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十五講| 誠品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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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舉例豐富,條理分明,循序漸進,先從歷來著名的邏輯學家、邏輯學定義講起,再逐一講述邏輯學概念,幫助讀者由淺入深理解邏輯學,學會準確推理、論證,辨別真假訊息 ... 誠品線上 中文出版 人文史哲 哲學 邏輯學十五講 邏輯學十五講 作者 陳波 出版社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邏輯學十五講:,「邏輯學」於日常生活中無所不在,是一門既古老又年輕的學問。

古老—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年輕—朝氣蓬勃,滿是活力!更在人工智慧發展下,衍生許多新的研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邏輯學」於日常生活中無所不在,是一門既古老又年輕的學問。

古老—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年輕—朝氣蓬勃,滿是活力!更在人工智慧發展下,衍生許多新的研究領域。

「邏輯學」常被誤解為是一堆難學的「技術」、一些無關痛癢的「雕蟲小技」。

事實上,舉凡談話、閱讀、寫作、分析、歸納、思辨等,都需運用「邏輯」,是培養獨立思考、分析論證、解決問題能力的關鍵。

「邏輯學」幫我們從清楚、明確的概念出發,精確地發現問題所在,並把複雜理念轉化為一套有規律的操作模式,這套操作模式可重複、檢驗及有確定的結果,從而解決問題,這正是理性精神的體現和運用。

本書舉例豐富,條理分明,循序漸進,先從歷來著名的邏輯學家、邏輯學定義講起,再逐一講述邏輯學概念,幫助讀者由淺入深理解邏輯學,學會準確推理、論證,辨別真假訊息。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陳波陳波中國人民大學哲學博士經歷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副教授佛光大學哲學系兼任客座教授芬蘭赫爾辛基大學、美國邁阿密大學、英國牛津大學、日本日本大學、東吳大學等校哲學系訪問研究或講學現任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國際哲學學院院士研究方向邏輯學、分析哲學著作《邏輯學導論》、《邏輯學是什麽》、《邏輯哲學研究》、《邏輯哲學引論》、《奎因哲學研究—從邏輯和語言的觀點看》、《思維魔方:讓哲學家和數學家糾結的悖論》、《悖論研究》、《分析哲學—批評與建構》等譯作JohnArthurPassmore《哲學百年、新近哲學家》、PatrickJ.Hurley《簡明邏輯學導論》、GeorgHenrikvonWright《知識之樹》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目次】Chapter1天才值得我們敬仰——西方歷史上的邏輯學家Chapter2彼,不兩可兩不可也——中國歷史上的邏輯學家Chapter3為思維的野馬套上韁繩——什麼是邏輯學?Chapter4「香格里拉」和「馬太效應」——詞項、概念和定義Chapter5假如生活欺騙了你⋯⋯——複合命題及其推理Chapter6所有的金子都是閃光的——直言命題及其推理Chapter7有的投票人贊成所有的候選人——量化命題及其推理Chapter8太陽明天仍將從東方升起——歸納推理和歸納方法Chapter9以嚴格性、精確性、系統性為目標——邏輯系統和後設邏輯Chapter10換一個角度來思考⋯⋯——變異邏輯:一些另類系統Chapter11你不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所有的人——廣義模態邏輯Chapter12意會:「說話聽聲,鑼鼓聽音」——自然語言邏輯Chapter13且聽莊子大談「辯無勝」——論證的識別和建構Chapter14以看似講理的方式——謬誤:有缺陷的推理Chapter15一隻咬著自己尾巴亂轉的貓——悖論:思維的魔方附錄一邏輯學和理性精神附錄二邏輯:一個生長和變動的概念附錄三從人工智能看當代邏輯學的發展附錄四從《哲學邏輯手冊》(第二版)看當代邏輯的發展趨勢主要參考書目和推薦讀物 商品規格 書名/ 邏輯學十五講 作者/ 陳波 簡介/ 邏輯學十五講:,「邏輯學」於日常生活中無所不在,是一門既古老又年輕的學問。

