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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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是臺灣於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的事件。

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 ... 另外,在臺灣嚴重米荒之際,飢餓的臺灣人在配糧處大排長龍,接收大員則將一船 ... 二二八事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此條目可能包含不适用或被曲解的引用资料,部分内容的准确性无法被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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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在圓環緝菸事件後包圍臺灣省專賣局臺北分局的抗議群眾。

攝於2月28日上午10時。

日期1947年2月27日-5月16日地點臺灣起因導火線:圓環緝菸事件 背景: 國民政府體制 國民政府接管臺灣 外省人壟斷權位 官員貪污腐化 軍隊紀律敗壞 掏空民生物資 文化語言衝突 統制經濟掠奪 嚴重通貨膨脹 糧食極度匱乏 失業問題嚴重 歧視臺灣人民 目標緝菸事件善後處理、政治改革方法示威遊行、談判交涉、攻佔官署、搶收武器、武裝抗爭結果大量民眾傷亡衝突方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包含警總特務營、忠義服務隊)陸軍整編21師(直屬獨立團、438團、436團、434團、435團、直屬工兵營)憲兵第4團憲兵第21團第1營基隆要塞守備大隊高雄要塞守備大隊澎湖要塞守備大隊台灣各地區警察國防部保密局特務人員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及各縣市分會臺灣各地區自組民兵例如:嘉義民兵(包含嘉義市大多中學生及鄒族人)二七部隊(其中包含百餘名霧社泰雅族原住民)雄中自衛隊台灣自治聯軍斗六民軍等 領導人物 蔣中正(國民政府主席)陳儀(臺灣省行政長官) 傷亡死亡大量民眾傷亡 二二八事件是臺灣於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的事件。

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煙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次日(28日)的陳情抗議傷亡。

更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本省人對外省人報復攻擊,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派遣國軍逮捕與鎮壓殺害臺灣民眾[1]。

此事件,造成大量民眾傷亡。

此事件亦稱作「二二八大屠殺」[2]、「二二八革命」[1]:14-16、「二二八起義」、「二二八事變」、「二二八慘案」、「二二八民變」等。

「二二八」日期名稱取自引發全島性抗爭行動的「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的發生日期[3]。

1945年,國民政府接替日本治理臺灣,然而來台的軍政人員,甫經歷中日戰爭,抱持著勝利者的優越感對滿是日本風的臺灣生起排斥與歧視的心態[4]:38[5]:101-102[6]:41[7][8][9],而長期在日本統治下的台灣人民,對於當時中國的社會風氣、生活習慣、衛生條件等缺乏瞭解,見聞了來台人員的言行之後,由原本的滿懷期望轉變成失望[2][6]:41、43-44[8][10][11][12],又因來台人員的法紀觀念不佳而接連發生違法犯紀情事[6]:37-39[8][13]:23[5]:70-77,與臺灣日治時期的軍政效率和治安形成明顯對比[14],使得臺灣人民對國民黨與長官公署感到反感[10][15]。

於是在政策不善[註1]、軍紀不佳、官員貪腐[7]、經濟通膨、民眾失業、經濟倒退、歧視打壓等情形下[7][10],導致官民關係愈趨惡劣,終於因一起緝菸血案而使累積一年多的民怨爆發[9]。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天馬茶房前查緝私菸,因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一死一傷,成為事件導火線。

隔天民眾前往行政長官公署前廣場示威請願,但遭公署衛兵開槍掃射,使原先的請願運動轉變成為反抗政府行動,臺灣在各地發生軍民衝突後,至3月6日已蔓延到除了澎湖外的全台灣,外省人受波及,遭臺籍民眾攻擊傷亡。

[16][註2]事件期間的各地組織民兵進行武裝抗爭,並以臺中一帶謝雪紅等人領導的二七部隊較具規模[18][19][20],雖然地方仕紳組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與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協商談判後,各地衝突稍緩,但陳儀仍於3月2日請求時任中國國民黨總裁兼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自中國大陸調派軍隊增援[21],蔣中正雖訓令陳儀及軍隊不得報復[22],且派時任國防部長白崇禧宣導「禁止軍警濫殺無辜」(他甫來台灣就制止軍隊和警察濫捕、濫殺無辜,強調在押人犯必須依法經過公開審判,且除了「煽動暴動之共產黨外」外都不究責)[21]。

但下層並未遵照指示,導致傷亡慘重,並讓臺人對中國感到失望,更成為後來臺獨運動興起的重要原因[23][註3]。

3月8日起,增援軍隊陸續抵達臺灣,在各地展開武力鎮壓,隨後實施清鄉。

二二八事件是臺灣現代史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之後臺灣緊接著實施長達38年的戒嚴,至少數萬名民眾在白色恐怖時期死亡、失蹤、監禁;二二八事件數十年來成為台灣社會的禁忌話題,成為後來族群對立衝突的原因。

後歷經中國國民黨多年的嚴密封鎖與噤聲,在黨外人士對黨國體制的持續衝撞下,二二八事件在1980年代後期的臺灣逐漸可以公開討論,而不必擔心觸犯禁忌而遭到國民黨的政治迫害,政府和學術單位開始進行大量研究。

1995年,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兼中國國民黨主席李登輝公開向二二八事件受難者道歉,各地陸續為受難者建立紀念碑與紀念園區。

中華民國政府後來將2月28日訂定為和平紀念日,並制定《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對受難者家屬進行賠償和恢復名譽,但台灣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前後,還是紛傳抗爭與蔣介石銅像及228紀念碑遭破壞之情事。

[25][26][27][28][29][30][31] 目录 1事件發生背景 1.1國民政府體制 1.2國民政府接管臺灣 1.3外省人壟斷權位 1.4官員貪污腐化 1.5軍隊紀律敗壞 1.6掏空民生物資 1.7統制經濟掠奪 1.8嚴重通貨膨脹 1.9糧食極度匱乏 1.10失業問題嚴重 1.11文化語言衝突 1.12歧視臺灣人民 2事件爆發 2.1緝菸血案 2.2圍攻專賣局 2.3公署衛兵開槍事件 3全臺衝突 3.1初期衝突 3.2處理委員會 3.3情治單位反間工作 3.4武裝抗爭 3.5嘉義戰鬥 3.6維持治安 4陳儀的兩面手法 4.1暗中調派部隊 4.2假意談判實則全面撲殺的戰術 4.3高雄鎮壓 5軍隊鎮壓 5.1援兵抵達 5.2北部地區 5.3中部地區 5.4其他地區 6清鄉行動 7調查撫慰 8善後工作 9輿論報導 10後續 10.1白色恐怖 10.2事件平反 10.3紀念行動 11傷亡 11.1部分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受難經過 11.2傷亡人數 11.3賠償案例 11.4賠償人數與實際受難人數落差原因 12影響 12.1政治發展 12.2文化題材 13其他說法 14附錄 15參見 16註釋 17參考資料 18參考書目 19外部連結 20延伸閱讀 事件發生背景[编辑] 國民政府體制[编辑]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中華民國正處訓政時期,當時的政府是由中國國民黨(簡稱國民黨)執政的「國民政府」。

國民政府制訂了《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32],由國民黨以黨領政、以黨領軍[33],不僅指揮國民政府軍(簡稱國軍),政權與治權也完全屬於該黨。

[34]:143-144 國民政府接管臺灣[编辑] 1945年10月25日,依照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發佈的《一般命令第一號》第1條甲項規定,命令日軍向麥帥指派的盟軍將領蔣介石將軍投降[7],國民政府代表同盟國接管臺灣[5]:12,在台北公會堂舉行受降典禮,受降典禮台上懸掛著同盟國英、中、美、蘇四國同等大小的國旗。

参见: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和台灣光復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宣佈向美國、英國、中華民國、蘇聯等同盟國無條件投降。

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發佈軍事命令《一般命令第一號》,指示日軍將北緯十六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現今的越南北部和寮國)、臺灣、澎湖等地區交由盟軍將領蔣介石將軍代表同盟國軍事接管[1]:168[5]:12。

在日本的統治下(1895年至1945年),臺灣的近代化有出色的表現,但仍然屬於殖民地的角色,政治上的壓迫與經濟上的榨取使臺灣人飽受壓迫[6]:43,此種對日本的不滿情緒後來轉化為對中國的熱烈期待。

1945年10月5日,「長官公署前進指揮所」主任葛敬恩中將首先率領幕僚抵台並發號施令[6]:24[13]:4,結束臺灣自日本宣布投降以來的「政治真空期」[5]:13。

10月17日,陳孔達的國軍七十軍三千人連同政府官員,在盟軍飛機的掩護下,於浙江寧波由美軍運輸艦載運護送至臺灣基隆登陸,並進入臺北市,滿懷期望的三十萬民眾砌成人牆夾道歡呼熱烈迎接[5]:20-26[7][13]:4-5。

1945年10月25日,陳儀將軍代表麥帥委任的盟軍將領蔣介石來臺接受日本第十方面軍的投降,於此日起蔣介石領導的國民政府正式代表同盟國接管臺灣。

外省人壟斷權位[编辑] 日本人投降撤出台灣後,滿懷期望的臺灣人原本認為應該有更多自治與參政的機會[4]:23[5]:26-28、39[6]:43[13]:18-19,但是在台灣政治方面,行政長官陳儀本人不僅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於一身,還身兼軍事大權,權力之大較過去的日本總督有過之無不及[4]:18[5]:35[7][13]:6、11[35]:107,而政府的中高級職位幾乎由外省人壟斷[4]:19[5]:39[6]:48[13]:19-20。

行政長官陳儀以下九個處的十八位正副處長之中,只有一位副處長是自大陸返台的臺籍人士(即宋斐如,歿於二二八事件)[6]:46[7][13]:19;十七位縣市長中,僅有四位臺籍人士,且均為自重慶返台的「半山仔」[7],並不受台灣人歡迎[4]:49[6]:46-47。

根據1946年11月由長官公署發表的統計,簡任及簡任待遇級官員,臺籍僅占0.82%;薦任及薦任待遇級官員,臺籍僅占6.63%[5]:38,而且在極少數的薦任、簡任級臺籍人士當中,大陸返臺的半山就占據裡面的70%[6]:47。

曾擔任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秘書潘鼎元即指出:「服務機會不均等,如各機關高級人員以外省人居多,而臺灣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36]。

此外,許多機關單位也充斥「牽親引戚」的用人作風[4]:19、23-24[5]:40-42,案例不勝枚舉,最明顯的例子,如臺中地方法院之大部分職員為該院院長的親戚,佔全法院職員過半數;時任臺北縣縣長陸桂祥安插兩百餘名自己人,而不管其有無能力,並將許多原來的人免職,即使連一般公司、工廠,也同樣因為這種裙帶關係,而將求職青年排除在外。

《民報》於1946年10月18日的社論指出:「不論是官銜、公司、工廠的大把交椅都被陌生的大哥坐滿,連下層員工都不錄用」;同年9月16日的社論指出:「牽親引戚、營私舞弊的腐敗政治,臺胞已討厭了,封建性包辦政治是更討厭的」[5]:40-41。

即使能謀得工作的人,也因為本省人與外省人的待遇不平等,同一級職同一工作,外省人的薪俸比較高,甚至高出一倍,這種差別待遇比起日治時期日本人與臺灣人的差距還大,因而臺灣人對此種情況感到更為痛苦[5]:42[6]:48[13]:19-20。

官員貪污腐化[编辑] 自國民政府接管臺灣以後,貪污案件的新聞報導不斷[13]:21,例如貿易局勾結商人,獲利一億多元[5]:45-46;貿易局長于百溪隱匿變賣接收的日方物資,得款數千萬元[6]:67。

另外,于百溪被《民報》公開爆出貪污五百萬元的證據,陳儀於是派人警告《民報》,不得再揭發隱私[6]:68;專賣局長任維鈞侵吞鴉片70公斤,私運香港變賣獲利,並推說鴉片是被白蟻吃掉的[4]:24[5]:47-48[35]:102-103;陳儀舊屬時任臺北縣縣長陸桂祥夥同裘區長變賣日方物資,得款一億多元[13]:21,事情爆發後,縣長陸桂祥叫人縱火把臺北縣政府會記室及稅捐稽徵室焚毀以湮滅證據[4]:24-26[5]:48[6]:69[35]:102。

事件爆發之際,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1949年投共)、民政處處長周一鶚(1949年投共)、財政處處長嚴家淦、工礦處處長包可永等陳儀在福建時期舊部被臺灣人團體指責為陳周遭貪官污吏之「四兇」,導致政治黑暗、米糧外流、人民無穀為炊,被指名要求究辦。

[37][38]其中葛敬恩被指為收受、侵吞原日本台灣總督安藤利吉的黃金,其女婿李卓芝擔任台灣省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亦涉及「劫收」臺灣貪污兩千餘萬元。

[6][39][40][41][42][43] 貪污案件不僅出現在高官,連檢察官、法院院長、教師都貪污,金額也不少[4]:26[13]:21。

就《民報》一家報紙而言,自1945年國府接管臺灣至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短短一年多之間,貪污案件的報導就有五十件,若再加上其他報紙以及未曝光者,則不知其數,臺灣人目睹這種情景,則感到失望與悲憤[4]:27。

《民報》於1946年10月26日的社論〈祖國的懷抱〉即指出:「祖國的政治文化的落後,並不使我們傷心,最使我們激憤的,是貪污舞弊,無廉無恥」[5]:45。

軍隊紀律敗壞[编辑] 駐臺國軍因為軍紀敗壞,造成嚴重的治安問題與社會動盪[5]:70。

許多軍人除了偷竊以外,耍賴、詐欺、恐嚇、調戲、搶劫、打家劫舍、強姦、殺人,無惡不做[4]:38[5]:73[13]:23。

不僅乘車不買票、買物不給錢、看戲不買票,反而開槍示威,因而惹起了無數糾紛,也激起臺灣民眾無法抑制的憤怒[6]:37[13]:21。

軍人不僅洗劫臺灣人、也洗劫日本人,有時不同派系的軍人恰巧同時搶同一戶人家,為了爭奪搶劫目標而互相打鬥[6]:39。

軍人下手的目標,除了民眾以外,許多公共設施,如電話線、水道管、消防栓等都被偷走,連鐵路自動開關和信號也被拆除變賣,直到發生幾次嚴重車禍才被發覺[6]:39。

軍人開槍滋事的案件,屢見不鮮,僅就1946年2月上旬於《民報》報導關於軍人開槍等胡作非為的新聞,就有五起[5]:75-76[6]:37,曾任駐臺國軍憲兵第四團團長高維民於回憶錄〈台灣光復初時的軍紀〉上面說:「由於軍隊紀律廢弛,一言以蔽之,姦淫擄掠」、「當時我已經看定了這個地方會出問題」[5]:76。

因為國軍初抵臺灣當時受到臺灣民眾的熱烈歡迎,後來又見到軍人殺人越貨、魚肉鄉民的作為,臺灣民眾內心遭受很大的打擊[4]:38-39[5]:76-77。

當時的省參議員韓石泉於1956年發行的〈六十回憶錄〉對此表示:「隨身攜槍之士兵警員特多,因此時肇事端……此實為惹起二二八事件之導火線。

」[5]:77 1946年4月18日的美國《匹茲堡新聞(英语:PittsburghPress)》,標題:TheTradegyofTaiwan(臺灣的悲劇)指出兩個只有八歲的男孩在地底下辛苦挖煤,除非透過黑市交易,否則臺灣人民是絕對拿不到的。

掏空民生物資[编辑] 行政長官公署讓「資源委員會」將台糖公司在戰後所接收的15萬噸白糖,無償轉交給貿易局,運往上海出售,售款由四大家族與陳儀所屬的政學系分贓殆盡,導致臺灣糖價暴漲,而且比在上海還貴,並使臺糖缺乏再生產資金,轉而向台灣銀行大量貸款,引起省參議員王添灯在議會對陳儀的憤慨指責[4]:24[5]:45-46[6]:79[35]:110-111。

