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同年七月六日,南港由內湖鄉畫出而單獨成立「南港鎮」。

民國三十六(西元1947 )年一月,行政區域調整,廢除七星區,改併入「淡水區」;翌年,內湖鄉再增加洲子 ... 49135010https://n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4624B66DAE97712&s=A9D05EAFE480842E公共建設(一)都市計畫

民國六十一年元月五日,「內湖特定區開發處」正式成立,由空軍中將袁和調派接任處長職務;該計畫乃經行政院於民國五十八年二月十日,臺(58)內字1203號令指示:根據臺灣北區區域建設計劃之要求而設立該處,準備作「全盤」之規劃。

依據地方鄉親的轉述,稱開發處所訂定的土地徵收辦法,不符合民意需求而群起反彈,並向有關單位陳情。

最後,該計畫是以「政府為衡量國內外當前情勢,順應民眾意願,對內湖特定區之開發,變更原定政策,放棄區段徵收,改循公布都市計畫之方式辦理」;終於,在同年十二月底,撤銷該處,計畫宣告終止。

內湖區實施都市計畫──市地重劃的理由,係因「重劃區內土地,除少數舊有房舍外,大部分土地為農田、水溝、溜地及山坡地,地勢起伏不平,落差較大,地界彎曲不整,且缺乏公共設施,不易自行開發使用,故為促進該地區都市建設發展,乃以市地重劃方式,作綜合性之整體開發,以謀土地最高之經濟利用」。

因此,本區實施多期的市地重劃區工程,詳情如下附表。

本區八期的都市重劃工作,其中的第一、二、三、四、七及八期計畫,是以住宅區為主;另外,第五期市地重劃區,規劃為住宅、商業用地使用,第六期市地重劃,則為輕工業區。

第一、二、三及八期的市地重劃,均位於東湖地區,在本區是屬於「東湖次分區」範圍內;重劃後的二十年間,設有戶籍人口數,已高達約七萬餘人,開發程度呈現飽和、繁榮狀態。

檢視此區域的都市重劃工作,明顯的看出公共設施規劃瑕疵;尤其在道路系統方面,例如康樂街和安泰街的路幅,顯得太過於狹窄,主幹道的康寧路三段與東湖路,應該加寬路幅為宜,如此才可負荷繁忙的交通流量。

康寧路三段地下的排水涵管系統,在颱風暴雨的侵襲下,常遭受水患之苦,在此市地重劃規劃中,似乎是始料未及。

第六期的市地重劃,是位於粉寮、港墘、洲仔及北勢湖地區,係於民國八十年間,配合基隆河截彎取直整治工程計畫;本期重劃範圍,原規劃為「內湖輕工業區」,之後,竟然「因勢利導」而形成「內湖科技園區」;近年來,已吸引大量的電子、生物科技等企業,「聚落效應」的進駐園區內,對於「謀土地最高之經濟利用」發揮到極致之效。

在重劃過程中,道路系統及公共停車問題,是超乎原先的預估值;因此,常導致嚴重的就業交通問題。

第七期的市地重劃,是位於成功路五段北側的大湖地區,除了大湖國小為公共設施外,道路系統規劃,亦是不盡理想;其中的大湖山莊街路基,原是圓覺溪與米粉坑溪匯集後的行水區,設計為地下式的排洪涵管道路,形成「與水爭地」現象,怪不得近年來幾次的颱風暴雨,造成嚴重的損害,人亡物毀無數。

又大湖山莊街路幅,亦是狹窄得無法負擔龐大的交通流量。



 重劃區地籍資料 期別重劃區位置辦理期間(民國)總面積公共設施用地面積可建築面積重劃負擔比例取得無償公共設施用地面積備註 1

東湖路以北,西臨第二期市地重劃區,東臨汐止地區所圍之區域

68.05—72.1034.222711.192823.029934.90%6.7148

節省重劃開發費用203,223,000元;重劃後的二十年間,增設樂康、東湖及安湖三個行政里,戶口數增為約7,853戶25,661人。

2

東鄰第一期市地重劃區,西側為康寧社區,西南臨康寧路,南臨東湖路所圍之區域

68.06—72.0833.22238.555124.667229.09%6.7715

節省重劃開發費用181,285,658元;重劃後的二十年間,增設明湖及康寧二個行政里,戶口數增為約4,407戶14,576人。

3

東臨康寧路三段,西臨民權東路六段,南臨高速公路,北臨康寧社區所圍之區域

70.05—71.0123.563112.000111.563034.51% 

重劃後的二十餘年間,設有葫洲行政里,戶口數增為約3,510戶11,039人。

4

東臨康寧路,北臨國醫中心,南臨高速公路,西臨成功路所圍之區域

77.12—85.0364.038923.386540.652439.97% 

重劃後的近十年間,設有湖興及金湖行政里。

5

東至成功路,北臨高速公路,南至南京東路六段,西與行善路相臨所圍之區域

90.04— 40.366515.547724.818846.31% 

目前,尚在重劃中。

6

東臨瑞光路,北臨內湖路,南臨民權東路,西臨堤頂大道所圍之區域

78.06—83.07143.354947.326696.028338.36% 

重劃前原有的北勢湖老街及港墘老街,因基隆整治、重劃工作而拆除;本期重劃範圍,原規劃為「內湖輕工業區」,之後,形成「內湖科技園區」;本期範圍內,今並無住戶設戶籍居住。

7

成功路以北,中央社區西北方,大湖里附近地區

72.09—73.086.55981.99494.564940.00% 

重劃後的二十年間,設有大湖行政里。

8

內湖第一期重劃區北側,西為保護區,東臨汐止所為之區域

71.06—72.038.82723.24495.582319.26% 

重劃後的二十年間,設有內溝行政里,戶口數增為約1,473戶4,669人。

 (二)營建工程從日治時期至臺灣光復後的七十餘個歲月當中,公家部門所投入的公共營建工程,係以地方官署及附屬建築物、交通設施工程為主。

內湖路二段舊行政中心的設立,乃在日據大正初年(即民國初年)所規劃興築的;內湖庄役場及其附屬的會議室、內湖統制倉庫等為營建工程代表。

直至民國五十七年七月一日,內湖升格改隸院轄市之後,公共營建工程,方依都市計劃內容或政策所需而逐漸的加以興築。

內湖區行政大樓內湖區新行政中心──行政大樓,動工興建於民國六十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七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內湖區公所從內湖路二段342-1號舊辦公廳舍,遷至民權東路六段99號新建大樓現址,服務區民。

內湖區行政大樓為地上八層,地下二層;各樓層單位,有一樓內湖區聯合服務中心、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內湖門診部,二樓為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稅捐處內湖分處,三樓為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內湖區戶政事務所,四、五樓為內湖區公所,六樓為臺北市立圖書館內湖分館,七樓為內湖區戶政事務所會議室、臺北市內湖就業服務站,八樓為禮堂;地下一樓為停車場,地下二樓為餐廳。

內湖垃圾焚化廠

由臺北市政府斥資近新台幣二十五億元的內湖垃圾焚化廠,於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正式興工。

民國八十年元月起,首試運轉;隔年,正式接管運轉焚化業務。

該廠為國內首座高效能大型垃圾焚化廠,係採用現代化機械式焚化技術,將垃圾中可燃物質,經焚化後使其體積減為原有十分之一左右,再將灰燼送往衛生掩埋;在燃燒過程中,並採用廢熱鍋爐設備,將產生熱能以汽電共生方式,資源再回收利用。

廠區面積為八.一公頃,建廠面積有六六六O平方公尺(約二千坪),廠房高度是地上三十五公尺,地下九公尺,煙囪高度有七十四公尺;每日垃圾處理容量,可達九百公噸(300頓×3爐)。

內湖垃圾焚化廠於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三日,同時與木柵垃圾焚化廠,榮獲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國際認證的授證,成為全國前兩座通過認證的垃圾焚化廠。

金龍隧道暨民權隧道

金龍隧道竣工通行於民國八十一年間,係連絡金龍路與內湖路二段一七九巷,再接環山路三段的交通設施,為紓解成功路四段、文德路、內湖路一段幹道交通。

金龍隧道全長有一七二公尺;各單向孔道內,設有雙車道、機車道及人行道,路寬計十公尺。

民權隧道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竣工通車;民權隧道連接民權東路六段與金湖路、成功路五段及康寧路三段道路,是提供東湖地區民眾,經民權東路六段,進入臺北市區的便捷交通要道。

民權隧道全長有一六二公尺;各單向孔道內,設有雙車道、機車道及人行道,路寬計一O.五公尺。

防災科學教育館

位於成功路二段三七六號之全國第一座臺北市「防災科學教育館」,在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正式落成啟用。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歷經三年的積極規劃籌建,設置的目的為「先透過瞭解各種災害歷史,到體驗測試各種模擬災害情況,最後到如何採取對應防護措施」;是一座將防災救災融入生活,寓教於樂的學習園地。

該館四樓層展示空間,分別是一樓為影像介紹、兒童防災教室區,二樓為綜合通報訓練區、風雨災害展示區,三樓為地震體驗區、緊急救護訓練區,四樓為煙霧體驗區、滅火訓練。

三軍總醫院

三軍總醫院成立於民國五十六年七月一日;其前身為臺灣陸軍八O一總醫院,單位組織乃由臺灣陸軍醫院、聯勤第五總醫院、陸海空軍第一總醫院、陸軍第一總醫院,依序遞嬗而來。

汀洲舊院區面積約八.六六公頃;早期,主治醫師皆來自北平協和醫學院、湖南湘雅醫學院等名師,為臺灣率先引入英美醫師訓練制度,奠下該院醫師紮實的訓練基礎。

三總在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起,開始搬遷至佔地面積四十五公頃的「內湖國醫中心」;原址於四十一年元月至七十一年十二月期間,曾作為「陸軍工兵學校」使用註1。

三總當年十月十一日,開始門診及住院作業,急診作業則到十一月七日,才開始服務。

未來病床數,由一千五百餘床增加到一千八百五十床,並計畫設置中醫部門;而原汀州院區,轉型為護理之家,並保留門診和急診醫療業務。

該院新建後,不僅建築及設備全面更新,並經組識與流程再造及醫院管理全面資訊化,以提升醫療品質與服務效率。

三總為國防醫學院之教學醫院,負有臨床醫療、教學與研究之責,醫療服務對象為軍人、健保民眾以及一般民眾;診療科別計有內、外科等四十五科,為衛生署評定之醫學中心級醫院。

註釋:

註1陸軍工兵學校

係於民國二十一年八月十六日,由先總統蔣中正首創在南京光華門外,林伯森將軍擔任首任校長;民國二十四年至三十六年期間,先總統蔣中正親自擔任該校校長。

自民國二十六年抗戰期間中,該校歷遷江西清江、湖南零陵;抗戰勝利後,遷往安徽蚌埠,三十六年成立初級班。

其後又因戡亂時期,再歷遷南京、零陵及貴州遵義。

民國三十八年十月,奉令遷臺,移駐鳳山、楠梓。

四十年元月,先在臺北萬華,以龍山國小為班址,成立工兵訓練班;隔年元月,奉令於內湖復校,按新制設立軍官高、初級班及士官班。

復於六十一年,改制設立正規班、分科班及高級專長班。

民國七十一年十二月,遷往高雄燕巢現址。

衛生下水道工程

本區衛生下水道工程建設,始於民國七十八年,施作大直次幹管(今易名為大直主幹管)工程;初期,汙水管線穿越基隆河,將污水送至迪化污水處理廠淨化處理。

民國八十年間,為「配合基隆河截彎取直工程設置汙水下水道系統計劃」,將本區規劃為獨立污水下水道系統,汙水管線不必穿越基隆河,而設立一座獨立式「內湖污水處理廠」;其廠址位置係於舊宗路一段、堤頂大道一段、中山高速公路與民權大橋之間。

內湖污水處理廠設立目標為本區與大直地區,產生的汙水能就地處理,提昇基隆河自淨與涵容能力,並符合水質保育與水資源再利用作法。

民國八十七年二月十三日,臺北市長陳水扁主持「內湖污水處理廠」動土典禮;內湖污水處理廠係採用國內第一個地下化設計,污水處理廠加蓋後上方空間,規劃有面積約三.八公頃的多功能景觀親水公園,回饋地方。

其集污範圍,西起大直橋附近,東至東湖內溝溪,南到基隆河右岸堤線,北達內湖山區,計劃集污面積約一千一百七十八公頃。

九十一年五月二日,臺北市長馬英九主持「內湖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通水典禮;預定同年十一月竣工,正式運轉,每日最大可處理二十四萬噸污水量,嘉惠內湖、大直及汐止地區,約三十七萬人口。

內湖區衛生下水道系統,分為內湖主幹管及大直主幹管之集污區。

大直主幹管集污區範圍內,有成功路次幹管。

內湖主幹管集污區範圍內,有民權東路次幹管、東湖路次幹管及大湖次幹管;除東湖路次幹管尚未施工外,其餘幹管工程均已竣工。

因此,本區之分管網工程及用戶接管工程之完成率,於九十二年底前,成績已達百分之七十以上。

至於東湖路次幹管工程,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預定民國九十六年,辦理規劃設計;之後年度,再續辦相關施工事宜。

本區90-92年接管率 年度接管率備註 9051.99%  9162.22%  9270.20%  ◎附註:本篇文字及數據資料,參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所提供之相關資料。



 (三)水利工程1.灌溉從清代、日據,到臺灣光復之後的民國五○年代,內湖地區是屬於標準型的農業社會,農村聚落分散期間,平原部份大部分均以農業用地為主;農業用地,又以水田栽植水稻為大宗的農作物。

水稻及蔬菜的耕作,需要充足的灌溉用水;水源、埤塘及灌溉溝渠,必須有完整的配套系統加以規劃,才能從事農耕工作。

本區於清代最早期的拓墾事業,係以何士蘭及林秀俊兩位先民為開發大業主;當時,農業灌溉系統即已配合開發,並且逐年改善及維護。

內湖地區主要的農業灌溉系統,有十四份陂圳與內湖大陂圳;今將其沿革及灌溉區域,分別敘述於下:十四份陂圳傳說中的「十四份陂圳」是里族莊林秀俊所開築的;參閱日治時期《臺北廳志》水利篇的記載,稱十四份圳是由十四份陂和公館陂所組成;兩陂塘面積二十四甲餘,可灌溉新里族庄附近一百九十六甲農地,創設於乾隆年間。

又據林秀俊裔孫林鴻章的說法,稱早期的十四份陂圳興築與管理權,均歸屬林家。

「十四份陂」是提供灌溉用水的大陂塘,當時面積約有十九公頃;主要集水區為五指山系的白石湖(碧山)和大邱田(大湖街底)山區,是圓覺小溪、米粉坑溪和牛稠湖山澗溪水的匯集地。

其下游灌溉農地範圍,包括「新里族庄」附近的十四份(今康寧路三段一帶)、彎仔庄(今國醫中心南側一帶)和粉寮(公館山西南側一帶),面積廣達一百九十六甲(190公頃);水圳路並與公館陂(面積約3.8公頃)連接。

明治四十(西元1907)年七月,十四份圳被劃定為公共埤圳,歸臺北廳長管理;當時曾向勸業銀行貸款三千九百六十三圓,作為修改水門及其他附屬建築物之費用;並於同年十二月完工。

臺灣光復後,歸由「七星農田水利協會」管理。

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五日,成功路五段計劃道路竣工,從大湖山莊街口起,至黃石公廟北側段,係採「填湖造路」方式完成;又大湖公園計劃區域內,設有游泳池、遊客服務中心、管理室和公園造景等設施;另外,公園管理室右前方(成功路五段路基北側)山谷地,亦喪失「蓄水功能」。

頓時,原有廣達十九公頃的十四份陂水面,「減肥」成約五分之二的現況。

內湖大陂圳依據《臺北廳志》記載:「內湖埤」、「蕃仔圳」(土名「蕃仔溝」;上游稱「新陂尾」圳),合併稱為「內湖埤」,灌溉「內湖庄」一百三十六甲農地;清乾隆年間,由業戶與佃農共同開設。

明治四十一(西元1908)年五月,作為公共埤圳;同年十一月,組織「組合」(水利會組織),臺北廳長為管理人;大正六(民國6;西元1917)年,又合併「大窠口圳」、「認定外埤圳」。

臺灣光復後,該灌溉系統歸七星農田水利協會(即今「臺北市七星農田水利會」之前身)管理。

舊地名「內湖埤」或稱「內湖大陂」,即為今日的「碧湖」。

昔日,作為農業灌溉大陂塘;其水源引自「赤上天山」(大崙尾山)和「尖頂」(忠勇山)南坡集水區的「新陂尾」圳,在梘頭(今內湖路二、三段交會處)設攔水制水門,將水流導入人工渠道中,沿著內湖路二段老街,流經今日的國泰醫院內湖分院、內湖派出所(舊為內湖行政官署)、內湖農會後方,再從達人女中校門口前經過後,直接進入內湖大陂。

舊內湖大陂設有兩個水閘門,一在今水閘門處,另一在麗山街二一巷五號門口;主要的灌溉區域,為「山腳」(今麗山國中與麗山國小間一帶)和「港墘」地區。

「內湖大陂」後期改變成「碧湖公園」,由原來的農業灌溉坡塘轉變成休憩公園功能,乃因五、六○年代,內湖的農業逐漸凋萎,不再需要灌溉用水;因此,內湖路二段老街旁的引水渠道就沒落,斷絕了內湖大陂的水源。

現在,惟有依賴聚集雨水方式來調節陂內水位。

本區陂圳概況表 陂圳名稱圳路長度(公尺)灌溉面積(公頃)備註

五分圳

1,40044

 

十四份圳

8,40098

 

公館圳

1,00029

 

內溝圳

80014

 

新陂尾圳

1,50029

 

番仔陂圳

60010

 

內湖大圳

4,000138

 

馬路圳

40025

 

店仔圳

40012

 

◎附註:參閱《臺北市七星農田水利會會誌》P.10-11民國76.12版


 2.防洪工程由於本區平原土地部份,係位於臺北盆地內,又處於基隆河流域的下游「感潮」區段,鄰近基隆河道沿岸,屬於較低漥地勢,若遇到颱風暴雨侵襲,則無法避免水患之苦;故有史以來,本區常遭受水災之害。

於最近的五十年期間內,本區遭遇到無情的颱風洪水侵襲,高達約有二十次之多;又如下附件(1)中的葛瑞絲、畢莉、崔絲、波密拉、歐珀、愛美、葛樂禮、薇拉、琳恩、賀伯、溫妮、納莉等颱風,即造成本區嚴重的水患問題,區民生命財產損失無數。

然本區先天性欠佳的地理環境因素,導致區民生活及財產上無辜的受害情況,不斷地上演當中;如此,水利防洪工程益顯得重要。

臺北市政府有鑑於此,在民國六、七O年代,即著手規劃、改善基隆河內湖段的水利防洪與排水建設;除了遵照中央政府訂定的臺北地區防洪計畫,完成臺北市轄主要河川之築堤保護外【如下附件(2)】,另於堤防內,興建抽水站及排水幹支線,以解決防洪及排水問題。

