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前,這4種「身分」一定要認識! - 幸福熟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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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要保人,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
」 也就是我們通稱的「保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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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前,這4種「身分」一定要認識!
買保險前,這4種「身分」一定要認識!
撰文|好險網/歐亞頡
日期|2019年02月12日
分類|保險規劃
圖檔來源|達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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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保險、轉移風險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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