天津《大公報》於1947年2月21日的社論〈請愛護臺灣這片乾淨土〉指出:「就物質往來論,祖國大陸是佔了臺灣的便宜的。

多少糖由那裏運出來,多少煤、多少香蕉、波羅蜜由那裏運出來。

」[5]:62就工廠而言,在陳儀政府接收後,許多工廠的成品、原料、機械、廠房逐一被變賣到上海,造成大量工廠的關閉,導致民生用品缺乏與大量人口失業[6]:58-59。

另外,在臺灣嚴重米荒之際,飢餓的臺灣人在配糧處大排長龍,接收大員則將一船船的臺灣白米走私到日本,換取一箱箱的黃金,中飽私囊,於是使得接收大員來到臺灣沒有多久就一一「五子登科」,即取得了位子、條子(金條,一說鈔票)、房子、車子、女子[4]:27[5]:43[6]:66[35]:107。

中國大陸記者唐賢龍就指出:「自從國內的很多人員接管以後,便搶的搶、偷的偷、賣的賣、轉移的轉移、走私的走私,把在國內『劫收』時那一套毛病,統統都搬到了台灣」[5]:44。

統制經濟掠奪[编辑] 國民政府接管臺灣以後,採取全面性的統制經濟[5]:49。

日本人所留下來的237家公司企業,六百多個單位,全被納入長官公署所屬各處室所設的27家公司來經營[4]:29[5]:49[6]:68。

對樟腦、火柴、酒、菸、度量衡等物品,全部納入專賣,然而「專賣局」所製的火柴、酒、菸品質差、價格又高,於是長官公署的專賣制度不但不能賺錢,還造成赤字,除此之外,就連許多民生物資,也都被納入統制之列[5]:50[6]:77[35]:110,如此專賣統制措施,不僅不替臺灣的建設著想,反而自臺灣奪取利益,引起臺灣人的不滿[5]:50-51。

另一個統制經濟的代表機構則為「貿易局」,貿易局壟斷全臺灣的進出口貿易,舉凡樟腦、米、糖、鹽、鳳梨、石炭、鋁、煤油、水泥、造紙、漁產等,凡是能賺錢的生產品,幾乎全由貿易局統制,也只有貿易局可以賣,公開大賺其錢與民爭利[4]:30[5]:52[6]:76-78[13]:21、26[35]:110。

官員以官商勾結、亦官亦商的行徑,從中獲取暴利,臺灣民眾則廣受其剝削,造成民生困苦,以及大量民眾失業[5]:52[13]:11。

監察委員楊亮功和何漢文在1947年4月的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中對此指出:「因貿易局之統制,使臺灣一般商人均受極端之約束;因專賣局之統制,且使一般小本商人無法生存」[4]:30[5]:54。

嚴重通貨膨脹[编辑] 由於官場貪污舞弊、外行領導內行,厲行統制經濟下,許多公營企業因為經營不善,不但資金不能自給自足,還要擴充生產設備、購買原料,所需資金都向銀行貸款,於是臺灣銀行一向以公營事業及交通事業為主。

因為貸款的增加,使銀行印製鈔票因應,造成通貨膨脹、物價上漲,因此又再增加公營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形成通貨膨脹的惡性循環[4]:30-31[5]:58[13]:7、11。

另外,由於盟軍的轟炸,超過半數的工廠沒有開工,接收者又不善經營,造成生產大減,加上糖、米等物資大量運往中國大陸,造成臺灣可用物資大減,也促使通貨膨脹[4]:31-32[5]:61。

就米價而言,自1945年8月至1947年1月,臺北市零售米價漲了四百倍。

1947年初,中國大陸物價指數最高的上海,還不及臺灣的物價,同樣一擔米,在上海只賣二千元,在臺灣要賣四千元[6]:81,而且上海的米大多數來自臺灣,價格卻遠低於原產地[6]:82。

1947年1月,一千元法幣可換36元臺幣,到了2月,卻漲至56元臺幣,當時在臺灣的中國大陸記者唐賢龍就說:「法幣在中國,幾乎到處跌價,隨時貶值;但在臺灣卻是唯一的例外。

不但不漲價、不貶幣,且反而大走紅運,步步高升!」[6]:83由於以不值錢的法幣換臺幣到臺灣買東西,都比在中國大陸便宜,於是中國大陸的軍政機關一味地利用不值錢的法幣換取臺幣,在臺灣搜刮物資[5]:62。

糧食極度匱乏[编辑] 隨著物價的暴漲,影響層面最大的,是緊接而來的米荒與饑荒問題[4]:32[6]:81。

1945年11月27日,長官公署為實施糧食配給制度,組織二十餘隊「糧食勸徵隊」到全臺灣各地徵糧[6]:64[13]:24,收購價還不到農民的成本,平均臺灣每人每日配米8兩,遠低於在中國大陸國軍的25兩,於是臺灣人一天只夠吃一頓米飯,而臺北市到1945年12月中旬就停止配給[6]:64。

米價開始上漲時,長官公署為了平息民怨,採取限制米價以及拋售存糧,以每人每週僅配給2公斤應急,但屬無濟於事[4]:32,一般的公務員與平民已經無力購買米糧,只能吃番薯雜糧、地瓜葉,恆春一帶的貧民則吃檳榔葉填肚[44]。

1947年2月13日,一千餘名臺北市民於艋舺龍山寺遊行請願,向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和臺北市政府要求解決米荒之事,後來遊行人數增加到數萬人,公務員也加入遊行[6]:66、91。

《人民導報》於1947年2月22日第3版報導:「饑民僵斃路上,令人慘不忍睹」[4]:33-34[6]:85-86,這種「路有凍死骨」的慘況普遍發生在整個臺灣[6]:86。

失業問題嚴重[编辑] 由於國民政府接收工作脫節、生產事業萎縮與停頓,以及海外臺僑及戰後復員的軍伕紛紛回到臺灣等種種因素,造成失業人口激增[5]:66。

很多工廠因原料缺乏而關閉,接收人員為了安插中國來臺人士,將公營企業的臺籍員工裁員[4]:34。

對此,長官公署沒有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問題,反而粉飾太平,聲稱失業人數沒有超過1萬人[4]:35[6]:81。

根據1946年底《台灣新生報》的報導,臺灣失業人口約為45萬人。

民眾為了生活,鋌而走險淪為盜賊的人數日益增加,造成治安惡化。

不願偷盜的人就淪落街頭當乞丐。

若不願偷盜、行乞的人,往往以自殺結束生命[4]:35[5]:66-68。

就算有職業的人,也可能領不到薪水,在在顯示戰後臺灣人民的生活比日治時期更加困難[5]:68-69。

文化語言衝突[编辑] 臺灣省參議員林日高質詢長官公署民政處長周一鶚:「臺灣是自家人呢?或者是殖民地呢?」(《民報》1946年5月6日) 臺灣跟中國大陸經過五十年的不同發展,兩邊已呈現相當大的差距[4]:40[5]:90。

1945年臺灣每人平均分配發電容量是大陸的50倍,臺灣的工業化程度也遠超過大陸,臺灣學齡兒童就學率也超過大陸,臺灣人的識字率也超過大陸,而且40歲以下沒有文盲,足以顯示臺灣較中國大陸有長足的進步[5]:90-94[6]:43-44。

蔣介石在1945年2月於重慶舉辦的「臺灣省行政幹部訓練班」致詞時表示:「日本治臺多年,成績甚佳」。

除了硬體以外,在軟體方面,由於日本文化的影響,臺灣人普遍養成整潔、守法、守時、負責盡職等等習慣與觀念,也提升了社會文化、改變了生活品質[4]:41[5]:90-94。

但是由於臺灣人長期受到日本人的壓迫,對中國自然加以理想化而嚮往,後來才發現與心目中的中國差距甚大,心裡便產生不適應與失落感[5]:84[13]:23、26-27。

至於大陸人方面。

由於臺灣人以福佬話和日語溝通,對於北京話相當陌生,而中國大陸來臺人士面對這種語言溝通問題即產生困擾,就剝奪不懂北京話的臺灣人服公職的權利[4]:40[13]:19。

另外,由於中國歷經中日戰爭的緣故,使得戰後來臺的大陸人對於臺灣到處充滿日本氣息,覺得刺眼與反感[4]:41[5]:98-99,來自中國大陸的接收大員並以「征服者」、「戰勝者」的態度對待臺灣人,使臺灣人深感不平[5]:101[13]:22-23[35]:101。

中國北平的《民主周刊》於1946年3月18日的〈臺灣的隱憂〉文章中說:「接收人員那種耀武揚威的戰勝者姿態,和一個侵略者在別人的土地上有什麼兩樣呢?」香港《知識青年》於1947年3月16日的文章〈臺灣的災難〉中說:「我們的接收官員都是一群帶有強烈掠奪性的親戚同鄉等關係結合的封建集團,他們以新征服者的姿態出現,用元朝對待南人一樣的態度,對待臺灣同胞。

」[5]:102由此可知,戰後臺灣人對於來自對岸的文化,已經產生隔閡與適應不良[5]:102-103,而雙方的心結與怨憤,造成了日後的各種衝突[4]:42。

1946年3月21日,美國《華盛頓每日新聞(英语:WashingtonDailyNews)》大篇幅報導「中國人剝削臺灣比日本人更嚴重」(CHINESEEXPLOITFORMOSAWORSETHANJAPSDID)。

歧視臺灣人民[编辑]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及握有控制權的外省人並不信任臺灣人,認為他們被日本化、皇民化,乃至於奴化[7][45][註4],其誤解及歧視「斷非臺灣人民所能接受」[6]:71。

當時中華民國國語為官話,而本省人不熟悉此種語言,致使本省人在政治、經濟、社會,以及工作職位相關層面上遭遇不平等待遇,更造成族群隔閡[7]。

詩人王白淵於1946年1月25日在《政經報》發表的〈告外省人諸公〉表示,許多外省人認為臺人被日本奴化五十年,但臺人幾乎沒有被奴化。

他認為,不熟悉國語就是被奴化的見識「過於淺薄」,外省人對台灣省抱有殖民者似的優越感,加深了兩者隔閡。

[5]:100-101[46]。

《民報》於1947年2月19日的一篇〈可怕的心理破壞〉社論中寫著:「(外省人)時常說我們(本省人)奴化,當初我們很憤慨,不知道指什麼為奴化,現在我們已經瞭解了,奉公守法,即是奴化,置禮義廉恥於度外,才能夠在這個『祖國化』的社會裏生存」[5]:108[47]。

事件爆發[编辑] 緝菸血案[编辑] 主条目:圓環緝煙事件 二二八事件爆發地點——天馬茶房門口,茶房現已倒閉並被拆除重建。

1947年2月27日下午七點半左右,臺灣省專賣局臺北分局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會同警察大隊四名警察,在臺北市南京西路天馬茶房前查獲一名育有一子一女的40歲寡婦林江邁在販賣私菸,查緝員沒收林婦全部的香菸,以及身上所有的錢財。

[4]:43-44[5]:114[6]:98-99[13]:48[35]:120 林婦表示生活困難,雙腳跪地苦苦哀求至少歸還其錢財,以及其餘經過繳稅的專賣局公菸,不然全家人將會沒有飯吃,然而查緝員不予理會。

許多圍觀的民眾紛紛加入求情,而林婦緊抱著查緝員不放,查緝員葉得根心生不耐,憤怒之下以手槍槍柄敲擊林婦頭部,林婦頓時血流如注,滿臉是血昏迷倒地。

圍觀民眾目睹林婦的遭遇後極為憤怒,蜂擁而上四處喊打,六名查緝員立即棄車分頭逃逸。

其中不斷被路人抱住的傅學通逃到永樂町開槍亂射,子彈擊中了在自家門口看熱鬧的市民陳文溪(20歲,胸部中彈,送醫次日死亡)[4]:44-46[5]:114-116[6]:99-101[13]:48[35]:120。

隨後查緝員逃至永樂町派出所,再被轉送到中山堂旁的警察總局。

[48]激憤的群眾六、七百人於是包圍警察總局,要求警方懲兇。

後來聽聞警察局人員表示六人被送往臺北憲兵隊看管,民眾得知後於晚上九點多包圍憲兵隊,要求交出兇手,憲兵團長張慕陶不正面回覆,並要求憲兵做出射擊姿勢,兩邊的交涉一直得不到結果[4]:46[5]:116[6]:101[13]:48-49。

由於過去專賣局的查緝已造成數起死傷,而這次事件又有過去緝菸傷人的累犯(即盛鐵夫),民眾於是在細雨中徹夜包圍警察總局與憲兵隊,直至天亮仍不散開[6]:101[13]:51[35]:120。

林婦的原始調查自白書影本,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網站裡,再度呈現。

[49] 因緝菸血案造成一死一傷,憤怒的群眾包圍專賣局臺北分局並焚燒物件(2月28日上午10時)。

圍攻專賣局[编辑] 由於緝菸血案未獲解決,於是隔天2月28日上午九時,民眾沿街打鑼通告罷市[4]:48[5]:116[13]:51,在街頭輪流演講,積怨已深的市民群體展開罷工、罷市,大小商店即刻響應相繼關門,市民紛紛湧上街頭觀看,市區擠滿人群,尤其大稻埕人山人海,民心憤慨,群情激昂。

2月28日上午九時多,民眾以案件未得解決,沿街打鑼通告罷市,全市商行,立即響應,相繼關門,民心憤慨,群情激昂,全市騷動[50]:419。

上午十時許,憤怒的市民衝入肇事查緝員所任職的專賣局臺北分局,痛毆專賣局職員,當場打死兩人、毆傷四人,搗毀辦公器具及玻璃,並將菸、酒、火柴、汽車等物搬出戶外焚毀[4]:48-49[5]:116-117[6]:104-105[13]:51-52[35]:120-121。

十二時許,民眾前往南門專賣總局,因門戶緊閉僅打破玻璃。

民眾又衝入前後任專賣局長的公館搗毀器物,專賣局南門工廠亦被搗毀,因專賣局造成的民怨由此可見[4]:49[6]:105-108[13]:52[註5]。

公署衛兵開槍事件[编辑] 主条目: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 2月28日中午12時,台北火車站前面正集結準備前往行政長官公署請願的群眾(大樹的上方),另外還有一些四處緊急通告與旁觀的民眾。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廳舍,即今行政院廳舍。

2月28日下午一時許,數千名群眾以鑼鼓為前導,前往行政長官公署(今行政院)請願,沿途高呼「槍決犯人」、「撤銷專賣局」的口號,人潮由延平北路口的北門擠滿到台北火車站前。

群眾行進至中山路路口,還未進到公署廣場前,公署樓上衛兵立即開槍掃射,當場造成許多人死傷,民眾恐慌四處奔逃,使得情勢更加複雜,此為局勢惡化的關鍵[4]:49-50[5]:117[13]:52[35]:121。

由於這種無差別射擊,激怒了更多的民眾,原本民眾的憤怒也達到頂點,並爆發自戰後以來累積的省籍矛盾,新仇舊恨一齊爆發[6]:109[13]:54[35]:121。

臺北市即時陷入混亂,學校全部停課、機關人員逃走一空,民眾四處搜尋外省人並加以毆打,本町正華旅社與虎標永安堂首先遭到民眾搗毀[4]:50[5]:117[6]:109[13]:54-55。

下午二時許,民眾聚會於中山公園(今臺北新公園)開群眾大會,並同時佔領公園裡面的臺灣廣播電台向全臺灣廣播,報導事件經過,並批判臺灣自戰後政治黑暗、貪污舞弊、民不聊生,並呼籲臺灣人與其餓死,不如起來反抗,驅逐各地貪官污吏以求生存。

次日起,全臺灣各地先後知悉臺北的消息,事件蔓延全臺灣。

[4]:50-51[6]:111[13]:54[35]:122 為了應付變局[50]:419,下午三時,警備總司令部眼見情事危急,發佈臺北市臨時戒嚴令,並派遣武裝軍警乘坐大卡車巡邏臺北市區,見到臺灣人的穿著打扮便開槍掃射。

