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圖書互借作業要點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圖書館為便利四校師生使用彼此之館藏,進而達到資源共享之目的,特訂定「台灣聯合大學 ...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圖書互借作業要點 Home 使用圖書館 其他服務 規則辦法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圖書互借作業要點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圖書互借作業要點 92年6月通過 94年6月3日圖書資源服務第11次會議修正 97年7月23日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四校圖書館會議修正101年7月27日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四校圖書館協議修訂 101年7月27日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四校圖書館協議修訂 101年11月1日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四校圖書館協議修訂 103年5月30日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四校圖書館協議修訂 103年12月18日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四校圖書館協議修訂 104年12月29日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四校圖書館協議修訂 110年8月11日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四校圖書館協議修訂   一、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圖書館為便利四校師生使用彼此之館藏,進而達到資源共享之目的,特訂定「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圖書互借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凡四校人事室及相關單位可控管離校之教職員工生,完成台灣聯合大學系統(UST)簽署及認證有效電子郵件者,憑其本人服務證、學生證或借書證,可享跨校閱覽或免費借還書服務。

三、每人每校可借書10冊(件),可預約10冊(件);每冊(件)借期30天,最長借期60天,在最長借期內續借不限次數,如有其他讀者預約,不得續借。

所借圖書應如期歸還,相關逾期、遺失及損壞等事項,悉依各館規定處理。



四、讀者可透過「台灣聯大館藏查詢暨代借」申請預約,貸方館同意申請後將書送至取書館,並通知讀者於保留期限內取書,還書須透過各館臨櫃申請代還。

續借圖書應自行上網辦理。

若各館有特殊規定,依各館規定辦理。

五、讀者在四校任一圖書館如有違規情事,依各館規定辦理。

情節重大者,經通知所屬圖書館,得凍結其在四校圖書館使用權利。

六、讀者辦理離校、離職手續前,須結清台灣聯合大學系統之借書及滯還金。



七、本要點經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圖書館協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TOP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