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之正當法律程序-兼論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9 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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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2013 年內政部修正草案對於正當行政程序之解讀,卻停留在以「聽證」取代「公聽會」,以及「資訊公開」,與合宜通知利害關係人之表象點上,卻未仔細思考,在都更多階段 ...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都市更新之正當法律程序-兼論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 編著譯者: 林明鏘 出版日期: 2016.01 刊登出處: 台灣/法令月刊/第67卷第1期/1-27頁 頁  數: 26 點閱次數: 5424 下載點數: 104點 銷售明細: 授權者: 林明鏘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鍵詞: 都市更新;正當法律(行政)程序;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資訊公開;聽證程序;陳述意見;強制拆除;都更多階段程序 中文摘要: 我國都市更新條例,原本即有部分行政程序之制度設計,例如:公聽會、公開展覽及公開審理制度,但因受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09 號解釋之影響,認為都更條例中之「資訊公開」及「公聽程序」等均不符合「正當行政程序」之要求,致內政部乃啟動修法程序,補足前揭大法官解釋所指摘之違憲條文。

但是 2013 年內政部修正草案對於正當行政程序之解讀,卻停留在以「聽證」取代「公聽會」,以及「資訊公開」,與合宜通知利害關係人之表象點上,卻未仔細思考,在都更多階段程序中,應該如何具體設計其合宜實質正當之程序,本文具體臚列都更諸程序階段因具有不同之階段功能,以及因民辦都更及公辦都更型態之不同,建議各有不同型態之正當實質程序規範,最後並建議,刪除主管機關代為民間都更實施者拆除釘子戶條款,因為此種公權力之借用,有違憲法上比例原則之三大要件:即缺乏「適當性」「必要性」及「均衡性」的三個基本要求。

目  次: 壹、正當法律程序之功能與具體內容貳、都市更新之行政程序一、原都更條例之四階段程序二、大法官釋字第 709 號解釋所提出之「正當行政程序」三、行政院修正都更條例草案之設計程序參、都市更新之正當法律程序芻議一、程序指導理念:復甦都市功能二、行政程序之減縮或維持?三、資訊公開之正當法律程序四、資訊確實取得之正當法律程序五、聽證程序與陳述意見(公聽程序)六、強制拆除程序(都更計畫執行程序)肆、結語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第23、80條(36.01.01版) 行政程序法第3、16、20、23、55、57、61、64、108、174條(104.12.30版) 都市更新條例第1、5、8、10、14、16、19、21、22、29-1、36條(99.05.12版)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2、6、11-2條(103.04.25版) 建築法第35條(100.01.05版)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條(100.11.09版)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9條(92.01.08版)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0條(100.04.27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707號 釋字第709號 釋字第732號 106年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律座談會提案及研討結果提案十一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都市更新之公共利益-兼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 後太陽花運動的憲法議題 從太陽花運動談公民不服從 法源法律網 網站導覽 |關於法源 |使用規範 |策略聯盟 |聯絡我們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 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 返回功能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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