民眾再度包圍專賣總局、鐵路警察署、交通局等,並發生軍民衝突,許多民眾遭到射殺,一些詢問鐵路交通情形要回家的學生也遇害[6]:111-113。

郵政總局前的軍民衝突中,民眾傷亡數十人。

[13]:55[35]:123 下午五時許,臺北最大的新台百貨公司也被搗毀,有人乘機偷竊百貨物品,都被民眾抓起來毆打。

私人汽車、卡車十餘輛被焚毀。

本町、臺北車站、臺北公園、榮町、永樂町、太平町、萬華等地,均有不少外省人被毆打[4]:50[5]:117[6]:109-111。

當時任職於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的汪彝定指出,外省人大多是被棒打或棍擊,尚未見武士刀,攻擊婦孺老弱的現象不太多,強姦案只偶有傳聞。

據聞,外省人被打死者至少有十五人,有些人被木棍打成癱瘓。

[13]:55 全臺衝突[编辑] 初期衝突[编辑] 公署衛兵開槍掃射民眾事件發生後,民眾進入臺灣廣播電台說明流血事件經過,控訴戰後陳儀政府貪污腐敗、軍警暴行、政治黑暗、民不聊生,呼籲全臺民眾驅逐各地貪官污吏。

3月1日,臺北市民眾包圍鐵路管理委員會,警察大隊自樓上開槍掃射造成18死、40傷[6]:124。

板橋民眾攻擊臺北縣政府和供應局倉庫,士林與新店民眾亦搶劫供應局物資和武器[4]:51-54[6]:127[13]:74。

淡水、瑞芳傳出毆打外省人情事,而金瓜石的臺灣銅礦籌備處職員宿舍則遭搗毀[4]:52[6]:127。

一批青年學生自北部抵達新竹市演講並呼籲民眾起義,民眾開始毆打外省人及其經營的商店,分頭襲擊派出所、法院、政府機關和官員宿舍[4]:52,三四百名竹東鎮民眾則襲擊派出所,且焚燒水泥工廠、化學工廠[13]:81,鎮長開會組織自衛大隊維持秩序[13]:81。

同日桃園鎮民眾接收新竹縣政府,從裡面搬出牛奶、米糧分配給民眾[4]:52[13]:77。

民眾包圍警察局,遭警察以機槍掃射,死亡數十人。

民眾襲擊新竹縣政府官舍,在縣長朱文伯家中搜出三百萬元、大量罐頭食品與米糧;在公務員洪姓民政科長家中搜出六百萬元,及大量米糧、牛奶、牛肉,民眾並焚毀現金[6]:128[13]:77。

蘆竹鄉鄉長林元枝率領民眾進攻埔心機場奪取槍械彈藥,但遭臺北警察大隊擊退,於是轉往大溪[13]:77。

各地到了3月2日仍陸續騷動,各地衝突也不斷擴大。

過去不滿敗壞軍紀的基隆金山(今新北市金山區)居民成立保安團,並包圍金山炮臺。

之後軍隊在新竹都城隍廟、旭町附近槍擊群眾,民眾死8人、傷18人,傷者後來又死8人[13]:78,一些民眾則無故遭羈押或定罪。

在楊逵、鍾逸人宣傳下,臺中市民於臺中戲院召開市民大會,推舉謝雪紅[51]為市民大會主席,會中強烈批評陳儀政府暴政[1]:127-128[6]:140-141,之後成立臺中地區治安委員會作戰本部,許多學生前來匯集[1]:128、132[5]:119[6]:140-141、155,分別包圍警察局、專賣局臺中分局、前臺中縣縣長劉存忠住宅[1]:128-130[4]:53、285[6]:141-142。

彰化市在3月1日便發生民眾於彰化車站毆打軍人狀況,隔天數百名民眾破壞警察局並毆打警官,要求罷免警察局督察長沈寶通[4]:53[5]:120[13]:96;並經市長王一麐核准後由參議員呂世明代表參議會保管武器[4]:53[13]:96-97,之後民眾接管政府機關運作[5]:120。

3月2日,嘉義市民眾和學生各自編成隊伍,在嘉義車站演講、遊行市區,並包圍市長孫志俊公館,搗毀焚燒器物[1]:143[4]:53[6]:146[13]:105,並接收警察局、嘉義市政府等機關[4]:53[5]:120,大部分臺籍員警也攜槍加入民眾的隊伍[6]:159。

虎尾青年、學生和民眾在接收區署與警察所後[13]:102-103,組成武裝部隊進攻虎尾機場[6]:160[13]:102-104,臺中、竹山、斗南的民軍抵達虎尾並加入戰鬥,與軍隊在虎尾機場進行白刃戰[6]:213-214。

澎湖縣則發生軍人無故開槍射傷民眾,但未引起更大混亂[13]:135 處理委員會[编辑] 臺灣省參議會參議員王添灯,二二八事件時擔任處理委員會宣傳組長,多次與行政長官陳儀談判,後遭逮捕,在國軍審訊時被打到頭破血流並遭淋汽油燒死,棄屍淡水河。

身後遺留七名失去雙親的孤兒。

在各地混亂之際,許多地方仕紳和民意代表出面與政府交涉,提出改革要求[4]:54[11]。

3月1日上午10時,臺北市參議會邀請國民大會代表、臺灣省參議員、國民參政會參政員[4]:198[52]:23-24,在中山堂成立「緝菸血案調查委員會」[1]:88[4]:198[5]:126-127[6]:120-121;並推派黃朝琴、王添灯、周延壽和林忠與陳儀會面[4]:197-202,提出解除戒嚴、禁止軍警開槍、共組處理委員會等請求[4]:198[5]:127[6]:121-122[52]:23-24。

下午5時,陳儀於臺灣廣播電臺首次發表談話,同意參議員與政府合組處理委員會處理事宜,並承諾解除戒嚴,及鄰里長具保後釋放市民,但禁止民眾集會遊行[1]:91[4]:199[6]:124-125[13]:57。

3月2日下午,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首次在中山堂舉行,由參議會議長周延壽主持,周一鶚、胡福相、趙連芳、包可永、任顯群為長官公署代表,旁聽民眾擠滿會場[1]:89-90[4]:55[5]:127-128[6]:136,並採政治建設協會提出的商會、工會、學生、民眾、政治建設協會代表參加委員會,強化組織[4]:55-56[5]:128[6]:136[13]:61[52]:23-24,並決議各縣市參議員和國大代表亦可參與[4]:56[5]:128。

自處委會擴大組織後,參與成員越趨複雜,國民黨及陳儀屬下的特務份子紛紛滲透、分化處委會[1]:95[6]:148[13]:59,而各派系領導權力問題浮現,又以蔣渭川的政治建設協會[6]:186與劉明和陳逸松的意見衝突最為明顯[1]:95[4]:56、321[13]:65-66,許多人遂轉而寄望於新的組織[6]:186。

3月3日至3月4日,處理委員會推派代表到行政長官公署溝通[4]:56[6]:150-151、167-168;包括要求軍隊撤回軍營、治安由憲警和治安服務隊維持等[5]:128[6]:150[52]:23-24。

處理委員會並決議通知全臺17個縣市組織處理委員會分會[1]:87[4]:56[13]:65[52]:23-24[註6]。

地方分會為處理各該地所發生之事件,並推派代表參加臺北市二二八處委會,以推進工作[6]:166,但各分會參與程度不同[4]:57。

情治單位反間工作[编辑] 忠義服務隊(屬於警備總部之下的單位[13]:63[53])總隊長許德輝在呈交軍統頭號人物——保密局長毛人鳳的《臺灣二二八事變反間工作報告書》中[54],詳述他於2月28日晚經由軍統台灣站站長林頂立,及陳儀之弟引見陳儀,面准創立忠義服務隊應急制變的經過[55],明白透露當時情治單位利用黑道製造混亂的內幕。

在吳濁流的著作《台灣連翹》中亦述及忠義服務隊中的流氓實則在燒殺擄掠,燒毀外省人商店、毆打外省人,一方面造成民眾對處委會的懷疑,一面製造中央派兵鎮壓的藉口[1]:93[4]:197-202;221-231[35]:146-147[56]。

「反間工作報告」的曝光,證實了數十年來,有關陳儀等人曾於背後嚴密操控二二八事件的傳聞[57]。

警備總部於四月初提出《臺灣二二八事變報告書》[58],這份報告書透露當時的情治單位透過直屬的許姓通訊員,化名高登進,參加政治建設協會為會員,平日偵知該會行動,事件中則由許氏領導台北22處流氓首領及部分學生進行反間工作,台中、台南、高雄、花蓮等地亦如法進行,「收效宏大」[59]。

武裝抗爭[编辑] 在臺南沿路掃射民眾的國軍。

3月1日,高雄市市長黃仲圖和高雄要塞司令部司令彭孟緝獲知臺北市情況後,開始準備因應策略[4]:63-66、246-248[60]:403-409,隔天高雄縣鳳山與岡山地區開始出現武裝反抗。

3月3日,高雄市民眾則開始圍攻第105後方醫院,並有400名至500名民眾在鹽埕町攻擊憲兵隊,自派出所接受槍械彈藥[4]:51-54[5]:118-125[6]:148-165[60]:403-409。

民眾還包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焚毀局長童葆昭的座車[4]:51-54、243-246、282-290[6]:148-165。

由於發生毆打、搶奪外省人及商店的情況[4]:51-54,許多公務員退避至壽山的高雄要塞司令部[4]:243-246[5]:118-125[6]:148-165[60]:403-409;此時彭孟緝則認為已經形同叛亂[4]:246-248,並調整軍力佈署以等待機會出兵[4]:248-251[60]:403-409。

另外有數十名臺東縣民眾包圍田糧處、昌華公司米廠和縣長宿舍,隔天部分民眾更奪取憲警及臺東機場駐軍武器[5]:118-125[60]:419-422。

而在3月3日清晨,臺南市民眾進入永樂町等派出所搶奪槍械彈藥[5]:118-125[60]:395-401。

同日在謝雪紅號召下,治安隊與人民大隊攻佔臺中市政府等機關[1]:126-131[6]:148-165,包括臺中市市長黃克立、臺中縣縣長劉存忠、專賣局分局長趙誠等300多名外省籍人士集中看管[1]:132-143[5]:118-125。

之後武裝部隊收繳軍警槍械彈藥[60]:382-389。

3月4日,外地民眾搶奪岡山警察倉庫槍械[6]:166-185[60]:409-411,之後進攻要塞駐軍但遭擊退[5]:118-125。

屏東市民眾則在屏東車站毆打外省人,集結至郵電局抗爭[4]:51-54[60]:411-414;之後脅迫市長龔履端將警察局武器封存,並佔領市府及警察局[5]:118-125[6]:166-185[60]:411-414。

而在同日,獲得武裝的民眾亦攻擊憲兵隊,並要求空軍駐軍繳械[5]:118-125[60]:411-414。

3月6日,不同於處理委員會與其下保安委員會主張的議會民主路線,400多名青年學生、地方民眾、泰雅族族人成立二七部隊[1]:132-143[4]:61-63[5]:118-125。

其中由謝雪紅自任為總指揮,鍾逸人、陳明忠、黃圳島和蔡鐵城擔任隊長與參謀,其他幹部有楊克煌、李喬松、古瑞雲等人[4]:61-63[60]:382-389。

部隊控制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憲兵隊、軍械庫、廣播電臺[60]:382-389,計畫以武力對抗軍隊的武力鎮壓[6]:202-222,並支援嘉義、虎尾等地與駐守軍隊的武裝抗爭[1]:132-143[6]:166-185。

而在斗六警備隊的協助下,雲林民兵持續包圍虎尾機場的駐軍,雙方爆發激烈戰鬥[6]:202-222。

當天晚上,儘管虎尾機場部隊擁有火力與制高點優勢,但因糧食不足等原因,突破包圍而撤至林內鄉[4]:61-63[6]:202-232。

嘉義戰鬥[编辑] 一名受傷倒地的民眾。

3月3日,三民主義青年團嘉義分團與嘉義市參議會聯合舉辦市民大會,成立嘉義三·二處理委員會、並組織嘉義防衛司令部[5]:118-125[6]:148-165。

在市長孫志俊的要求下,駐守東門町的羅迪光率領紅毛埤軍隊鎮壓[5]:118-125,但民兵成功反擊[60]:392-395。

當天下午,嘉義民兵攻擊紅毛埤第十九軍軍械庫[1]:143-146[6]:148-165[60]:392-395,並控制嘉義廣播電台[5]:118-125。

3月4日,3,000多名民眾部隊攻擊軍警人員和政府官員聚集的臺灣省立嘉義中學山仔頂營地[1]:143-146[5]:118-125[6]:166-185;然而羅迪光下令自嘉義中學山仔頂營地砲轟市區[5]:118-125,造成9人死亡,之後連同孫志俊等人退守嘉義機場[1]:143-146[6]:166-185[60]:392-395。

這時嘉義市外省籍公務員除了有800多人被拘禁在城市,另外有200多人困守在嘉義機場[5]:118-125,另有南靖糖廠自行組織警衛隊。

3月5日,嘉義民兵聯合攻擊紅毛埤軍械庫與嘉義機場[4]:61-63,然而火力薄弱的民兵約有300多人傷亡,嘉義市男學生大動員參加戰鬥,女學生則救護傷患。

處理委員會成員盧炳欽立刻聯絡吳鳳鄉鄉長高一生支援,後者請湯守仁召集願意支援的鄒族民眾[5]:118-125。

在阿里山原住民部隊[52]:20-23、臺中部隊、斗六部隊、竹山部隊、新營部隊、鹽水港部隊增援下[6]:166-185,繼續與紅毛埤、嘉義機場的守軍對峙[1]:143-146[4]:61-63[6]:166-185,先後佔領水源地與發電廠,並切斷嘉義機場的水電設備與外界聯繫[1]:143-146[5]:118-125[60]:392-395。

隨後軍方派遣代表溝通,民兵部隊同意暫時停戰[5]:118-125[6]:166-185。

3月6日,在劉傳能遊說處理委員會和當地仕紳下,嘉義地區的守軍與處理委員會進行談判[1]:143-146。

最後與包圍嘉義機場的民兵達成撤離協議,同意軍隊繳交槍械、而民間提供糧食[4]:61-63。

3月7日,嘉義民兵攻下紅毛埤軍械庫,守軍自行焚毀庫房物資,並撤往嘉義機場[1]:143-146[4]:61-63[5]:118-125[60]:392-395。

民間部隊取得紅毛埤的槍械後,與其他民兵合力進攻嘉義機場[1]:143-146。

但另一方面,軍隊在嘉義崎仔頂槍殺6名民眾,並逮捕數十人。

到了3月8日,嘉義機場守軍的糧食一度匱乏,但隨後獲得從臺北地區空運的彈藥糧食和增援部隊[1]:143-146[4]:61-63[6]:240-246;同日機場水電恢復供應[5]:163-176[60]:392-395,亦有民間人士提供補給[4]:61-63[5]:163-176。

維持治安[编辑] 高雄第一中學學生在二二八事件期間組織雄中自衛隊,以維持學校附近治安。

3月2日,數百名國立臺灣大學、延平學院、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法商學院及各高中學生在中山堂舉行學生大會,決定組織學生隊以維持治安及交通[1]:87-92[6]:133-147。

之後在陳儀承諾下,處理委員會在3月3日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召開臨時委員會,由許德輝組織學生成忠義服務隊,以維持治安交通[1]:92-95[5]:126-134[6]:148-165[61]:307-313,但其中的情治人員則接受林頂立指揮從事破壞工作[61]:197-202、221-231、308-319。

由於臺南縣縣長袁國欽帶領官員避難[5]:118-125,由新營鎮鎮長沈瓊南維持秩序,並將外省人集中保護。

臺南市參議會則召開臨時會議,組建臨時治安協助委員會,並向臺南市政府提出7項要求[6]:148-165[60]:395-401,而青年學生則接管派出所、第三監獄、海關倉庫、警察局保安隊的槍械武器與物資[5]:118-125。

