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 -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第2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 公益: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
二、 非營利團體:指非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本法第八條公益事業,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
捐款人專區
公益團體專區
English
加入我們
相關法規
社會企業
聯盟成員
認識聯盟
公益勸募法規
延伸文章資訊
- 1社團法人營利、非營利的差別? - 內政部
一、法人分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一)社團法人分營利性、非營利性:以人為基礎,理監事可修改其章程。 1.非營利分全國性協會、全國性公會(1)全國性協會由社會團體科 ...
- 2非營利組織-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3非營利組織法律的定位 -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
所謂的財團法人,依據我國民法之立法解釋,乃指「因為特定與繼續之目. 的,所使用財產之集合而成立之法人是也。」,其成立的要素,包括:(1)特定之.
- 4第四章民法
兩者設立之目的不同:社團法人之目的較廣,可為營利或公益或為中. 間社團,所謂中間社團即指非營利亦非公益社團。如同鄉會;財團法. 人只能以公益為目的。 三、限制行為 ...
- 5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2-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非營利性質法人(以下簡稱非營利法人),指下列法人: (一)學校財團法人。 (二)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