基隆河內湖區段中,興建的抽水站,計有康樂、南湖、長壽、成美、新民權、陽光、港墘及環山等八座。

本區境內的大湖山莊街、康寧路三段及金龍路段,是採密閉式的箱涵排水幹道路線,若巧遇颱風暴雨,加上基隆河漲潮時,常造成嚴重的「水鄉澤國」災情,民國八十六年及九十年的「溫妮」與「納莉」兩個颱風,當地即遭受到極為嚴重的災情;溪流行水區域內,採用密閉式的箱涵排水幹道路線,是否規劃得宜?在多次的水患受災後,其水利防洪設施,似乎得全盤再檢討,與謀求改善之道為上策。

基隆河截彎取直整治計畫工程,係於民國七十九年九月十四日,經報奉行政院核定實施,並於隔年十一月十一日,動工興築。

工程範圍是自南湖大橋至中山橋,全長一七.四公里;其中的上游南湖大橋至成美橋段,稱為「小彎段」,長度四.一公里;成美橋至中山橋段,稱為「大彎段」,長度一三.三公里。

其整治計畫工程內容,乃主要辦理兩岸堤防新建與加高、新河槽開挖、河川地整理及綠化、低水護岸、抽水站等河川工程,以及中山橋改建、麥帥橋延長與橋樑橋基加固、天母快速道路等工程;另俟河道轉換後,辦理堤內舊河道回填及新生地之基本公共設施工程。

附件(1)內湖地區歷年來較嚴重颱風受災資料: 侵台日期名稱最大強度近中心最大風速(公尺∕秒)登陸地段備註 90.09.10

納莉(NARI)

中度40.0

三貂角至頭城一帶

造成本區嚴重水患

89.11.01

象神(XANGSANE)

中度38.0

 

87.10.16

瑞伯(ZEB)

強烈55.0

 

86.08.18

溫妮(WINNIE)

中度43.0

造成本區嚴重水患

85.07.31

賀伯(HERB)

強烈53.0

基隆與蘇澳間

造成本區嚴重水患

76.10.24

琳恩(LYNN)

強烈53.0

未登陸

造成本區嚴重水患

69.08.27

諾瑞斯(NORRIS)

中度45.0

宜蘭至花蓮間

 

66.07.31

薇拉(VERA)

強烈55.0

彭佳嶼至宜蘭間

造成本區嚴重水患

65.08.09

畢莉(BILLIE)

強烈55.0

宜蘭至彭佳嶼間

 

61.08.17

貝蒂(BETTY)

強烈65.0

未登陸

 

60.09.22

貝絲(BESS)

強烈65.0

彭佳嶼至宜蘭間

 

52.09.11

葛樂禮(GLORIA)

強烈68.0

未登陸

造成本區嚴重水患

51.09.05

愛美(AMY)

強烈70.0

宜蘭至花蓮間

造成本區嚴重水患

51.08.05

歐珀(OPAL)

強烈75.0

宜蘭至花蓮間

造成本區嚴重水患

50.09.12

波密拉(PAMELA)

強烈65.0

宜蘭至花蓮間

造成本區嚴重水患

49.08.08

崔絲(TRIX)

強烈60.0

未登陸

造成本區嚴重水患

48.07.15

畢莉(BILLIE)

中度45.0

未登陸

造成本區嚴重水患

47.09.03

葛瑞絲(GRACE)

強烈75.0

未登陸

造成本區嚴重水患

◎參閱整理自中央氣象局網站資料
 附件(2)歷年完成之重大防洪工程一覽表: 完成年度執行項目內容費用(元)備註 65

基隆河護岸(內湖路一段84巷)

修護100公尺

 

 

66

基隆河內湖區港墘里西湖里護岸工程

興築堤防60公尺,護岸80公尺

 

 

70

基隆河五分里護岸

興築護岸246公尺

 

 

基隆河安康路護岸

興築護岸57公尺

 

 

基隆河西湖橋護岸

興築護岸666公尺

 

 

79

基隆河成美橋至成功橋兩岸堤防(第三標)

新建休閒步道2,600平方公尺、健康步道679平方公尺、遊憩步道2,550平方公尺

133,698,218

 

80

基隆河成美橋至成功橋兩岸堤防(第四標)

完成新建堤防長約980公尺

221,745,587

 

基隆河成功橋至南湖大橋兩岸堤防工程(右岸;第一標)

完成新建堤防長約370公尺

154,493,985

 

82

基隆河整治工程──內湖堤防新建工程(臨民權抽水站段)

完成新建堤防長約84公尺

84,217,853

 

基隆河整治工程──內湖堤防新建工程(舊宗段;第一標)

新建堤防長約1,260公尺

359,266,644

 

基隆河整治工程──內湖堤防新建工程(金泰段;第一標)

新建堤防長約1,790公尺

433,783,890

 

基隆河整治工程──內湖堤防新建及低水護岸工程(週美段)

新建堤防長約1,120公尺

693,436,952

 

83

基隆河整治工程──內湖堤防新建工程(舊宗段;第二標)

新建堤防長約468公尺

254,777,327

 

基隆河整治工程──內湖堤防新建工程(金泰段;第二標)

新建堤防長約506公尺

283,974,677

 

92

內溝溪下游段整治工程

新建兩岸堤防長約1,800公尺

674,278,717

 

基隆河南湖大橋上游右岸堤防及兩岸堤外整地工程

完成新建兩岸堤防長約600公尺及兩岸堤外整地

463,494,787 
 附件(3)內湖區抽水站簡介:目前,本區共劃分為八個排水分區。

每一個分區的地底下,均設有雨水下水道系統;若遇到下雨時,雨水會先經水溝流到下水道,再匯集到抽水站的排水渠道,自然排放到河川裡。

但是,若碰上海水漲,河川水位高度比下水道排水口還高時,下水道的水無法以重力方式自然排出,此時就要將堤防閘門關閉,以防止河水倒流入市區,並啟動抽水站的抽水機組抽水,將市區的雨水(或排水)排出。

內湖區抽水站相關資料表: 站名位置抽水機台數總抽水量(C.M.S)

設立年代

集水區域
康樂

東湖路160巷底

534.0094
自基隆河北側,內溝溪右岸之區域
(集水面積184.86公頃)
南湖

潭美街896號

315.0085
西至內湖焚化廠,北至東湖路,東至康樂街(集水面積53.6公頃)
長壽

安美街38號

423.0088成功路二段以東,內湖焚化廠以西,中山高以南(集水面積78.6公頃)
成美

潭美街183號

315.0083北起麥帥公路,以南沿新明路,東達成功路(集水面積50.7公頃)

 

新民權

新湖二路與堤頂大道交叉口

1074.0088

民權隧道以西,民權東路以南,麥帥公路以北(集水面積430.5公頃)

陽光

港墘路底(堤防邊)

1071.0086

金龍、內湖、清白、紫陽里南側山區及成功路以西(集水面積415.4公頃)

港墘

港墘路227號

855.0084金龍路以南,成功路以西,港墘路以東(集水面積334.4公頃)
環山

基湖路168號

639.0085環山路一段以南至堤防,港墘路以西至天母快速道路(集水面積175.3公頃)
◎摘自臺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網站資料暨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提供資料參考書目:1.《臺北市志卷三政制志公共建設篇》臺北市文獻委員會編印民國77.10版2.《基隆河整治計畫工程簡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民國82.10.30版[][][][]臺北市內湖區公所49135020https://n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4624B66DAE97712&s=4487AA4FE4DADFF7經濟發展

清領時期

在近三十二平方公里的內湖區版圖中,平原與山坡地分別約佔四六比例;俗諺「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由此話來比對內湖的土地利用、經濟發展情形:於清領時期之前,先住民凱達格蘭平埔族人傍水而居,土地的利用,則是簡易的雜作(如種植地瓜、甘蔗等)、牲畜飼養和狩獵場;經濟發展型態,則為自給自足或以物易物方式行之。

清康熙末年至乾隆、嘉慶年間,漢人先民陸續前來租園墾荒;滿田遍地金黃色的稻穗,即是先民汗水的成果。

此階段的經濟發展,係以農業為主。

清光緒八(西元1882)年元月,開始動工興築的臺北府城,其城牆石材,係來自本區北勢湖山區(今德明技術學院北面之大小金面山)所開採的「石英砂岩」產品;此地石材的出產,歷經日治時期到臺灣光復初期,尚有少數的產量。

日治時期從清光緒二十一(西元1895)年,至昭和二十(西元1945)年期間,內湖地區的經濟發展,還是以農業為主,山產林業為副。

另外,亦有煤炭、石材礦業;其中的煤礦業,屬較為發達之產業,礦場分布則以內溝及大湖地區,為主要的出產地。

此時期,本區產業物品及民生用品的進出港埠,係以港墘渡口為主;因此,港墘是內湖經濟產業物資品的集散及轉運市街。

省轄時期臺灣光復後至民國五十七年六月間,內湖鄉的經濟發展產業,仍以農業為主,其他尚有山產林業、煤礦業、工業。

工業產品有紅磚、台灣瓦和土燒水管;全盛期,有十餘座磚窯廠,日夜的生產製品,在基隆河沿岸,處處可見煙囪冒著大量的黑煙。

直至民國六、七O年代,由於環保意識的興起、房地產建築材料的鋼筋水泥化取代,導致本區磚瓦業逐漸的凋零。

內湖境內有二條煤炭層,北為木山層,南是石底層;木山煤層上主要有叭嗹、蓬萊、友華、新福、福田(原名源美)、協興、振豐等煤礦場;石底煤層上主要有五份、聯豐、豐田、台灣炭業、大永(原名永盛)等煤礦場;此省轄時期,本區的煤礦業,堪稱為全盛期,有大部分的農民,則利用農隙,兼差煤礦業,以增加家庭經濟收入。

以民國五十三年,煤炭生產實績,計約198,092公噸。

民國七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位於內湖路三段六十巷內的福田煤礦場,因「瓦斯突出」而發生礦坑災變,計有十三名礦工身亡及三十五人受到輕重傷;從此,內湖的煤礦業就銷聲匿跡了。

竹細工手工副業,從業的家庭婦女為數眾多,其生產收入可添補家用;竹細工製品,有畚箕、謝籃、果籃、竹扇、斗笠、洗菜盛器等多樣性。

直轄市時期本區的此階段,已由農業社會轉型成工商業都會區,處處大興土木,北勢湖工業區、新明路工業區與內湖輕工業區的新設立,市地重劃的住宅區,多處陸續的開發完成,新移民進駐呈現暴增狀況;其經濟發展乃屬於多元化,工商業普遍蓬勃發展,各地的商圈,亦逐漸的形成發展當中,最為顯著者,有「湖光商圈」、「東湖路商圈」與舊宗路一段的「大賣場聚落」。

從五、六O年代起的市政「都市計畫」,本區前後歷經八期的「市地重劃」,以及基隆河整治──截彎取直工程中,本區所有的平原土地,產生了極大的變化,地景地貌完全的改觀;港墘及北勢湖兩處老街,因「都市計畫」、「市地重劃」和「基隆河整治──截彎取直工程」三項因素的影響下,已從地表消失了。

又大部分的農地與山坡地,進行「都市計畫」及「市地重劃」工作,導致農村社會中,主要的農業經濟生產,頓時,全部停擺了;也因此,本區正式由「農村社會」轉換為「工商社會」的現代化都會社區,實際符合了「以謀土地最高之經濟利用」目標。

民國九O年代,土地面積約有一五O公頃的「內湖科技園區」,一夕間的崛起,現代化廠辦大樓鱗次櫛比的矗立著;內湖科技園區原址,在尚未作基隆河整治工程之前,除了港墘及北勢湖兩處老街區之外,大部分的土地利用,不外乎為小型農業雜作地、魚池地及廢棄磚瓦窯廠區、廢耕農地等,更有些小型違章工廠(如電鍍業)充斥其間,呈現一片雜亂之景觀。

市地重劃後,臺北市政府「因勢利導」,加速科技園區相關法令的適時解套,當今已進駐了二十餘家的企業總部及近十家的電子科技業研發中心,產生了科技業的「聚落效應」,園區內廠商公司數,高達約二千家註1之多;九十二年度,園區企業全年營收額,已突破新臺幣一兆元經濟效益,是目前臺北市經濟產業的重鎮之一。



 [][][{"title":"打毛線手工業","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502/8bb752e3-1e7d-48cd-bc86-98e6864dbcb9.jpg"},{"title":"婦女從事竹編斗笠手藝","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502/a06d91c8-be9f-4e96-9985-2213539e29e8.jpg"},{"title":"編織洗菜盛器手工業","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502/639a6c78-66d8-4c00-814c-29dc54e5c4bb.jpg"},{"title":"竹編謝籃","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502/4e4fa579-26ed-491f-a383-82c96c2d8622.jpg"},{"title":"聖誕燈飾手工業","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502/c8667d4c-02b5-4740-b5d0-0684a710e79a.jpg"}][]臺北市內湖區公所49134960https://n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4624B66DAE97712&s=8C99A3AD3FD1CFBE古蹟 林秀俊墓園園址為文德段四小段598-1號(民權大橋北側,臺北市大都會公車內湖保養場左前方;即舊宗路二段103號南側)。

在民國八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經內政部「臺(80)內民字第8079470號」,公告為國家第三級陵墓古蹟。

林秀俊先民係於清代乾隆年間,開墾臺北板橋平原及內湖新里族地區的大墾戶。

建造於清乾隆三十九(歲次甲午,西元1774)年,基地面積有八百餘坪;坐東北朝西南方位,背倚公館山(海拔高度95公尺),面向基隆河,左青龍乃南港山脈,右白虎為五指山脈,視野遼闊,形勢雄偉,為當今臺北地區少見的且保存完整的清代大墓園。

最早期,可堪稱一處上乘的地理風水,立於此地,能夠遙望林秀俊當年所開墾的板橋平原農地。

整座墓園以墓龜為中心,是傳統閩南三進式的典型;層層矮垣彎曲伸出前方,呈現環抱樣。

墓埕右前方,置「福神」(又名后土,墓園守護者,坐西朝東向)墓丘一處。

三進內埕外緣,是以觀音石雕柱,配合砌磚加洗石子和貼上「爪哇」彩色花紋磁磚裝飾的矮垣(高度49公分),顯出其匠心獨到之風格。

第一進內埕中間處,置76×88公分矩形「拜砧」,可提供祭拜時,行「三跪九叩」大禮之用。

第一進兩外側,設乙對祥獅石柱;祥獅具有鎮守墓園之象徵。

其石柱正面陰雕聯對為「堂內三局水,案外万廷山(即是萬重山之義)」;此描述三進式的墓園,與外圍遠方層層的山巒,相互輝映。

石柱內側,雕上牡丹花圖案,寓意「榮華富貴」。

第二進是極少見的長八卦型內埕;第二進石柱頂端的「筆鋒」造型,名為「石筆」,代表文人之義。

石柱正面陰雕聯對「文光射斗牛,浩氣凌霄漢」,字意為「文光」或「浩氣」,可以投射到北斗星座或凌駕天際間。

石柱內側,刻有白頭鳥和牡丹花圖案,寓意「白頭偕老」和「富貴長命」。

最外側有「南瓜」造型(洗石子工法)乙對;南瓜果實內多種籽,有「多子多孫」的含意。

第三進石柱頂端乃「官印」造型,名稱「石印」,其義為官職。

石柱上陰雕聯對為「窀穸安先求,欲計兒孫福」;含意是兒孫們想要有幸福美滿的未來,則務必事先講求墓園的規劃建築。

左石柱內側雕有喜鵲和梅花圖案,寓意「喜上眉梢」。

右石柱內側雕有蓮藕圖案,寓意「連生貴子」。

墓碑(65×143×10公分,火成岩石材)上刻有「皇清,乾隆甲午陽月,顯考秀俊林君墓,孝男海籌、承重孫登墀、杖期孫彤雲仝孫登貴、登選玄曾孫憲章、天驥、紹丕誥立」;墓碑頂端置上「雙龍戲珠」浮雕的觀音石「寶蓋」(102×46公分),此是「昭和戊辰(民國17;西元1928)年十一月初七日」,墓園重修時,再放置的新石。

墓碑兩旁有乙對肩石夾立,肩石上刻有桂花及牡丹花和花瓶圖案,寓意「富貴平安」。

墓碑前方,設有一長形石板(俗稱拜桌,規格120×50×12公分,觀音石材質)作為掃墓祭祖時,牲禮祭品的擺放處。

註:*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第二款:古蹟:指依本法指定、公告之古建築物、傳統聚落、古市街,考古遺址及其他歷史文化遺蹟。

*2「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第六款:歷史建築:指未被指定為古蹟,但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古建築物、傳統聚落、古市街及其他歷史文化遺蹟。

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時,依古禮進行古蹟修復前的家族掃墓及修墳祭拜;臺北市文化局長龍應台亦特別於下午一時,前往現場觀摩古制的修墳儀式。



 內湖庄役場會議室暨內湖庄役場(今為內湖派出所)位於內湖路二段342號的「內湖庄役場會議室」,與342-1號的「內湖庄役場(區公所、鄉公所之前身)」,係在臺北市碩果僅存的日治時期「庄役場」官署,且為完整性「庄役場」及「公會堂庄役場會議室」同處一地的歷史建築物,彌足珍貴。

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臺北市政府將「內湖庄役場會議室」公告為「直轄市定」古蹟。

該庄役場會議室創建於昭和五(民國19;西元1930)年,經歷了「日據」和「民國」時期,依用途計有四個名稱:「內湖庄役場會議室」、「內湖鄉中山堂」、「內湖區公所禮堂」和「內湖區民活動中心」。

民國五十七年七月一日起,行政區域改隸院轄臺北市,「內湖鄉中山堂」名稱變更成「內湖區公所禮堂」。

七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內湖區公所遷移至民權東路六段99號新建完工的行政中心大樓後,該建築物遂易名為「內湖區民活動中心」,提供附近的湖濱、內湖、紫星等里民喜宴或集會使用。

內湖庄役場會議室正面山牆設計型式,是代表著三O年代,臺灣建築的「現代」風格;簡明造型、清晰線條,圓拱窗配合牛眼窗裝飾圖案,相互輝映,自成一格。

懸挑式的混凝土「雨庇」下柱腳,流線弧角的獨特造型,增加立面的整體美感。

牆面採用「國防色」的淺綠色瓷磚和洗石子工法,亦是該時期的建築特色。

室內寬敞的空間,採大跨距屋架式;面積有六十七坪,大約能容納一百餘人,可作為集會或展覽多功能用途。

日治中期,內湖地區的人口數,已近萬人;內湖庄長郭華讓著手「都市計畫」,將行政與經濟的重心,設於內湖行政版圖的中心地帶--「中店仔」(今內湖分局一帶)。

大正五(民國5;西元1916)年二月二十三日,臺灣總督府臺北廳長加福豐次主持新區役場落成典禮;新區役場原址在今內湖分局,舊址為「臺北州七星郡內湖庄內湖字內湖梘頭125番地」。

昭和十二(民國26;西元1937)年十二月六日,新築成的「第二代」庄役場辦公廳舍(現為內湖路二段342-1號,內湖派出所)啟用;「第一代」的舊廳舍,則移交警察單位使用。

民國九年至三十五年間,內湖庄包括基隆河南岸的南港地區;南港居民如要洽公,則要渡船遠行到此,極為辛苦與不便,怨聲載道。

民國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七,「內湖庄役場」改為「臺北縣七星區內湖鄉公所」;五十七年七月一日,又更名為「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七十二年十一月之後,移交給內湖警察分局設為「內湖派出所」使用;七十三年夏季,「內湖派出所」建築物遭小祝融,事後,進行部份修繕工程,包括屋頂瓦片、檜木屋樑、正面山牆及窗戶。