3月4日上午,部分青年在臺東縣政府廣場舉行青年大會,要求政治改革[6]:166-185,地方政府人員則提前至延平鄉紅葉村避難[5]:118-125。

之後治安隊伍接收臺東縣政府、警察局、郵電機關等部門後[6]:166-185[60]:419-422,仍將武器保留原處,使得該區無重大衝突。

彰化縣青年則成立溪湖青年自衛隊,推舉林才壽擔任隊長。

之後自衛隊進入溪湖糖廠借用武器,以保護地方治安。

同日,宜蘭市民眾收繳宜蘭機場倉庫、蘇澳軍需倉庫與警察局槍械[5]:118-125[60]:377-378,集中保護外省人並設立傷患救護所[4]:51-54[6]:166-185。

新竹防衛司令蘇紹文進駐後宣布新竹地區戒嚴[5]:118-125,3月6日更頒發軍民遵守事項[4]:68-69[60]:381-382,期間部分民眾無故遭到羈押[6]:166-185。

臺灣省立高雄第一中學原本則是被部分群眾趁亂闖入,並計畫做為反抗政府的指揮中心後。

然而部分學生不願學校遭到外人佔用,因此在校長林景元反對下,於3月4日組成雄中自衛隊,由李榮河和陳仁悲擔任正副隊長。

之後加入高雄工業職業學校、高雄商業職業學校、高雄第一女子中學學生,以軍訓用槍械維持學校附近治安,並將學校作為外省籍市民的臨時收容所。

另外葉秋木也在屏東市組成自衛隊,並暫時代理市長工作與接收警方交出武器[6]:166-185[60]:411-414。

3月6日,在經協調而不通過軍事區域後,2,000多名臺南市學生發起無武裝遊行活動[5]:118-125。

陳儀的兩面手法[编辑] 暗中調派部隊[编辑] 早在3月2日,陳儀(右)便暗中電請蔣中正(左)增援軍隊來臺鎮壓[5]:138。

事件發生當時,臺灣約部署5,000名兵力及中央警官學校1,000多名師生。

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曾緊急調派高雄縣鳳山、基隆與花蓮軍隊進駐,但北上部隊在新竹遭遇阻攔[1]:87-92[4]:202-207[6]:120-131、148-165[61]:289-295。

其中陳儀和柯遠芬認為處理委員會別有用心[5]:145-158,除了派遣軍情人員分化組織外[1]:92-95[4]:197-202、221-231[6]:166-185,並通令各機關謹慎處置[4]:54-61、319-323。

3月2日,陳儀公佈四點處理辦法,承諾將寬大處理[4]:248-251[6]:133-147,但也電請國民政府調派第21師與憲兵營[4]:202-207[5]:134-143、158-163[52]:24-26[60]:438-458。

3月3日,警備總司令部印發《告全體市民書》,同意處理委員會提出的禁止調派增援部隊等建議,然而士兵回營後改換憲兵制服出勤,王添灯批評陳儀沒有誠意,無法避免軍民衝突,並呼籲民眾當心[6]:148-165。

隔天,得知陳儀向國民政府求援後,政府代表便不再出席處理委員會[6]:166-185。

而隨著發生接收地方政府與武器情況,中部與雲嘉南地區更組建武裝部隊,處理委員會也提出政治改革要求[11],局勢超過陳儀的預期範圍[4]:54-61[60]:438-458[61]:337-346。

陳儀持續指稱發生叛亂[4]:207-213[62],要求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派兵鎮壓[4]:54-61[11][52]:23-24[60]:438-458[62]。

之後他一方面繼續與處理委員會協商[52]:23-24,代表行政長官公署接受所有要求[4]:54-61[52]:24-26,宣布將改組省政府和舉辦縣市長民選[1]:96-103[4]:202-207[5]:134-143。

另一方面則以特務製造鎮壓、搜捕民眾的「叛亂」藉口[1]:92-95[4]:207-213、308-319[5]:145-158[61]:357-366,而警備總司令部也展開軍事整備與人員佈署[4]:54-61。

行政長官公署秘密劃定臺北和基隆為戒嚴區,新竹和臺中為防衛區。

3月6日,陳儀向蔣中正表示軍隊兵力不足,要求調派2個師的兵力增援[4]:149-154、202-207[5]:134-143[52]:24-26[60]:438-458,並提到部隊駐臺後再派遣官員探視[4]:124-132。

3月6日,臺灣省全體參政員緊急上電國民政府蔣中正主席,重申光復以來長官公署嚴重失政,積成民怨以至爆發二二八事件,要求根本改革臺灣政治,籲請速派大員來臺協同處理,「勿用武力彈壓,以免事態擴大」。

[4]:153-154[13]:205 蔣渭川多次進出長官公署與陳儀會談商討解決方法,因得知陳儀已向中央請兵來台鎮壓,遂緊急以「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名義發出電文,期望獲得蔣中正信任,特地委託台北美國領事館轉南京美國大使館,轉致蔣中正電文:「懇請蔣主席萬勿派兵來臺以免再激民心」(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司徒雷登於3月7日將此電文親手交給蔣中正),但蔣中正電告陳儀,說「又接台灣政治建設促進會由外國領館轉余一電,其間有談勿派兵來台,否則情勢必更嚴重云,『余置之不理』,此必反動分子在外國領館製造恐怖所演成」(《大溪檔案》之「蔣主席致陳儀三月虞電」)[4]:154[13]:206[63][64]。

軍統局、中統局等駐臺單位報告後[4]:323-329[5]:158-163,蔣中正選擇接受陳儀和情治單位的建議[52]:26-30,將事件視為暴民組織的叛亂[4]:149-154,並派遣整編第21師、憲兵第4團與附屬部隊前往臺灣[4]:154-161[60]:438-458(直到3月13日,蔣中正才發電文給陳儀要求軍政人員不得報復。

3月14日,南京《建設日報》頭版標題有〈借用援軍武力報復〉、〈陳儀軍臨台灣)、〈施行恐怖政策大肆屠殺無辜〉[5]:176)。

第21師部隊於3月6日中午自上海出發[60]:467-472,憲兵第4團則從福州市前往臺灣[1]:96-103[6]:206。

3月7日,第21師師長劉雨卿從南京市飛抵台灣會面陳儀,並告知蔣中正的意向[5]:145-158[60]:438-458。

假意談判實則全面撲殺的戰術[编辑] 3月5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並通過組織大綱,並於隔天選出常務委員會。

在與行政長官公署的談判中,處理委員會成員蔣渭川、王添灯、廖進平等人認為不該只處理衝突,而希望展開全面政治改革[61]:307-313[61]:327-337、366-373。

3月4日的議案中,除了商討非法事件、治安維持等項目外[61]:313-317,亦有政治改革內容[4]:54-61[5]:126-134[6]:166-185。

之後處理委員會推派蔣渭川、陳炘、林梧村、學生代表40多人,前往行政長官公署提出三點意見[5]:126-134[6]:166-185[61]:313-317。

3月5日,處理委員會通過組織大綱,確定以改革臺灣省政治為綱領[4]:54-61[5]:126-134[52]:23-24[61]:327-337,並決議前往南京市陳情[6]:166-185。

除了治安、撫卹議題外,處理委員會還提出8項政治改革方案[4]:54-61[61]:327-337。

同日,主張體制內改革的蔣渭川成立台灣省自治青年同盟[6]:186-201[61]:324-327,之後更質疑陳儀暗中調派軍隊,而陳儀回應不會使用武力鎮壓[4]:202-207[5]:134-143[62]。

3月6日,處理委員會開會選出常務委員會,共有林獻堂、王添灯、陳逸松、黃朝琴、李萬居、連震東、林連宗、黃國書等17人[4]:54-61、207-213[5]:126-134[6]:202-222[61]:327-337;同時發表《告全國同胞書》[11],表示將朝政治改革訴求發展[4]:207-213[5]:126-134[6]:202-222[52]:23-24。

由於擔心軍隊調派的消息曝光,陳儀透過廣播表示願意接受處理委員會的改革方案[5]:126-134[6]:202-222[61]:337-346。

3月7日,因先前政治改革方案過於籠統,王添灯向處理委員會提出《三十二條處理大綱》[4]:54-61、308-319[52]:23-24[61]:357-366[62],要求改革政治制度、各縣市首長選舉、臺灣人出任警察、臺籍官員超過一半等[1]:96-103[5]:145-158[61]:327-337。

處理委員會開會期間,警備總部結合軍統局出動特務份子混入台北市中山堂處理委員會現場展開情蒐與分化工作,並進行大聲鼓譟與擾亂會場,特務份子並於處委會處理大綱中添加軍統所擬的各種脫軌的要求,做為後來被認定為反叛中央的條件,以為鎮壓的證據[35]:140-141、146[65][66][4]:207-213、221-231、308-319,於混亂情況下另外再被特務份子加入不合宜的要求,製造國軍鎮壓的藉口[1]:96-103[6]:223-232[35]:140-141、146[52]:23-24[61]:327-337、357-366。

同日下午,處理委員會代表黃朝琴、王添灯、吳國信等人將處理大綱面交陳儀[4]:202-207,但遭得知援軍將抵達的陳儀拒絕[4]:54-61[5]:145-158[6]:223-232[52]:23-24[61]:357-366,後者並指控處理委員會公然叛亂[1]:96-103。

會面結束後,王添灯在晚上6時透過臺灣廣播電臺說明事件原因和經過[4]:161-169,並宣讀《三十二條處理大綱》內文與遭陳儀拒絕的詳情[6]:223-232[61]:366-373,表示處理委員會協調和建言任務結束[1]:96-103[4]:54-61[5]:145-158。

同時陳儀知悉國軍增援部隊即將到達,開始擬定詳盡的武力掃蕩計畫,下令部隊集合待命[4]:234-238、維持交通與發電廠[4]:202-207[60]:467-472、監視處理委員會行動等[4]:66-68[6]:233-239[60]:493-503。

到了隔天,黃朝琴、劉啟光等處理委員會成員向行政長官公署與警備總司令部表態撤回處理大綱[6]:233-239[60]:438-458,政治建設協會亦發表《告同胞書》表示反對[61]:366-373。

高雄鎮壓[编辑] 3月6日,彭孟緝的軍隊開始攻擊高雄市政府等地。

由於憲兵佔領高雄車站,並在二樓架設機槍不讓民眾接近,原本依賴鐵路運輸的糧食無法進入高雄,嚴重影響人民生計,雄中自衛隊於是另組決死隊,在3月5日上午10時,由陳仁悲擔任隊長,兵分三路進攻高雄車站驅逐駐紮車站的憲兵隊[52]:20-23[67]:53。

但因火力差距懸殊,經歷5個小時交戰後撤離,雄中畢業生顏再策腹部中彈喪生,當天,三塊厝附近的軍隊也被學生自衛隊包圍[67]:55-56。

3月5日,根據彭孟緝〈二二八事變之平亂〉的說法,部分青年學生想要攻擊要塞司令部,彭孟緝以日語要求繳械投降,否則砲擊整個高雄市區,另一方面以八門七五砲砲擊高雄市體育場展示武力[4]:64、246[13]:117。

彭孟緝的軍隊向鼓山一路一帶掃射、封鎖[13]:117,面對部隊攻擊的威脅,處理委員會於下午2時推派黃仲圖、彭清靠、林界、凃光明、曾豐明等7名代表,希望禁止彭孟緝的巡邏隊再繼續射擊高雄市民,以及威脅處委會[5]:143[6]:214[13]:117[52]:24-26。

然而彭孟緝不予接見,因為彭已決定採取全面軍事行動,為了加緊行動與保密,以假意談判拖延時間準備軍事行動,於是約定隔日再來司令部商談[4]:252-253[13]:117。

司令部於夜間更加細心計畫,由參謀長率領各隊長偵察地形[4]:253。

3月6日,談判代表在與彭孟緝討論時[62],代表們反遭彭孟緝批評[4]:63-66。

談判破裂後,彭孟緝指控凃光明試圖帶槍挾持,下令逮捕槍斃范滄榕、曾豐明與凃光明,且逮捕監禁另外4人[52]:24-26。

下午2時,彭孟緝命令部隊會同第21師獨立團第3營展開鎮壓,分三路攻擊高雄市政府、及民眾佔領的高雄車站與高雄第一中學[4]:63-66、254-258,隨後民軍即與軍隊交戰。

何軍章領導的21師獨立團第3營抵達高雄車站後,便掃射車站人群,民眾躲入高雄車站地下道也遭軍隊掃射,造成多人傷亡[4]:63-66、254-258[13]:119,之後軍隊追擊逃散各處的民眾[6]:202-222。

這時處理委員會和民眾因等待談判結果而守在高雄市政府禮堂[6]:202-222,高雄要塞守備大隊陳國儒部包圍建築後[5]:143-145,直接丟入手榴彈並開槍掃射人群[4]:63-66、254-258[52]:24-26,高雄市政府禮堂裡面的參議員黃賜、律師陳金能、參議員許秋粽、王定石等五、六十人遭到槍殺[4]:63-66[5]:143-145[13]:120、316,躲藏在防空壕的民眾被軍隊丟入手榴彈,民眾跳入高雄愛河躲藏也遭軍隊開槍掃射[13]:120。

3月7日下午,部隊在市區展開綏靖、清鄉,爾後軍隊召開多次善後會議,逐戶清查戶口、收繳武器、拋售糧食、展開救濟、調查損失、恢復交通[4]:71,但也發生搶劫民戶、強暴婦女等事[4]:66[60]:403-409。

3月8日,第21師何軍章團的劉和嘯領導的部隊進駐屏東地區[68][69],憲警開始大規模拘捕嫌疑犯,展開搜繳武器、清查戶口、恢復秩序、懲罰犯人、撫卹傷患、調查損失等工作[4]:71。

軍隊鎮壓[编辑] 援兵抵達[编辑] 基隆和平島,原名「社寮島」,二二八事件在軍隊的武力掃蕩下,海面上遍滿浮屍,令人害怕,為祈求和平、殺戮不再,社寮島於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更名為「和平島」[70][71][72]。

3月8日中午12時,張慕陶向處理委員會成員肯定政治改革目標,並表示政府不會調派軍隊[1]:105-116;而只要民眾不要求解除武裝[1]:105-116,亦不會採取軍事行動[4]:264-269[5]:145-158[6]:233-239[61]:366-373。

到了下午2時,前往臺灣調查的閩臺區監察使楊亮功[6]:233-239[60]:472-480,和由劉雨卿領導、約7,000名兵力的整編第21師和憲兵第4團陸續自基隆港登陸[4]:66-68[60]:438-458、467-472,另有3,000名兵力自高雄港登陸[1]:105-116[5]:163-176[52]:26-30。

由於要求以強勢武力鎮壓動亂,部隊在未靠岸前便以機槍掃射[1]:105-116[4]:273-275[5]:163-176[52]:26-30。

當天晚上,基隆市宣布戒嚴,部隊於登陸後四處搜捕民眾,主力向臺北推進,沿途朝人群密集掃射[4]:273-275、282-290[6]:233-239[60]:375-376,數百人以鐵絲綑綁並推入海中處決,單人則裝入麻布袋丟入海裡[1]:105-116[4]:269-273[5]:163-176[6]:240-246[35]:151[52]:26-30。

期間基隆市參議會副議長楊元丁在協調讓米糧車輛通過檢查哨時,遭到警方帶走槍殺[1]:105-116[4]:282-290[6]:240-246。

晚上10時30分,行政長官公署下令總攻擊[4]:234-238、264-269,在中山堂處理委員會處理各部門事務的二百多名青年學生遭軍隊殺害,開會者遭到逮捕或擊斃[1]:105-116[4]:66-68[5]:163-176[6]:240-246[52]:26-30。

隔天凌晨,憲兵第21師第1營抵達臺北市後[60]:467-472,陳儀依《戒嚴法》宣布臺北、基隆地區全面戒嚴[1]:105-116[4]:66-68[6]:240-246[52]:26-30[60]:472-480;部隊進駐圓山地區、警備總司令部、行政長官公署、臺灣銀行等地[6]:233-239,並因士兵開火造成多人死傷[4]:66-68[5]:163-176[52]:26-30。

