人學經歷等資料。

四、為全面推動無紙化作業,本要點自本次起,申請者於線上報名後,毋需再將相關書面申請文件郵寄本部,亦不受理紙本申請,提請注意。

申辦資格 年滿20歲至40歲(民國89年~69年出生),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申辦流程 1 申請者於線上報名。

2 收件截止後就申請者資格、申請者應備文件資料及應載內容進行書面審核。

3 預計今年12月至110年1月邀請專家、學者及本部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審核申請計畫書及獎勵金額。

聯絡窗口 (02)85126472陳小姐 我要線上申辦 滿意度調查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普通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下方連結如對本站有帳號申請與網站操作相關問題,歡迎聯絡客服中心,線上服務網站:https://www.service.gov.tw 客服電話:(02)2192-7111,傳真:(02)2192-7186,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例假日除外,非上述時間請多利用客服信箱) Copyright©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版權所有 電腦版行動版 更新日期111-04-21 瀏覽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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