九十四年十月十三日,經臺北市政府以「府文化二字第09406172700號」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環視當下內湖地區的老市集或具歷史性舊建築物,是屈指可數的;尤其是公務部門的「歷史性」建築物,更是「鳳毛麟角」!代表內湖地區近百年「庄、鄉、區政」歷史發展的見證物--內湖庄役場和內湖庄役場會議室(內湖區民活動中心),是內湖區重要的文化資產,若是未加保存下來,唯恐日後只能從照片中認識它、憑弔它!郭氏古宅(或稱內湖紅樓)係本區保留最精緻的磚造古樓房,位於文德路241巷19號;即座落在獅頭山南側山腰間,為臺北市政府公園預定保留地範圍內,現今呈閒置狀態。

坐北朝南,面眺公館山與南港山脈。

原由本區望族仕紳郭華溪,起造於日據中期的大正六(民國6,西元1917)年間,是磚造兩層樓房,採「中西合璧」式裝飾,配合前庭鋪設石板花園,後院及周圍密植果林的「豪宅」景觀。

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經臺北市政府公告為「直轄市定」古蹟。

建築物平面以「凸」字造型,呈現「一正後兩廂」佈局;「三間式正身」為一、二層樓主體;一、二樓地板,各鋪設六角面磚和方形面磚。

前後兩端,各設通行廊道。

二樓前端規劃突出的弧狀陽台,增加建築物主體縱線變化的特色。

樓房屋頂是採中式紅瓦屋坡,正身馬背屋脊為「火形」造型。

磚樓立面採西洋「巴洛克」式的山牆,作左右對稱佈置。

西式花草圖紋和中式傳統吉祥圖案,相互搭配成一體,自有巧思之妙。

山牆上的匾額,改嵌「內湖庄六大角,碧奉宮,歲次甲午穀旦重建」字樣;在原來位置是以郭氏宗族堂號--「汾陽」嵌字。

門聯是以洗石子工法做成,上、下聯各頭一字,隱約看出是「華」和「溪」字,字跡已遭損害!據郭華溪之子郭進財描述:『民國三十年間,日本政府徵購當今臺北松山機場外緣土地(昔日為田地),作為擴建之用,乃因「中日之戰」延伸到「太平洋戰爭」;當時,松山機場成為盟軍空襲的大目標;於是,日本政府勸導附近住民疏散。

』位於飛機航道下附近的郭華溪,遂將家產轉售予當時任職內湖庄長的堂弟郭華讓等宗親;另外,赴桃園建置田產,舉家遷居,遠離被空襲的「夢魘」。

目前,郭宅地權歸郭華讓裔孫郭詩詠所有,地上建築物屬於已故林姓佃農所有。

簡公碑位於康寧路一段236號,立碑年代為清嘉慶三(西元1798)年;碑文記載簡乾恭立遺囑,欲將所擁有的遺產田租,作為內湖庄六角頭(內湖梘頭、頂番仔陂、下番仔陂、港墘、山腳和新陂尾六處聚落)福德祠香火錢、簡公忌祭和填補陂岸修蓋田寮費用。

因遺產糾紛,業戶莊耆(何士蘭家族和內湖庄福德祠神明會代表)代替告官;為防止日後簡姓族人冒繼控爭,特由官府李明心同知的批示,立碑作曉諭。

在臺灣地區,同時出現告示碑、墓園和福德祠,三者相處一地,且祠內供奉信徒(簡公夫婦)神主牌位,謂為首例。

民國四十四年,重修福德祠;五十二年間,墓園由附近山坡遷至現址;五十九年,告示碑亦從他處遷到福德祠與墓園間的正後方。

簡公碑文,抄錄如下:奉憲立碑特授福建臺灣北路淡防總捕分府加五級紀錄十次李為乞准存案事嘉慶元年四月十八日據劉和稟稱簡乾恭之田交本庄福德宮為香燈付值年爐主收管同伊夫婦祭掃俾孤祀不滅等清并抄粘遺囑一紙據此經何前任飭差協同議覆緘據業戶何士蘭郎何振同庄耆陳美萬等覆祿請將簡乾恭田業充入本庄福德祠值年收管以杜爭佔孤祀不致殄滅隨飭差取結旋據簡行先以買囑業戶混祇等事告何士蘭混稟田租歸福德祠即據業戶庄耆等具結交差稟繳批准充入福德祠之後又據簡轉妹等以緌陳等事呈祿簡燕宗三子簡奕剛立與簡乾恭為孫並據繳嗣書均經批飭迨汪前任簡行先簡奕剛等以隔省同宗冑繼屢控貪圖簡乾恭田業並據簡三興等告何士蘭等藉祠瞞稟佔業等情經查卷批斥各在案復經諭飭業戶何士蘭庄耆人等將簡乾恭夫婦尸位並將實收田租作何開銷妥議稟覆並本分府查依去後茲據業戶何士蘭庄耆陳美萬等遵諭議覆前來除批示外合行給示勒石為此示仰該庄業戶何士蘭庄耆陳美萬張天祐陳萬強邱華啟陳生模林泮火同庄民人等知悉其簡乾恭夫婦尸位即著值年福首附入福德祠奉祀至遺業田租除納業戶課粟外實收小租粟二十四石逅年歸福德祠香燈粟六石簡乾恭夫婦忌祭粟十四石填補坡岸修蓋田寮粟四石亦著值年福首收管以垂永遠倘嗣後仍有簡姓冑繼控爭許該庄耆業戶保甲等即祭解究其各凜遵毋違特示嘉慶參年拾月廿八日給發內湖庄曉諭
 十四份陂圳制水閘門建築竣工於明治四十(光緒33;西元1907)年十二月;工程經費係由臺灣總督府臺北廳,向日本勸業銀行貸款興築而成。

貸款金額三千九百六十三圓,作為修改水門及其他附屬建築物之費用。

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四日,經臺北市政府以「府文化二字第09406150800號」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登錄理由為「現存之水閘門可作為內湖地區開拓史、水利史與農業發展史的重要見證,具保存價值。

「十四份陂圳」傳說是乾隆年間,林秀俊所開築的。

《臺北廳志》水利篇的記載,稱十四份圳是由十四份陂和公館陂(晚期的陂塘,因民權大橋、民權東路六段新建工程和第六期市地重劃工程,給予填土成為平地)所組成;兩陂面積計有二十四甲餘,可灌溉新里族庄附近一百九十六甲農地。

明治四十(光緒33;西元1907)年七月,劃定為公共埤圳,歸臺北廳長管理。

林秀俊後裔林鴻章,所珍藏之署名「臺北廳」,郵寄給十四份圳「水圳管理人」林慶仲(林君之曾祖父)之傳喚單(明信片)資料,內容為「…現有相商事件必須於五月廿三日(陰曆四月一日)上午八點鐘來廳屆期勿違切切此諭,倘有屆期無故不來者照法徵辦不貸,明治三十九五月廿一日,臺北廳」。

另一紙通知函,內容乃「玆本月廿六日上午八時(舊曆七月十八日)在錫口支廳內開準備委員會集議十四份埤圳公共埤圳事宜見啟訂於是日上午八時到錫口支廳內等候切勿有誤切切特此通知,明治四十年八月廿四日,內湖區庄長李光煥」。

由此可證明,早期十四份圳的經營所有權,乃林家擁有,此當無庸置疑!

 五份吊橋橋柱位於安康路402號旁之中山高速公路涵洞南側(潭美段1小段35-3地號);建於民國七年,係內湖區跨越基隆河最早的一座煤炭運輸專用吊橋。

吊橋橋面早已在六、七十年間拆除,只殘留北河岸的橋柱。

此座吊橋架設輕便鐵路,運輸內溝地區五份、聯豐、叭嗹煤礦和大湖地區的友華、蓬萊煤礦,以及大湖公園旁的豐田煤礦所產的煤炭,送往南港儲煤場,再利用火車轉運外地,對地方經濟產業貢獻良多;今日的五分街、安泰街和康樂街尾端,尚各保留舊輕便鐵路的遺跡。

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經臺北市政府以「府文化二字第09304442801號」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登錄理由為「1.為臺北市區基隆河少數現存之吊橋遺址;2.吊橋之設立,係作為早期內湖地區運送煤礦之交通要道,其遺址乃地方產業發展之歷史見證。



 內湖橋記念碑位於港墘路與堤頂大道路口西側處,係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底,重新立碑。

原內湖橋(又名港墘吊橋)位置,在今港墘路底,乃日治時期「宮前町梘頭道(大稻埕至梘頭)」唯一跨越基隆河的連絡橋樑,亦是內湖第一座跨河人行(早期可行小汽車)吊橋。

未建橋之前,是利用渡船方式連絡港墘、上塔悠兩岸的交通。

昭和十(民國24;西元1935)年八月十九日上午,舉行內湖橋通車典禮,由臺北州野口知事親臨主持,吸引了無數的鄉親前來觀禮,盛況空前。

總工程費計貳萬伍仟參佰陸拾圓,臺北州政府負責壹萬柒仟參佰陸拾圓,另由內湖庄役場和地方熱心人士,各負擔肆仟圓;上述款項,均雕刻於紀念碑上。

另外,「地方熱心人士」包括了內湖、南港和松山地區的仕紳鄉親,所捐獻的名單和金額資料,在碑文中詳實記載,是研究地方族群、經濟、社會地位等重要的史料文獻見證者。




 內湖統制倉庫統制倉庫新建於日治時期的昭和十二(民國26;西元1937)年間,其位置在內湖路二段342-1號,內湖庄役場的西南側,範圍為內湖區文德段1小段89地號(建號:內湖區文德段1小段126號)。

當年興建的用途,係供平時或戰時,將內湖地區重要的民生物資,作為控管上的集散中心;曾堆放過稻穀、肥料及馬草(馬匹飼料)等物資,甚至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末期,還當過松山軍用機場故障戰機中,發動機臨時的搶修工廠。

於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三日,經臺北市政府以「府文化二字第09406172600號」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石崁黃氏古宅宅址為內湖區碧山路62號;日治時期的舊門牌是「臺北州七星郡內湖庄新里族白石湖80番地」。

係於民國元年,建造的一處坐北朝南閩南三合院式兩落護龍住宅,其建材為紅磚、紅瓦、砂岩石條、土埆、福州杉。

未改建前,黃宅採用茅草覆蓋的簡易房舍。

大廳門楣上方的匾額,嵌字「紫雲居」(但是大廳內家族神位排上為『江夏堂』);大門左右側氣窗,採用外方內圓,四角隅各刻一隻蝙蝠(天官賜福含意),窗孔置三支仿竹節石條,雕工精緻。

在正身大廳左右側房間立面牆壁,各留有兩個銃眼(外面直徑約3公分的圓孔,裡面有45×25公分的矩形),可供防禦射槍之用。

正身左後方造一口「八卦井」,高約一人,井底同地面高,井壁以石材砌成,據說為地理風水考量;左側護龍屋後,設有「石敢當」乙座,是鎮煞開眼山岩壁。

黃氏祖籍福建省南靖縣漳州府人,先祖渡臺後由臺北縣中和地區,再輾轉到本地;早期,是以林業鋸材為職。

渡臺迄今,已有九世代六大房的大家族。


 獅頭山仙跡岩位於內湖路二段;為內湖舊八景之一,毗臨碧湖公園;獅頭山又稱「象山」,乃因從內湖路二段179巷內的「貿商七村」處,向南方望去,山形似大象側身,站姿朝西,象鼻延伸至文德路101巷;仙跡恰位於大象右前腿上。

依據《淡水廳志》卷十三之〈考三古蹟考〉篇中,記載:「仙跡石:一在淡北內湖獅頭山,懸崖百丈高(實際僅有數丈高)處。

一巨石旁斜可登如梯。

有大人跡,長兩尺,彳亍數武,一步一杖,杖痕亦深入。

側有童子跡,長亦七、八寸,行一、二步,即若匍匐狀,或著手,或屈膝,或並立,或俯瞰,諸痕犁然,相傳為仙跡云。

……」作者瞧見砂岩壁上的風化凹洞,發揮敏銳的觀察力和想像力,妙筆生花;筆下工夫,堪稱一流。

由於岩層中的組合成份不一;較脆弱的部份,長期被風化、雨水侵蝕等因素影響,導致岩面凹凸現象。

昔日,獅頭山上,有一登山步道,可行至南坡的郭氏古宅(市定古蹟--內湖紅樓),或往「下番仔陂」地區。

欲登上仙跡岩,可假碧湖公園南側出入口右前方三十公尺處,直接從登山口步上,行程約七、八分鐘,即可到達。

稜線北緣即是「斷崖」地形,登高應格外小心!居高遠眺碧湖、大金面山脈,山巒疊翠美景,盡收眼前。


 碧山路老地層景觀位於碧山路9~11號對面山壁;本路段地層景觀,係二千萬年前臺北老地層中,地質(地理)特徵變化較多而較容易親近觀賞之處。

此路段可發現到波紋岩、濱海相砂岩、造山褶曲現象、交錯形岩層、鋸齒狀岩層節理景觀、小斷層、砂頁岩交替層等,是臺北市最佳的欣賞老地層景觀據點之一,也是提供地理鄉土教學的好場所。


 明舉山風化紋岩壁位於內溝康樂街「內溝溪生態展示館」後方,約二百公尺之左側,即康樂街236-12號對面岩壁;此岩壁高度有數丈,風化紋形成的正確年代,則是無從考證。

只是明白此地層的形成,約在二千萬年前,中國華南古陸塊上的河流,沖刷下來的大量泥砂所堆積,再經過四百萬年前的「造山運動」,由海底下推擠、隆升出海面。

由於,該岩壁歷經數百萬年的暴露在大氣層中,長時期受到侵蝕與風化作用,硬質岩不易被侵蝕,相對地軟質岩較容易風化崩落;構造不同成份的岩面,遂呈現凹凸變化多樣的風化紋路造型,猶如一位藝術雕塑家的獨特作品。


 龍船岩(舊名石船)位於五指山系開眼山支脈稜線上,由石崁黃氏古宅左側登山小徑步上,腳程約八分鐘,即可到達。

遠眺酷似一艘「石船」,長度近十公尺,石英砂岩地質;曾為內湖舊八景之一。

傳統詩人林正三,特撰文〈峰脊石舟〉歌頌:「巨靈底處遠推來,絕似仙磋落九垓;歷盡補天功未老,名山駐足望蓬萊。

」昔日,流傳一妖魔被雷公殛斃於巨岩下的故事;於日據末期,曾經作為石崁黃家躲空襲警報的藏身之處。

巨岩西側為斷崖,登頂務必格外當心,以策安全。

鶯歌精石傳說中的鶯歌精之頸部和翅膀,位於大金面山支脈稜線步道上;其鳥頭被法師做法,持寶劍斷落在山腳下(內湖路三段348巷7號旁之巨石)。

昔日,曾流傳閩南語曰:「鶯哥是鶯哥,討食新陂尾(金瑞里舊地名),放屎桂竹窠(麗山高中附近老地名)」鄉土諺語;亦是內湖舊八景之一。

[][][{"title":"大崙頭山上郭氏三合院古宅","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effe18af-4b7b-4319-b92a-8d0c93e70afb.jpg"},{"title":"大湖舊運煤炭輕便鐵路遺蹟","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e6260bd8-6436-4032-8b0f-223c687af1c4.jpg"},{"title":"內湖橋記念碑","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0652b7f6-6390-42d0-b27b-c5dd72d439d3.jpg"},{"title":"日治時期的內湖統制倉庫","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cc6d4854-eeb0-4733-b7aa-416667eef1f5.jpg"},{"title":"北勢湖清代打石場採石現場遺蹟","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1f6169a4-61c1-495f-8b04-19fc71145b46.jpg"},{"title":"西湖「萬壽仙」樟百年老樹.JPG","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52fd6b32-2f55-485c-84cb-f48b4e516fcd.jpg"},{"title":"郭氏古樓","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3d7ebdf5-8813-41b9-b4d2-b552d73651b0.jpg"},{"title":"戰備坑道口","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d4595452-9631-464d-876e-55f0f8a1b96e.jpg"},{"title":"大湖十四份陂圳百年舊水匣門","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02956261-227d-4e30-97f9-b433c07fc7c7.jpg"},{"title":"內湖庄役場會議室","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82e352f3-ed2d-4b64-affc-07dbc717dadd.jpg"},{"title":"內湖舊八大景之一,傳說中鶯歌精石落地的頭部","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fcea1045-82a1-4660-8ced-522b57d59582.jpg"},{"title":"北勢湖清代打石場火燒山","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cc01b9d1-752c-4a8c-add9-bd9b7b2b7002.jpg"},{"title":"石崁黃氏三合院古宅,具有近百年的建築歷史","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ddc82949-cb45-432b-a9ca-8e75b1750e9f.jpg"},{"title":"國家第三級古蹟的林秀俊墓園","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765fba91-705d-4072-bf61-12b2134acb2b.jpg"},{"title":"鄉土教育解說導覽","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6/27cebef3-6824-4ac6-8a5d-ccbb0d69e3b7.jpg"}][]臺北市內湖區公所49134900https://n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4624B66DAE97712&s=31B97FACF771E27C全志目錄[{"title":"卷一土地篇","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file/14357/4913490/2b993ab7-3b38-4c44-a91e-617927279242.pdf"},{"title":"卷首","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file/14357/4913490/618efb3b-8411-49eb-82ce-25cc208d1c97.pdf"},{"title":"卷四經濟篇","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file/14357/4913490/a8774fe2-012e-404d-8e2e-fe6d8d2510b0.pdf"},{"title":"卷三政事篇","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file/14357/4913490/c7207b0a-b142-4fda-82f4-b51a8d3c5e24.pdf"},{"title":"卷七學藝篇","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file/14357/4913490/fc0876b5-7239-4ae7-8685-24f186bd99dc.pdf"},{"title":"卷二住民篇","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file/14357/4913490/291857e1-54ae-48aa-a5f9-da1f3e9df1e1.pdf"},{"title":"卷八人物篇","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file/14357/4913490/457c8ad3-ef77-4802-9300-d4f7c8bc6aa4.pdf"},{"title":"卷五交通篇","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file/14357/4913490/766d0b09-ab2b-4b42-9f03-f0208171e6e3.pdf"},{"title":"卷六文教篇","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file/14357/4913490/b8b91939-f5e7-4410-88d8-1b93d7d0d6e0.pdf"},{"title":"卷尾","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file/14357/4913490/d2725e27-e5a9-4dda-801f-bac4ac6aa034.pdf"}][][][]臺北市內湖區公所49134910https://n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4624B66DAE97712&s=1328E9B8CE7DCEF6凡例 
  1. 內湖區志內含八篇(篇各一卷),並卷首、卷尾,凡十卷。

    八篇依序為土地篇、住民篇、政事篇、經濟篇、交通篇、文教篇、學藝篇、人物篇。

  2. 內湖區志各篇以下為章、節、項、目,依內容特性之需要分列。

  3. 內湖區志採用本國紀年,附以西元紀年。

    日治時期加註日本紀年。

  4. 內湖區志各章之註釋、資料引用、註明出處等,分別附在當頁下,參考書目彙列於該篇之末,或各章分列。

  5. 內湖區志涵蓋之空間以內湖行政區域為範圍,時間以有歷史記載起至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

