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是我家的,但房子不是我們蓋的!繼承土地後 - 恩典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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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看到一則新聞:有一棟之前『警察宿舍』的建築,被台北市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所以就『不能拆』,但因為這警察宿舍是占用人民的土地50年,當時地主隱忍沒有主張權利,現在地主過世後,子女才發現是被占用的,…未來台北市政府會研究是否會徵收或價購,並做必要的處理。

    讓我想到,許多人在繼承父母的土地後,發現土地被別人占用,一定會想要瞭解該怎麼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利?    首先,如果土地是被別人無權占用,也就是沒有經過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的情形下,就在土地上蓋房屋,我們可以要求他『拆屋還地』,並且請求相當租金(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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