接受政府號召參與維護治安工作的一百多名不滿二十歲的各學校中學生,被軍隊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廣場前集體射殺,此即圓山事件[1]:105-116[4]:231-234[5]:163-176[6]:240-246[35]:147-148。

部隊之後依計畫鞏固基隆、臺北、新竹地區[4]:66-68[52]:26-30,在將臺灣各地分成5個綏靖區後,南北兩路部隊分別向北和向南推進掃蕩[4]:154-161[5]:163-176[60]:438-458。

新竹地區展開綏靖工作時,在員樹林、虎頭山發生小規模武力衝突[4]:68-69。

而由於陳儀曾許諾民眾認為縣市長不稱職時,可由當地參議會推舉人選、並呈報行政長官公署核准[6]:202-222,臺南市參議會和花蓮縣參議會在3月9日票選湯德章和張七郎為縣市首長[5]:134-143[6]:240-246[60]:395-401、415-419。

3月10日,陳儀下令解散處理委員會和其各地分會等『非法組織』[4]:54-61、66-68[62],將成員列為黑名單[1]:120-126[4]:234-238、329-333[6]:223-232[60]:472-480;查封《民報》、《人民導報》、《大明報》,《中外日報》等民間報社[60]:472-480;審查學校職員[1]:120-126[4]:66-68[60]:472-480;查扣反動刊物[4]:66-68;禁止集會遊行,自此控制相關報導。

行政長官公署還派遣軍警人員,以叛亂罪逮捕或暗殺處理委員會各部門幹部[4]:66-68、國民大會代表、地方仕紳和社會菁英[4]:264-269[5]:176-186[6]:247-259[52]:30-32[60]:493-503,僅有林獻堂、陳逸松、劉明等少數人倖免[4]:329-333。

北部地區[编辑] 版畫家黃榮燦於1947年4月製作的木刻版畫——《恐怖的檢查》。

儘管前兩天遭遇零星衝突,但3月10日大量部隊進駐並鞏固臺北地區後[4]:154-161,該區鎮壓行動未經任何反抗便結束[4]:66-68。

在軍事當局未能有效防範、軍紀不佳的情況下,警察、警備總司令部、憲兵隊開始直接毆打、逮捕嫌疑人[1]:105-116[4]:234-238、264-269,部分民眾必須用金錢賄賂或特殊關說以逃脫定罪,也有不法軍警藉機勒索敲詐或掠奪私人財物[1]:120-126[4]:239-240、290-294。

在基隆要塞司令部司令史宏熹指揮下,所屬部隊與整編第21師438團第2營合作,自3月10日在基隆市區、八堵[1]:105-116[4]:269-273、社寮島、宜蘭等地區展開綏靖工作[4]:66-68。

同日,整編第廿一師師長劉雨卿對省民廣播,表示國軍來台目的[50]:423。

由於金山鄉保安團持續包圍駐守軍隊,第21師也緊急派兵增援金包里(金山)駐軍[4]:66-68。

而在3月10日早上,一輛載滿士兵的軍用卡車進入金山鄉掃射路旁民眾,是為金山事件。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教授林茂生博士遭到國民政府捕殺。

3月10日,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林連宗在和臺北市律師公會會長李瑞漢、李瑞豐兄弟會面時,遭到憲兵逮捕而失去下落。

3月11日,臺灣省參議員王添灯在於住家遭憲兵隊逮捕,並被張慕陶下令淋上汽油燒死[4]:80-86、264-269[5]:176-186[52]:30-32。

另外行政長官公署亦對新聞媒體展開清肅[1]:120-126,包括作為《民報》創辦人的國立臺灣大學教授林茂生[4]:80-86、擔任《人民導報》首任社長的教育處副處長宋斐如、及《臺灣新生報》日文版編輯吳金鍊和總經理阮朝日等人[52]:30-32,分別遭到情治人員帶走後失蹤[5]:176-186[60]:493-503。

廖進平則在逃亡期間,在淡水遭舉報而被憲兵逮捕而下落不明[5]:176-186。

另外包括臺灣信託董事長陳炘[4]:80-86[5]:176-186[52]:30-32、臺北市醫師公會副會長施江南[5]:176-186、臺北市參議員黃朝生、徐春卿、李仁貴、陳屋[4]:269-273、淡水中學校長陳能通、新竹地方法院檢查處檢察官王育霖等人在也陸續失蹤[4]:80-86、282-290[5]:176-186[52]:30-32,另有林宗賢[6]:247-259、郭國基等人遭到逮捕監禁,而蔣渭川則是差點遭逮捕殺害[60]:493-503。

3月12日,要塞司令部派兵至瑞芳、四腳亭、九份、金瓜石鎮壓[60]:481-482,並搜查私立淡水中學校[4]:66-68。

3月13日,臺灣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在辦公室遭便衣人員請去問話,之後遭到槍決[4]:282-290[6]:247-259。

3月15日,基隆要塞司令部將基隆、蘇澳劃歸基隆綏靖區,重新佈署部隊[4]:66-68。

3月24日,新竹地區更實施第二階段綏靖工作,進行更嚴密的搜查武器、調查叛亂成員與戶口清查[4]:68-69。

嘉義市參議員潘木枝醫師前往嘉義水上機場與國軍和談,卻遭逮捕,被全身綑綁押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其年僅15歲的兒子潘英哲也遭國軍殺害。

中部地區[编辑] 嘉義市參議員陳澄波教授遇害時所穿的襯衫,由陳澄波妻子秘密收藏,衣服上可見彈痕與刺刀的痕跡,現正展示於臺北二二八紀念館。

3月9日,首批增援軍隊進駐嘉義縣劉厝庄並進行掃射,造成13人死亡。

3月11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嘉義分會在推派代表前往嘉義機場會談時,軍隊拘捕陳澄波等4名代表[1]:143-146[5]:176-186[6]:247-259[60]:486-487。

在整編第21師緊急空運部分軍隊前往嘉義機場後[1]:143-146[4]:154-161[6]:247-259,驅逐包圍機場的民兵並重新進駐嘉義市區[4]:154-161、273-275。

爾後軍隊開始捕殺主張和平談判的處理委員會地方分會成員[60]:486-487,先在3月18日於嘉義車站處死三民主義青年團嘉義分團主任陳復志[4]:264-269,3月25日處死嘉義市參議會議員潘木枝、盧炳欽、柯麟、陳澄波等人[4]:80-86、154-161[5]:176-186[6]:247-259[52]:30-32。

而在3月12日下午3時,第21師登陸鎮壓的消息傳開後,謝雪紅等人領導的二七部隊儘管武裝兵力規模最大,但是考量軍隊進駐臺中市市區後將造成民眾傷亡,而決定撤往埔里鎮[1]:132-143[5]:163-176[6]:247-259[60]:482-485。

其中二七部隊計畫牽制軍隊進入深山地區,以牽制部隊並減少鎮壓傷亡[1]:132-143[6]:247-259。

3月13日下午,第21師先遣部隊進駐臺中地區[60]:482-485,便在市區展開鎮壓[4]:70-71。

3月14日,第21師又空運800多名第146旅第436團官兵進駐中部地區[4]:70-71。

國民政府軍隊一方面逼近埔里附近的龜子頭[1]:132-143,但同日遭到二七部隊的攔截[6]:247-259[60]:482-485;另一方面進駐雲嘉南地區展開綏靖工作,但在斗六鎮街道上與陳篡地領導的游擊隊爆發城鎮戰[4]:70-71[60]:539-541。

因為兵力差距甚大,陳篡地決定轉入嘉義縣附近的小梅山展開游擊戰[4]:61-63[4]:70-71[60]:539-541。

3月15日,政府軍隊計畫從集集鎮行經日月潭進入埔里鎮[1]:132-143,雙方在日月潭激戰而互有傷亡[6]:247-259。

3月16日,二七部隊和國民政府部隊雙方在埔里地區爆發烏牛欄之役。

二七部隊警備隊隊長黃金島率領數十名學生駐守在烏牛欄吊橋附近,憑藉著地利之便重創不熟悉地形的政府軍隊。

政府軍隊也與陳篡地的游擊隊有多次激戰,儘管後者遭遇重大損失[60]:539-541,但因小梅、樟湖的山區地形複雜,使得政府軍隊無法徹底消滅游擊部隊[4]:70-71。

3月17日,面對政府軍隊分兩路逼近,且自身彈藥不足與士氣浮動,二七部隊決定各自解散[6]:247-259。

之後二七部隊隊員分別南下加入陳篡地的游擊隊[1]:132-143,或是返家避難[6]:247-259。

獲悉二七部隊解散後,第21師於當天進駐埔里鎮[4]:70-71[6]:247-259[60]:482-485。

其他地區[编辑] 3月13日,湯德章律師遭到國軍刑求後槍決,幾天之後高等法院宣判無罪。

3月8日,軍隊自高雄縣鳳山鎮攻入屏東縣後,當地民軍紛紛解散[6]:233-239。

之後軍隊的肅清活動將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召集人葉秋木逮捕,並在3月12日遊街示眾後槍斃[6]:233-239[52]:30-32[60]:489-490。

3月10日,高雄縣岡山教會牧師蕭朝金勸阻抗爭遊行時,反遭部隊逮捕[4]:80-86,並與另一名遭拘留的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學生余德仁處死。

3月11日,第21師憲警人員對臺南地區掃蕩,逮捕過去負責維持臺南市治安的候補省參議員湯德章律師[60]:487-489,在酷刑逼供後,於隔天遊街後在民生綠園槍決[1]:59-61[6]:247-259[52]:30-32,爾後法院判處無罪。

其他還有新營鎮鎮長沈瓊南遭軍隊酷刑而嚴重傷殘,《興臺日報》創辦人沈瑞慶則因報導各地情況而關押至軍事監獄中。

3月17日,擔任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宜蘭分會會長的宜蘭病院院長郭章垣遭到軍方逮捕[4]:282-290,隔天槍決並掩埋至頭城慶元宮前[5]:176-186[6]:247-259[52]:30-32[60]:481-482。

3月18日,第21師獨立團與第2營分別自鳳山和宜蘭進駐東部地區執行綏靖工作,兩隊於臺東縣會合[4]:72-73[60]:542-544。

3月20日,警備總司令部向各縣市要求全面清查戶口、搜索民間武器、搜捕可疑嫌犯[4]:66-68、275-282[5]:186-192[52]:32-35;同時下令整編第21師擬定綏靖計畫,將5個綏靖區域擴大為7個[4]:66-68,分別為臺北、基隆、新竹、中部、南部、東部、馬公等區[60]:534-536。

綏靖區由該區最高軍事主管擔任司令[60]:534-536,全面管制地區交通和通訊[4]:66-68[4]:275-282。

在東部鎮壓過程中,軍隊於4月4日晚上逮捕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張七郎[4]:80-86,之後和其兒子張果仁、張宗仁在鳳林公墓處死[5]:163-186[6]:247-259[52]:30-32[60]:490-492。

儘管事件爆發前,澎湖縣居民便與外省籍官兵關係緊張。

但由於島嶼糧食欠缺,且在澎湖島要塞司令部駐軍加強防備、及地方要員協調下,該地區僅有數起騷亂[4]:72-73[60]:422-424。

在臺灣本島展開大規模綏靖工作後,澎湖縣劃為馬公綏靖區,由澎湖島要塞司令部司令史文桂主持[4]:72-73。

綏靖工作期間,澎湖縣地方軍警主要防範要犯潛逃各個島嶼,亦加強監控、搜捕嫌疑分子,但也發生警察局局長趁機報復而逮捕民眾[4]:72-73[6]:247-259。

4月1日,21師獨立團進駐花蓮縣,在此成立東部綏靖區司令部[60]:542-544,之後司令部擬定綏靖計畫並劃定分區負責。

清鄉行動[编辑] 主条目:清鄉 在清鄉行動中遭國軍處決的民眾。

由於各地抗爭部隊臨時組建且無完善訓練[5]:163-176,在兵力分散的情況下無法對付裝備精良的正規軍隊,僅在中南部地區有短暫抵抗[4]:72-73[60]:544-549,各地鎮壓大多如期完成[60]:542-544。

但部分地方則因個人恩怨和派系糾紛,發生勒索恐嚇[4]:290-294、密函陷害與計畫暗殺的情況[4]:72-73[52]:32-35[60]:534-536、542-544。

3月13日,臺北市市戒嚴司令部公佈《戒嚴期間民眾行動應注意事項》,陳儀並向蔣中正提交共計20人的《辦理人犯姓名調查表》,隔天警備總司令部宣布展開肅奸工作[5]:186-192。

為配合綏靖期間的武力鎮壓,陳儀於3月26日發佈《陳兼總司令為實施清鄉告全省民眾書》,提出戶口清查、搜捕可疑成員的清鄉計畫,並鼓勵檢舉密報[4]:275-282[60]:534-536,過程中大量逮捕或殺害曾參與反抗行動或嫌疑者[4]:72-73。

在鎮壓結束後,各地軍隊、警方與政府依警備總司令部的命令展開清鄉工作,依序為高雄地區(3月7日至4月底)[4]:70-71、屏東地區(3月8日至4月5日)[4]:70-71、基隆和宜蘭地區(3月24日至4月12日)[4]:66-68、臺北地區(3月28日至5月16日)[4]:66-68[60]:536-539、541-542。

同時實施鄰里戶長擔任保證人的聯保切結制度((警總公報144號)「各區鄉鎮鄰里及街市地區內,如潛匿有奸匪歹徒,及發生燒殺打劫擾亂情事,其鄰里長及附近鄰居,在出事地點一百公尺內之人民,須立卽協同逮捕之,同時報告當地駐軍及警察局或地方機關,否則,其鄰里長及附近鄰居,在一百公尺內之人民,須受連坐處分,以包庇奸匪歹徒嚴究。

」)[73])[52]:32-35[74],及展開撫卹辦理、自首自新、收繳武器[4]:70-71、情報部署等工作[4]:66-68、275-282。

3月30日,行政長官公署編印《台灣省二二八暴動事件紀要》,將處理委員會視為非法團體,列出200多名參與叛亂行動的的成員。

儘管對涉嫌參與抗議的學生從寬處置,政府仍批評學生受過去日本教育影響,並加強教育內容[60]:503-509。

4月1日,行政長官公署向各縣市頒布《臺灣省縣市分區清鄉計畫》,要求各地訂定清鄉辦法、搜查計畫、自新手續、填辦居民證、宣導要點等,以恢復學校、各機關團體、工廠、社會的秩序[4]:68-71、275-282。

爾後依此命令展開清鄉者有雲嘉南地區(4月初開始)[4]:70-71、東部地區(4月初至10月)[4]:72-73、新竹地區(4月11日至6月)[4]:68-69、澎湖地區(4月14日至5月15日)[4]:72-73。

4月18日,警備總司令部發布《二二八事變首謀叛亂在逃主犯名冊》[4]:214-220,除了呈報中華民國國防部外,並要求憲兵團第4團盡速緝捕犯人。

然而當中列出的30名主犯中,多人在3月10日便遭軍方逮捕或槍殺[4]:214-220。

警備總司令部四月份所製作的叛逆名冊,包含台北、…花蓮等10地區,羅列叛逆近千名,記載姓名、職務及罪行:例如臺北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連絡組組長省參會議長黃朝琴,罪名為「參加處委會策動叛亂、撥工商銀行二千萬為叛徒經費」…等。

[75] 調查撫慰[编辑] 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白崇禧抵達臺灣宣慰(善後)。

綏靖和清鄉期間,為舒緩民眾恐慌且調查制度問題,國民政府探訪、宣慰並改革制度[4]:74-76[60]:458-466。

3月8日,監察院閩臺區監察使楊亮功便前往臺灣調查[6]:202-222[60]:472-480,視察行政長官公署、軍警、學校、縣市政府[4]:74-76[60]:528-530。

3月10日,蔣中正在對二二八事件的首次談話中,指控中國共產黨煽動為主要原因[1]:116-120[4]:154-161[6]:247-259[60]:458-466。

這時楊肇嘉等臺籍人士前往南京市請願[1]:116-120[4]:132-136、161-169,並於上海市召開二二八慘案報告會[1]:120-126[52]:26-30。

