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 萌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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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推特分享受私情左右,不能秉公處理事物。

漢.桓寬《鹽鐵論.刺復》:「策諸利富者,買爵販官,免刑除罪,公用彌多而為者徇私。

」宋.蘇軾〈論每事降詔約束狀〉:「若受賄徇私,罪名重者,自從重。

」也作「徇情」。

以私意歪曲、破壞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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