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中心】111年度第3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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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檢定中心】111年度第3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電腦軟體應用乙級、會計事務乙丙級、就業服務乙級)報名資訊 ... 一、111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3梯次報名作業自111年8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技能檢定中心】最新消息 【技能檢定中心】111年度第3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電腦軟體應用乙級、會計事務乙丙級、就業服務乙級)報名資訊   一、111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3梯次報名作業自111年8月29日起至9月7日下午5時止開放網路線上報名,若有意報考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考生,請多加利用線上報名的方式!! 二、團體報名、大陸學位生(陸生就學)、探親就學及一般手工電銲、氬氣鎢極電銲、半自動電銲等3職類報檢人限通信報名。

三、一般報名、網路報名及繳費流程(請點我) 四、111度全國技術士技能簡章(請點我)   ※第3梯次重要時程:   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 (不用購買紙本簡章暨報名書表) ✪報名時間:111年8月29日(一)至9月7日(三)下午5時 (註:完成網路報名後,請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完成繳費之繳費單收據正本黏貼於報名表(網路報名並以台灣Pay繳費者,僅須填列銷帳編號),並於規定報名期限內以掛號、宅配或包裹方式(寄件管道包括郵局、各大超商等)寄至 640303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5號全國技能檢定通信報名統一收件中心。

收件日期以郵戳或有註明日期戳記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 ✪線上報名(連結) 紙本報名 (需購買紙本簡章暨報名書表) ✪報名時間:111年8月29日(一)至9月7日(三)下午5時 大陸學位生(陸生就學)限通信報名 ✪簡章發售日:111年8月22日(一)至111年9月7日(三) ✪簡章發售地點:全家、萊爾富、OK便利商店 ✪簡章售價:每份50元(信封為白色) ✪報名表填寫說明(請點我)   報名費繳費方式 可採超商、ATM、網路轉帳、郵局及台灣行動支付APP繳費 准考證寄送日期 111年10月18日(二) 學科測驗日期 111年11月6日(日) 網路公告試場位置 111年12月2日(五) 學科測試成績單寄送日期 111年12月6日(二) 術科測試日期 術科測試通知單(含術科測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由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於測試14日前以掛號郵件通知(測試日期不限假日)。

測試當日時間說明(請點我) 備註: 1. 無論採何種報名方式,報檢人須先完成繳費之繳費單收據正本黏貼於報名表(網路報名並以台灣Pay繳費者,僅須填列銷帳編號)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宅配或包裏方式(寄件管道包括郵局、各大超商等)寄至 640303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5號全國技能檢定通信報名統一收件中心,收件日期以郵戳或有註明日期戳記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勞動部107年12月10日修正發布「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5條、第9條及第6條附表。

簡章各梯次辦理職類與收費標準(請點我) 3. 報檢人已繳費或完成網路報名,但未於期限內寄送報名表者,均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並不予受理。

4.    同一梯次之同一職類、級別及項目(職類代號5碼相同者),不得重複報名;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17條規定辦理,報檢人完成報名手續(寄出報名表,以交郵當日之戳記為準)後,不得請求撤回報名、退費、退還術科材料、變更報檢職類、級別、梯次或考區等。

請報檢人斟酌個人情形審慎思慮後報檢。

5.   同一梯次報檢二個以上職類級別或項目,致類科測試時間或試場相同時,報檢人無法應檢之職類級別或項目列為缺考,報名費用不退費。

6.前後梯次均有辦理之職類,前一梯次術科測試成績尚未公佈,請自行斟酌是否報名本梯次;凡完成報名手續且繳費者,除符合試場規則第17條相關規定者外,報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7. 14901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乙級自110年起,僅限前已取得術科成績保留者-免試術科者報檢,並於113年停辦。

  ※報檢注意事項: 1.勞動部於106年8月4日以勞動發能字第1060514784號令修正發布「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職類共用規範」,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勞動部技檢中心106年9月13日技發字第1061301065號令公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環境保護」及「節能減碳」等4共同工作項目,各職類學科題庫抽題比例各項各佔5%。