3月17日,蔣中正派遣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白崇禧、陸軍總部副參謀長冷欣、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團部處長蔣經國等14人,前往臺灣視察撫慰[4]:74-76[60]:375-376。

3月17日,國防部長白崇禧及蔣經國於中午搭機抵達台北[50]:423。

白崇禧剛抵達臺灣後,便宣誓將採行寬大處理、尊重法紀、恢復秩序、進行改革等原則[4]:74-76[60]:513-518。

白崇禧還視察各地政府機關和治安狀況,與地方重要人士座談[4]:74-76[60]:518-522;並要求軍警人員不應任意殺害或報復,嫌疑犯交軍法處公正處理,青年學生亦予以免責,此舉降低臺籍民眾傷亡[4]:74-76[60]:522-528,另外國防部參謀本部部長陳誠也對有所干涉[4]:140-144。

但儘管白崇禧向蔣中正回報不需調派第205師[60]:513-518,且下令逮捕應由警備總司令部執行,但憲兵隊仍繼續進行逮捕行動[4]:264-269。

3月21日,行政長官公署公布《公教人員因二·二八事件損失撫恤救濟辦法》,且成立臺灣省二二八事變臨時救卹委員會,對各機關公教人員及其眷屬[4]:95-104、傭工發放救濟金[1]:120-126[60]:509-513;但此舉並未包含普通民眾,也讓部分公教人員趁機向民間勒索[4]:290-294,未能有效撫平民心[60]:509-513。

3月22日,監察院派遣監察委員何漢文前往臺灣以協助楊亮功的調查[4]:74-76、114-120[60]:528-530。

兩人調查期間,亦和白崇禧交換意見並達成共識[4]:74-76。

4月2日,結束宣慰工作的白崇禧返回南京市[4]:74-76,並提出人員獎懲名單[4]:136-140。

4月11日,楊亮功與何漢文返回南京市後,向監察院院長于右任報告[4]:74-76,同日丘念台也上書表達見解[4]:120-124[60]:530-534。

之後楊亮功和何漢文就政治、經濟、教育、善後等撰寫報告書與改革建議[4]:10-12、114-120,並向蔣中正回報[4]:74-76、214-220[60]:528-530。

4月3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起訴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等人,誤殺臺北市民眾陳文溪的傅學通判處死刑[60]:472-480。

善後工作[编辑] 早在3月8日,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中正命令中國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部長陳立夫、臺灣省黨部主任委員李翼中擬定《臺灣二二八事件處理辦法要點》,提出改制行政長官公署為省政府、省政府主席不兼警備總司令部司令、省政府委員和處長起用臺籍人士、縣市長提前民選、不同省籍者於政府機關享有平等待遇、減少公營民生事業等意見[4]:74-76[60]:458-466。

儘管行政長官公署指控台灣共產黨介入[60]:565-572,中國大陸傳播媒體對二二八事件則有多種意見[60]:555-565[76]。

許多中國大陸的臺籍團體呼籲進行改革[60]:549-555,劉文島等部分人士則提出批評與改善方案[4]:107-114[60]:588-595。

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也向蔣中正提出備忘錄,批評陳儀的鎮壓行為且要求彈劾撤換[1]:150-152,由於擔心美國的貸款落空,蔣中正勉強接受撤換的意見。

當各界沓伐陳儀的聲音風起雲湧,陳儀一手導演國大代表、參政員、省縣市參議會、各保甲長聯名電呈中央挽留自身職位的戲碼[4]:214-216。

3月17日,陳儀電請蔣中正表示辭職。

3月18日,蔣中正批准請辭,並慰勉陳儀「收復台灣,勞苦功高,不幸變故突起,致告倦勤,殊為遺憾,現擬勉從尊意」[4]:218。

3月17日、18日連續兩個晚上,陳儀徵求蔣經國同意讓自己接任臺灣省主席,蔣經國堅決拒絕[4]:133。

3月22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將陳儀撤職查辦[4]:132-136、161-169、214-220[60]:595-602。

4月22日,行政院院會撤銷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臺灣省政府[6]:247-259,同時由立法院副院長魏道明擔任首屆臺灣省政府主席[1]:150-152[4]:74-76[5]:204-208[60]:602-608。

4月29日,行政院核定臺灣省政府委員、廳長和處長人選,全部22個職位中共有12名臺籍人士[4]:74-76[60]:602-608。

5月11日,遭撤職的陳儀返回南京市[60]:608-614,改任國民政府顧問[4]:214-220[5]:176-186。

5月15日,新任臺灣省政府主席魏道明抵達臺灣,與行政長官公署進行交接[60]:614-618。

隔天臺灣省政府正式成立[4]:74-76,立即宣布解除臺北和基隆的戒嚴,各地實施的清鄉也正式結束[60]:614-618。

臺灣省政府同時停止新聞、圖書和郵政檢查,並廢除交通管制及釋放被捕人員[60]:618-625;但下令在高雄市鎮壓的彭孟緝升任警備總司令部司令[4]:258-263[5]:143-145、176-186,軍警人員亦持續展開拘捕行動。

政府也未應民眾要求而對事件有所調查或檢討,亦未對其他受害者有積極補償[5]:625-635。

陳儀在隔年6月任命為浙江省政府主席[4]:161-169,之後策動湯恩伯投靠中國共產黨失敗,1950年槍決於臺北[4]:214-220[5]:176-186[60]:644-658。

輿論報導[编辑] 《澳洲伯斯每日新聞(英语:DailyNews(Perth,WesternAustralia))》於1947年3月31日關於二二八事件的報導。

文中述及政府出動軍隊向每個遇見的人群射擊達姆彈(dumdum)[77]。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機關報《台灣新生報》在1947年2月28日當天即刊載了前一天的緝煙事件,並誤報了林江邁送入林外科醫院旋告斃命一事。

28日下午亦發行號外版,報導當天民眾攻入派出所、毆打專賣局職員致死及公署衛兵開槍事件。

其後持續報導省政當局處置。

[78]事件發生後被迫停刊的《民報》在28日時也以「延平路昨晚查緝私煙隊,開槍擊斃老百姓」為題報導[79]。

在中國大陸,各報社依其立場而對此事件報導敘述差異甚大。

3月1日首由非中國國民黨系的《大公報》報導,其餘報社於3月2日後才有報導。

親國民黨的報紙如《申報》與《東南日報》等,報導篇幅較小並強調「電訊中斷」影響其訊息。

其中《申報》標題稱「台北已解嚴,緝私紛擾事件解決」。

非國民黨系的報紙,則在報導中指出「人民不滿政府」與「軍警開槍過當」,其中《文匯報》提及人民對經濟與政治狀況的不滿,並認為緝私傷及人命是「暴動」發生原因。

[80] 此外,事件初期多家報社報導3000到4000人死亡,例如在1947年3月2日的《大公報》頭版,並受到外國媒體(如合眾國際社)的引述。

1947年3月3日的上海《文匯報》報導「在台北發生空前大流血慘劇,兩日事變中,致有三四千人死於非命」,在「編者的話」專欄中,又記載「這次的騷動,警察曾開槍,死傷平民達三四千人,可見這騷動,還是以強力壓平的」(事件頭兩天的傷亡)。

與此同時,國民黨系的報紙,以及陳儀的記者會上,都強調外省人的傷亡,如官方的《中央日報》以「台北秩序恢復,台胞傷亡數十人,監察院已電令查辦」為標題,稱台胞死傷不足百人,外省人則死傷超過四百。

期間陳儀政府也曾透過報紙散佈美國領事館被攻擊的消息,但事後遭美國大使館澄清。

[80] 1947年3月6日,上海《大公報》的社評〈台灣慘案感言〉裡面寫著:「……抑此次事件,固非全由專賣與貿易政策造成,遠因近因,頗為複雜。

人民無組織,何以能爆發如此大規模的行動?實由各級官吏,奉行政令者,平日對待人民驕縱專橫,搆怨多而且深,民眾中懷怨憤,壓抑已久,故爾一觸即發……而台灣民眾又久在法治嚴明,行政效率甚高的統治下生活,對於祖國官僚作風,萬分不慣,再加生活艱難,環境壓迫,愈覺痛苦無路,感情乃益激越,遂致演成此次不幸事件……」。

[81] 1947年3月6日,南京《大剛報》的社評〈注意台灣〉內文中說:「……曾幾何時,台民美麗的夢,逐漸為無情的現實所粉碎了!一年來,台灣政府,給予他們的,並不比日本人為多,經濟生活更加困難,政治腐敗層出不窮,自使台民極端受刺激。

以是憂憤代替了歡欣,失望趕跑了希望。

也許這次的民眾騷動,就是這種情勢轉變的歷史紀錄……」。

[82] 1947年3月8日起,行政長官公署為了管控言論,警備總部於是將台灣十一家報社、一家印刷廠予以查封充公,立即停刊,並查扣焚燬書刊,許多新聞從業人員立即遭到逮捕或殺害。

[4]:66-68、435-438 1947年3月19日,上海《密勒氏評論報》的約翰·W·鮑威爾(英语:JohnW.Powell)等西方記者親自到台灣採訪[80]。

鮑威爾指出中國政府部隊使用了難以想像的殘暴方式來鎮壓群眾[77],稱當時統治狀況劣於日治時期,並以「浴血台灣」(BloodBathinTaiwan)為自己的報導標題;同時引用目擊者稱,提及一次機槍掃射造成25人死亡、百多人受傷[83],以及台北附近一處有20名青年遭割耳鼻後處決等狀況[7][84]。

除此,在日本方面,《讀賣新聞》於3月3日報導了台北暴動消息[85]。

《新加坡自由報(英语:SingaporeFreePress)》(SingaporeFreePress)與《澳洲伯斯每日新聞(英语:DailyNews(Perth,WesternAustralia))》(TheDailyNews)等曾先後以「福爾摩沙的恐怖」(TerrorinFormosa)為標題報導事件[77][86]。

1947年3月28日,行政長官公署機關報《台灣新生報》社論〈二二八不是民變〉稱「事件完全出於有計畫的預謀,查緝私煙之引起死傷,不過是它的導火線。

主謀者是懷有政治陰謀與野心的亂黨奸徒,和過去日人豢養下的一些鷹犬,附從者是一群被唆使的地痞流氓和一部份被煽惑被脅迫的青年學生」。

[87] 1947年4月11日,上海《大公報》報導台灣旅滬六團體於上海八仙橋青年會舉辦記者招待會,並發表台灣事件報告書。

報紙內文中記載:「據報告書所載,自三月八日至十六日止,台胞被屠殺者約在一萬人以上」。

[88] 到1949年以前,與228事件有關的新聞持續於《台灣新生報》存在,1949年後則逐漸沒落[89]。

而1950年代陳儀被槍決與謝雪紅相關報導,使有關於228的訊息再次被提及。

之後,228議題直到1987年後才再復甦。

[87] 後續[编辑] 白色恐怖[编辑] 二二八事件結束後,隨後的臺灣白色恐怖時期造成大量民眾喪生。

1949年8月,中國國民黨掌控的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灣地區[5]:186-192、204-208,大量部隊與中國大陸民眾跟進撤退[1]:155-161,美國則在韓戰後選擇支持中華民國政府[1]:163-168。

由於海峽兩岸仍相互軍事對峙,臺灣地區進入長達38年的戒嚴統治[90][91][92];期間限制新聞、言論、集會等自由,並運用軍警情治單位逮捕異議人士、臺灣獨立運動者和共產主義成員,社會處於白色恐怖[11][92][93]。

雖然為了安撫民心,政府對部分情節輕微的二二八事件嫌疑犯放寬處刑,但許多人之後重新因為事件而遭叛亂罪逮捕或處決[5]:186-192[52]:32-35[93]。

許多二二八事件受害者和相關親人也遭到警備總司令部監視,並有員警與憲兵進行身家訪問調查。

雖然政府在1951年舉辦首次縣市長選舉[1]:173-176,蔣中正在檢討在中國共產黨對抗中失敗的原因後,決定拔除中央與地方舊有派系的勢力[4]:91-93,重新確立個人威權地位[4]:86-90。

因為政府對異議人士的逮捕和壓制,許多地方人士也對政治感到不信任,不再參與體制內的選舉[4]:80-86[5]:204-208[52]:39-40。

中國國民黨則有效掌控政治、經濟與軍事資源,得以進行一黨專政統治,並在三民主義青年團失勢後開始發展自身地方勢力[4]:86-90。

在政府控制社會思想下,雖然經濟仍面臨通貨膨脹的壓力[1]:176-179[94],相關批評與反對行動因政府高壓統治而大幅減少[52]:39-40,且政府更能有效提出土地改革並發展國營企業[1]:179-182。

但此舉也造成中國國民黨內部逐漸趨向保守,一方面長期壓制民間發起的民主運動;除了限制言論自由並查禁黨外運動雜誌外,還陸續以雷震事件、中壢事件、美麗島事件等打壓自由主義者與反對派人士行動[4]:86-90。

另一方面為了維護地方穩定發展,則以經濟利益等攏絡各地方派系[4]:86-90。

其中透過允許經濟特權的方式,使得地方派系能夠在選舉期間協助動員群眾、匯集選票等[4]:86-90。

同時政府也積極透過學校教育等機關推廣中華文化,試圖藉此提升中國正統意識,但反而讓臺灣本土文化則相對遭到壓抑[4]:91-93。

事件平反[编辑] 中華民國政府舉行二二八事件中樞紀念儀式(2015年2月28日)。

中華民國政府原先定調二二八事件為反政府叛亂行動,認為民眾受日本殖民統治後[1]:148-149[5]:98-104,因中國共產黨、臺灣共產黨[4]:95-104、浪人、暴徒煽動而引發騷亂[95]。

1980年代中期,政府持續將事件列為禁忌話題,並以避免族群衝突為由禁止調查[89]。

直到1980年代末期,臺灣社會陸續出現多次民主化運動[96]。

1987年,鄭南榕、李勝雄和陳永興等人組織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11],對外發表《二二八和平日宣言》,提出公布實情、訂定2月28日為「和平日」等訴求[2][62][89][4]:5-6。

和平日促進會之後在各地演講和遊行,遭到政府出動上千名鎮暴部隊阻擋[11][97]。

在海內外公民團體陸續支持下[89],成功迫使當時政府逐漸讓步[4]:5-6。

1988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和民主進步黨也加入行動[96]。

1989年1月,和平日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長老教會等團體發起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89]。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則在民主進步黨籍臺灣省議員壓力下,紀錄二二八事件的口述歷史[4]:7-9。

宗教界、學生、社會運動團體陸續加入後,新版歷史教科書首度提及事件[89]。

1991年1月,民間更成立研究小組[4]:7-9,於同年12月舉辦首次學術研討會;行政院則為協助善後與也成立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4]:10-12,邀集學者蒐集相關資料[2][4]:7-9[89][96]。

1992年2月,政府公布首份官方報告《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2][4]:10-12,但在死傷人數等處仍未取得共識[89][96]。

1995年,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暨中國國民黨主席的李登輝在二二八和平紀念碑落成典禮上,以國家元首身分代表政府致歉[4]:10-12[89]。

1997年,台灣歷史學會、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臺北市政府主辦首場國際學術研討會。

2003年,時任總統的陳水扁向二二八事件的受害者家屬頒發恢復名譽證書。

政府和學術單位也對事件細節展開研究[4]:7-9、95-104,其中《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在2006年出版,指控蔣中正要為事件負起責任[4]:161-169[96],但亦有其他報告認為二二八事件受到日本政府應該負起責任。

2007年,陳水扁再次代表政府向受害者道歉,同年二二八國家紀念館正式成立。

而在2010年,時任總統的馬英九亦代表政府向受害者道歉。

紀念行動[编辑] 1989年,嘉義市彌陀路二二八紀念碑宣告落成,為臺灣首座二二八和平紀念碑。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與中國共產黨有關的新聞媒體在同年3月多次報導相關新聞。

其中在3月8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便在延安新華廣播電台發表《臺灣的自治運動》廣播,對《三十二條處理大綱》予以肯定和支持,並在3月20日的《解放日報》社論上刊載[60]:572-585[98]。

