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業務簡介-全責照顧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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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自92年承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之全責照顧服務計畫,特設置「全責照顧委員會」辦理本院病房助理工作規範、訓練等相關事宜,。

另顧及病人或家屬僱用自費照顧服務員之需求,設置「照顧服務員委員會」為照顧服務員合約廠商單一窗口協助自費照顧服務員申請。

104年度將全責照顧服務委員會與照顧服務員委員會整併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護理部全責照顧委員會』。

組織架構 一、本會置召集人一名,由護理部主任擔任之;主任委員一名,由部主任指派組主任由院區主任擔任之,委員設有名;本委員會下設全責照顧組及照顧服務員組二組,各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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