貽笑大方 - 成語注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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貽笑 大方 注釋: (貽,指贈送。

或遺留。

 貽笑,遺留笑柄。

 大方,有名的專家。

)(1)被識見廣博或精通此道的內行人所譏笑、恥笑。

即見笑於有學問的人。

(2)所做之事,惹人笑話。

成語出處: (1)莊子秋水:吾長見笑於大方之家。

(2)官話指南˙卷四˙官話問答:若遇一煩難之缺,轉恐才不勝任,必致貽笑大方。

(3)精忠岳傳˙第十回:小生卻疑是此劍──但說來又恐不是,豈不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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