  6. 內湖區志人物篇採傳及表二種體裁,援生人不立傳之例,收錄對本區發展有重要影響的人物,不受本市、區籍屬限制;並輯收出生於內湖區,對臺灣及世界有重要貢獻之人物,以出生日期為序排列。

  7. 大事紀,採編年體。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49134920https://n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4624B66DAE97712&s=A7993AF50A6AF2A0史略(一)史前

臺灣的史前文化,最早可溯自舊石器晚期的臺東長濱文化,其存在的時間,約在二萬至五千年之間。

然大臺北地區的史前文化,則以新石器文化初期的八里大坌坑文化,為最著名,其存在的時間,約有七千至四千五百年之間;其次,稍晚的新石器中期士林芝山岩文化,以及臺北市圓山文化,兩者存在的時間,亦有四千至二千年前之間。

新石器中期所出土的陶器特色,即是材質為細砂或泥質,陶器表面呈現紅褐色,又施於細繩紋裝飾;其經濟生活,已過著漁撈、狩獵及簡易農作為主。

士林芝山岩與圓山兩地區,相距內湖,直線僅有數公里之遙而已;況且,又是同處於臺北盆地之北的基隆河河系區域,據此推論,內湖地區的史前文化,亦有相似的共同性存在。

內湖地區的史前文化,出土或流傳的資料,甚為闕如!唯有於民國八十七年間,曾於麗山街一四五巷附近,新建住宅大樓,挖掘地下室土方時,在地下約四公尺深處,出土「臺北湖」時期,所遺留的大批大牡蠣化石;同時期,三民國中新建學生活動中心時,亦傳聞出土「臺北湖」時期,所遺留大批的貝殼化石。

這兩處出土「臺北湖」時期,所遺留大批的貝殼化石,其地貌與圓山「貝塚」相同,均為小山崙丘陵地形。

今日內湖的轄境,若以西元一六五四年,荷蘭人繪製大臺北古地圖──「淡水與其附近村社暨雞籠島略圖」座標上,不難發現基隆河內湖段的北岸,則有凱達格蘭平埔族原住民的里族社及搭搭攸社,其南岸稍上游有麻里即吼社(位於今松山饒河街一帶);其中的里族社部落圖示範圍,大於上、下搭搭攸社。

其間,兩部落的戶口數,約為六十餘戶三百人。

就里族社及搭搭攸社,會選擇居住在基隆河北岸的內湖區域理由,乃因內湖境內的平原,鄰近丘陵地,且地勢略高於基隆河南岸的地面,較不易受到洪水之累。

內湖境內的凱達格蘭平埔族原住民,生活其間,是始於何年?期間如何?今難考證。

(二)明清時期

臺灣正式有文獻紀錄者,是始於荷蘭時代的西元一六二四(明天啟4)年,荷人占領臺灣臺南地區,建立熱蘭遮城與赤崁城,作為統治臺灣的根據地。

荷人治理臺灣的三十八年期間,採取「政教合一」政策,由牧師兼行政司法職務,其政令行政僅實施於臺灣南部而已。

西元一六二六(明天啟6)年,西班牙人繼荷蘭人後塵,亦佔據臺灣北部;於基隆社寮島(今名和平島)及淡水,分別建築聖‧薩凡徒城和聖‧都明高城。

西班牙人統治臺灣北部,計十六年;期間只進行土民軍管、宣教業務,未及施行政治管理而設置行政機構。

從一六三二年,西班牙籍耶士基佛(Esquivel)神父報告裡,提到里族有兩個村社,曾建議在此設立天主教會堂,和派遣宣教師負責宣教事務;此項活動為異教在本區宣教之開端。

西元一六四二(明崇禎15)年,臺灣南部的荷蘭總督派遣軍隊北上,驅逐西班牙人離臺;由於臺灣南北兩地遠離,且人員編制不足,亦唯有派極少數牧師,北來各部落傳教,行政系統無法施行,政績不彰。

直至明朝永曆十五(西元1661)年,鄭成功攻佔臺灣,假荷蘭人所築的赤崁城為承天府,全臺名為東都,設承天府,下置天興及萬年二縣,立法制,置百官;且為「寓兵於農」屯田永駐之策,分派各處,擇地屯兵,墾荒闢地,力圖精治。

臺灣北部,隸屬天興縣。

翌年,鄭成功因病辭世,子鄭經嗣位。

永曆十八(西元1664)年,將東都更名為東寧,改二縣為二州,增設安撫司於南北二路及澎湖島。

自鄭成功收復臺灣以後,前後歷三世,經營臺灣達二十三年之久,其行政官署,均設於臺灣南部;臺北地區未曾置行政機關,無官署廳舍。

若以嚴謹方式加以探討,然臺灣北部行政設署規制,是始自清代。

康熙二十三(西元1684)年,清廷政府始將臺灣正式納入行政版圖;初設臺灣一府,下置臺灣、鳳山及諸羅三縣。

臺灣北部雖隸屬諸羅縣,仍未在當地設官經理。

雍正元(西元1723)年,於原諸羅縣行政版圖內,增設彰化縣及淡水廳;臺灣北部之區域,則歸屬臺灣府淡水廳管轄。

於清代初期,漢人移民蒞臨內湖墾荒的年代,從康熙末年起,陸續的分批進入;較著名的有黃純善家族(祖籍福建省漳州府南靖縣)、山腳許居家族(祖籍福建省漳州府平和縣)、郭崇飽家族(祖籍福建省漳州府南靖縣)、何士蘭家族(祖籍福建省漳州府詔安縣)、王傳圓(祖籍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林秀俊家族(祖籍福建省漳州府漳浦縣)、游子蹄與游子彪家族(祖籍福建省漳州府詔安縣)。

其中的何士蘭與林秀俊兩位先民,在內湖的開發史上,都佔有極崇高之地位,係屬於土地開墾大業戶;何士蘭先民於乾隆六(西元1741)年,至港墘落籍,招佃開拓「內湖莊」;林秀俊先民在乾隆中葉,進入內湖「灣仔庄」,亦招佃拓墾「里族莊」(日治時期改稱「新里族」)。

光緒元(西元1875)年,奏准另設臺北一府,下分淡水、新竹、宜蘭三縣,雞籠及卑南二廳,府治於艋舺;本地「內湖莊」隸屬福建省臺北府淡水縣芝蘭一堡。

光緒五(西元1879)年閏三月,實施淡水、新竹分縣而治,縣治設於艋舺;陳星聚正式開府臺北。

光緒十三(西元1887)年,臺灣建省;本區隸屬臺灣省臺北府淡水縣芝蘭一堡。

依據光緒二十(西元1894)年的淡水縣輿圖,本區劃分內湖莊、里族莊及北勢湖莊三部份。

於清領時期,漢族中的客家、漳州、泉州籍移民,客籍人數最少,漳州籍為最多;泉州府籍的移民,居住在北勢湖、洲仔尾、葫蘆洲和五份地區,均臨基隆河畔;其他內湖大部分的區域,則由漳州籍先民分布其間。

在宗教信仰方面,形成三大祭祀圈組織:一、北勢湖地區泉州籍的鄉親,參加大龍峒保安宮「保生大帝」之宗教活動;二、洲仔尾泉州籍的居民,參與「松山十三街庄」慈祐宮媽祖之信仰;三、漳州人則以碧山巖「開漳聖王」為地方守護神。

(三)日治時期

光緒二十一(明治28;西元1895)年,日本依據馬關條約佔領臺灣後,本區隸屬「臺灣總督府臺北縣直轄芝蘭一堡」,開始推行臺北縣政務。

當時,內湖地方事務「總理」,由李光煥擔任。

明治三十(西元1897)年五月,修正地方官制,更改全臺為六縣三廳,並設「辨務署」為下級行政機關,內湖則歸臺灣總督府臺北縣士林辨務署;李光煥再掌庄長。

翌年起至明治三十三(西元1900)年,逐年地方再多次改正,本區則分別隸屬「臺灣總督府臺北縣臺北辨務署(明治31年6月至32年6月)」、「臺灣總督府臺北縣水返腳辨務署(明治32年6月至33年9月)」、「臺灣總督府臺北縣臺北辨務署(明治33年9月至34年11月)」。

明治三十四(西元1901)年十一月,日本政府採取「懷柔政策」統治臺灣,再大力改革地方制度,於臺灣總督府下新設置二十廳;並以警察人員掌理推行地方行政大權。

當時,本區歸屬「臺灣總督府臺北廳錫口支廳」,分內湖庄註1為第十區,新里族庄為第十一區。

明治四十二(西元1909)年,本區再調整,劃分為北勢湖庄、內湖庄及新里族庄。

大正八(西元1919)年,日本政府廢掉武官總督政治,改為施行文官總督政治,於隔年七月,重新更正「地方機關組織規程」,公佈「臺灣州、郡、市、街、庄制」;並規定「州、郡、市、街、庄」為法人,且於各級設立「協議會」,做為行政首長之參考、諮詢。

地方庄長屬官派性質,又各級協議會員,亦同為官選。

內湖隸屬「臺灣總督府臺北州七星郡」管轄,郡治設於臺北市;南港與內湖兩區域,合併為「內湖庄」,內湖庄行政官署──內湖庄役場,設於內湖行政版圖的中心地帶──梘頭,首任庄長由郭華讓擔任。

從大正九(西元1920)年起,至昭和二十(西元1945)年止,歷任的內湖庄長,分別為郭華讓及郭國仕叔侄二人。

日治時期的內湖境內,土地開發也已達到飽和程度,平原部份,乃以農田為主;較為形成市集的聚落,則有北勢湖老街、港墘老街與梘頭老街。

二千戶一萬個住民當中,絕大部分是務農為業,是標準的一處農村社會。

註釋:註1「內湖庄」中之「庄」字,是依據日治時期官方舊文獻的刊印用字,今為符合該時期的地方行政名稱使用習慣,故以「庄」字作為該時期的地方行政單位。

(四)臺灣光復後

民國三十四(昭和20;西元1945)年八月十五日,日本向盟國無條件投降;我國八年對日抗戰,贏得最後勝利,臺灣重歸祖國懷抱。

同年九月一日,於四川省重慶市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九月十二日,國民政府公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規定臺灣省暫設行政長官公署,隸屬行政院,置行政長官一人綜理臺灣全省政務,特派陳儀擔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

同年十月二十五日,於臺北公會堂,舉行臺灣戰區臺灣省受降典禮,臺灣宣告光復,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正式行使職權;直至民國三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臺灣省政府,並於同年五月十六日,臺灣省政府正式成立註1。

民國三十五(西元1946)年一月十六日,臺北縣政府正式成立。

日治時期原有的「內湖庄」,於同月二十七日,更改為「臺灣省臺北縣七星區內湖鄉」,首位派任鄉長林老英;鄉內初設十一個村。

同年七月六日,南港由內湖鄉畫出而單獨成立「南港鎮」。

民國三十六(西元1947)年一月,行政區域調整,廢除七星區,改併入「淡水區」;翌年,內湖鄉再增加洲子及碧山二村。

民國三十九(西元1950)年十月,臺灣全省各縣市重新調整行政區域,裁撤區署而成為縣署直轄,內湖鄉即隸屬臺灣省臺北縣。

民國四十四年二月,大陳列島居民撤退來臺,在內湖首先設立「清白新村」,安置部分的移民;之後的十餘年間,為配合政府的「鼎興計畫方案」與其他的政策,當時的內湖鄉境內,陸續成立十餘處眷村和國會山莊,村子裡的鄉親,皆是來自中國大陸各個省籍。

民國五十七(西元1968)年七月一日,原有「臺北縣內湖鄉」改隸為院轄臺北市內湖區;區內計有十三個里,一百七十五個鄰。

六十一年四月,增加為十七個里,二百七十六個鄰。

六十三年十二月,再增加為二十個里,三百四十八個鄰。

七十九年三月,再增加為三十個里,八百五十四個鄰。

八十三年四月,裁撤洲子里。

九十一年九月一日,里行政區域再調整,全區現有三十七個里,八百五十九個鄰。

截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區設有戶籍計86,266戶259,789人數。

從民國六十三年,逐漸解除禁建以降,本地實施都市計畫,大興土木,吸引大量的年輕、中產階級、小家庭的臺灣中南部新移民後,內湖已形成一個多元族群的社區;同時,一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純樸農村社會,頓時,大轉變成大都會的文教住宅區與臺灣科技產業的營運總部。

附註:1.參閱《臺北市發展史(一)》P.696-700

參考資料:

1.《臺北市志卷一沿革志》臺北市文獻委員會編印民國59.06.30版

2.《臺北市發展史(一)》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印行民國70.10版

3.《臺北市志卷一沿革志史前文化篇》臺北市文獻委員會編印民國77.06版

4.《內湖傳家寶》陳金讚著作發行民國89.08.08初版一刷

 [][][{"title":"日治時期的舊建築001","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2/1603adc2-fcb9-47a2-b492-17319bc3aa24.jpg"},{"title":"曾擔任臺北縣議員的葉金火002","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2/a4a9bfb5-3890-4287-98e5-07335d5df9fd.jpg"},{"title":"地方耆宿葉金火(圖右者)與林金子(圖左者)","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2/54bc1360-1d92-44ad-bf71-75da4c478639.jpg"}][]臺北市內湖區公所49134930https://n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4624B66DAE97712&s=329102D1E1FC07AE各里沿革民國五十六(西元1967)年七月一日,臺北市升格改制為院轄市;翌年七月一日,由原來的「臺北縣內湖鄉」,配合中央政府政策,併入臺北市,行政區域名稱改制為「內湖區」。

院轄市設市政府,市以下設區公所;區以內之編制為里,里內之編制為鄰。

其中,行政里設里辦公處,置里長一名;里長由里公民選舉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

里長受區長指揮監督,辦理公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當年,區內計有大湖、五分、內湖、內溝、石潭、西湖、洲子、港墘、週美、葫洲、紫陽、湖興及碧山等十三個里一七五鄰;本區首屆十三位里長,於五十八年七月十六日,宣誓就職。

 

民國六十一(西元1972)年四月,本區因人口膨脹,增加清白、紫星、紫雲、瑞陽四個里,計十七里二七六鄰;六十三年十二月,再增加行善、金龍、瑞光三個里,計二十里三四八鄰。

七十九年三月十二日,區里行政區域調整,再增加西安、西康、東湖、金瑞、港都、港華、港富、湖元、湖濱及樂康十個里,計三十里八五四鄰;八十三年四月十三日,裁撤洲子里成為二十九個里。

九十一年九月一日,里行政區域再調整,再增加安泰、安湖、明湖、秀湖、金湖、康寧、麗山及蘆洲八個里,計有三十七里八五九鄰。

 

茲將內湖行政區域內,所屬之各里成立沿革,分述於下:

各里成立沿革 57年7月1日61年4月63年12月79年3月12日83年4月13日91年9月1日 西湖西安、西康 洲子裁撤洲子 港墘港都、港華
港富
港富>麗山
湖興湖元 週美行善 石潭 紫陽清白、紫星紫雲、瑞陽瑞陽>瑞光 內湖金龍金龍>金瑞內湖>湖濱 碧山  大湖秀湖 葫洲明湖、金湖康寧、蘆洲 五分東湖、樂康東湖>安湖 內溝安泰

附註:表格中,例如「瑞陽>瑞光」係由瑞陽里劃出瑞光新的行政里。

[][][{"title":"臺北市內湖區第八屆里長當選人就職前合影留念","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3/3069eff8-b74f-4949-bb49-7a5b16981a80.jpg"}][]臺北市內湖區公所69536200https://n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4624B66DAE97712&s=3FCAD6F7074FC09E封域(地名沿革)從西荷時期到明鄭領臺期間,內湖區域內,僅有凱達格蘭平埔族原住民生活其間;清康熙年間,郁永河的《裨海紀遊》曾紀錄大臺北地區(含基隆)的凱達格蘭平埔族原住民,有「…八里分、麻少翁、內北投、外北投、雞洲山、大洞山、小雞籠、大雞籠、金包里、南港、瓦烈、擺折、里末、武溜灣、雷里、荖厘、繡朗、巴琅峒、奇武卒、答答攸、里族、房仔嶼、麻里折口等二十三社,皆淡水總社統之…」。

屬於今臺北市版圖內的原住民部落,僅有十社之數。

臺灣自有行政郡縣設置,始於明朝永曆十五(西元1661)年;全臺名為東都,設承天府,下置天興及萬年二縣。

臺灣北部,隸屬天興縣。

永曆十八(西元1664)年,將東都更名為東寧,改二縣為二州。

本區封域自清領以降,直至日治時期,隸屬沿革,簡述於下:

清領時期

康熙二十三(西元1684)年福建省臺灣府諸羅縣

雍正元(西元1723)年福建省臺灣府淡水廳

光緒元(西元1875)年福建省臺北府淡水縣芝蘭一堡

光緒十三(西元1887)年臺灣省臺北府淡水縣芝蘭一堡

日治時期

明治二十九(西元1896)年四月臺灣總督府臺北縣直轄

明治三十四(西元1901)年十一月臺灣總督府臺北廳錫口支廳

大正九(西元1920)年七月臺灣總督府臺北州七星郡

大正九(西元1920)年十月起臺灣總督府臺北州七星郡內湖庄封域範圍,包含南港區。

國民政府時期

民國三十四(西元1945)年十月二十五日,臺灣光復後,內湖鄉隸屬臺灣省臺北縣管轄;翌年七月六日,南港地區由內湖鄉劃出而單獨成立「南港鎮」。

五十七(西元1968)年七月一日,原有的「臺北縣內湖鄉」改隸為院轄臺北市內湖區。

此時期,內湖地方行政封域內的變革狀況,詳如下表。


 

地方行政異動沿革表 行政時期劃設年代易動別行政村里名稱村里鄰統計數內湖鄉

民國35年1月

改制

大湖村、五分村、內湖村、內溝村、石潭村、西湖村、港墘村、週美村、葫洲村、紫陽村、湖興村

11村

民國37年

增設

洲子村、碧山村

13村

內湖區

 

民國57年7月

改制

大湖里、五分里、內湖里、內溝里、石潭里、西湖里、港墘里、週美里、葫洲里、紫陽里、湖興里、洲子里、碧山里

13里175鄰

民國61年4月

增設

清白里、紫星里、紫雲里、瑞陽里

17里276鄰

民國63年12月

增設

行善里、金龍里、瑞光里

20里348鄰

民國79年3月

增設

西安里、西康里、東湖里、金瑞里、港都里、港華里、港富里、湖元里、湖濱里、樂康里

30里854鄰

民國83年4月

裁撤

洲子里

29里

民國91年9月

增設

安泰里、安湖里、明湖里、秀湖里、金湖里、康寧里、麗山里、蘆洲里

37里859鄰

民國99年7月

增設

寶湖里、南湖里

39里906鄰

 

本區位居臺北市行政版圖的中部偏東隅,臺北市的地理中心點,正好位於本區西康里北勢湖環保公園北側兩百公尺處(內湖路一段117號,東興轉寫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

本區行政面積為31.6069平方公里,中心位置在內湖路二段與成功路三段174巷口,即內湖警察分局處。

東以內溝溪靠臺北縣汐止市,西接中山區,南以基隆河河道中心線,與南港、松山區為界,北鄰臺北市士林區。

四極點座標,分別為極東點:東經121度32分38.5730秒,北緯25度5分39.0716秒;極西點:東經121度37分13.2851秒,北緯25度5分18.0058秒;極南點:東經121度33分53.7406秒,北緯25度3分11.8874秒;極北點:東經121度35分7.2565秒,北緯25度7分0.6670秒。