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稱呼二二八事件為「二二八起義」,將其視為中國人民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資本主義運動的一部分,除了對於事件抱持支持態度外,亦曾作為對臺灣地區進行統戰宣傳的策略[99]。

1977年2月28日,中國郵政更發行《臺灣省人民「二·二八」起義三十周年》紀念郵票[100]。

另外陳儀因策反湯恩伯而遭槍決後,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曾建議追認為「愛國人士」[101]。

1990年2月27日,立法院首次集體為二二八事件受害者起立哀悼1分鐘[96]。

隔年臺灣各地陸續成立二二八受者家屬關懷協會,連繫相關受害者家屬。

到了1995年,立法院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4]:10-12,決議將2月28日訂定為和平紀念日。

不過為了促進各界重視政府的過錯,立法院在隔年2月25日修訂《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第四條,將2月28日從紀念日改為國定假日[102]。

2006年12月8日,則規定每年和平紀念日當天,全國各級政府機關、學校、民間機構、團體需降半旗以示追悼。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在每年則會舉辦系列紀念活動[4]:5-6,並進行調查訪問、設立獎勵學金、補助教材著作、舉辦家屬聯誼活動等[2][4]:10-12。

1989年,嘉義市彌陀路二二八紀念碑宣告落成,為臺灣首座二二八和平紀念碑[62][103]。

之後各地也陸續建立二二八和平紀念碑、設置紀念館[96]。

其中1995年,由行政院督建、位於臺北新公園的二二八和平紀念碑完工[2][104],並於隔年將公園改名為「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

爾後包括臺北二二八紀念館[105]、阮朝日228紀念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陸續成立[106],而在臺北市[107]、高雄市[108][109][110]、嘉義市[111][112]、屏東縣[113][114]、臺南市[115][116]、嘉義縣[117]、雲林縣[118][119]、臺中市[120][121][122]、宜蘭縣[123][124][125]、花蓮縣[126]、新北市[127]、桃園市[128]、基隆市等處也設有相應的紀念碑或紀念公園[129][130]。

中華郵政則在1997年和2007年時,分別發行《二二八事件五十週年和平紀念》郵票[131]與《二二八國家紀念館郵票》[132]。

台灣各地的紀念設施 縣市/市 鄉鎮市區 成立性質 屬性 名稱 簡介 成立時間 新北市 三重區 市立 公園 二二八和平公園 2002年[133] 台北市 中正區 市立 紀念館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於二二八事件五十週年時於台北市二二八紀念公園內正式開館[134]。

建築前身為「台北放送局」。

1997年2月28日 台北市 中正區 國立 紀念館 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二二八事件屆滿六十週年,國家級的二二八國家紀念館正式揭牌成立,並於2008年2月28日開館營運。

2007年2月28日 台北市 中正區 市立 公園 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 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懷寧街,公園內有台北二二八紀念館、二二八和平紀念碑,原為台北新公園。

1996年2月28日 台中市 東區 市立 公園 台中市二二八紀念公園 位於台中市東區,原名東峰公園。

於1984年興建完成,1995年設立二二八紀念碑,直至2003年碑文甫確立。

[135] 1995年 台中市 大里區 市立 公園 二二八紀念公園 原名國光公園 南投縣 埔里鎮 縣立 公園 二二八紀念公園 位於愛蘭橋 雲林縣 古坑鄉 縣立 紀念碑 古坑崁腳村二二八紀念碑 位在古坑鄉崁腳村公墓旁的二二八紀念碑,是全台第一座在挖獲受難者遺骸地點設置的紀念碑。

[136] 雲林縣 古坑鄉 縣立 公園 二二八紀念公園 鄰接古坑綠色隧道景觀公園 2007年[137] 嘉義市 東區 市立 公園 嘉義市二二八紀念公園 位於嘉義市大雅路二段 1996年2月28日 嘉義市 東區 市立 紀念碑 嘉義市二二八和平公園紀念碑 紀念碑為鋼骨混凝土構造之「頒魂之碑」,造型取自排灣族的竹製口琴,竹製口琴的原始之聲,其音單調、柔美、悠長,有以原住民的音樂,撫平歷史傷口、亡靈之意。

(於嘉義市二二八紀念公園之內) 1996年2月28日 嘉義市 東區 市立 紀念館 嘉義市二二八紀念館 於嘉義市二二八紀念公園之內 1996年2月28日 嘉義市 東區 市立 紀念碑 嘉義市彌陀路二二八紀念碑 嘉義市彌陀路二二八紀念碑(23°27′46.9″N120°28′16.7″E/23.463028°N120.471306°E/23.463028;120.471306)建於1989年,是全臺灣最早建成的一座二二八紀念碑。

1989年8月19日 嘉義市 西區 國立 公園 二二八國家紀念公園 選址於二二八事件中「血洗劉厝庄」發生地。

2009年[138] 高雄市 鹽埕區 市立 公園 高雄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 原名仁愛公園。

2006年 高雄市 岡山區 市立 公園 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 全台灣第一座為紀念二二八事件而建造的公園 1993年2月28日 台南市 中西區 市立 紀念公園 湯德章紀念公園 舊稱大正公園、民生綠園,是全台灣唯一以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命名的紀念公園 1997年2月27日 屏東縣 林邊鄉 私立 紀念館 阮朝日228紀念館 全台第一座私人的二二八紀念館——阮朝日228紀念館成立,作為南台灣二二八歷史研究之據點。

2002年3月23日 宜蘭縣 縣立 紀念碑群 228宜蘭印記 由宜蘭縣228受難者家屬關懷協會前理事長呂崧海提出,希望仿德國紀念猶太人受難方式,在縣內各受難地點設置紀念碑。

2016年 宜蘭縣 宜蘭市 縣立 建築物 宜蘭二二八紀念物 宜蘭二二八紀念物——歷史之澄鏡由建築師簡學義設計,為一個地下化的建築,設於宜蘭運動公園南側,佔地面積一千八百五十平方公尺。

[139] 2004年2月28日 傷亡[编辑] 部分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受難經過[编辑] 参见: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列表 由於該事件受難者過多,只列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所認定並公告的一小部分受難者。

傷亡人數[编辑] 今日關於二二八事件的賠償由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處理。

當時凡參與各地處委會、批評政府作為,要求政治改革者、參與抗爭組織者陸續遭到逮捕和處死,當中多數未經公開審判或遭秘密處決[5]:192-196[13]:408-409[52]:32-35[140]。

另外,臺灣民眾不知戒嚴為何物,多數人又不懂國語,在聽不不懂士兵警告或不知道口令的情況下遭到槍殺[13]:409[52]:26-30。

另外在軍政敗壞的情況下,民眾遭軍隊公報私仇、奪取財物、發生小糾紛時遭到殺害[13]:409[52]:26-30。

在獎勵密告與指認流氓的規定下,許多人也因為私人恩怨而遭殺害,也有設陷阱誘殺者[4]:73[52]:32-35[141]。

當時的國防部長白崇禧指出,警總參謀長柯遠芬係以「寧可枉殺九十九個,只要殺死一個真的就可以」的心態處理此一事件[5]:192[13]:410。

而高雄要塞彭孟緝的軍隊在高雄市無差別掃射,造民眾大量傷亡[13]:410-411。

至於外省人受波及遭臺籍民眾攻擊傷亡[16],依警總該年4月25日公告〈二二八事變各縣市外省同胞死傷之統計表〉統計造成外省人死亡52人,受傷1364人,失蹤10人,遭民眾毆殺16人,遭軍隊殺害6人,遭判刑1人,14人未註記;又警總1947年5月26日記者會公布外省人死傷失蹤人數有1958人[17];而監察委員楊亮功之「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則指出外省人死147人、傷1364人[5]:194[17]。

許多受難者未曾參加反抗行動,遭軍隊在街頭任意掃射而死亡,或未經公開審判程序、秘密處決等方式[4]:73[6]:265[13]:408[5]:192-193,種種因素使得各界對事件傷亡者人數未有一致的估算,人數從數百至數萬人皆有[62]。

根據1992年,由行政院設立的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公布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引述專家陳寬政用事件前後十年人口學方式反推出來的數據,總計臺灣和澎湖地區因為鎮壓、整肅與受報復波擊的死亡人數有18,000人至28,000人左右[4]:72-73[142]。

另外李喬以年度出生率和死亡率推估,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約在18,000人左右[60]:667-670[140]。

各方估算二二八事件傷亡人數整理 團體或個人 傷亡人數 時任美國《紐約時報》記者-杜爾曼·德丁(英语:F.TillmanDurdin) 本省人:死1萬人[143] 臺灣旅滬六團體(1947年統計) 本省人:死1萬人以上[5]:195[13]:262[144] 時任監察委員楊亮功-「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 本省人死43人、傷397人,外省人死147人、傷1364人[5]:194 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1947年 外省人:二二八當日死亡100多人,受傷900多人[145][146][需要較佳来源] 警總-「二二八事變各縣市外省同胞死傷之統計表」1947.4.25 外省人死亡52人、失蹤10人,受傷1364人 警總1947年5月26日記者會 外省人死傷失蹤人數有1958人,本省人死傷失蹤人數有643人;總計受害者2601人,其中死398人、受傷2131人、失蹤72人[17] 時任國防部長-白崇禧 傷亡1860人[60]:659-661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死3200人 保安處 死6300人 時任監察委員-何漢文 台灣人:最少死七八千人[147] 蘇新(1949年統計) 死不下1萬人[35]:194 史堅(1947年統計) 台灣人:死傷1萬人以上[148][149] 民政廳長-蔣渭川(1950年統計) 死1萬7千至1萬8千人[13]:262 行政院研究228事件專案小組 死1萬8千至2萬8千人[150] 日本《朝日新聞》調查研究室 台灣人:死1萬至數萬人[5]:195 時任內政部委員-楊逸舟 死2萬人、傷3萬人[1]:124 時任美國駐臺北領事館副領事-葛超智 死2萬人[60]:661-663 時任中統局科長-趙毓麟 死3萬人[13]:262 賠償案例[编辑] 有關二二八事件受害者及其家屬的賠償,主要是依據立法院在1995年3月23日制定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該法律於當年4月7日公布實行[2]。

行政院依此條例於隔年設置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處理受害者申請賠償事宜[2][4]:10-12[96]。

其中二二八事件受害者包括「死亡」、「失蹤」、「傷殘」、「遭受羈押」及「健康名譽受損」等類別[96],而賠償金比重與受害者人數略呈M型分佈[151]。

獲賠認定以死亡與失蹤的受害者最多,共865人[2],賠償金則最高可獲得新台幣600萬元的賠償[2]。

申請賠償金之最新數據,截至2015年8月為止,共有2288名二二八事件受害者得到國家賠償,政府總共賠償受害者約新臺幣72億元[2]。

最年輕死者是在高雄車站前於母親懷抱時,遭軍人以刺刀殺害的1歲兒童;最年長死者71歲,在家中無故遭軍隊槍擊,隔日傷重不治。

其中以青年死傷最為慘重[152]。

而根據賠償金資料推估受害者年紀,有高達45.12%獲得賠償者在當時僅約21歲至30歲[151]。

賠償人數與實際受難人數落差原因[编辑] 自1995至2017年5月為止通過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賠償的受難者案例中,「死亡」類案件685件、「失蹤」類案件180件[2],但此「賠償案件數不等同於實際受難數字」,依據二二八賠償條例唯一受理賠償的二二八基金會所發行的會訊顯示,原因總結有七項:一、因連坐法及緊接著進入白色恐怖時期使得家屬早已避走海外;二、受難者無子女且五十年後父母雙亡而無人申請賠償者;三、受死於街頭的人,其兄弟姊妹三等親來申請賠償,但找不到證據也無人證而難以確認者;四、被正式處決者因案件檔案被公務機關銷毀使得申請賠償者找不到證據;五、因私人因素不願申請賠償者;六、受難者的檔案明確、證據充足,卻沒有申請者,或申請者不是合法的賠償權利人;七、申請者選擇以白色恐怖為原因事實獲得賠償者不能重複申請二二八事件賠償。

上述原因皆不被二二八基金會列入其通過的受難數字統計。

[153]受難者家屬向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賠償的案件中,除需知悉受難者人名以外,得檢附具體資料或相關證人(非三等親內證人二人以上的佐證),以書面向紀念基金會申請調查,並經二二八基金會的審查確認(調查當時實際情形且一一印證)後,如此方能通過賠償[154],從事件發生到受理賠償相隔半世紀,人證、物證多已滅失,申請賠償困難重重[155][156][157]。

二二八事件受害者及其家屬的賠償,由於《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賠償金申請期限於2017年5月23日屆滿,立法院於2017年12月26日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二二八事件受難者本人可申請賠償外,未來受難者家屬也可申請,而因故未於原期限內申請者,於屆滿後申請賠償金之期限再延長4年。

[158][159] 影響[编辑] 政治發展[编辑] 廖文毅於二二八事件發生當時組成「台灣二二八慘案聯合後援會」,主張撤辦陳儀及取消專賣,遭陳儀發佈通緝。

1948年9月,廖文毅在提供給聯合國的英文備忘錄上,清楚表達臺灣獨立的主張,此為為臺灣人在戰後首度向國際社會宣示臺灣獨立的序幕。

[160] 1961年8月4日,行政院長陳誠在紐約聯合國大會發表演說,「台灣獨立聯盟」[註7]前往示威抗議,批評陳誠無法替台灣人說話(can'tspeakforFormosans),並要求自由(Freedom)與台灣人民決定自己的命運(Self-determinationforFormosans)。

後於1964年2月底,「台灣獨立聯盟」發動美東留學生前往華府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館舉行大規模「二二八示威」。

廖文毅於1956年2月28日(二二八革命第九周年紀念日)於日本東京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89],公布獨立宣言並創設機關報《臺灣民報》,是台灣史研究學者所公認1950年代最重要的一個海外台灣獨立運動團體。

二二八事件是臺灣歷史上死傷極多、影響深廣的歷史事件[4]:5-6,政治、教育和文化等層面皆受影響[4]:77-79。

由於隨後進入白色恐怖時期,民眾面臨遭政府逮捕和處刑的威脅[4]:5-6,及連坐法與告密等影響[4]:275-282,社會大眾對政治議題轉為疏離與冷漠[62][90],連帶讓二二八事件成為政治禁忌[4]:5-6、77-79[161][162]。

另一方面,二二八事件也導致知識份子參與政治或發表意見的趨勢衰減[4]:77-79,陸續退出學術界、教育界、文化界、演藝界、新聞傳播、政治界等領域[93]。

由於許多地方人士對政治感到恐懼與冷漠,及社會菁英不願參與政治,也有益於中國國民黨為首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地區實行一黨專政[90]。

而後來的土地改革及白色恐怖,也讓過往由士紳地主領導的地方政治逐漸改變[4]:80-86[52]:39-40。

當中中國國民黨支持許多毫無政治經驗者,經地方選舉與行政管道提拔[4]:80-86,壟斷地方政治與經濟資源,各地土豪地痞、黑道流氓、地方政客逐漸介入地方政治[90][5]:204-208[52]:39-40。

在事件發生之後,政府於公務人員高等考試與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中採取分省區定額錄取制度,藉由原來各省區間的人口比例分配不同省籍的錄取名額,讓外省籍考生相對於臺灣籍考生擁有更多錄取名額[163]。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儘管沒採取該制度,但1958年至1981年間仍實質上由外省籍考生掌握優勢[164],這讓錄取公務人員以外省籍人士居多[163][165]。

同時二二八事件的爆發,讓臺灣人與外省人間的省籍情結得到強化,影響人們的政治傾向與價值觀念[4]:77-79。

由於臺灣社會長期遭政府高壓統治,部分臺灣人和外省人間的嫌隙與迫害感加深,進而提出臺灣人獨自建立自己國家的主張[4]:77-79[23][166][167][168]。

