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學附設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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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學附設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實施要點 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機關: 臺中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0.09.16 發文字號: 府授教社字第1000181341號函 異動性質: 修正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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