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科技部110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核定名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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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惟依本校聘任待遇服務辦法第18條規定,助理教授屆滿8年未升等為副教授者,自第9年起不得申請校內各類獎補助。

七、核定名單(含歷年)亦可至科技部網站 ... 跳到主要內容 上一頁 下一頁 首頁 最新消息 檢送科技部110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核定名冊(附件1),請查照。

2021-06-21SystemAdmin說明: 一、本補助案之經費結報及研究成果報告繳交事宜,悉依「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附件2)規定辦理。

二、本(110)年度計畫執行期間自本年7月1日起至隔(111)年2月底止,核定名單中如有大專學生於執行期間因畢業、退學等致不具大專學生資格,或休學,或無法從事研究之事實等情形,請指導教授務必通知本處承辦人協助辦理註銷或終止計畫。

(提前1學年畢業者,須申請註銷。

提前1學期畢業者,須申請提前結束計畫,仍須繳交研究成果報告。

有申請提前畢業者請於開學前告知指導教授,並知會研究暨產學組承辦人) 三、指導教授若離職需辦理指導教授變更(變更後指導教授為本校專任教師者,學生仍可申請校內獎勵)或執行機構變更(執行機構須與指導教授任職機構相同,學生不能申請校內獎勵),請於110年6月30日前告知研究暨產學組承辦人。

四、補助經費為每位學生每月新臺幣6,000元,8個月計新臺幣4萬8,000元。

相關請款表單將於下學期開學後再另函寄送予指導教授轉交,經確認完成註冊後於10月底一次撥付7至10月(共4個月)的研究助學金,之後於每月月底按月撥付。

五、請獲獎學生於執行期滿後一個月內,至該部網站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且於繳交報告時,須經指導教授確認,逾期繳交者,不列入研究創作獎之評獎。

六、申請、執行本研究計畫學生及核定補助案指導教師請另依本處公告於110年10月依「淡江大學獎勵大學部學生及指導教師參與科技部計畫作業實施要點」(如附件3)申請?勵;惟依本校聘任待遇服務辦法第18條規定,助理教授屆滿8年未升等為副教授者,自第9年起不得申請校內各類獎補助。

七、核定名單(含歷年)亦可至科技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學術補助獎勵查詢→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查詢;惟執行機構為指導教授任職單位,若有跨系指導時,無法得知學生就讀學系。

八、各系助理如欲查詢貴系學生確切之申請及核定通過資料,建議登入科技部學術研發服務網查詢。

無帳號者,請至科技部網站→新人註冊→受補助單位行政人員線上註冊→選「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及所屬單位→填寫姓名及聯絡資料、身分選「一般承辦人」→「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線上申請彙整」選取「系所權限」→送出申請後請電洽本處承辦人審核。

九、研究暨產學組承辦人:陳芝仙專員(分機2120),居家辦公期間請以MicrosoftTeams聯繫。

  研發長 王 伯 昌 1(1)1(2)1(3)1(4) (02)2623-6932 (02)2623-2154 [email protected] 25130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S218室 資料維護:江雨諠管理 個資聯絡窗口:(02)2621-5656分機2193 瀏覽人數: 0000000020 瀏覽總數: 0000281199 更新日期: 2021/12/28 本網站著作權屬淡江大學研究發展處-版權所有,AllRightReserve.請詳見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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