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姓的條件放寬了!(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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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四年十一月間,我曾經在本欄發表過一篇「改名容易改姓難」的小文,談及在當時有效的法律環境下,想把自己的姓改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於那時的民法親屬編,正由主管的法務部進行修正草案的研討,特別在文中提到有改姓需求的讀者,可以等到民法親屬編修正通過後再作決定。

那次的民法親屬篇修正案,經立法院多次深入討論,終於獲得三讀通過,並經 總統於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除其中第九百八十二條有關結婚的要件,由原規定的儀式婚改為登記婚,為使民眾能夠適應,特延期一年也就是今年的五月二十三日施行外,其餘的修正條文,都在公布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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