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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為7月上旬至8月下旬,寒假為12月下旬至翌年1月上旬,春假為2月中旬至4月上旬。

打工須知: 台日打工度假簽證措施已於98年6月1日開始實施,相關資訊請參閱本部彙整之「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TogglenavigationTogglenavigation ::: 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雙語辭彙 局長信箱 領務電子報 Search查詢進階查詢 熱門關鍵字: 申辦護照出國登錄簽證 關鍵字提示: 護照簽證文件證明旅外安全 ::: 護照 國內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國外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申辦護照(須現場辦理):等待人數/網路預約/網路填表 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首次申請護照親辦 僑居及各項加簽或護照加頁 調閱護照申請書須知 各項表格下載 護照Q&A 新版護照專區 簽證 中華民國簽證介紹 簽證線上填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民不適用中華民國簽證申請) 電子簽證 中華民國停留簽證 中華民國居留簽證 免簽證暨落地簽證規定 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國人申請外國簽證 創業家簽證 尋職簽證 新南向 度假打工(青年交流) 新住民(外籍配偶)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下載簽證申請書 簽證Q&A 文件證明 國內文件驗證說明 國外文件驗證說明 文件證明申辦地點 文件驗證申請進度及驗證資料查詢 免除重複驗證協定專區 表格下載 文件證明Q&A 旅外安全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旅外安全資訊 出國登錄 旅遊警示 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國內外申辦地點 國內申辦地點 國外申辦地點 關於本局 本局簡介 本局組織與職掌 局長簡介 為民服務白皮書 新版護照專區 ::: 現在位置:首頁 國內外申辦地點 國外申辦地點 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回上一頁 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地區:亞太地區 國家:日本(Japan) 駐外館:福岡(Fukuoka) 國家名稱簽證及入境須知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國家/地方政府基本資料生活資訊消費者保護機構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0800-085-095 日本政府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所採取之入境管制措施日本政府因應新冠肺炎,除特殊理由之外,目前原則停止核發全世界新申請之簽證,亦無法以免簽證入境日本。

另因應Omicron變種病毒,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12月31日止:①暫停外國人持新申請簽證入境。

日本國內主管機關一律暫停受理及核發審查完成證明(審査済証),已取得簽證者亦不得在此期間入境。

②暫停持有效疫苗證明申請第4天起有限制活動或第11天起解除檢疫措施,即所有入境者一律維持隔離檢疫14天。

簽證請洽日本台湾交流協会台北事務所:https://www.koryu.or.jp/tw/about/taipei/access/最新入境資訊請參考日本法務省出入国在留管理庁:https://www.moj.go.jp/isa/hisho06_00099.html入境需知1、機場管制區內(如行李領取等候區等)嚴禁攝影。

2、為避免以免簽證赴日遭拒絕入境,請注意下列事項:(1)日方予我國人免簽證措施,原則上僅適用於「觀光」目的(含休閒、運動、探親、參觀、講習、開會、業務聯絡等活動)。

倘非參加旅行團而擬自助旅行者,請務必於行前備妥旅遊計畫,包括來回機票、日程表、住宿(如旅館訂房記錄等)、交通方式(如車票或訂位記錄等)、付款能力(如信用卡)等,確實填入出境申請表(ED卡),以便日本入國管理局機場查驗員詢問時之用。

(2)非屬上揭活動或擬進入語言學校進修者,不適用免簽證入境,須事先申請符合目的之適當簽證。

(3)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單次停留期間過長者,於下次再入境時,容易引起機場境管人員注意。

一旦被認定在日有非法工作嫌疑時,將遭到拒絕入境。

故倘欲停留較長時日(如探親、短期留學、研修等)或從事觀光以外(如出差、經商、會議、比賽等)活動者,請事先向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詢問申辦符合該目的之簽證。

國人因進出次數頻繁,或單次停留時間過久,而遭日方拒絕入境案例時有所聞。

當事人除時間、機票、旅館費等損失外,尚需額外支付警備費,並留下被拒入境之不良紀錄。

特籲請國人注意,以免簽證入境日本係屬短期停留許可,倘次數頻繁或合計在日本停留天數超過半年以上等情形,必須有充分理由,以免遭遇困擾。

(4)入境許可為一國之主權行使,國人赴日遇有日本入國審查官詢問問題,請誠實耐心以對,尤其日人一向重視見面禮節,態度不遜或刻意迴避問題,反易遭困難。

(5)赴日旅遊應備有一定之旅費,或提出足夠在日生活之證明。

憑免簽證赴日,將不被允許從事有報酬之工作。

(6)雖持有入境簽證,惟未攜帶旅費或無法說明赴日目的或交待詳確住處,仍有遭拒入境之虞,事前務必有充分準備。

(7)於抵日前遺失護照,致入境日本時無法出示護照者,將被遣送回台,請務必小心保管護照。

3、有關海關申報事宜,請注意下列事項:(1)入境時攜帶現金、旅行支票、有價証券總值在100萬日圓以上,或黃金(純度90%以上)達1公斤以上時,須辦理申報手續。

日前發生國人攜帶0.5公斤黃金入境日本遭扣押並留置訊問之案例,因另據日本關稅法規定及公告之旅客免稅範圍,旅客攜帶市價超過20萬日圓之物品,均須申報並支付稅額。

鑒於近來國人攜帶黃金未申報而遭日本稅關扣押案件激增,日方已積極注意案情發展,籲請國人避免觸法及影響日後國人赴日旅遊之通關手續。

(2)入境時每一成人可攜帶之免稅品包括酒3瓶(每瓶760ml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其它菸類500克(僅能擇一免稅。