區內地形,大體自東、北向西、南傾斜;東湖地區似「手掌型」之地形,如五指伸出狀。

約百分之六十的丘陵地質,屬第三紀中新世的砂、頁岩為主,壤土呈黃棕色;平原部份則由第四紀沖積層組成,多黏土成分,曾被用為燒磚製瓦之上好材料。

區域內之東、北、西三方,係五指山系山陵環繞,南面臨基隆河;北緣最高峰「碧山」(或稱白石湖山)海拔五一七公尺,南部平原海拔約七公尺。

境內主要的山峰有大崙頭山(476公尺)、坑頭山(458公尺)、赤上天山(或稱大崙尾山;451公尺)、忠勇山(或稱大尖山;327公尺)、圓覺尖山(292公尺)、大金面山(258公尺)、小尖坑山(或稱鯉魚山;222公尺)、交間山(184公尺)、白鷺山(143公尺)、公館山(95公尺)。

丘陵與丘陵間,形成多處山坳地;「內湖」行政區名,亦因小「盆地」(閩南語曰「湖」)而取名。

舊時,境內較著名的陂塘,有十四份陂(今名大湖)、內湖大陂(今名碧湖)、公館陂、五份陂、馬路陂、店仔陂、湳田陂、雷公陂及七份仔陂;當今,只餘留「大湖」和「碧湖」兩處。

區域內主要溪流水系,有內溝溪、十四份陂圳及番仔陂圳。

舊地名由來
內湖區之「內湖」名稱,始見於清乾隆十三年(西元1748年)古契文「立給佃批」中的「內湖庄」(註1);因其境內多山丘,形成多處小盆地地貌,當地人閩南語稱山坳地為「湖」,故內湖是「內部盆地」之義。

閩南語「內面即湖」或「內面彼湖」之稱謂;所指的盆地範圍係以北側自大金面山到碧湖國小的山陵,東緣從綠大地社區、成功公園到清白新村,南邊從白鷺山延伸到公館山之山丘北坡,西方是江南街處,在其中間形成一山坳型盆地。

內湖區境內尚有「畚箕湖」、「北勢湖」、「白石湖」和「牛稠湖」等老地名,命名方式,亦是依地形和先民開墾事跡有關連性,而非指有水的湖泊名稱。


日據大正九(西元1920)年,沿襲參考清代所使用的地名,分為新里族、內湖、北勢湖三大地名,各大地名區域內,又分為若干小地名。


新里族
里族是平埔族凱達格蘭社名之一,最早部落原位於今公館山(舊稱里族山)西、南側一帶。

大正九年,將基隆河未截彎取直前的民生社區東側附近,即松山區昔日的舊宗里、新東里、新益里、寶清里和鵬程里一帶,亦就是今基隆河截彎取直後的民權大橋與麥帥二橋之間(舊宗路一段一帶),稱為「舊里族」。

內湖東、南部區域,則以「新里族」稱呼。


1.內溝:位於今內溝里康樂街內,因境內有一小溪流(內溝溪),從「內面」(閩南語讀音)流出,可流至五份地區入基隆河而得名。


2.內溝尾:位於康樂街252號北側一帶,即是位在「大邱田」與「水尾潭」之間;因處於「內溝村」之尾端,故名。


3.水尾潭:位於康樂街240號宅附近;因處內溝溪的上游(俗稱水尾),有一小水潭位在該宅後方,故稱之。


4.湖仔內:位於康樂街238巷7至11號之間,形成一小盆地貌;閩南語稱盆地為「湖」,「湖仔內」乃「盆地內」之義。


5.溪仔彎:「溪仔」是指內溝溪,「溪仔彎」即是位於康樂街257之2號宅旁的內溝溪小彎潭;昔日,河道未淤塞前,運輸煤炭的駁船,可航至此處。


6.火炭坑:位於今安泰里安泰街一帶,是一山坑(山谷)地形;因境內多栽植相思樹,樹幹可燒製成木炭(閩南語讀音火炭)而得名。

安泰街與康樂街交叉口一帶,舊地名稱為「火炭坑口」。


7.大淈頭:「淈」乃窪地水塘之義;「大淈頭」即是位於今康樂街110巷內的「東湖四號」公園附近。


8.田寮仔:「田寮」是指稻田旁所搭建的草寮;「田寮仔」位於現在的康樂街111巷內(東湖國中南側)一帶。


9.五份:位於五分里和東湖里(東湖路南北兩側)一帶;傳說因先民王傳圓將他所開墾的土地,分成五等份給四個兒子和一長孫而得名。


10.溝仔口:「溝仔」是指內溝溪;「溝仔口」位於東湖路與汐止康寧街交界點——汐湖橋西南側一帶,乃處於內溝溪的下游尾端(出水口之意);昔日,曾有數家雜貨店,還有一條「保甲路」(庄民共同維護的小道路),可通往五份渡船頭。


11.斬圳口:「斬圳」是指十四份陂圳,流經康寧路三段南湖高中校門口至中山高速公路涵洞段,圳道下切丈餘深,似人工斬成狀而稱之;「斬圳口」是位於該段斬圳的出水口處,即是南湖大橋北側橋頭一帶。


12.葫蘆洲:位於葫洲里安康路內湖垃圾焚化廠一帶;因該地位於基隆河畔,早期恰好形成一葫蘆狀的沙洲而得名。


13.上灣仔(頂灣仔):位於石潭里北側,昔日的游厝、江厝一帶(最早地名為「宋厝窠」);地勢沿山崙彎曲,亦是基隆河舊彎道的東岸地區,因居於彎曲的地勢上方而得名。


14.下灣仔:位於成功路二段至民權隧道之間的民權東路南側一帶,居於彎曲的地勢下方,故名。

與「上灣仔」同屬「灣仔庄」。


15.石壁潭:在基隆河舊河道,成功橋上游約一百公尺處;原為一深潭,潭之北緣,有一片長期受河水侵蝕的砂岩壁景觀,形狀特殊;石潭里命名係以「石壁潭」簡化而成。


16.山仔頂:位於中山高速公路內湖交流道東北側之吳厝一帶,因位居小山坡頂而得名。


17.羊稠:位於潭美國小至三陽工業公司之間北側地帶;因開闢之初,有先民搭建羊群寮舍而得名。


18.下庄仔:位於舊成功路二段200巷內,內湖交流道西南側;也就是八○年代,花東地區阿美族原住民組成的聚落「快樂村」(民國87年3月15日凌晨發生火災後而遷移東湖國宅C區內)一帶。


19.洲尾(洲仔尾):位於今週美里和行善里(三陽工業公司至麥帥橋之間)一帶;舊時,因基隆河流至此地,形成一片三面臨河的沙洲地,位處沙洲地的尾端,故稱為「洲尾」。

台灣光復後,認為村名不雅,遂改為「週美」沿用至今。


20.蛇仔形:位於民權東路六段三民國中校園處,因地形似一條蛇形而稱之。


21.粉寮:位於民權大橋與中山高速公路之間,公館山西南角;傳說因有先民林秀俊後代在此製米粉或本地區產「番薯粉」而設寮房。

「粉寮洲仔」係位於民權大橋下之舊宗路交叉口西南側,乃舊時基隆河河道轉彎之沖積沙洲地。


22.挖(越)仔:位於公館山西南側山腳處,今瑞光路與民權東路六段交叉口北方附近一帶,即是瑞光路26巷至76巷之間;因取其地勢彎曲近直角之義而得名。

「挖(越)仔」閩南語意為轉彎。


23.章彬嶺:位於成功路三段三軍總醫院門口至星雲街口段;日治時期的道路為陡坡,經過二、三次的剷平工程,始有今貌。

因北側山腳(方濟中學)處,曾住有郭章彬先民,故以「章彬」名字來稱謂。

另有「將軍嶺」乃閩南語訛音的呼法。


24.十四份:位於臺北市團管區與明湖國中之間;傳說因開闢之初,將土地分割為十四人份共有,另一說法是因十四份土地公廟為十四人份共有,故得名。


25.柴寮坪:位於康寧路三段75巷公共電視臺一帶;因這地方曾堆積木材且在附近建築寮舍而稱之。

商號「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處,另有「獅仔頭」(山丘地形似獅頭)老地名稱呼。


26.陂內:位於白鷺山北側山坡下方至大湖國小之間;因處十四份陂(今大湖)內部而得名。


27.過溪仔:位於大湖國小北側一帶;因到此地需要跨過一條溪溝而得名。


28.米粉坑:位於大湖山莊街243巷內一帶;傳說昔日曾有住戶在此小山谷(閩南語稱山坑)內製造米粉曝曬,故稱之。


29.牛稠湖:位於大湖里成功路五段120巷內之山岰;因開闢之始,在山谷內設有牛群棲身的寮舍而得名。


30.大邱田:位於大湖街137、143號和206號一帶;因開闢之初的耕種田地,屬於較大面積;「邱」閩南語為田地單位,故稱之。


31.白石湖:位於碧山觀光草莓園一帶之山坳;因當地多產白色沉積砂岩石塊,故得名。


32.坑內:位於忠勇山(尖頂)北側山谷一帶;因處在山谷(閩南語稱山坑)裡面而稱之。


33.崁仔腳:「崁仔」是指開眼山山脈;「崁仔腳」乃位於碧山觀光草莓園南側(即是龍船岩與圓覺尖之間)的山谷,因在坡崁下方而稱之。


34.石崁:位於碧山路62號黃宅一帶;因東側恰有開眼山小山脈的岩壁坡崁而稱之。


35.小尖坑:位於碧山路39號圓覺寺前方的山谷一帶;因處小尖山(又名圓覺尖)下而得名。

二、內湖:
1.大牛稠:位於金面山山嶺北側之山谷,內湖路三段434號舊水源頭一帶;因早期先民開發此地時,放牧牛群,築牛舍而稱之。


2.番仔寮:位於「大牛稠」與「尖頂」(忠勇山)之間的山谷地;清代時期,傳說曾居住少數的凱達格蘭平埔族人,房舍為「草寮」搭建,故稱之。


3.尖頂:忠勇山舊名為「尖頂」,又名「大尖山」,海拔327公尺;因取山形似「三角尖」而得名。

山頂有「雙獅」地形,山友稱「雙獅頂」。

忠勇山係於民國六十一年,內湖區各界人士為慶祝先總統蔣中正華誕,由當年任內湖區體育會理事長林再和命名;原欲取名「中正山」,但與北投中正山重複,因而改為「忠勇山」(有大忠大勇之涵意)。


4.新陂尾:位於金龍路一帶,因處新陂圳尾端而得名。

「新陂」位於今翡翠社區內。

今金龍路路幅原是溝圳之地。


5.白石湖腳:位於內湖路三段60巷金龍公園與碧霞宮之間的山谷地;因處「白石湖(碧山)」的山腳下而命名。


6.梘頭:位於內湖路二段與三段交會處;昔日,在此設一木梘(木材做的導流道),架空跨越新陂尾圳,將灌溉水引導流入內湖路二段內湖大陂(今名碧湖);民國初年,廢掉木梘,改在梘下築水閘門。

「梘頭店仔」即指早期此地有數家雜貨鋪和幾戶住家,所形成的小市集。

梘頭店仔又稱「頂店仔」(或上店仔);內湖分局附近,稱為「中店仔」。


7.後湖仔:位於金湖路清白新村、干城新村一帶;「湖」意指盆地地形,「後湖」即是「內湖庄盆地後方之小山坳」。

「後湖」閩南語意為「後面湖」。


8.番仔陂:分為頂番仔陂和下番仔陂兩地區(以成功路三段為分界線);頂番仔陂範圍包括現在的清白里與紫星里;下番仔陂有瑞陽、瑞光和紫陽三個里。

內湖國中校園東北角(成功路三段與陽光街口西南側)處,曾有「番仔陂」水塘;「番仔」陂之命名,疑與平埔族先住民生活在這附近,有地緣之關係而得名。


9.港墘:位於港墘路底,基隆河北岸;「墘」就是「岸」,邊緣之義。

昔日,是船舶靠岸的碼頭,為內湖大宗貨物進出的裝卸地。

另有「粗糠崎」、「下店仔」地名稱呼。

「粗糠崎」因其碼頭旁,恰有一碾米工廠,將稻殼(閩南語粗糠)堆放於岸邊;如遇下雨時,行人怕碼頭斜坡道路濕滑,選擇「粗糠斜道」爬坡而得名。


10.山腳:位於港華里麗山國中至麗山國小一帶;因處在大金面山山腳下而得名。


11.桂竹窠:位於環山路二段與三段交會處北側,即是麗山高中校園四周;昔日,盛產桂竹,故稱之。


12.過山仔:位於內湖路二段179巷內,即是貿商七村和碧湖新村一帶;因欲到此地需要越過山坡而命。

三、北勢湖:
1.北勢湖:
位於鴨母嶺(恕德家商東側小山丘)以西,大金面山與小金面山(土名打石山)間南側,內湖路一段一巷以東,內湖路一段之範圍內;昔日,因本地處於基隆河北岸之朝北地勢,似盆地(閩南語稱湖)狀,故得名。


2.洲仔:位於恕德家商西南方與環東快速道路(堤頂大道二段)交會處一帶;昔日,是基隆河大塔悠段北岸淤積的沙洲地而得名。

曾有「洲子」行政里,因基隆河截彎取直工程後,成為無人設籍居住之處,予以廢掉。

在「洲仔」最南端處,舊地名為「蔗篰洲仔」;因日治時期,曾在此設有小型的「蔗糖製造所」,因而得名。


3.落水金獅(「落」閩南語為步入之義):位於內湖路一段一巷口附近,舊基隆河道北岸;據當地居民指出,自強隧道上方山嶺,山形似獅子,右前足朝大直社區伸出,左前腳(內湖路一段一巷西側山崙)步入基隆河道內,伏身欲喝水狀,因此而得名。


4.畚箕湖:位於西康里文湖國小北側,文湖街21巷底一帶;因其區域之東、北和西緣為山嶺圍繞,南側開口斜下,構成一「ㄇ」字型,似畚箕狀之盆地而得名。


5.後陂埔:位於環山路一段98號旁的巷內至136巷之間的「臺北花園城」社區;因處「後陂」旁的荒埔而取名。


6.水流東:位於內湖路一段91巷底山坡上方,即小金面山北坡山谷地;此地的小山溪流水向東流,故稱之。


註釋
1.資料來源參閱《大臺北古契字集》高賢治編著p.129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出版民國91.12.31一刷
參考資料:
1.《臺北廳志》臺北廳總務課印行明治36.04.30版
2.《裨海紀遊》郁永河著臺灣銀行發行民國48.04版
3.《台北縣志卷五開闢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編印盛清沂編纂p.14~15民國49版
4.《台北文獻直字第68期》台北市文獻委員會林萬傳撰p.43~45民國73.6.25版
5.《臺北市志卷一沿革志封域篇》臺北市文獻委員會編印民國77.06版
6.《台灣地名研究》安倍明義著武陵出版有限公司出版民國81.8版
7.《大臺北古地圖考釋》翁佳音著臺北縣立文化中心出版民國87.06初版
8.《內湖傳家寶》陳金讚著作發行民國89.08.08初版一刷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49134950https://n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4624B66DAE97712&s=3AD2F3DF34A97031名勝

大湖公園

今日的大湖公園現址,舊稱「十四份陂」;大湖公園位於成功路五段31號,面積計有132,202平方公尺,興建期間為民國六十八至七十二年間;公園內主要的公共設施有服務中心、管理室、游泳池、歌臺、水榭、九曲橋、錦帶橋、健康步道及涼亭等。

目前,是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所管理。

舊時,「十四份陂」是一處山坳地,山崗環繞,儼然「山中湖泊」。

由於長期處「濕地」狀態,水草、灌木叢生,動植物生態豐富,堪稱內湖第一;其中鴛鴦、水鴨等水鳥,棲息其中;本土淡水魚如鯽魚、鱸鰻、七星鯉等,數量繁多。

每逢夏季枯水期,村民即攜帶「魚罩」去捕魚,或摸田貝,或撈田螺。

從清代到日治時期,「十四份陂」是提供灌溉用水的大陂塘,當時面積約有十九公頃;主要集水區為白石湖(碧山)和大邱田(大湖街底)山區,是圓覺小溪、米粉坑溪和牛稠湖山澗溪水的匯集地。

其下游灌溉農地範圍,包括「新里族庄」附近的十四份(今康寧路三段一帶)、彎仔庄(今國醫中心南側一帶)和粉寮(公館山西南側一帶),面積達一百九十六甲(190公頃);水圳路並與公館陂(面積約3.8公頃)連接。

據內湖開拓業戶林秀俊裔孫林鴻章的說法,稱早期的十四分陂圳興築與管理權,均屬林家。

目前,白鷺山南坡地權歸屬林家;林秀俊長孫林登墀墓園,恰位於其山坡上。

明治四十(西元1907)年七月,十四份圳被核定為公共埤圳,歸臺北廳長管理;當時曾向勸業銀行貸款三千九百六十三圓,作為修改水門及其他附屬建築物之費用;並於同年十二月完工註1。

臺灣光復後,歸由「七星農田水利協會」管理。

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五日,全長三千公尺、寬三十公尺的「內湖十號」計劃道路竣工,並取名為「成功路四、五段」。

其中的成功路五段,從大湖山莊街口起,至黃石公廟北側段,係採「填湖造路」方式完成;又大湖公園計劃區域內,增設游泳池、遊客服務中心、管理室和公園造景設施;另外,公園管理室右前方(成功路五段路基北側)谷地,亦喪失「蓄水功能」。

頓時,原有廣達十九公頃的十四份陂水面,「減肥」成約五分之二的現況。

「歌台水榭,拱橋伴月」、「湖光山色,伊人相偎」,大湖美景,不脛而走;假日,遠近遊客,前來賞景休憩,是台北市熱門旅遊勝地。

當你徜徉湖光山色美景之際,捨園內之人工造景,走過錦帶橋(拱橋)、環湖步道,往白鷺山登山口漫步而去,在「山與水」之間,曾經是輕便運煤鐵路;今仍殘留十餘公尺,往返數回,體驗山林倒映湖中,那種幽靜的感受。

再向前近百尺處,有「老公祠」、「福佑宮」兩座小廟,靜靜依偎在登山步道口處,默默的庇護內湖地區的子民和遊客。

附近尚有日治時期的舊水閘門(建於西元1907年;已列為「歷史建築」)遺跡,和數棵百年老樹,日夜相守;老樹盤根錯節、枝椏橫陳,堅韌不移的貼近湖面;是消暑、沉澱凡心最佳的勝地。

大湖公園南畔--白鷺山,海拔一四三公尺,古木參天,林相鬱蔥,是內湖舊八景之一註2;白鷺山又名「埤頭尖山」,或稱「白鷺鷥山」,或稱「將軍獻甲」。

「白鷺鷥山」命名的由來,乃因日治時期,在該山北坡有「白鷺鷥群巢」之故;依據昭和八(民國22;西元1933)年,內湖庄役場(區公所前身)舊文獻記載,每年四月起,白鷺鷥成群來聚,一直到十月份,才南飛避冬,數量最多的季節,是在六月至八月間;每當夜幕低垂時,鷺鷥從四方歸來,棲息於北面山坡,遠望似繽紛的白牡丹點綴林間,素樸中現多姿。

