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學生事務處健康中心器材借用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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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本校教職員工生憑服務證、學生證、身分證、汽機車駕照、健保卡等證件,辦理借用手續。

四、, 器材借用申請 ... 關於衛保組 緣起 簡介與工作計畫 業務職掌及聯絡方式 學校衛生委員會 行政作業標準流程 學校衛生工作相關法令規範 健檢專區VS.傳染病防治 新生健檢專區 法定傳染病分類及處理流程 傳染病防治專區 傳染疾病宣導短片區 相關健康連結網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傷病救護與器材 校園護理人員用藥規定 輔大教職員工生就醫補助實施要點 輔大附醫就醫優惠區 緊急送醫原則 CPR及本校AED設置 急救技能及基本救命術訓練 緊急傷害/急救教育知識區 基本創傷護理指導 健康中心器材借用區 餐飲衛生與食安 輔仁大學餐飲相關法規 校園餐廳相關資料 食安問題處理及食物中毒處理 餐廳及飲水機衛生評鑑 健康飲食報報區 健促成果與無菸 菸害防制法新法要點(98.01.11) 「網路禁賣菸酒」法令宣導 輔仁大學『菸害防制管理』辦法 校園菸害防制活動 菸害防制宣導菸害防制影片專區 健康促進成果 活動行事曆 行事曆 首頁> 傷病救護與器材> 器材借用須知 傷病救護與器材 校園護理人員用藥規定 輔大教職員工生就醫補助實施要點 輔大附醫就醫優惠區 緊急送醫原則 CPR及本校AED設置 急救技能及基本救命術訓練 緊急傷害/急救教育知識區 基本創傷護理指導 健康中心器材借用區 輔仁大學學生事務處健康中心器材借用須知 104年1月20日103學年度第2次學校衛生委員會訂定 105年6月14日104學年度第2次學校衛生委員會修訂 108年2月22日107學年度第2次學校衛生委員會修訂 一、 為維護教職員工生使用本校學務處健康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器材資源之權益,提升本中心器材使用之效率,特訂定本須知。

二、 本中心器材以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緊急救難醫療使用為限。

三、 凡本校教職員工生憑服務證、學生證、身分證、汽機車駕照、健保卡等證件,辦理借用手續。

四、 器材借用申請程序:  (一)至本中心網頁填寫借用申請列印後,攜帶申請單及使用人證件至本中心申請借用。

 (二)無法至本中心網頁填載申請單者,由本人親自至本中心辦理。

五、 借用器材數及期限:  (一)為使器材能更有效服務全校師生,借期以一個月為限;若無人預約時得續借,其    續借期限為三個月以內。

借用器材需填寫器材借用切結書並押證件。

 (二)急救箱僅供行政及教學單位(含學生、自治組織及社團)所舉辦之活動申請,單一活    動以一個為限,活動結束後3個工作天內歸還。

(三)為使健康中心器材能安全使用,寒暑假前一星期需先歸還,進行維修,健康中心會    以另一同款器材借用至原借期限完畢。

六、 借用器材應於期限內歸還,如有逾期應繳納罰款:  (一)每器材每日新台幣50元。

 (二)逾期罰款每器材上限新台幣壹仟元。

 (三)逾期罰款應當場繳納。

未繳清罰款者,不得再借用本中心器材。

七、 凡借用本中心器材發生遺失情形時,應以同一版本器材賠償之。

無法購買或取得同一版本器材時,應徵得本中心同意後,以新版本器材賠償之;器材遺失時須先繳納押金新台幣3000元,借用人需於期限內賠償器材或費用,確實完成賠償程序後,始歸還證件並無息領回押金。

八、 無法依前項規定進行賠償者,得以現金賠償之,其計算方式如下: (一)可查得價格者,以其價格賠償之。

(二)無法查得價格者,以本中心向廠商詢價後之價格賠償之。

九、 借用器材發生毀損情形時,於歸還時須先繳納押金新台幣500元,經本中心委託廠商評估所需修繕費用後,借用人需於期限內賠償所有修繕費用,確實完成賠償程序後,始歸還證件並無息領回押金。

十、 繳納賠償費用之寬限期如下,違者報請學校懲處: (一)遺失器材後向本中心掛失十五天內。

(二)毀損器材後向本中心報告,經廠商評估所需修繕費用後十五天內。

十一、 本校教職員工生離職、畢業、休/退學,其所借用之器材,應在離校前悉數歸還。

十二、   本須知經由學校衛生委員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

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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