古老—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年輕—朝氣蓬勃,滿是活力!更在人工智慧發展下,衍生許多新的研 出版社/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9789865227623 ISBN10/ 9865227622 EAN/ 9789865227623 誠品26碼/ 2682046254005 尺寸/ 23X17CM 語言/ 中文繁體 開數/ 20K 級別/ 無 頁數/ 448 裝訂/ 平裝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本書舉例豐富,條理分明,循序漸進,先從歷來著名的邏輯學家、邏輯學定義講起,再逐一講述邏輯學概念,幫助讀者由淺入深理解邏輯學,學會準確推理、論證,辨別真假訊息。

試閱文字 自序:【初版自序】  撰寫本書時,我的考慮是:透過閱讀本書,使讀者對邏輯學有一個基本的輪廓性了解,又對其最基本的內容、方法和技能有較好的掌握,特別是激起讀者進一步學習邏輯學的興趣和欲望。

基於這樣的考慮,我認為,本書既應該有足夠的資訊量,使讀者讀完本書確實有所收穫,又要避免過於專業艱深的內容,以免嚇跑一般讀者;本書應該盡可能寫得生動有趣,而不要一味折磨讀者的忍耐力;既然是「十五講」,就要適當保持講課的風格。

而我所理解的講課風格,就是口語化風格和散文風格,允許適當的「閒筆」,例如:穿插、引申、離題、跑題,形散而神不散,從而使課堂顯得生動活潑,使文章顯得搖曳生姿。

  好在我有長期在北京大學開設通識選修課—「邏輯導論」的經驗,這門課程已經開設多年,似乎很受學生歡迎。

每次開課,學校安排的是一百五十人教室,但想選課的,似乎總比能夠容納的多。

課堂效果和學生反應都還不錯,課後必有的教學評估,學生給的分數和評價都還不低。

令我感動的是,有一次選課時,有學生遞給我一張紙條,說她剛入燕園,就聽學長們說,邏輯導論是一門好課,因此,請我務必讓她選上這門課。

  學生對我教學的反應使我心堪慰,讓我覺得自己作為大學教師的職業角色至少是合格的。

我希望,讀者對本書的反應也能夠使我感到欣慰,讓我覺得我作為作者(幾乎是半職業的)似乎也不是太差,所寫的書還能夠賣得出去,至少能夠讓相當數量的讀者讀後覺得滿意,當然,本書如有任何疏漏和錯誤,歡迎讀者不吝賜教,我將不勝感激。

  亞里斯多德有一句名言:「求知是人之本性。

」知識帶給我們的快樂,是悠然於心的快樂,是難與人道的快樂。

                              陳波                              2007年5月6日於京郊博雅西園【修訂版自序】  《邏輯學十五講》已經出版多年,這期間,許多讀者寫信給我,對這本書給予充分肯定,說了不少好話;也從愛護的角度出發,不辭辛勞,幫我指出書中的一些錯訛之處,由於時間拖得很長,有些紀錄遺失了,我這裡僅列出幾位這樣做過的讀者姓名—唐永剛、王龍、胡一樂、葉志堅,並向他們表達真誠的謝意!  決定出版《邏輯學十五講》的修訂版,我的博士生彭杉杉以極其認真的態度審讀此書第一版,幫助找出其中可能的錯訛。

在先前讀者來信和彭杉杉工作的基礎上,我對全書做了一次認真的修訂,盡可能改正了一切已經發現的錯訛,這是此次修訂的一項重要內容。

另一項重要修訂,是在書末增加了四個附錄,它們都是我近年來在報刊上發表有關邏輯學的或長或短論文,並且都涉及對邏輯學的本性及其未來走向的整體理解。

我當初寫作《邏輯學十五講》時,就為自己設定了兩個潛在目標:一是使讀者初步掌握最基本的邏輯知識和技能,二是替讀者描繪出邏輯學的整體形象,使其對邏輯學有一個輪廓性了解。

