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何申請英文戶籍謄本?規費如何收取?幾天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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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英文戶籍謄本,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一、申請人: (一)當事人本人(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申請)或戶長。

但寄居人口僅得申請本人現戶、除戶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關閉 請問如何申請英文戶籍謄本?規費如何收取?幾天核發? 返回 ::: 現在位置 首頁 >民政業務 >戶政資訊 >戶政FAQ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申請英文戶籍謄本,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一、申請人:(一)當事人本人(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申請)或戶長。

但寄居人口僅得申請本人現戶、除戶戶籍謄本。

(二)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

(三)受委託人二、應備證件(一)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二)被申請人及其關係人等(如配偶、父母、養父母、子女及戶長)之中華民國護照或載有英文姓名之文件(護照基本資料頁及相關證件須留存影本)。

(三)委託申請者,應併提委託書。

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我國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驗證。

(四)規費:申請英文戶籍謄本每張100元,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者,自第2份起每張收費15元。

三、英文謄本記事部份,僅提供有關出生、死亡、婚姻、認領、監護、(終止)收養等身分狀況資料,若須其它特殊記事,應另詳填於申請書內。

四、5個工作天內核發。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1-19 發布日期: 2016-07-01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點閱次數: 5390 至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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