有意願於111年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考生,歡迎至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網頁/熱門主題/測試參考資料頁面,代號90006、90007、90008及90009下載參考使用。

(連結 ) 2.勞動部於106年8月22日以勞動發能字第1060514897號令訂定發布「技術士技能檢定食品安全衛生及營養相關職類共同規範」,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食品安全衛生及營養相關職類」共同科目於相關職類(中餐烹調、西餐烹調、飲料調製、餐飲服務、食物製備、烘焙食品、食品檢驗分析、中式麵食加工、中式米食加工、肉製品加工、水產食品加工)學科測試抽題比例為20%,有意願於111年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考生,歡迎至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網頁/熱門主題/測試參考資料頁面,代號90010下載參考使用。

(連結) 3.108年9月27日技發字第181301000號令公告「資訊相關職類」共同科目於相關職類(電腦軟體應用、電腦軟體設計、電腦硬體裝修、網頁設計、網路架設)學科測試抽題為丙級12題、乙級9題。

有意願於111年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考生,歡迎至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網頁/熱門主題/測試參考資料頁面,代號90011下載參考使用。

(連結) 4.參加學科及術科採筆試非測驗題時,應檢人於測試中將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隨身攜帶、置於抽屜、桌椅或座位旁者成績扣20分。

(穿戴式裝置例舉請至技檢中心網頁/報檢人專區/提醒-小心違規項下參閱) 5.依「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補助要點」,特定對象之補助,補助次數自99年起最多補助3次,同一職類同一級別以補助一次為限;自102年起,報檢人申請補助經審查同意後,未參加學科或術科測試者,不得再申請該缺考職類尚未補助之項目,並扣減補助要點第四點第三項所定之補助次數一次;詳細相關內容請參考簡章「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申請免繳費事項」。

特定對象補助請依勞動部技檢中心最新消息公告辦理,符合資格者,請於報名時同時提出申請,否則視同放棄該次補助,不得事後申請,有關特定對象補助次數,可至勞動部技檢中心網站(連結)→資訊查詢→特定對象補助查詢作業系統查詢。

6.持有身心障礙或學習障礙證明者,得於報名時填寫「身心障礙暨學習障礙者協助申請表」提出申請,可延長測試時間及獲得其他協助。

7.全國技能檢定各梯次辦理職類僅受理「甲級免試術科」,報名參考學科測試,乙級及丙級免試術科者,應檢人除可選擇報名全國檢定該梯次有排定之職類參加學科測試或可報名即測即評及發證檢定(免術)之各梯次學科測試。

8.108、109、110、111年度已取得術科測試成績及格,該項測試成績自下年度起,三年內參加檢定時,得予保留,申請免試學科或術科者請檢附及格成績單影本(成績單影本需記載分數或及格文字),報名時不用檢附資格證件。

9.應檢人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商業計算」職類學科禁止攜帶任何計算工具。

其他職類應檢人學科測試使用之計算器機型不拘;惟各該職類級別術科試題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請參閱簡章P.54。

10.測試期間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相關規定防疫管制對象者,不得應檢,請應考人配合相關防疫措施;防疫相關事項,請至技能檢定中心網站\最新消息項下參閱,並將視疫情變化隨時調整補充公告內容。

11.為保障您的資料安全,已進行系統升級,使用舊版IE瀏覽器可能會造成系統無法正常操作。

如果您使用IE11以下版本瀏覽器,建議升級您的IE瀏覽器至IE11,或使用其他瀏覽器軟體Chrome、Firefox。

12. 簡章內容(含報檢資格)與報名表件若有異動,依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最新公告為主。

  ※若有報名相關問題,請至忠孝樓3樓技能檢定中心詢問,或洽詢(02)2257-6167分機1522、1622;專線:(02)2257-1054。

※勞動部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網址(連結)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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