自2021年10月1日起免稅數量將減半)、香水2盎司、其他物品總價不超過20萬日圓者免稅(同類物品總價合計不超過1萬日圓者原則上免稅,如單價1000日圓之巧克力9個及單價5000日圓之領帶2條可免稅)。

(3)禁止攜帶鴉片、海洛英、大麻、興奮劑等毒品及其吸食道具、槍、砲武器、偽製品、妨害風俗圖書雜誌物品、及侵犯商標智慧權物品等入境。

動植物品須接受檢疫。

勿輕信不明人士請託或貪圖暴利而夾帶違禁品。

(4)入境須填報入境及海關申報單,一般於機內由空服員提供。

(5)自2018年4月1日起,日本修訂關稅法後罰則將大幅提高,國人入境日本時,務請遵守下列規定:a、攜帶物品(含隨身物品及舊品)無論是否超過免稅範圍(20萬日圓)均須填報「攜帶品•別送品申告書」(攜帶物品申報單;可於飛機上或海關行李檢查檯前之書寫檯取得)。

b、攜帶物品超過免稅範圍者,須至日本海關課稅檢查櫃台辦理繳稅。

c、如攜帶超過1百萬日圓等值之現金、或1公斤以上之黃金等有價物品時,另須確實填寫相關表格,辦理申報手續。

(6)日本為防範非洲豬瘟,自2019年4月22日起對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之旅客將予以重罰,請赴日本之國人注意。

據日本農林水產省動物檢疫所公告,自2019年4月22日起,嚴格執行「家畜傳染病預防法」,並於2020年7月1日修改,旅客攜帶動物產品最高裁罰300萬日元(約新台幣75萬元)或3年有期徒刑。

簽證資訊簽證及入境須知:日本為加強反恐措施,自2007年11月20日起,針對入境日本之外國人士,除1、持特別永住者;2、不滿16歲者;3、應日本中央政府省廳首長邀請者;4、我駐日館處職員及其家屬;5、法務省令所規定之人員外,均須在入境審查過程中實施指紋採集及顏面攝影等二項新增手續。

日本政府自2005年9月26日起,限在台設有戶籍者(即護照上有持照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者)適用免簽證措施,每次可停留90天。

詳細情形請逕向交流協會台北或高雄事務所接洽。

■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慶城街28號(通泰商業大樓)電話:02-2713-8000網址:http://www.koryu.or.jp/■日本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地址:高雄市和平一路87號9樓電話:07-771-4008為避免我國人以免簽證赴日遭拒絕入境,應注意下列事項:日方予我國人赴日免簽證措施,原則上僅適用於「觀光」目的(含休養、運動、探親、參觀、講習、開會、業務聯絡等活動)。

倘非參加旅行團而擬自助旅行者,請務必於行前備妥旅遊計劃,包括來回機票、日程表、住宿(如旅館訂房記錄等)、交通方式(如車票或訂位記錄等)、付款能力(如信用卡)等,確實填入出境申請表(ED卡),以便日方入國管理局查驗員詢問時得以提出加以證明。

非屬上揭活動或擬進入語言學校進修等均不適用,須事先申請適當之簽證。

日本入國管理局對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單次停留期間超過60天者,對其下次再入境日本時將會特別留意,均有遭認定在日非法工作而被拒絕入境之虞。

故倘欲停留較長時日(如探親、短期留學、研修等)或從事觀光以外(如出差、經商、會議、比賽等)活動者,宜事先向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詢問申辦符合該目的之簽證。

入國許可為一國之主權行使,國人赴日遇有日本入國審查官詢問問題,態度務必誠實謙虛,應耐心以對,尤其日人一向重視見面禮節,態度不遜或刻意迴避問題,反易遭致惡果。

建議國人赴日旅遊應攜帶比例相當之旅費,或提出足夠在日生活之證明。

國人持用免簽證赴日,切勿從事有報酬之工作。

過去曾發生國人赴日本探親順便照顧在日孫女,因進出該國次數頻繁而遭日方拒絕入境,當事人除時間、機票、旅館費等損失外,尚需額外支付警備費,並留下被拒入境之不良紀錄。

特籲請國人注意以免簽證入境日本,係屬短期停留許可,倘次數頻繁或合計在日本停留天數超過半年以上等情形,建議應事先申請適當簽證,赴日本後倘有經常進出該國之必要時,亦應事先向當地入國管理局申請「再入國許可」,以免於再入境時遭受相同困擾。

