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家戶微型保險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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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僅投保意外身故與失能,如發生醫療費用負擔困難,尚非本保險理賠範圍,建議可申辦急難救助、急難紓困(原為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或市民醫療補助。

最後更新日期:110-06-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 首頁 福利服務 社會救助 弱勢家戶微型保險 弱勢家戶微型保險 字級: 小 中 大 微型保險 一、緣起        為照顧本市弱勢家庭,開辦「弱勢家戶微型保險」,納入領有低收入戶家庭、中低收入戶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領有兒童少年生活扶助家庭、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家庭,加強保障共計6類弱勢家戶,為家中之主要家計負擔者投保微型保險,保費由市府全額支付,以扶持弱勢家庭受扶助者發生意外事故致身故、失能時,最高可領取30萬元理賠金,避免意外風險使家庭陷入經濟困頓,替弱勢家戶撐起保護傘。

二、服務內容 被保險人:六類弱勢家庭16歲以上至65歲以內之主要家計負擔者投保,每戶以1人為限(家戶人口若無16歲以上至65歲以下之對象,採專案處理,投保年齡放寬至未滿80歲。

) 低收入戶家庭 中低收入戶家庭 特殊境遇家庭 領有兒童少年生活扶助家庭 領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家庭 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家庭 投保內容:為意外傷害事故保險,投保金額以最高額度新台幣30萬元,舉凡非因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例如:交通意外、火災、溺水等均屬之。

理賠內容: 意外身故保險金:依保險契約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新臺幣30萬元整。

意外失能保險金:符合失能等級11級79項失能程度之一者,給付失能保險金。

受益對象:失能保險金以被保險人為受益對象,身故保險金以福利申請表上指定之受益人(限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等法定繼承人)為受益對象。

三、申請方式 於申請前述六類福利補助身分資料時,於福利申請表上方填妥微型保險被保險人姓名、受益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與被保險人關係等資料,並於申請人欄位簽章。

俟福利身分通過後,由社會局主動向保險公司辦理納保,無須另外填寫加保書。

如您持續符合本計畫服務對象,於保險期間屆滿時,本局將自動幫您續保,無需另外提出申請。

四、本局各福利諮詢窗口 本局各項福利諮詢窗口 資格對象 社會局聯繫窗口 社會局連絡電話 03-3322101 社會局傳真號碼 (一)低收入戶之家庭 (二)中低收入戶之家庭 (三)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家庭 社會救助科 #6402-6407 03-3390126 (四)特殊境遇之家庭 婦女福利及綜合企劃科 #6464-6467 03-3390700 (五)領有兒童少年生活扶助之家庭 (六)領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之家庭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6319-6323 03-3347969 五、保險理賠窗口 保險理賠窗口   108年、109年 110年 承保單位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分公司 國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分公司 諮詢時間 週一至週五 (早上)8:30~12:00、(下午)1:00~5:00 週一至週五 (早上)8:30-12:00、(下午)1:00-5:30 公司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權路6號9樓之1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845號13樓 聯絡電話 及承辦人 (03)352-2455#17 郭小姐 (03)360-0880分機1603魏先生 保險公司24小時客戶專線 0800-012-080     六、貼心小提醒♥♥♥ 如貴戶符合本市微型保險納保對象,保費全額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負擔。

如110年為本保險納保對象,明(111)年仍具備福利身分,將由本局自動納保,無須再提出申請。

如納保期間,欲更改被保險人、受益人、通訊地址等相關資料,請直接至戶籍地公所申辦。

本保險僅投保意外身故與失能,如發生醫療費用負擔困難,尚非本保險理賠範圍,建議可申辦急難救助、急難紓困(原為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或市民醫療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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