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 簡介夫妻財產分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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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分別財產,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例如: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夫婦就是去申辦分別財產制,而分別財產制就沒有離婚時得請求剩餘財產 ... 關於我們 中心活動影片頻道 中心介紹 中心服務內容 中心活動花絮相冊 志工園地 加入志工 與我們聯絡 消息與公告 活動方案日曆 消息與活動 政令宣導 袋鼠家庭 袋鼠家庭俱樂部 袋鼠家庭俱樂部歲末子女獎助學金得獎名單 袋鼠家庭活動花絮 袋鼠的天空期刊 單親家庭福利資訊 袋鼠家庭俱樂部成立目的與申請辦法 資訊交流 好站連結 福利資訊 少年心輔 就業快報 其他文章 服務與諮詢 文件檔案下載 法律專欄與諮詢 場地租借專區 首頁 首頁 | 服務與諮詢 | 法律專欄與諮詢 | 法律專欄-簡介夫妻財產分配法律 經兆國際法律事務所/吳純怡律師 去年影視明星賈靜雯的離婚及爭女官司引發媒體競相報導,賈靜雯的前夫孫志浩曾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請求賈靜雯分配2,600萬之剩餘財產給他,更早在民國92年英業達副董事長溫世仁猝世時,其所有資產合計高達160億元,溫夫人就是採用了民法規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主張遺產一半應分配給她,剩下一半才課遺產稅,始免於繳納更高額遺產稅之結果。

當時此個案可說轟動一時,所以一般民眾確實有必要花點時間了解一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常見的相關問題。

一、何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何時可以行使這種權利? 依我國民法規定,夫妻財產制分為「法定財產制」及「約定財產制」兩大類,其中「約定財產制」又可以分為「共同財產制」及「分別財產制」二種。

如果結婚時,沒有約定財產處理方式,兩人的財產依法為法定財產制,只有在法定財產制之下,才可以使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當夫妻離婚、一方死亡等狀況,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其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剩餘財產的差額要平均分配。

如果財產是無償取得,例如父母贈與或是繼承,是不包含在剩餘財產的範圍之中。

例如:男方於結婚時一無所有,女方有嫁妝現金100萬元,兩人婚後育有一名子女,男方因投資股票獲利1,000萬元,並因工作多年來存有積蓄,購置A屋(市值1,500萬)登記在自己名下,女方則是專心在家相夫教子,操持家務。

後因男方外遇,女方訴請離婚,設男方於離婚當時之現金存款為700萬,則女方得請求分配之剩餘財產差額為1,100萬元〔計算式:男方婚後剩餘財產700萬元+1,500萬元-女方婚後剩餘財產0÷2=1,100萬元〕。

二、何謂分別財產制?如果夫妻雙方因為財產、收入差異懸殊,想要避免外人誤解或財產糾紛,而要去辦理分別財產制,請問要怎麼辦理? 所謂分別財產,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例如: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夫婦就是去申辦分別財產制,而分別財產制就沒有離婚時得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

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事件,要向夫妻住所地之地方法院登記處辦理,不能在住所地為登記或其主要財產在居所地者,得由居所地之法院管轄。

登記方式應以書面為之,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不影響依其他法律所為財產權登記之效力。

不過要提醒一下讀者,辦理分別財產制雖然可以避免離婚時,夫妻之一方向他方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但如果是因為一方死亡而使婚姻關係解消,還是會有繼承的問題,因為是適用分別財產制,所以申報遺產稅時,就不能主張先扣除剩餘財產分配的部分,因為分別財產制並沒有這種權利。

三、實務上常聽說老公欠債,老婆擔心債主找上門,就跟老公辦假離婚,從法律上來看是不是有這個必要? 實務上有許多夫妻因為害怕債主找上門,會連累另一半,所以辦假離婚,但這通常是因為不太了解現行夫妻財產制規定之關係。

事實上,夫妻如果是適用分別財產制,兩人財產及債務都是各自獨立,當然沒有辦假離婚之必要,即便沒改定分別財產制,也就是在適用法定財產制的情況下,依據現行民法的規定,夫妻各自對自己的債務負清償責任,所以夫的債權人在法律上也是不能來查封或拍賣妻子名下的財產,除非是因為夫為脫產贈與財產給妻,或夫妻間作假買賣,有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的情況下,債權人才可以主張撤銷贈與或塗銷移轉登記,所以從法律上來看,如果純粹是因為債務問題而辦理離婚登記,恐怕不是很有必要。

當然債主如果不是走法律途徑討債,而是用暴力方式討債,恐怕也不是辦假離婚就可以完全撇清關係,仍然還是應該向警察機關報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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