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法規-人民團體法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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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人民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前項發起人須年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且無下列情事為限: 一、因犯罪經 ...
- 2社會處-人民團體
- 3法規內容-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 - 內政部主管法規
一、社會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等向主事務所 ... 簽名或蓋章,並具結無人民團體法第八條第二項所定消極資格情事,自負法律責任。
- 4社會處-人民團體
- 5法規體系-合作及人民團體 - 內政部主管法規
108.05.06,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英, 命令. 13. 108.04.02, 全國性合作及人民團體業務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之一定財產總額, 實質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