據地方長輩述及日治時期,對於白鷺山鳥類生態,地方政府極為保護;可是到了臺灣光復後,百姓對於自然生態是予取予求,以致於白鷺數量日益削減。

白鷺山「五十彎」登山步道,全長約二千一百公尺,出口在金湖路。

白鷺山雖不高,但林木茂盛,形成完整的植物生態體系,儼然一座「大自然教室」;地被植物有多種蕨類、姑婆芋、月桃、野牡丹、芒萁、颱風草和觀音座蓮等,灌喬木群中有白花鳳仙花、江某、血桐、島榕、山黃麻、豬腳楠(俗名紅楠)、相思樹等。

常見的鳥類有五色鳥、紅嘴黑鵯、台灣藍鵲等,另有赤腹松鼠跳躍林間。

民國五十七、八年間,政府為了安置中央民意代表,於大湖山莊街一帶,闢建「大湖山莊」(或稱國會山莊),原為青翠山崗,被墾成二百五十戶的別墅區。

六十五年二月十六日,台北市政府公告實施--大湖里附近面積約有24.30公頃的都市細部計畫;解除禁建,建商雲集,剎時大興土木、住宅大樓平地竄起:「綠大地」、「北大湖」、「煙波庭」和大湖國宅等社區,相繼推出。

位於白鷺山下的內湖卅二號計劃道路南段,在民國八十九年春,鏟平了原有的輕便運煤道和部份山坡地,作為十二公尺寬的道路,其中間六公尺設車道,兩旁為景觀步道;但是市政府如此執意開挖,難怪招來民怨。

理由是好端端的運煤舊道,及綠意盎然的邊坡生態景觀,無端招致破壞!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四日夜間,於內湖區公所八樓禮堂,曾舉辦一場「卅二號計劃道路開闢公聽會」,出席民眾一致認為於「交通疏解功能」無助益下,反對興建該計劃道路。

大湖公園周遭的環境,在無整體規劃下,產生景觀遭到嚴重的破壞;期待未來的生態景觀、遊憩品質和經濟利益,均能達到相互的平衡,各蒙其利,使大湖的山光水色,永遠成為內湖的瑰寶。

註釋:1.參閱《臺北廳志》(二)中的第十二章〈水利〉篇內容。

2.內湖舊八景是指1.尖頂(今名忠勇山)2.圓覺瀑布3.石船(今名龍船岩)4.白鷺山5.羊稠石壁潭(基隆河截彎取直工程後,已遭填平;位於今成功橋東北方150公尺處)6.獅頭山仙跡岩7.大金面山8.鶯哥精石(位於金瑞里內)。

參考書目:1.《臺北廳志》(二)中的第十二章〈水利〉篇臺北廳編大正8年排印版2.《內湖庄庄勢一覽》內湖庄役場發行昭和08.(民22)11.013.《臺北市路街史》黃淑清編著臺北市文獻委員會發行民74.04出版4.《臺北城的故事》趙莒玲著臺北市政府新聞處發行民82.06初版

碧湖公園

碧湖公園位於內湖路二段175號,面積計有163,880平方公尺,興建完成於民國七十七年間;公園內主要的公共設施有管理中心、閱覽室、游泳池、網球場、兒童遊樂區、觀景平臺,及森林遊樂區、濱湖步道等;湖中置有涼亭、九曲橋。

目前,管理單位是屬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

碧湖公園北側大金面山脈,南面獅頭山,東臨國立臺灣戲曲專科學校(今戲曲學院),西有住宅大樓群;行政區域屬湖濱里。

昔日,作為農業灌溉大陂塘;舊地名為「內湖大陂」。

原有的陂塘西緣,於日治時期,採人工土堤加築而成。

其水源引自「赤上天山」(大崙尾山)和「尖頂」(忠勇山)南坡集水區的「新陂尾」圳,在梘頭(今內湖路二、三段交會處,德安生活百貨後方)設攔水制水門,將水流導入人工渠道中,沿著內湖路二段老街,流經今日的國泰醫院內湖分院、內湖派出所(舊為內湖庄役場)、內湖農會後方,再從達人女中校門口前經過後,直接進入內湖大陂。

舊內湖大陂設有兩個水閘門,一在今水閘門處,另一在麗山街21巷5號門口;主要的灌溉區域,為「山腳」(今麗山國中與麗山國小間一帶)和「港墘」地區。

依據《臺北廳志》記載:「內湖埤」、「蕃仔圳」(土名「蕃仔溝」;上游稱「新陂尾」圳),合併稱為「內湖埤」,灌溉「內湖庄」一百三十六甲農地;清乾隆年間,由業戶與佃農共同開設。

明治四十一(西元1908)年五月,作為公共埤圳;同年十一月,組織「組合」(水利會組織),臺北廳長為管理人;大正六(民國6;西元1917)年,又合併「大窠口圳」、「認定外埤圳」註1。

臺灣光復後,該灌溉系統歸七星農田水利協會管理。

碧湖公園前身為「內湖大陂」,原由農田灌溉坡塘再轉成休憩公園功能,乃因五、六○年代,內湖的農業逐漸凋萎,不再需要灌溉用水;因此,內湖路二段老街旁的引水渠道沒落,內湖大陂的水源斷絕。

現在,惟有依賴聚集雨水方式來調節陂內水位。

民國七十六年,臺北市政府向「七星農田水利會」徵收土地,等待手續完成後,歷經數年的美化工程,始有今日的風貌。

在之前,曾經出現「啤酒船屋」於陂塘內,違規營業。

民國八十四年十月起,「臺北市社區婦女協會」在郭城孟教授的指導下,培訓一批「碧湖自然步道解說員」社區婦女志工,介紹公園內的植物生態,服務社區民眾。

碧湖公園北半部,恰為大金面山脈延伸的丘陵地形;丘陵與丘陵間,原是「沼澤」坳地。

地質以第三紀中新世的砂岩和頁岩為主;土壤呈黃棕色。

此區域又位於「東北季風型」氣候範圍內,年降雨量約2000餘公釐;植物生態體,呈現「潮濕地」指標,「水生植物」和「人工林」佈滿其間,林相鬱蔥。

假期,可漫步園區內的環湖步道、九曲橋,或前往附設的游泳池、網球場作健身運動,或到「小白宮」(管理中心)閱覽室閱讀書報,或享「垂釣之樂」外,不妨來趟「自然步道植物之旅」;「自然步道」經市政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的規劃下,路線堪稱完善。

常見的植物有蘆竹、江某、山黃梔、香楠、山黃麻、烏榕、雀榕、白匏子、青剛櫟、杜英、豬腳楠(俗名紅楠)、血桐、樟樹和相思樹等;藉此可觀察「植物社會」的演替現象,瞭解各種植物的生存意義。

左鄰的國立台灣戲曲專科學校(今戲曲學院),是傳統戲曲、綜藝的搖籃;民國八十三年四月起,配合交通部觀光局的政策,成為台北市動態文化觀光據點之一,所謂「靜態看故宮,動態看復興(戲曲學院前身)」;每週一、四上午開放「觀光戲」演出,國內、外觀光客常慕名前來。

附近尚有市定古蹟──內湖庄役場會議室和郭氏古宅「紅樓」,及臺灣地區難得一見的清代科舉制度中,墓園立「舉人」旗桿之「陳文瀾墓園」;另外,加上南畔的獅頭山「仙跡岩」,結合成「半日遊」的遊憩帶,對於認識近代內湖地方的發展,必定有極大的助益。

釋:

1.「大窠口圳」和「認定外埤圳」是否與地方耆宿所指的「馬路陂」(位今麗山國小南側)、「雷公陂」(位今港墘附近)相同?尚待考證。

參考書目:

1.《淡水廳志》陳培珪纂輯臺灣銀行發行民52.08版

2.《臺北廳志》(二)中的第十二章(水利)篇臺北廳編大正8年排印版

3.《內湖庄庄勢一覽》內湖庄庄役場編昭和08.(民22)11.01版

4.《臺北市七星農田水利會會誌》會誌編纂委員會編輯民76.12版

[][][{"title":"大湖公園全貌","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5/5fa3a7d7-fb9e-4127-b4a3-cec3e3a60185.jpg"},{"title":"大湖公園裡的錦帶橋","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5/092e7c09-6fdf-4311-bfc2-53cbd4ada4ab.jpg"},{"title":"碧湖公園裡的「小白宮」","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5/29ecfbb3-eb40-46af-9b2b-d2a7093a2cff.jpg"},{"title":"大湖公園南側的白鷺山","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5/8f820cde-76ea-4e36-9315-ce859d77367d.jpg"},{"title":"從獅頭山俯視碧湖公園","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5/f032944c-3eaa-4a22-9a39-0bc585333272.jpg"},{"title":"環境幽雅的碧湖公園","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5/baa770a0-49dd-46d9-b159-4d955394f051.jpg"}][]臺北市內湖區公所49134970https://n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4624B66DAE97712&s=9684F0E2EBFF9A05宗教內湖區志/回目錄 
 在當今的臺灣社會裡,宗教信仰係採取自由開放的方式,各種宗教呈現多元化的發展;宗教信仰是隨著人群的地理分布、歷史背景、民俗習性和教育程度而有所差異。

因此,敬神的對象和儀式各有不同。

「民間信仰」與常民文化,有著息息相關的特殊性。

回顧內湖地區的開發歷程,於四、五百年前,本地最早的住民為臺灣平埔族中的「凱達格蘭」(或稱馬賽)族群,其宗教特徵如「精靈信仰」、「巫術行為」或「禁忌現象」,到目前尚無完整的史料可供參考。

從西元一六三二年,西班牙籍耶士基佛(Esquivel)神父報告裡,提到里族有兩個村社,大部分位於「山中」(內湖境內多丘陵地),約有二、三百戶人家居住其境內;曾建議在此設立天主教會堂,和派遣宣教師負責宣教事務,然該項建議是否有被採納,則不得而知。

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天主教,曾經在此從事傳播之事實;此項活動為開異教在本區宣教之先河。

清光緒五年(西元1879)三月十九日,基督教偕叡理(或稱馬偕)牧師Rev.GeorgeLeslieMackey,也曾到過內湖庄港墘和北勢湖庄傳教之紀錄。



最早期,由於漢民族移民的社會裡,受到「血緣」和「地緣」的因素,促使彼此牽親引戚結伴墾荒,聚集成庄形成部落。

泉州籍來的移民,大多聚集在北勢湖、洲仔尾、葫蘆洲和五份地區,臨基隆河畔而居;另外,移民人口不在少數的漳州籍人士,則大部分分布其餘土地。

於是,形成宗教信仰的三大祭祀圈組織:一、北勢湖地區的鄉親,參加大龍峒保安宮「保生大帝」之宗教活動,二、洲仔尾的居民參與「松山十三街庄」慈祐宮媽祖之信仰;三、漳州人則以碧山巖「開漳聖王」為守護神。

移民初期,這三個宗教祭祀圈組織,互不往來;這樣的現象,持續到日據末期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才逐漸改善。



漢人移民的宗教信仰,源自原鄉--中國大陸閩粵地區的傳統文化;「唐山公」甘冒生命危險,遠度重洋,隨身攜帶著故鄉的「守護神」(神像或香火袋),前往「險惡」的環境墾荒,精神上唯一的支柱,就是仰賴神明的庇祐。

清乾隆中葉,拓墾業戶林秀俊,隨身的守護神「公館庄武身開漳聖王」神像,組成卅六人的「神明會」;另外,「內湖庄六大角」五尊神明的信眾,也組成「神明會」組織,分由各村莊輪流祭祀。



日治時期,受到基隆河天然地理形勢的阻隔,對外交通聯絡僅依賴渡船和唯一的「內湖吊橋」,因為交通不便,農業社會型態的民風淳樸、善良,對宗教信仰活動積極參與,形成色彩濃烈的「民間宗教」。

人們心中的「守護神」如「開漳聖王」、「天上聖母」媽祖、福德正神等,農事方面的守護神「五榖大帝」、醫藥神「保生大帝」,自然崇拜以「黃石公」(或稱石頭公)為典型代表。



民國十三年,圓覺寺開山住持達淨法師(前任碧山巖住持),曾提案於碧山巖前下方搭築一座佛寺;但未被地方「頭人」(意見領袖)採納,只有離職另起爐灶,創建了圓覺寺。



民國二十六年,中日戰爭之後,日本政府在臺灣殖民地實施「皇民化運動」,著手壓迫民間宗教,進行「寺廟整理」,將神像集中管理;內湖地區的神明,多數就這樣被集中在碧山巖,少數「家神」不願被集中管理,所以有私自藏收於住家的土埆壁內的情形。

建於碧山路登山入口旁的太陽堂,能夠並列於眾廟之林,歷經重重關卡,由申請不成、辯論力爭,最後才由當時的臺北州知事(首長)破例同意重建。



民國卅四年底臺灣光復後,民生經濟逐漸復甦,民風漸趨開放,人際往來樂見蓬勃。

在地流行一句俗諺:「內湖師公,北勢湖戲。

」其中的「師公」是指道教流派的「法師」或「道士」;因鄉民篤信道教和民間信仰,故喜宴慶典的「祭天謝神」或喪葬儀禮的「超渡」法會,常會重金禮聘「紅頭師公」或「黑頭道士」施法祭事。

同時,境內也有多名鄉親從事「師公」的職務,促成本諺語流傳的因素。



民國四、五十年代,十五個國軍眷村相繼進駐內湖,以及六十三年逐漸解除禁建之後,區內公寓住宅如一夕之間,由大地冒出的水泥森林,一時引進大量中南部旅北淘金的「異鄉客」;使得全內湖區人口數突增十餘倍之多,匯集了中國大陸各省籍人士和臺灣各地的鄉親,儼若一個「族群萬花筒」。

大批的新住民對當地的風土民情,是一知半解,絕大多數無法融入傳統的文化裡,如此形成青黃不接的窘態!

此階段,由於內湖地區大環境的驟然改變,使得各原有的在地傳統文化,直接受到了無情的衝擊;民間信仰的「神明會」、村莊角頭的祭祀圈組織,正逐漸地式微中。

較為明顯的例子,就像港墘、北勢湖(今名西湖)地區,因基隆河截彎取直整治工程,迫使老街聚落消失;重建後的港墘土地公廟和留存下來的北勢湖黃吉公祠,是提供年長鄉親念舊的聚會場所,也是僅能找尋到民間信仰的一丁點痕跡。

從臺灣中南部上來的新移民中,也有攜帶故鄉的神明,在本地設立神壇而「招收」信徒,變成區內巷弄中,普見各類的神壇。



早期的基督教湖光教會是協助貧困鄉民,處理精神病患送醫等工作,不定期提供美援物資,如麵粉、奶粉、包榖粉等,作為親近鄉民的媒介,慢慢建立起情誼,進而傳播福音;其中的辛酸過程,非局外人所能體會的!內湖天主教堂的設立是先行租屋傳教,兩三年之後,購地興建教堂;再經歷數年,透過比利時方濟會母會的經濟奧援,在本地創辦教育事業而設立方濟中學和文德女中。

佛教的圓覺寺、金龍禪寺、恆光禪寺和佛光山內湖禪淨中心等寺院道場,在慶典法會或假期時,都會提供信徒禮佛和拜佛的機會;道教教義的宣導,若與天主、基督或佛教相提並論,則顯得遜色些,較無法讓一般民眾普遍的明白教義!


目前,已在區公所辦理登記手續的寺廟,分別為佛教四座:峰碧山圓覺寺、財團法人金龍院(即是金龍禪寺)、恆光禪寺、竹月寺。

道教有十一處:碧山巖開漳聖王廟、內湖承天宮、太陽堂、臺北護國延平宮、金碧宮、臺北市內湖區碧霞宮、三教山清靈宮、臺北慈光廟、福德祠(內湖庄六角頭)、梘頭福德祠、新坡尾福德廟。

宗教財團法人教會五所:臺灣基督教恩惠福音會、臺北基督徒麗山禮拜堂、臺北市基督教浸信會榮恩堂、大湖基督教會、臺北市基督教改革宗長老會東光教會。


 民間信仰(含自然崇拜)暨道教在四、五十年前的內湖,是一個典型農村社會,傳統宗教係以「民間信仰」為主;而「民間信仰」是一種庶民文化現象。

民間信仰的「神明觀」(神明的世界),乃以中國傳統的帝王政治背景為架構;其至尊者為玉皇上帝(即宇宙帝王,或稱天公),統率三官大帝(或稱三界公;民間以堯、舜、禹帝為天、地、水三官),暨文武眾神明「治理」天下百姓。

「開漳聖王」、「開台聖王」、「天上聖母」和「福德正神」,是善男信女心目中的「守護」之神,也是平日祈安求福的主要對象;此類信仰,正是反映出早期的臺灣移民社會現象。

「自然崇拜」係對自然界日月星辰之變幻,風雲雷雨的諸象,以及山川樹石等萬物,為其崇拜對象,具有人類的「原始性」、「草根性」信仰。

正統的道教,其道祖為李老君;下分五大派源:丹鼎、占驗、經典、符籙和積善道派。

民間常誤認「民間信仰」即為「道教」;乃因道教教義少以宣導,給人有「只重符籙驅邪消災,不重修持與教義之實踐」的印象。


 碧山巖開漳聖王廟碧山巖位於碧山路二四號;奉祀主神是「開漳聖王」陳元光將軍,字廷炬,號龍湖,是唐代福建漳州府首任刺史(官職名,地方首長職位);生於唐高宗顯慶二(西元657)年,卒於睿宗景雲二(西元711)年,得年五十五歲。

唐朝敕封為「威惠聖王」,宋高宗加封「靈著順應照烈廣濟王」。

昔日,為在地漳州籍人信仰的主要廟宇,屬於地方「庄頭廟」設置。

依據碧山巖開漳聖王廟,廟方所稱:「開基祖廟(石室)…是清乾隆十六年(西元一七五一年)建築。

」其石室體積為一四○×一七○×一六八公分,內供奉三塊「神石」(開漳聖王與兩位隨從之化身)。

開基祖廟前下方的正殿興建,始於光緒十七(西元1891)年八月,由地方仕紳郭文鴻發動募捐,籌集貳仟伍佰圓而建成;民國十三年間,以約捌仟圓經費正殿重建。

民國四十八年農曆六月初十日凌晨二時餘,原正殿前廟埕,發生崩坍;數月之後,正殿拆除重建,重建工程於民國五十二年竣工。

民國六十五年,前殿(三川殿)含地下六層樓、鐘鼓樓、崇聖台、八角樓等主體工程完工,之後再細部裝飾。

今日,所呈現的是一座建築雄偉、美輪美奐,也是內湖地區在地人宗教朝聖、市民遊憩的主要場所;廟埕是最佳的鳥瞰大臺北盆地眺望點之一。

日治時期和臺灣光復以後,前內湖庄長或鄉長,均擔任該廟管理人。

民國六十一年十月起,改由信徒票選產生董事會(第三屆後成立管理委員會),並設置監事會監督之;歷任董事長或主任委員,有陳登谷、林再和、郭富雄、郭雄塗。

民國初年,廟內即有廟祝進駐;歷任廟祝為潘老時、謝大笨、謝阿火、達淨師、駱淨師、陳阿寶、林阿扁、阿信、高木草、黃明月、林金得、林義勝、謝天來、林山峰、謝樹地、張紋瑞(後易名為福田)。