我覺得,修訂版新增加的這四個附錄,是對本書前面內容的必要補充和擴展,有助於達成我當初為自己設定的第二個目標。

  感謝《邏輯學十五講》的所有讀者,希望修訂版仍然會得到讀者們的歡迎和關愛,也歡迎讀者們一如既往地幫助我找出修訂版中一切可能的錯訛之處。

一旦核實,我會在下一次印刷時改正,謝謝!                              陳波                              2016年1月11日於京西博雅西園 試閱文字 內文:Chapter14 以看似講理的方式——謬誤:有缺陷的推理  對謬誤的研究有一個深遠的傳統,可以說肇始於邏輯之父——亞里斯多德。

他的六篇邏輯著作集成《工具論》中,〈前分析篇〉討論了推理形式方面的謬誤,《修辭學》討論了講演中的謬誤,另有專論謬誤的〈辨謬篇〉,其中對謬誤作了初步分類,分析了13種謬誤,提出了一些解決謬誤的方法。

從此之後,在中古阿拉伯世界、歐洲中世紀一直到近代,謬誤論幾乎成為標準邏輯教科書中不可缺少的內容。

在中國先秦邏輯和古印度因明中,也有很多關於謬誤的研究,謬誤分別被稱為「悖」、「謬」、「虛」、「妄」、「過」等等。

只是隨著現代數理邏輯的興起,謬誤論退居幕後,很少受到關注。

但是,隨著上世紀60至70年代在邏輯教學領域開始的「非形式邏輯」或「批判性思維」運動的興起,隨著邏輯研究對人的實際認知過程和思維過程的日益關注,謬誤研究重新走上臺前,成為邏輯學的熱門研究領域之一,不同學科的眾多研究者介入或投身這一研究之中。

這是因為,儘管我們的目標是追求真理,但是真理常常是在與謬誤的辯駁中成長起來的,因此,我們不得不關注謬誤。

一、謬誤和詭辯  所謂「謬誤」,通常指與真理相反的虛假的、錯誤的或荒謬的認識、命題或理論,這是其廣義;我們下面僅取其狹義,指在推理或論證過程中所犯的邏輯錯誤。

從詞源上說,英語詞「fallacy」(謬誤)就是指「有缺陷的推理或論證」。

前面說過,一個推理和論證要得出真實的結論,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前提真實,二是從前提能夠合乎邏輯地推出結論。

但前提真實這個條件,涉及命題的實際內容,涉及語言、思想和世界的關係,是邏輯學管不了的。

但前提和結論之間的邏輯關係,卻是邏輯學應該管也能夠管的。

謬誤常常出現在前提與結論的邏輯關係上,它是指那些看似正確、具有某種心理的說服力,但經仔細分析之後卻發現其無效的推理或論證形式。

  謬誤的具體形式很多,有人曾概括出113種之多。

如此多的具體謬誤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例如:有人將符號學中「語形學、語義學和語用學」的三分法移植到謬誤研究中,將謬誤也區分為三種:語形謬誤、語義謬誤和語用謬誤;有人將謬誤區分為形式謬誤、實質謬誤和無進展謬誤。

