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費 - 公視新聞網 - 公共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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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府前經發局長朱松偉,在任內涉嫌收受業者賄賂,包含高價紅酒、星級飯店的住宿費用等項目,甚至和女朋友開房間的費用,都要廠商支付。
被檢方痛批像流氓要保護費,全案依10個貪污罪、偵結起訴,檢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秀敏表示,「擔任採購案評審委員的機會,向廠商收取賄賂及不正利益,並且蒐集不實發票,核銷局長特別費。
經偵結後認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
檢察官認為被告不知廉潔至此,索賄的手段有
全台不少違法工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