舊時的廟務支出,必須仰賴廟祝挑著「米籃擔」(大米籃)四處化緣經費,方能維持廟務運作。

每年農曆二月十六日為開漳聖王聖誕,六月初七日凌晨子時起,舉辦傳統民間信仰——「開天門」延壽活動;十月初一至初七日,是一年一度的祈安禮斗法會。


 北勢湖承天宮承天宮位在文湖街二一巷九三號,奉祀主神是天上聖母(媽祖),主任委員陳貴樹。

依據廟祝黃明傳的回憶說法,稱承天宮媽祖神像獲贈的由來,是在清末時期,大稻埕碼頭同時間來了兩艘福建籍的大型運輸帆船,為了靠岸而爭執起來,恰巧岸上有一位本地林姓船家,居中調解;平息紛爭之後,一船主將其船艙內供奉的守護神——媽祖神像,作為贈禮。

林姓船家接受了神像後,回鄉組織十二人的「換帖」媽祖會;每年,輪流請回個人宅內供奉。

事經多年,媽祖會因故而停擺;後經提議,將神像獻為「北勢湖」和「洲仔」兩村莊的公有神明。

每年媽祖聖誕酬神時,產生新的爐主,再請神像供奉宅內一年。

民國六十六年間,經地方熱心人士倡議興建承天宮,把舊北勢湖渡船頭旁的小福安宮(供奉北勢湖開基福德正神)拆掉,改建新廟,作為「庄頭廟」;六十九年農曆四月二十三日,落成啟用。

新廟右側設福安宮,左方置承天宮;同時,成立管理委員會,首屆主任委員為劉昌祥;新廟後第三年,舉辦酬神慶典,連續上演歌仔戲、布袋戲、露天電影和康樂隊,計有一一六天之久,創下內湖地區謝神活動最長的記錄。

其實,最早期泉州籍的「北勢湖庄」,是參加大龍峒大道公(臺北保安宮)祭祀圈組織,輪流作爐主,每年捐「緣錢」或贊助經費演戲,且備妥牲禮前往祭祀;民國三十八年,由中國大陸撤退來台的軍眷二百餘戶,暫居保安宮後,保安宮宮務組織被迫喊停而淡出祭祀。

為了配合基隆河截彎取直工程,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宮廟拆除;原宮址,現在已經變成「堤頂大道」二段了。

八十四年十一月八日,暫時遷移到今天座落的地址;每年例行的媽祖生日慶典,是農曆三月二十三日。

松山慈祐宮內湖「洲尾庄(或稱洲仔尾)」的地區,是指舊基隆河截彎取直以前,於今新明路三陽工業公司西南側,一直到麥帥橋為止;三面基隆河圍繞之「半島型」區域。

在地人祖籍均為泉州籍,與鄰近之羊稠、石壁潭、灣仔和粉寮地區的住民,來自不同的原鄉,宗教信仰也是不同的;「洲尾庄」宗教祭祀與河道對岸的松山地區泉州籍人,結盟成「松山十三街庄」祭祀圈組織,分別輪流當起慈祐宮值年爐主。

松山慈祐宮地址為八德路四段七六一號,以「天上聖母」媽祖為祭祀主神;在昔日的基隆河系航運中,與關渡宮和劍潭寺,同是臨基隆河畔的大寺廟。

該宮的創立,相傳清雍正末年,有一福建泉州籍行腳僧,由福建湄州攜帶媽祖分靈金身,渡海來台,在乾隆元(西元1736)年,行抵松山;因本地士紳多屬泉州籍,遂提議立廟奉祀。

該宮自創建以來,曾多次修建工程,今廟地六百餘坪,建築基地分三川殿、正殿和後殿三進式,兩側各有雙層廂房註1。

該宮建築巍峨,金碧輝煌,香火鼎盛,媽祖誕辰慶典日期,是每年農曆三月廿三日。

松山慈祐宮於民國四十八年以前,是採「管理人制度」;四十九年至五十五年八月,組織「管理委員會」。

民國五十五年八月十三日,登記為「財團法人」,設董監事會;前六屆,任期各為三年,第七屆以後,修正為五年。

民國六十七年十月二十五日,附設的五層樓圖書館乙座落成啟用,建坪一四一九點八一平方公尺,可容納五百人閱覽進修。

在慈善事業方面,每年舉辦冬令愛心物發放、提供績優學生獎助學金和辦理急難救助等社會福利業務。

釋:註1據當地老里長林江河表示,在第三次重建媽祖殿時,洲尾庄民採「以工作抵獻金」方式,抵繳捐獻不足之差額;迨竣工後,結算工資和募集現款,金額超出原來應繳的數目甚多,因無法做差額退費,廟方主事者以兩項優惠條件,作為補償約定:一、該宮如有進香遶境等活動,除工作人員隊伍外,得以洲尾庄排行居首,以示禮遇。

二、於前殿部分,除中門外,其餘兩側門之雕塑落款,須書寫「洲尾庄」。


 公館庄武身開漳聖王廟廟址位於文德路二二巷四七號,奉祀主神是「開漳聖王」陳元光將軍。

根據林秀俊的裔孫林鴻章表示,林氏來台墾荒時,隨身攜帶三尊神像:武身開漳聖王、九鯉湖仙公祖和郭聖王,今分別供奉於內湖、板橋和汐止;清乾隆中葉,林氏開墾內湖區的南半部。

又依據<內湖公館庄武身開漳聖王廟沿革>中,所記述「…為團結庄內林氏宗親,首先結合卅四人及黃管家、周掌櫃二人,計卅六人,創立神明會,並以聖王公為精神寄託,…」。

此係林氏開發內湖時,最早結合同宗族人奉祀神明之始。

最初,三十六人結盟的「武身開漳聖王神明會」,是以爐主輪值方式,奉祀神像於民宅內;此尊神像經常出駕為信眾「治病」,驅魔趕邪。

日治中期,日人趨以嚴格管理臺灣民間宗教信仰,導致該信仰組織,由盛轉衰,組織縮編,再以「十份內公字號(為林朝棟、林仲記、林漳興、林興記、黃合興、林鶴興、林興茂、林阿頭、林德勝、周永記)」結盟,輪流祭拜。

歷年的農曆二月十五日,是公?庄武身開漳聖王的誕辰慶典日,信眾們虔誠的慶祝一番;開漳聖王出巡遶境,街道兩側商家、住戶,皆備妥牲禮,鳴炮相迎;遶境、過火場面,盛況非常。

民國七十年間,前湖興里長林山峰,提供粉寮農舍一間,安座該神像,成立「公館庄武身開漳聖王廟」管理委員會,林山峰擔任首屆主任委員;歷任主任委員,有林新貴、林清輝、林文龍、林宏仁及林金榜。

八十年底,基隆河截彎取直工程,該廟因而被拆除。

目前,暫棲現址。

內湖庄六角頭神明群內湖庄六角頭,包括內湖?頭角、新陂尾角、頂番仔陂角、下番仔陂角、港墘角和山腳角六個聚落。

清代,拓荒先民共同信仰的神明,計有福德正神、天上聖母、五穀大帝、三官大帝和開漳聖王五尊。

這些神明並無固定的廟宇安頓,而是六個聚落依序輪流,以爐主家作為供奉處所;目前,以「內湖庄六角頭神明會」祭祀組織管理。

五尊神明中,福德正神、五穀大帝和三官大帝,是民間崇拜的神明;媽祖和開漳聖王是福建移民來臺的隨身守護神。

六個角頭要如何分配五尊神明呢?執事者發明了媽祖的祭拜,在一年裡,有「落馬角」和「起馬角」二個角頭,同時敬祀的設計。

其祭祀順序是一、福德正神先「帶路」,二、天上聖母,三、五穀大帝,四、三官大帝,五、開漳聖王。

六角頭循環當值祭拜的順序為一、內湖?頭角,二、頂番仔陂角,三、港墘角,四、新陂尾角,五、下番仔陂角,六、山腳角。

五尊神明中,僅有媽祖遶境當年輪值之某一角頭內的街道。

媽祖「起馬」和「下馬」兩個角頭交接日,是在每年農曆的三月初二日舉行。

每年農曆的三月媽祖聖誕進香季,內湖庄六角頭媽祖按例於農曆正月十九、二十日辦理;每次前往參加的信眾,約有三、四百名;藉著一年一度的中南部進香活動,增進彼此感情,更強化宗教信仰的力量。


 眾神明例行祭祀日期:1.農曆二月初三日福德正神(土地公)(通常民間以二月初二日和八月十五日為祭拜日)2.農曆二月十六日開漳聖王(陳元光)3.農曆三月初一日天上聖母(媽祖)4.農曆四月二十六日五穀大帝(神農大帝)5.農曆十月十五日三官大帝(三界公)
 內湖庄六大角福德祠祠址為康寧路一段二三六號;原名「內湖庄福德宮」,由於缺乏文獻記載,創設年代不詳;但可確定的是其為早期內湖漳州籍先民信仰的主要廟宇之一。

於清嘉慶三(西元1798)年,內湖區最早的告示碑--簡公碑,碑文中記載著「…本庄福德宮…」,其中的「本庄」,係指乾隆六年間,墾荒業戶何士蘭所開闢的「內湖庄」,包括金瑞、清白、瑞光和麗山行政里之間,涵蓋範圍有內湖的中、西部區域十六個行政里。

在臺灣地區,同時出現官方告示碑、墓園和福德祠,三者相處一地,且土地公廟內,供奉信徒的「神主牌」,堪稱首例。

當今的內湖庄六大角福德祠,重修於民國四十四年,採五間式平房建築,建設費用係挪自簡公遺產被征收的補償款。

福德祠門口對看牆上,各嵌置大理石碑一塊,記載其事;左石碑是「溯清嘉慶年間簡公乾恭所遺田業因後嗣失繼獻供福德正神並祀簡公祭祀公業永垂不泯臺灣光復後土地政策改革旋被征服放領由政府補償地價內湖神明代表集會議決將該款項興建福德祠堂合祀簡公牌位共享俎豆千秋爾後逐年祭祀爰是照六大角輪流值年爐主負責舉行支理為昭鄭重勒石聲明關其收支概要詳列左碑,民國乙未季春立」;右石碑為「建築福德正神並祀簡公祠堂收支概要,查簡公土地獻供福德正神祭祀公業據耕者有其田條例征收價款充為興建祠堂工程費收入新台幣貳萬貳仟零零肆元正,內股券肆仟零參拾貳元正,實物券壹萬柒仟玖佰柒拾貳元正;支出新台幣貳萬貳仟零零肆元正,中華民國乙未季春,內湖鄉神明代表一同」。

福德祠神龕內供奉土地公、土地婆神像與簡公夫婦神主牌位,構成「雙雙對對」的搭配;一般的土地公廟,極少奉祀土地婆(內湖地區僅此一座)。

簡公神主牌上書寫「顯考妣諡侃直、淑惠,簡公陳氏二位神主」。

簡公名乾恭,諡侃直,妻陳淑惠;清乾隆年間,是內湖開拓業戶何士蘭的佃農,畢生勤勞耕耘,田產面積約有一、二甲。

晚年,留有遺囑,稱將田產充作「…本庄福德宮為香燈(香油錢)…」。

現今,每年農曆二月初三日,祭拜六角頭土地公婆和簡公夫婦;同時,清掃簡公墓塚。

通常農曆二月初二日,為民間祭拜土地公的日子,臺諺「二月二,拜土地(土地公)」,亦為歲時習俗中的「頭牙」。

管理人郭萬生。


 梘頭福德祠梘頭福德祠位於內湖路二段四五O號;奉祀主神為福德正神,主任委員謝文火。


在清末期間,此地每逢上元節,流傳著投擲爆竹「攻炮台」民俗活動;此「攻炮台」一直流傳到民國十年前後,才改邀請土地公「出巡」,接受信徒的「答謝」。

出巡中,除了備妥牲禮祭拜外,庄民對街相互丟擲爆竹取樂,「戲弄」土地公!近幾年來,每年的元宵民俗活動中,內湖梘頭「夜弄土地公」,透過媒體的傳播,都吸引了上萬人親睹鞭炮的威力;現場此起彼落震耳的鞭炮聲,可與臺南鹽水蜂炮相互較量一番。



民間對土地公的信仰,源起尊敬「天、地、社、稷」中的地祇和社、稷之神;因此,最早期在內湖路二段底的老街(舊地名稱?頭)上,曾有一座小土地公廟,守護著當地住民和水梘(即為水橋)。

民國二十六年間,梘頭居民張氏興建住宅,將原有的福德祠拆除,擬另覓地重建。

拆除後至三十七、八年之間,土地公神像暫居尖頂(忠勇山)碧山巖開漳聖王廟。



民國三十七、八年,地方長老請出碧山巖開漳聖王公、六大角天上聖母(媽祖)和公館庄武身開漳聖王公,一起來指點出當今祠址;祠址是由老里長謝南的大舅舅捐獻。

信徒們發起樂捐,蓋了一座平房式的祠堂後,再請回土地公入祠供信徒祭拜。


民國七十一年間,因祠堂上方的屋瓦破舊不堪,信眾集資重建燕尾式屋脊新廟。

八十七年十月二十六日,神龕裡的百年石雕土地公神像「不翼而飛」;兩個月後的某一天,被住在大直北安路的傅先生晨跑時,無意中在路旁踢到該尊神像;事後,從媒體得知尋找的消息,主動聯繫廟方領回。

八十八年底,由於該祠後方新建高樓住宅之故,將福德祠地基升高約五十公分整修工程,隔年元月十八日舉行入祠安座;當今,已呈現出一番新的祠貌。



上元節慶典活動,通常是從農曆正月初十,即拉開序幕;終日,都有上演布袋戲和信徒前來乞還米龜。

「夜弄土地公」遶境範圍,東起金龍路,西至內湖大陂(國立台灣戲曲學院旁),北鄰碧湖國小,南到成功路四段、湖光市場之間。

太陽堂堂址位於碧山路二號;碧山路入口百公尺處,左邊拾級而上的太陽堂,係於民國二十四年,從五常街遷建到此;當時,重建內湖太陽堂,是經過申請、爭辯後,由日治時期的臺北州知事破例同意。



原廟址位在松山下陂頭(五常街尾),今松山機場內,因興建機場而被迫拆除,補償費僅領到四圓而已。

據已故前管理人李建發表示,民國十三年間,他的祖父李水來,係擔任道士職務,與兒子、媳婦一家人住在民生西路,宅內私自供奉太陽星君為家神;到了十八年,才遷移至五常街尾,正式建廟供信眾參拜。



「太極初生六合祥光環海國,陽光普照九洲佳氣集蓬萊」,此乃正殿大門聯對;神龕中,供奉太陽星君和太陰娘娘神像;其左側是印童,右為劍童。

左外側,供奉二十八星宿方位聖座;右外側,供奉十八羅漢守護神。

在臺灣地區,奉祀太陽神的廟宇,該堂享有盛名。



年度例行祭祀:
1.農曆三月十九日(18、19、20日三天活動)春季法會
2.農曆六月初六日深夜至初七日凌晨開天門
3.農曆七月初一至初四日普渡法會
4.農曆八月十五日(14、15、16日三天活動)太陰娘娘聖誕
5.農曆九月初一至初十日禮斗大法會
6.農曆十一月十九日太陽星君聖誕

臺北護國延平宮

宮址位於內湖路三段三四八巷六號;奉祀主神是延平郡王(開臺聖王,或稱國姓爺)鄭成功。

原宮址位在松山區濱江街,於民國八十年底,因基隆河截彎取直工程施工而搬遷內湖。



民國八十二年,農曆十二月初八日,新廟落成;開山住持王慶文。

於正殿內,供奉三尊「鎮殿三寶神像」——開基神像、延平郡王戎裝神像和福建石井延平郡王神像。



另外,鎮宮之寶——和闐美玉雕成的鄭成功神像,體積為八O×六六×一九五公分,淨重二,一八一公斤,係採自一塊約七千公斤重的新疆和闐青玉,特聘請大陸知名玉匠,歷時七個多月的全天三班制工作,精雕而成,九十年七月運抵國門。

宮內「三川五福門」、「天壇廟中廟」和神龕,均特選大陸上好樟木與雕刻名師,考據典籍,造型栩栩如生,媲美三峽祖師廟之木雕品。



延平宮管理委員會組織龐大,信眾皆為熱心道教的各行各業成員;先後成立以下團體:一、鴻達道經團,二、延明陣頭組,三、開臺聖王善信聯誼會,四、金鳳櫻義女隊,五、駕前法事組,六、333紫光營等。


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十四日,由信眾創立「社團法人中華道教三清功德會」,弘揚道教,濟弱扶貧,熱心社會公益不遺餘力,連續三年,榮獲內政部評選為「全國性社會團體評鑑績優」。



每年的元宵夜,宮內聚滿了信眾,歡慶難得一見的「聖龜會」。



年度例行祭祀:
1.農曆正月中旬春季祈安禮斗法會
2.農曆五月初一日宮慶日
3.農曆七月十四日延平郡王聖誕日
4.農曆九月初九日中壇元帥(太子爺)聖誕日
5.農曆十月十五日鎮殿開靈光紀念日
6.農曆十二月初八日安座紀念日
7.農曆十二月廿四日歲暮大團圓內溝三教山全臺少見的「三教山」位在康樂街二三六之六號,是藏身於內溝山區裡,佔地約有三千三百坪,四方丘陵環繞,林相蓊鬱,鳥語花香,環境幽靜,天然道場;奉祀儒、釋、道三宗教合一信仰的「三教山」,即是包括孔子廟、華清寺、清靈宮。



「三教山」創建於民國七十八年,主建築物為三樓層,樓地板面積計約百坪;一樓闢作「三教書室」,正壁面彩繪孔夫子畫像一幅,提供學子自修場所;二樓神龕裡,放置至聖先師石雕像、佛祖釋迦牟尼像、道祖太上老君像,陪祀尚有玄天上帝、媽祖、關聖帝君、岳武穆王(岳飛)、福德正神等眾神明。



管理人張秀琴女士(道號:道寺子),說起創立「三教山」的緣由,稱民國六十年代,與其先夫共同經營建築事業,在某一工程施作時,挖掘到人體遺骨;因平時無鬼神論信仰而不加以理會,導致爾後諸事的不順利,甚至聲稱「太上道祖把我從鬼門關救回來」。

基於「救命」等諸多的感恩、覺悟到報恩歷程,於是發心設立儒、釋、道三宗教為一堂的信仰處所,期望藉此匡正人心,改善社會風氣。



年度例行祭祀:
1.農曆二月十五日道祖太上老君聖誕(此時,將釋迦牟尼佛暨至聖先師孔夫子聖誕提前一併祭祀)
2.農曆七月二十二日中元普渡黃石公廟廟址位於成功路五段臨三七號南側;沿著成功路五段,經過大湖公園後,便可見到黃石公廟。

傳說廟內的巨石從白鷺山掉落時,曾有一位身著黃袍老者盤坐其上,故後人直稱「黃石公」。

民國六十七年間,成功路五段新道路施工時,遇到「黃石公」擋路;經地方人士討論後,決定以吊車吊移西側,再重新立廟。

依據地方長者謝春坪表示,從日治時期以來,「黃石公」一直屹立於現今廟前的大馬路中央處,附近信眾偶而會前來燒香膜拜。



民國七十一年仲秋,該廟重建委員會將新廟建築完竣,廟地捐獻單位有康寧大眾互助會、七星農田水利會,私地捐獻為當地謝家。



踏進廟亭,即見到以鐵窗牆壁圍繞的裡面,有一砂岩巨石,直徑約二公尺,上端繫一條紅布帶,地板上散落滿地許願的錢幣。

神案上,置「黃石公」、李哪吒、福德正神神像。



民國七十六年間,臺灣刮起「大家樂」賭博旋風;黃石公廟亦籠罩在那股歪風中,每逢開獎前夕,黃石公廟聚集無數求「明牌」的賭徒與攤販,人潮媲美松山饒河街「觀光夜市」,有如一座「不夜廟」!一時,神石靈驗聲名大噪。