但較為普遍接受的做法是將謬誤區分為「形式謬誤」和「非形式謬誤」兩大類,再將後者分為若干個小類。

本書採用最後一種分類。

  所謂「形式謬誤」,是指邏輯上無效的推理、論證形式。

例如命題邏輯中的否定前件式:如果p則q,非p,所以,非q。

例如:「如果李鬼謀殺了他的老闆,則他就是一個惡人;李鬼沒有謀殺他的老闆,所以,李鬼不是一個惡人。

」謀殺行為固然足以使某個人成為惡人,但惡人並不局限於謀殺者,還有許多其他的作惡形式。

因此,從「李鬼沒有謀殺某個人」不能推出「李鬼不是惡人」。

此推理無效。

再如詞項邏輯中的中項不周延:「有些政客是騙子,有些騙子是竊賊,所以,有些政客是竊賊。

」如此等等。

  所謂「非形式謬誤」,是指結論不是依據某種推理形式從前提推出,而是依據語言、心理等方面的因素從前提推出,並且這種推出關係是無效的。

我們把非形式謬誤分為「歧義性謬誤」、「假設性謬誤」和「關聯性謬誤」三大類,它們是下面討論的重點。

  如果有意識地運用謬誤的推理形式去證明某個明顯錯誤的觀點,以便誘使人受騙上當,從中不當謀利,這就是詭辯。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指出:「『詭辯』這個詞通常意味著以任意的方式,憑藉虛假的根據,或者將一個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動搖了,或者將一個虛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動聽,好像真的一樣。

」因此,詭辯是一種故意違反邏輯規律和規則,為錯誤觀點所進行的似是而非的論證和辯護。

請看下面的例證:  兩個15歲中學生找到他們的老師,問道:「老師,究竟什麼叫詭辯呢?」  老師稍稍考慮了一下,然後說:「有兩個人到我這裡來做客,一個人很乾淨,另一個人很髒,我請這兩個人洗澡,你們想想,他們兩個人中誰會洗呢?」  「那還用說,當然是那個髒人。

」學生脫口而出。

  「不對,是乾淨人,」老師反駁說,「因為他養成了洗澡的習慣,而髒人卻覺得自己沒有什麼可洗的。

再想想看,是誰洗澡了呢?」  「乾淨人。

」兩個青年改口說。

  「不對,是髒人,因為他需要洗澡。

」老師反駁說,然後再次問道:「如此看來,我的客人中誰洗澡了呢?」  「髒人!」學生喊著重複了第一次的回答。

  「又錯了,當然是兩個人都洗了。

」老師說,「因為乾淨人有洗澡的習慣,而髒人需要洗澡。

怎麼樣?到底誰洗澡了呢?」  「那看來是兩個人都洗了。

」青年人猶豫不決地回答。

  「不對,兩個人都沒有洗,因為髒人沒有洗澡的習慣,乾淨人不需要洗澡。

」  「有道理,但是我們究竟該怎樣理解呢?」學生不滿地說,「您每次都講得不一樣,而且似乎總是有道理!」  「正是如此。

你們看,這就是詭辯:以看似講理的方式行不講理之實。

」二、歧義性謬誤(一)概念混淆  自然語言中的詞語常常是多義的,或者說是語義模糊的。

如果人們在論證過程中,有意無意地利用這種多義性和模糊性,去得出不正確的結論,就會犯「概念混淆」的邏輯錯誤。

  例如:「凡有意殺人者當處死刑,劊子手是有意殺人者,所以,劊子手當處死刑。

」這個推理是不成立的,因為劊子手不是一般的「有意殺人者」,而是「奉命有意殺人者」。

又如:三個秀才進京趕考,路上遇到一個算卦的,於是三人合算一卦,算命先生伸出了一個指頭,並說「一」,然後不置一語。

這個「一」實際上窮盡了所有可能:三個考生一起考上;一起考不上;只有一個考上;只有一個考不上。

無論什麼結果出來,算命先生都是對的,他所利用的就是卦語「一」的模糊性或不確定性。

再如:「螞蟻是動物,所以,大螞蟻是大動物」,「這是一頭小象,而那是一條大蚯蚓,所以,這頭小象比那條大蚯蚓小」。

這裡,大、小是相對的概念,螞蟻的「大」、動物的「大」、某頭象的「小」等等是相對於不同的類別而言的,不能加以混淆。

(二)構型歧義  指由於句子語法結構的不確定而產生的一句多義,這包括語詞結合關係不明,動賓關係不明,代詞所指不明,定語修辭不明,狀語修辭不明,施受關係不明等等。

  例如:「李明與王剛相擁抱,因為他明天就要出國到美國留學去了。

」究竟誰要去美國留學?是李明還是王剛?不太清楚,該句子有歧義,因而可表達不同的命題。

再如:一算命先生給人算卦說:「父在母先亡。

」由於標點不同,這句話有兩種含義:1.父親健在,母親已亡;2.父親在母親前面去世。

如果加上時態因素,它可以表示對過去的追憶,對現實的描述,對未來的預測,因此就有6種不同的含義:1.父母親都去世了,但母親先去世;2.父母親都去世了,但父親先去世;3.父親健在,但母親已去世;4.母親健在,父親已去世,即父親先於母親去世;5.父親將在母親之前去世;6.母親將在父親之前去世。