入境時攜帶現金、旅行支票、有價証券總值在100萬日圓以上,或黃金(純度90﹪以上)達1公斤以上時,須辦理申報手續。

日前發生國人攜帶0.5公斤黃金入境日本遭扣押並留置訊問之案例,因另據日本關稅法規定及公告之旅客免稅範圍,旅客攜帶市價超過20萬日圓之物品,均須申報並支付稅額。

鑒於近來國人攜帶黃金未申報而遭日本稅關扣押案件激增,日方已積極注意案情發展,籲請國人避免觸法及影響日後國人赴日旅遊之通關手續。

入境時個人免稅品包括酒3瓶、日本香煙及外國香煙各1條(觀光客可加倍)、香水2盎司,及單價不超過1萬日圓物品,總價不超過20萬日圓物品(未成年小孩不適用)。

禁止攜帶鴉片、海洛英、大麻、興奮劑等毒品及其吸食道具、槍、砲武器、偽製品、妨害風俗圖書雜誌物品、及侵犯商標智慧權物品等入境。

動植物品須接受檢疫。

勿輕信不明人士請託或貪圖暴利而夾帶違禁品。

入境須填報入境及海關申報單,一般於機內由空服員提供。

雖持有入境簽証,惟未攜帶旅費或無法說明赴日目的或交待詳確住處,仍有遭拒入境之虞,事前務必有充分準備。

留學、遊學:學制:各級學校學期分前、後兩期,前期為每年4月至8月,後期為每年9月至翌年3月。

暑假為7月上旬至8月下旬,寒假為12月下旬至翌年1月上旬,春假為2月中旬至4月上旬。

打工須知:台日打工度假簽證措施已於98年6月1日開始實施,相關資訊請參閱本部彙整之「國人申請赴日打工度假簽證須知」及「國人申請赴日打工度假簽證Q&A」等資料。

短期遊學生不得打工,正規留學生每天可打工2小時至每週28小時不等。

入境3個月內不得打工,之後須向日本入國管理局申請許可後始得打工,惟禁止在風化場所等有害身心地方打工。

簽証:赴日留學或就讀語文學校,不適用免簽證入境日本,出國之前請申請適當簽證。

凡就讀正規學校或日本語學校申獲「留學簽証」者,每次在留效期為3個月到4年3個月不等,期滿可憑在學証明書等申請延期(因日本法令隨時變動,請依日本入國管理局網站公布之內容為主)。

在學期間短期返國者,應先向入國管理局申辦「再入國手續」後出境。

【詳細情形,可洽教育部國際文教處,電話:02-7736-5581,或其網址:http://www.moe.gov.tw/】其他過境轉機福岡機場、熊本機場、鹿兒島機場、宮崎機場、大分機場 回頁首 回上一頁 ::: 護照 國內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國外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申辦護照(須現場辦理):等待人數/網路預約/網路填表 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首次申請護照親辦 僑居及各項加簽或護照加頁 調閱護照申請書須知 各項表格下載 護照Q&A 新版護照專區 簽證 中華民國簽證介紹 簽證線上填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民不適用中華民國簽證申請) 電子簽證 中華民國停留簽證 中華民國居留簽證 免簽證暨落地簽證規定 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國人申請外國簽證 創業家簽證 尋職簽證 新南向 度假打工(青年交流) 新住民(外籍配偶)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下載簽證申請書 簽證Q&A 文件證明 國內文件驗證說明 國外文件驗證說明 文件證明申辦地點 文件驗證申請進度及驗證資料查詢 表格下載 文件證明Q&A 旅外安全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旅外安全資訊 出國登錄 旅遊警示 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國內外申辦地點 國內申辦地點 國外申辦地點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 機關活動 宣導影片 重大政策 就業資訊 為民服務 局長信箱 消費保護資訊 民眾謝函 為民服務榮譽榜 為民服務白皮書 廉政園地 政府資料公開 外交部施政計畫 訴願案決定書 護照公開資料 個人護照資料 簽證公開資料 文件證明公開資料 旅外安全公開資料 其他公開資料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歲計會計書表 領務業務統計表 領務法規 本局主管法規 護照法規 簽證法規 文件證明法規 其他相關法規 全國法規資料庫 性別主流化 本局性別主流化工作資料 性騷擾防治及申訴 性別統計資料 性別平等信箱 相關法規及網頁連結 關於本局 本局簡介 本局組織與職掌 局長簡介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本局地址:100219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5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總機電話:(02)2343-2888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檯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檯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惟倘遇天災或停電等不可預期情況,本局得視狀況調整(或暫停)受理時間)。

(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聯絡我們:台北局本部   中部辦事處   雲嘉南辦事處   南部辦事處   東部辦事處   旅外求助管道   桃園機場辦事處更新日期:109-5-11訪客人次:0123456    回頁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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