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行政院拍板下修成年年齡滿18歲可自主結婚- Yah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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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日討論《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現行的的20歲下修至18歲,並基於男女平等,將男女訂婚年齡皆為17歲,結婚年齡都調整為18歲,稍早院會拍板通過。

行政院會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至18歲法案。

主要有「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將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以及「齊一男女結(訂)婚年齡」,修正男女訂婚年齡均為17歲(原規定女性訂婚年齡為15歲)、結婚年齡均為18歲(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並增修相關配套規定,以利適用。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指出,18歲公民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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