這已經窮盡了全部可能的情況,相當於邏輯上的重言式,永遠不會錯。

算命先生就是以此類把戲騙人錢財的。

(三)錯置重音  同一個句子,由於強調其中的不同部分,會衍生出不同的意義。

例如:「我們不應該背後議論我們朋友的缺點」,這句話以平常的語氣說出,是一個意思;如果重讀其中的「背後」二字,則會有「我們可以當面議論我們朋友的缺點」之意;如果重讀其中的「我們的朋友」,則會有「我們可以背後議論不是我們朋友的人的缺點」之意;如此等等。

如果有意利用重讀、強調等手法,傳達不正確的、誤導人的訊息,就犯了「錯置重音」的謬誤,這在商品廣告或合約條款中特別常見,例如:在廣告中以特別醒目的大號字標出一個特別低的價格,在旁邊則用小號字印上「起」;或者,在合約中用一大堆小號字、誰也不懂的專業術語、冗長累贅的表達方式標明各種限制條件,當顧客真的光顧該店,或簽署合約後,會大呼上當。

(四)合舉  指把整體中各部分的屬性誤認為是該整體的屬性,或者把個體的性質當作是這些個體之彙集的性質,由此作出錯誤的推論。

  例如:由一部機器的每一個零件都品質優良,推出該機器本身也品質優良;由一輛公共汽車比一輛計程車耗油更多,推出所有公共汽車的總耗油量一定比所有計程車的總耗油量多;由某些農戶去年栽種某種農產品,賺了很多錢,推論出:如果所有農戶都去生產這種農產品,也同樣能夠賺很多錢。

再如:由一個足球隊的每一個球員都很優秀,推出該足球隊一定很優秀;由組成森林的每棵樹都不怎麼壯觀,推出那片森林也不怎麼壯觀;由每條溪流都很細小,推出由這些溪流所匯成的江河也很細小;如此等等。

  合舉謬誤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是「越多越好」:某個東西很好,因此越多越好;某件事情很好,因此越多越好。

例如:維生素有利於身體健康,因此除正常食物吸收之外,每天再多吃一些維生素片劑更好;某種藥物吃兩片有效,因此吃三片、四片甚至更多片會更有效。

顯然,任何事情都是有限度的,超過限度,不僅不會更好,反而會產生很多副作用,甚至是傷害。

(五)分舉  與合舉剛好相反,是指由一整體具有某種屬性,推出該整體中的每一個體也具有某種屬性。

例如:由美國是當今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推出每一個美國人都是富人;由某人在一重要單位工作,推出該人也一定是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由去年全國農業遭災,推出某地或某戶農民家庭也歉收。

再看下面兩個推理:「魯迅的著作不是一天能夠讀完的,〈孔乙己〉是魯迅的著作,因此,〈孔乙己〉不是一天能夠讀完的。

」「人是由猿猴進化而來的,張三是人,因此,張三也是由猿猴進化而來的。

」它們都犯了分舉的謬誤。

  分舉謬誤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是「越少越好」:某種東西有副作用,因此越少越好;某件事情有不好的效果,因此越少越好。

例如:由於在現代社會人們很容易發胖,導致胖人很多,給生活帶來麻煩,於是整個社會的審美傾向偏好瘦型,有所謂「骨感美人」的說法。

於是,有些女性以為人越瘦越好,近乎瘋狂地節食,認為脂肪、澱粉容易導致發胖,因此吃得越少越好,以至患了厭食症,結果對身體造成比發胖更嚴重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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