這也導致託管論點從原先解決貪腐政府轉向建立獨立政府[169],並有民眾在海外發起臺灣獨立運動[4]:77-79[52]:39-40[5]:223-225,包括廖文毅在1948年成立台灣再解放聯盟、王育德在1960年成立台灣青年社、4個團體在1970年合組台灣獨立聯盟等[1]:168-172[23],少部分共產主義者則是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5]:204-208[60]:572-585。

文化題材[编辑] 民視無線台電視劇八點檔《浪淘沙》女主角丘雅信的原型蔡阿信,臺灣歷史上第一位女醫師。

二二八事件當時,蔡阿信的許多醫生朋友相繼被抓去槍決,蔡阿信身歷險境中,對國民政府治理下的臺灣深感失望,之後便離開臺灣前往加拿大溫哥華定居。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許多臺灣作家與創作者便停止創作。

其中在1947年時,黃榮燦的木刻版畫《恐怖的檢查》發表在《文匯報》上,成為少數直接描繪二二八事件的藝術作品[170]。

同一時間,包括臧克家、雷石榆、陳千武、錦連、張冬芳、林亨泰、楊逵、吳新榮、莊垂勝、張李德和、林獻堂、陳逢源、李建興等人都曾以詩歌抒發情感。

而在二二八事件列為禁忌期間,包括李臨秋作詞、王雲峰作曲的《補破網》,及陳大禹作詞、呂泉生作曲的《杯底不可飼金魚》等歌曲,分別希望在事件發生後能夠共同重建社會[171][172]。

而作家吳濁流在1970年出版的自傳小說《無花果》,內容中將自身經歷的二二八事件作為主題[173]。

然而在戒嚴時期,許多與二二八事件相關的題材都接連遭到政府禁止。

直到解嚴之後,二二八事件才逐漸成為許多人的創作題材。

其中在音樂部分[174],柯芳隆的《二二八安魂曲》[175]、蕭泰然的《一九四七序曲》等都將二二八事件作為音樂主題[176]。

另外重金屬樂團閃靈樂團在《十殿》、《武德》等專輯中,也引用這次事件作為歌曲創作題材[177][178]。

許多文學作品也紛紛以此為題,包括吳茗秀的《三郎》[179]、楊小娜的《綠島》等作品[180][181]。

另外在2014年,ErotesStudio則以二二八事件時期的基隆市為題材,推出首部以臺灣歷史為主題的美少女遊戲《雨港基隆》[182]。

1989年時,由侯孝賢執導的《悲情城市》成為首部描寫二二八事件的電影[183],並獲得該年度威尼斯影展金獅獎[184]。

其他內容涉及到二二八事件的電影,包括1995年由侯孝賢執導的《好男好女》[185]、1999年由林正盛執導的《天馬茶房》[186]、2006年由尹力執導的《雲水謠》[187]、及2009年由亞當·肯恩(英语:AdamKane)執導的《被出賣的臺灣》[188]。

在電視劇部分,包括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的《後山日先照》和《燦爛時光》[189][190]、民視無線台的《浪淘沙》[191]、臺灣電視公司的《台灣百合》[192]、大愛電視的《明月照紅塵》[193]、客家電視台的《新丁花開》[194]、三立台灣台的《紫色大稻埕》等作品[195]。

其他說法[编辑] 2006年3月6日,林江邁女兒林明珠回憶事件起因,是二二八事件的引爆點的另外一種說法。

她說二二八事件的起因並非取締私菸造成,而是當時一位外省軍人向她買菸,由於語言溝通不良的誤會,在該外省軍人的手往口袋裡掏錢時,被群眾認為其欲掏槍,造成群眾鼓譟叫囂衝突,進而爆發此一事件[196][197][198][199]。

此與當時(1947年3月18日)台北市警察局第四組張姓警員在事後對林江邁所做筆錄內容有若干差異,因查緝員是用本地話溝通、也早有人拿手槍[200][201],林明珠此項說法也遭到質疑,認為她當時並不在場[202]。

1947年2月10日,蔣介石給陳儀的電文指示「共黨份子已潛入台灣,漸起作用。

此事應嚴加防制……」,在《二二八真相解密》一書作者武之璋認為,「蔣對台灣情況的掌握是很精準的」。

他認為蔣介石派兵平息動亂是很正確的決定,當年3月6日全省除了澎湖外統統淪陷,警察與縣市長不是被俘就是逃亡,外省人不是被打殺,就是困在機關或軍營裡,全省機關學校多被砸毀或遭搶劫。

1947年3月2日,台灣共產黨謝雪紅乘機主持在台中市召開的市民大會,成立「人民政府」,吸收許多前日軍退役軍人和青年學生,籌組武裝「二七部隊」,攻陷許多軍政機關,最終與國軍21師決戰於埔里,史稱「烏牛欄之役」,後因不敵於3月16日晚間遂行解散。

二二八事變剛爆發,毛澤東就在延安發表廣播講話說「我們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武裝部隊,完全支援台灣人民反對蔣介石和國民黨的鬥爭。

」[203]。

2017年2月8日,中國國台辦宣告中國舉辦二二八事件70週年紀念活動,國台辦將二二八做出中國官方的「定性」,指稱事件為「中國人民解放鬥爭的一部分」,是台共與中共的領導武裝鬥爭,謝雪紅的二七部隊與張志忠的台灣自治聯軍皆成歷史,痛批「台獨勢力」長期以來操弄二二八事件,藉以挑撥省籍矛盾,撕裂台灣族群,製造社會對立,中共並將公佈228共產黨在台武裝起義名單[204][205]。

朱浤源認為日本人於交接台灣前,蓄意放棄糧食配給管制,造成戰後陳儀政府時期的糧荒災難,進而指出日本人在228事件中需負最大責任。

朱浤源又提出二二八事件是前美國副領事柯喬治支持台獨,醜化蔣政權的結果,而二二八當天的槍擊事件,「可能」是「暴民」所放的黑槍,並假冒政府人員所為。

朱浤源在向華府漢學會發表研究成果有五大突破性發現:第一,過去若干口述歷史,執筆者在文字中「上下其手,置入不該有的情緒」。

第二,二戰結束以前,中共地下黨已經滲透到國民政府多個部門。

第三,台灣的國軍可用之兵僅七百。

第四,美國少數希望託管台灣人士介入很深。

第五,長老教會廣泛參與攻擊行動。

朱浤源認為基督教長老會與大流氓結合,會同台籍日本兵、中共地下黨等人一齊暴動[206]。

朱浤源指出,事件的第一位死難者陳文溪是在前一天喪生,係淡水中學畢業。

陳文溪的哥哥是大流氓,侄兒也是大流氓,「大流氓與教會就在二二七的晚上結合了」。

他認為,過去的研究都是以「受害者」或其子孫的角度,以口述方式,讓執筆者以文字紀錄,但遣詞用字容易被執筆者主觀影響,置入情緒性字眼,導致後來的研究者難以用客觀角度研究。

在博覽史料、深入田野調查以及反覆求證之後,他認為,引發二二八的原因並不是「官逼民反」如此單純。

朱浤源對此70萬頁的新報告表示,「這是一個無顏色的中立研究」,希望能化解對這段歷史狹隘而感性的情結,過去對於二二事件都認為是由綠色人士所操控,但反覆研究後發現,與現今一些論著相比,有著相當大的差距,「研究成果已經足以超藍、超綠、超紅,進入無顏色的中立階段」。

[207] 2005年3月6日,中國大陸作家辛灏年在賓西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第三場「九評共產黨」研討會指出1927年第三國際、日本共產黨與中國共產黨為台灣共產黨擬定了一份綱領[註8];1928年,中國共產黨在上海霞飛路45號一家照相館的樓上,為台灣共產黨擬定了新的台獨綱領「台灣民族、台灣革命、台灣獨立」;中國共產黨黨員策劃了造成台灣社會族群撕裂的二二八事件。

但事實上在台灣日治時期的1931年9月,台灣共產黨(舊台共)黨員就已遭日警大舉逮捕入獄,台灣共產黨遂於同年停止運作而宣告覆滅。

二戰後新成立的「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並非台灣共產黨,此時台灣共產黨已經覆滅)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尚處於初期立足時期(剛成立第二年),成員只有70餘人,組織薄弱,而且跟以前覆滅的台灣共產黨(舊台共)沒有組織上的繼承關係,除中部地區武裝抗爭的共同組織下的部份領導有共產黨背景外,共產黨對二二八事件的影響甚微[208],「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組織反而在受到二二八事件刺激後快速成長。

二二八事件後,1948年6月成員增加到400人。

警總參謀長柯遠芬發行的臺灣「正氣出版社」《二二八事變專輯》提及桃園的五名外省女子被輪姦後自縊的「五節烈」等事件、「臺北市南門市場外省女性被強姦慘殺案」、「大溪中學女教員強姦案」。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對照前後檔案,指出這些事都只出現政府宣傳的資訊,無犯罪檔案、無受害者親屬補償,論述當時政府以捏造「虐殺」、「強姦」、甚至「姦殺」等各種謊言,建構其出兵鎮壓的正當性[89][209]。

2017年228紀念日前夕,事發時19歲的陳仁悲擔任雄中自衛隊副隊長,歷歷在目回憶「那時真亂,有人見外省仔就打,我們把人帶進學校保護」。

而事發時18歲的陳明忠,曾任二七部隊突擊隊長,他聽說外省的軍人公務員家屬集中在教化會館,那裡是空軍倉庫,就自發去攻打,又說:「在台中時看到本省流氓踢外省孕婦的肚子,我很生氣,我說我們要打倒貪官汙吏,不是打倒外省人,很多無辜的外省人那時也被攻擊」[210],經過228事件後,他們拋棄國民黨,轉向共產黨[211]。

2017年2月25日,台灣大學社會所博士生林邑軒與台大社會所碩士、資料工程師吳駿盛在《紀念二二八事件70週年學術研討會》會中發表《重探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性別死亡比例的推估》,以人口學方式重估228死亡人數指出,二二八事件事件中死亡人數估計在1304至1512人之間,研究結論傷亡數字與社會認知有差異,引發學者與受難者家屬質疑。

林邑軒答稱過去十年他都在從事白色恐怖研究,對家屬心情可以理解,這論文原形在當時運用GIS等技術,雖不夠完整,但此次報告中已再補充。

[212]。

附錄[编辑] 戰後初期台灣流行一句俗話:「狗去豬來」,形容日本人(狗)統治台灣剛結束,國民政府(豬)又來。

狗很兇很會叫但還會看門,豬卻只會吃,顯示台灣人在國民政府取代日本人成為台灣統治者後,內心的失望與不滿[4]:42[5]:106-107[7][213]。

戰後的台灣另流行一首俗諺:「吃銅吃鐵,吃到Alumi[註9]。

有毛的,吃到鬃簑;無毛的,吃到秤錘;有腳的,吃到樓梯;無腳的,吃到桌櫃。

」批評來台接收的國府軍政人員,貪污腐敗至極。

228事件發生前一年(1946年)流行一首民謠:「台灣光復真吃虧,餓死同胞一大堆,物價一日一日貴,阿山一日一日肥。

」描寫當時米價暴漲,路有餓莩,而中國軍公教人員卻享盡好處的情形。

戰後的台灣流行一首打油詩,並為1946年「閩台通訊社」編的《台灣政治現狀報告書》所引述:「盟軍轟炸驚天動地,台灣光復歡天喜地,官員接收花天酒地,政治混亂黑天暗地,民生痛苦呼天喚地。

」[7][214][215]描述國民政府政治腐敗、貪污橫行、人民痛苦民不聊生。

1946年6月10日的美國《時代雜誌》標題「ThisIstheShame!」(這真是可恥!)的內文裡面有一段話:「台灣民眾迎接來訪的美國人(記者)說:『你們對日本人真仁慈,丟給他們原子彈,卻丟中國人給我們!』」(FormosansgreetedthefewvisitingAmericanswith:"YouwerekindtotheJapanese,youdroppedtheatomonthem.YoudroppedtheChineseonus!"),顯示當時台灣人對陳儀政府的強烈不滿[216]。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國民政府徵召約一萬五千名台灣青年投入國共內戰(70軍約徵召10000人、62軍約徵召3000人、21師約800人、海軍技術兵員大隊約300人、其他如海外留用及醫務人員約800人),其中約一萬二千人死在中國大陸戰場[217],最終只有一千餘人得以回到台灣。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於1947年3月7日向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所提解決問題之《三十二條處理大綱》,當中的政治方面根本處理的要求之一「縣市長於本年六月以前實施民選」,此項於1950年-1951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才獲得實現。

二二八事件時鎮壓台灣軍隊之一的國軍整編第21師,奉調返回中國大陸時恢復軍級建制,1948年4月王克俊接任軍長。

事隔兩年之後,於國共內戰上海戰役中,因軍長王克俊帶領團長以上軍官丟下部隊搭船逃跑,部隊於1949年5月25日遭共軍殲滅大部,殘部於5月26日列隊投降。

二二八事件爆發一年多後,陳儀於1948年6月任浙江省主席。

陳儀見當時局勢對國民政府不利,欲投奔中國共產黨,並以親筆信函策反湯恩伯投共。

最後陳儀便因「通共」的罪名遭處刑,陳儀由中國大陸被專程押赴台灣台北馬場町執行槍決[4]:214-220[7]。

《中央日報》報載前往守候觀看行刑的台灣民眾高達兩萬人。

1949年7月13日在澎湖發生了山東流亡學生反抗國府徵兵而導致流血衝突的澎湖七一三事件,被後人稱為「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

造成二二八事件的原因(資源掠奪、苛虐暴政、貪污腐化、經濟崩潰、軍紀敗壞),也是國民黨在中國大陸失去民心,在第二次國共內戰失敗的主要原因[218]。

參見[编辑] 一般命令第一號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二二八和平紀念碑 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 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二二八受刑人案 二七部隊 三十二條處理大綱 同盟國軍事占領日本 烏牛欄戰役 雄中自衛隊 嘉義民兵 布袋事件 新營事件 達姆彈 大屠殺列表 轉型正義 臺灣省籍情結 台灣民主運動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台灣人權 台灣歷史 台灣政治 台灣白色恐怖時期 台灣再解放聯盟 台灣戰後時期 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 台灣獨立運動 台灣獨立運動年表 台灣獨立運動相關條目列表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台灣共產黨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228百萬人手牽手護台灣 被出賣的台灣 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 中華民國歷史 中華民國陸軍 中華民國憲兵 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 基隆港西岸碼頭倉庫 臺灣高中歷史課綱微調案 註釋[编辑] ^行政長官陳儀個性剛愎,以致民情難以傳達至中央政府。

[10] ^依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公布4月25日〈二二八事變各縣市外省同胞死傷之統計表〉造成外省人死亡52人,受傷1364人,失蹤10人;而監察委員楊亮功之「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則指出外省人死147人、傷1364人[5][页码请求][17]。

^發生當時與臺灣獨立運動無關,當時幾乎沒有臺獨的倡議[24]。

^《台灣省二二八暴動事件報告》中將事件發生原因歸咎於「日本奴化教育遺毒」,認為某些台灣人死心踏地希望永遠成為日本臣民 ^專賣局嚴重影響民眾生計、不肖專賣局人員勾結商人走私、專賣局縱容官商卻嚴罰小民、部分專賣局查緝員緝私後私吞、專賣局帶槍執勤最惹民怨,而且衝突不斷[13]:51。

^臺灣各處理委員會地方分會的成立日期,其中臺中市[13]:86、臺中縣、新竹縣(3月2日)、新竹市[6]:139、彰化市[13]:97、嘉義市[13]:106(3月3日)、基隆市[13]:138、澎湖縣[13]:135、臺東縣[13]:148(3月4日)、臺南市[13]:111、宜蘭市[13]:141、花蓮縣[13]:143(3月5日)、板橋鎮[13]:73、屏東市[13]:130(3月6日)、臺南縣[13]:113(3月9日)陸續成立[4]:56-57 ^台灣獨立聯盟(UnitedFormosansForIndependence),簡稱UFI,1956年由五名台灣留美學生成立,1958年更名UFI。

^有三大主張:台灣民主、台灣革命、和台灣獨立。

^Alumi即為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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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爆發雙方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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