七十七年二月起,財政部為遏止「樂迷」賭博歪風,停止發行國民有獎儲蓄券。

之後,「六合彩」強不過「大家樂」,黃石公廟前的人潮,漸漸曲終人散,慢慢恢復昔日的寧靜。



內湖地區的「石頭公」,除了「黃石公」之外,尚有石潭石頭公廟與大坵田石頭公。



祭祀日期:每年農曆四月十八日新廟安座紀念日佛教自印度東傳中國的佛教,迄今已歷經一千九百餘年;整個中國文化,長期受其薰陶。

然佛教的根本精神,卻因民間的不良風俗,加入神道怪誕的傳說而迷失,導致台灣民間社會,常見「佛」、「道」不分;號稱「道教」的廟堂裡,也會偶而供奉佛教的「白衣大士」觀世音菩薩和地藏王菩薩。



內湖地區的佛教寺院,係以峰碧山圓覺寺為首創(民國十三年設立),接著有金龍禪寺、恆光禪寺、佛光山內湖禪淨中心、慈濟內湖聯絡處等,提供禮佛、拜佛的修行道場。

峰碧山圓覺寺本區最早設立的佛教寺院,位於碧山路三九號;該寺創建在民國十三年,奉祀「三聖佛」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和藥師佛。

開山住持達淨法師,俗名廖守加,未開寺前是碧山巖的住持;早年,師承八里觀音山凌雲寺開山住持本圓法師。

第三任住持玄妙法師,曾閉關六年作長期的修行。



該寺位處圓覺尖山(舊稱小尖山,海拔290公尺)山腰處,坐北朝南,背靠圓覺尖山,面向鯉魚山;其建築多由砂岩石條所砌成,景觀樸實厚重,環境清幽。



圓覺寺曾流傳一則為驗證該寺的地理風水故事,稱建寺之前,先在大雄寶殿中心點,挖一地洞,埋入一塊三十公分正方的紅布、十二條紅色棉線和十二個染紅色的生鮮雞蛋,等待一個月後再取出,檢視雞蛋完好無變質,則是吉地!金龍禪寺首度動土於民國三十一年四月中旬,建築中巧遇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民間物質缺乏,工程宣告停擺,僅完成地基和正殿牆壁部份;直到四十一年三月,再次禮請章嘉活佛動土重建,經過一年餘的施工,一座莊嚴的佛教寺院,終於在內湖路三段二五六巷二號落成。



大雄寶殿內,奉祀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和藥師佛等三寶佛,係以土塑貼金箔方式,完成塑像。

大雄寶殿左右側,尚有承恩堂和報德堂,呈「一」字型;另東西廂房設「覺本藏經樓」和「玄信圖書館」。

圖書館旁所設立的「吳濁流文學獎紀念碑」,是認同「臺灣文藝、本土文學」的理念,特別提供場地來立碑。

庭院林間,巨型的白衣大士觀世音和十八羅漢塑像,成為該寺的特色。



開山住持是玄信法師,俗名陳成芬;民國二十八年初,始皈依三寶(當時年齡46歲),禮圓山臨濟宗護國禪寺,日籍住持高林玄寶禪師為師;二十九年,前往日本京都市臨濟學院,專攻佛學;六十三年,才正式出家,當時年紀已有八十一高齡了。

玄信法師以畢生的積蓄,傾囊成立財團法人金龍院,轉為公產,實現「大公無私」的情操。



於民國四、五十年代,民生較為艱困時期,該寺年年舉辦冬令救濟;六、七十年代,改辦理獎助學金、捐助醫療基金和捐贈救護車;近期,更配合政府推動終身學習政策,積極參與社區改造工作,期能提升社區文化素質。



例行法會慶典:
1.農曆四月初三日~四日浴佛節(春季法會)
2.農曆七月二十九日中元普渡法會(地藏王菩薩聖誕)
3.農曆九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藥師佛聖誕法會
4.農曆十一月十七日~十九日阿彌陀佛聖誕法會(秋季法會)
附註:每週六下午二時~四時,開放念佛共修,弘揚佛法。


 恆光禪寺有別於喧嘩之遊樂區,是以「禮佛、拜佛、求懺悔」的佛教修行為「道場」,寺址在碧山路四四之六號。

創辦人釋傳慈,俗名邱吳色,師承土城市承天禪寺廣欽老和尚。



寺院落成在民國八十年農曆正月二十八日,其建築巍峨堂皇,矗立於大崙頭山麓,地標顯著。

恆光禪寺海拔高度約三一五公尺,坐北朝南,右後方倚大崙頭山,南面遠眺大湖公園、白鷺山和南港山脈;左側龍脈,從白石湖山、開眼山到龍船岩;右側虎脈,自大崙頭山延伸至忠勇山、圓覺尖山。

左右兩山脈交會於正前下方處,即為圓覺瀑布;居高臨下,視野遼闊。



主體建築物為二層樓高,上層設「西方三聖佛」;底層大雄寶殿內,供奉三寶佛祖--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和藥師如來佛;其兩側各有禪房。

壯麗的寶殿,配合清幽的環境、悅耳的梵音,置身其中,可洗滌凡心之功效。



例行佛事法會:

1.農曆正月二十八日落成開光紀念法會
2.農曆四月初八日浴佛法會(釋迦牟尼佛聖誕)
3.農曆七月十五日盂蘭盆法會
4.農曆九月十七日開山菩薩圓寂紀念追悼法會
註:每逢週六、日舉辦念佛共修法會

天主教、基督教

天主教與基督教在信仰上,大致是相同的,共奉一個「天主,基督耶穌」和一本「聖經」;基督教是從天主教分支出來的,在彼此的教規中,有一些的差別。

同是奉行基督耶穌的教訓,與聖經真理為生活的中心。



天主教與基督教,正式在內湖地區設立宣教教堂,僅有近半世紀之歷史;由於舊時本地屬於農村社會,民風保守,傳統「民間信仰」已是根深蒂固,對於異教的宣傳,則難以接受的。



今日,唯一的內湖天主堂,傳教服務範圍是整個內湖行政區域,別無分堂。

三十餘個基督教會,則是隨著新住民的增加而紛紛設立,每週均有定期的團契時間與傳播福音工作。



內湖天主堂

民國四十八年,比利時籍方濟會士恩特理神父,率先前來內湖地區,初期以租屋方式傳教;五十年五月十四日,由胡文義神父,在成功路三段六七號,購地創建「內湖天主堂」,並為首任主任。

之後,繼任的主任有戴立林神父、吳德翰神父(以上均為比利時籍);因當時比籍神父人數不多,遂將該堂交方濟會中華會省接管。

六十八年,譚仲凱神父為首位本國籍主任,之後,繼任的主任有李志先神父、劉其祥神父。



內湖天主堂腹地近百坪,是座小型教堂。

分別一樓作彌撒活動場地,二樓是辦公室。

每週的主日彌撒,教堂最大的容量為一百三十名左右。

目前,該堂傳教服務的範圍,是整個內湖行政區域。

創堂之初,教友人數僅有區區十餘人;但是,經過三十餘年來的努力,使得現在已擁有約一千七百餘名教友,家庭數約六百個。



雖然,今日的教堂屬於迷你型,卻以四場次的彌撒活動來分散聚會,也是變通方式;遇到舉辦復活節或聖誕節子夜彌撒大型活動,教堂旁的方濟中學和文德女中禮堂,亦可作為臨時的聚會場地。

該堂的教友活動是較頻繁且具多樣化,有成人職工、松齡會、青年會、兒童道理班、傳協會、互助社、讀書會、讀經小組、慕道班、聖母軍和基督活力運動。


重要節慶:
1.每年四月份內的一個禮拜日復活節
2.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聖誕節

 湖光基督教會

民國四十五年四月第一個禮拜日,租屋創立「湖光佈道所」(湖光基督教會前身),主任牧師是蔡長橋。

四十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舉行禮拜堂動土典禮;經過一、二年的籌備,集資各方贊助和教友的捐款,終於在內湖路一段六O八號,完成第一座基督教禮拜堂。



前內湖鄉長郭金田,曾撰文肯定蔡牧師,於民國四十五、六年間的奉獻事蹟--「他以傳福音為目的,部份的時間為鄉中貧病的人奔走,曾向有關機關(單位)請得麵粉、包榖粉、牛乳粉等,先後二次計八千餘斤,用以救濟貧困。

受益者五百餘戶,一千八百餘人。



回首來時路,點滴在心頭;蔡牧師道出初到內湖鄉,拓展傳教的辛酸史;民國四十五年,剛到內湖時,是租土埆厝民房一間,除了缺一腳的床舖,床上放三塊木板外,別無他物。

遇到週日要做「禮拜」時,得向鄰居借用數張長板凳。

當時的經濟來源,僅靠神學院每月所發放的一袋麵粉;平日,摘食野菜、喝小水溝的髒水。

第一次禮拜的傳教對象,是一名大人和一個小孩;早期,曾收容十餘名精神病患,被喻為「精神病院」。



「上帝是活的,可以幫助我。

」蔡牧師憑藉這句話,信心十足的開拓一片天。

現在的湖光教會,已經歷了四十餘個年頭,教友百餘位,受洗禮者有一、二百人。

此外,在臺灣地區也成立了永光教會、新寶教會、漢寶教會、福隆教會和何烈山祈禱院。



預定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將舊教堂拆除,改建為一座美輪美奐、多功能的新堂;並且,準備加強社區兒童、青少年及老人的服務工作。

◎附錄:

 內湖地區基督教會名錄 教會名稱創立日期住址 恩惠福音會湖光教會1956.04.內湖路一段608號 週美長老教會1962.10.25新明路380巷4弄5號3樓 長老會內湖教會1965.08.15康寧路一段138號2樓 貴格會內湖慈光堂1966.03.05文德路66巷49弄5號 臺灣信義會思恩堂1967.03.10康寧路一段62號 內湖浸信會1973.08.13內湖路二段380號3樓 大湖基督教會1975.03.01金湖路16之3號 基督教會1975.03.01安泰街33巷1號1樓;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徐春芳紀念教會1981.01.01成功路二段242號 救世軍內湖隊1982.04.17內湖路一段285巷63弄7號1樓 浸信會榮恩堂1982.08.15內湖路三段143巷6號 信義會內湖教會1983.03.06內湖路一段691巷9號1樓 麗山禮拜堂1984.12.01麗山街348巷22號1樓 西湖長老教會1985.01.20內湖路一段667巷9號2樓 東湖浸信會1985.10.01康樂街124號2樓 改革宗長老會東光教會1985.10.10東湖路113巷50之1號1樓 長老會東湖教會1986.05.25民權東路六段296巷41-2號1樓 宣道會內湖堂1986.08.10環山路二段109巷3弄2號2樓 中華循理會內湖教會1986.10.12內湖路二段179巷25-1號1樓 行道會內湖教會1987.08.16內湖路二段136號B1 基督教新生教團內湖教會1988.10.02內湖路一段47巷5號2樓 臺北基督徒東湖禮拜堂1989.03.12民權東路六段296巷20號2樓 貴格會忠湖教會1989.07.03民權東路六段56巷5弄8號 浸宣西湖教會1989.11.17內湖路一段387巷3弄9號1樓 中華基督徒恩惠福音會東湖之家教會1990.04.01東湖路43巷26弄5號1樓 內湖聖教會1990.05.10內湖路一段445號2樓 中國佈道會東湖感恩堂1990.10.31康寧路三段99巷39弄76號 內湖靈糧堂1995.09民權東路六段296巷41之3號1樓 信友堂內湖分堂1996.01.01成功路五段71之1號6樓 行道會道上教會1998.10.11環山路一段30號1樓 基督教豐盛教會2002.06.08五分街54~56號  [][][{"title":"禪寺正面景觀","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3e944c9c-30bd-425d-80bf-b796ce3eaeec.jpg"},{"title":"內湖庄六大角福德祠","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3a83d767-adf1-4c7d-9a38-c33bc98f3e1d.jpg"},{"title":"北勢湖承天宮祈安建醮活動","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509f981d-a6e6-4222-834f-439f258e1286.jpg"},{"title":"召開神明代表會議","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641f0945-08a1-4d42-83b8-9659f5c1c19e.jpg"},{"title":"竹月寺正面景觀","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5d628b0a-9362-4899-883d-bbcb7d8dce2f.jpg"},{"title":"金龍禪寺拜亭景觀","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09e126a4-956c-4fd3-b798-0a2e97227f57.jpg"},{"title":"從鯉魚山遠眺碧山巖","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f3492e23-eb0b-4092-aa7b-24b0ad5412f8.jpg"},{"title":"臺北護國延平宮祭拜法會","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75b7a245-4031-46a4-a366-81ac51c1a8e0.jpg"},{"title":"五尊神像","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a6dcdb31-9098-43d9-b20d-982a90477780.jpg"},{"title":"內湖庄六角頭媽祖聖誕","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d80251cf-3179-450a-b159-191f45b77bbc.jpg"},{"title":"北勢湖承天宮舊廟宇外觀","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af2a101a-a9ab-4f8f-8dd5-9a915b960386.jpg"},{"title":"民間信仰的內溝山主祠","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73e88315-2235-44d7-8e10-5894a4385b5e.jpg"},{"title":"夜弄土地公","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f5bca7e0-d452-4e61-b298-23ae6a9d5f5f.jpg"},{"title":"信徒祭拜黃石公","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5323e644-f872-4efa-8a84-75b540214d11.jpg"},{"title":"湖光教會","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0905f1ab-83d4-442c-8493-973bf1053ed6.jpg"},{"title":"華麗的太陽廟門牌","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657ddd17-b26a-4fee-a437-581b3027999b.jpg"},{"title":"新陂尾福德廟","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8e565b81-0825-42e7-97fb-fe7361da918e.jpg"},{"title":"葉姓祖廟春季祭祖中的迎神儀式","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2e3284c7-e864-4d54-9ca5-02c2fae8401c.jpg"},{"title":"碧山巖廟埕遊客留影","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2d119dab-db74-4013-9d9f-b832efa56821.jpg"},{"title":"碧霞宮正面景觀","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67dd49c9-cb4c-4360-9e61-bccb0d5c2d89.jpg"},{"title":"臺北市全臺葉姓祖廟正面景觀","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def0d2a0-a56a-47b2-aa02-7d72cbbbab00.jpg"},{"title":"圓覺寺","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7265ec5e-671e-48d2-8944-f111db051f75.jpg"},{"title":"聖龜會","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086d0006-7cbe-43f9-9359-4d459b68d8d9.jpg"},{"title":"碧山巖開漳聖王廟禮斗法會盛況","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e25fd29e-53ec-4e9d-aab2-fae3338dbbec.jpg"},{"title":"碧山巖廟埕慶典祭拜情形","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ba6153dc-25e9-4c2c-81db-62123e21e107.jpg"},{"title":"福德祠元宵慶典活動","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4358d113-bb0c-4a6a-b34f-5f6ea28271e1.jpg"},{"title":"臺北市全臺葉姓祖廟春季祭祖典禮","url":"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14/relpic/14357/4913497/bb2447ea-c639-4bdc-9894-2ee2f75b5870.jpg"}][]臺北市內湖區公所49134980https://n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14624B66DAE97712&s=8E041805FEB245FE土地行政民國三十八年一月五日,陳誠就任臺灣省主席;同月二十六日,又兼任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積極部署臺灣軍政要務。

當年三月份,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中正指示「在臺灣要做最壞的打算與萬一的準備,使台灣成為復興民族基地」。

陳誠以政府在臺灣初期,威信未立,且又發生重大的「二二八」事件,導致於金融動盪、物價高漲及社會不安現象;故沿用曾於湖北主政的經驗,將「三七五減租辦法」再施行於臺灣省,冀望能做好安定農村政策,進而穩定中央政府在臺統治之基礎。

最初,「三七五減租辦法」只是省政府行政命令,直到民國四十年五月二十五日,正式由立法院完成「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立法程序。

臺灣土地改革三部曲的第一步,為「三七五減租」,接著是「公地放領」與「耕者有其田」政策。

再者,於民國四十三年,公布「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四十五年八月一日,開徵土地增值稅。

由於,本區於民國五十七年七月一日以前,歸臺灣省臺北縣管轄;之後,則隸屬院轄臺北市。

土地行政工作,係配合政府政策之推行。

茲將土地行政之各階段實施過程,敘述如下。

(一)三七五減租農業耕地「三七五減租」政策,是國民政府於民國三十八年一月,開始推行做為第一階段之土地改革工作;期望建立公平合理之租佃制度,以保障佃農生活,進而繁榮農村經濟。

其主要內容在明定佃農付給地主之租額,一律以不超過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原約定地租超過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減為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若不及者,依其原約定,不得增加,以減輕佃農負擔。

又耕地租約,一律規定以書面為之,租佃期間不得少於六年,租佃存續中,地主非有法定原因,不得任意主張終止租約,並確立買賣不傷及租賃之原則,及租約期滿地主除有法定要件收回自耕外,佃農如願繼續承租時,應予續訂租約,以保障佃農權力。

復規定業主佃農糾紛之處理程序,凡爭議案件非經各級租佃委員會調解、調處,不得起訴,以減少業佃雙方之累訟。

惟因時勢推移,伴隨農地政策之變遷,政府另於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農業發展條例,以落實「農地農用並放寬農地農有」政策之調整。

相關業務,包括有耕地三七五租約登記、租約期滿之處理、租佃爭議之處理、出租耕地災歉勘查,及議定減免地租、租約登記檢查暨聯繫工作等工作。

民國三十八年起,原始資料有散佚;自六十八年度起,官署統計表為租約件數一九四件,土地四八五筆,面積八六.O六三一公頃(田433筆78.744公頃,旱47筆6.2561公頃,其他5筆1.0626公頃),佃農戶一七五戶。

經時空變遷、都市發展、土地重劃、佃農購買等因素,九十二年租約件數二二件,土地七三筆,面積六.O四三三公頃(田5.1173公頃,旱0.5823公頃,其他0.3437公頃),承租戶四九戶。

土地徵收後,承租戶可領公告現值三分之一補償費;出租人與承租人方雙方合意解約,亦多同意給予承租戶公告現值三分之一補償費。

租約每六年換約一次,承租人有耕作事實,即可單獨續約,由政府單位通知續約;因係政府介入私權之特殊案件,包括終止、變更、註銷等需透過政府登記後,方始生效。

地主與承租戶,若有糾紛或發生租佃爭議時,向市政府申請調解,租佃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處不成立時,移送法院,依一般民事訴訟案處理。

欠租達兩年之總額,可終止租約;典賣時,承租人優先承受。

「三七五減租」政策,推行的成果,有一、農業生產確實增加,二、佃農生活顯著改善,三、佃農有購地能力,四、佃農的政治意願提高,五、欠租糾紛顯著減少。

參考資料:1.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網頁2.內湖區公所提供之資料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