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歷程及成果 - 綠色生活資訊網- 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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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環保標章制度外,為配合政府綠色採購需求,於民國89年建立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證明機制,針對非環保署公告之產品環保標章規格標準項目,經認定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 ... Togglenavigation 環保標章 環保標章介紹 環保標章 第二類環保標章 環保標章產品正確環境宣告方式 推動歷程及成果 國際交流 規格標準之介紹-草案研擬 規格標準之介紹-制訂審查程序 經認證的檢測實驗室 檢測機構(實驗室)申請檢測項目登錄認可規範 環保標章申請輔導專頁 環保標章申請指引 服務類申請指引 綠色採購 環保產品線上採購網 綠色採購資料申報 綠色採購的法規 機關綠色採購電子申報措施 政府機關綠色採購 共約採購資料匯入時間 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 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申報 綠色採購申報 綠色商店專區 綠色商店申請與管理 審核標準及執行程序 綠色商店追蹤管理 資訊查詢 環保資訊查詢 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產品查詢 API說明 碳粉匣對應型號查詢 違規公司與產品消息公布 認證實驗室查詢 環保署審議委員認可清單 服務業環保標章 綠色服務業查詢 哪裡有綠色商店 綠色網路商店 綠色商店歷年新增家數統計 環保旅店計畫 綠色餐廳介紹 統計資料查詢 政府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成果查詢 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成果統計 環保標章審查通過各類統計報表 相關法規與審議會決議事項查詢 政府採購相關法規 標章申請相關法規 環保標章審議會決議事項查詢 訊息專區 訊息集錦 地方活動成果 其它服務 問答集 綠色消費客服留言功能 案件查詢 相關連結 影音宣導專區 下載專區 綠色旅遊 綠色餐廳 綠色商店 哪裡有綠色商店 綠色網路商店 綠色商店申請與管理 審核標準及執行程序 綠色商店追蹤管理 環保旅店 環保標章旅館 首頁 > 環保標章 > 環保標章介紹 > 推動歷程及成果 環保標章 第二類環保標章 環保標章產品正確環境宣告方式 推動歷程及成果 國際交流   推動歷程及成果 感謝這些年,有您一路相隨 民國60年代歐美國家興起環保運動,主要以減少人類對於環境的破壞行為為訴求,並且推行「綠色消費」概念,以減少過度生產與消費之生活型態而造成對環境的衝擊,環保標章運動因應而生且蓬勃發展。

民國66年由德國政府首創藍天使環保標章計畫,民國77年加拿大政府的環境選擇標章計畫與民國78年日本及北歐國家的環保標章制度也都陸續推出。

環保署為順應世界環保趨勢,特參考國際先進國家實施環保標章之經驗,於民國81年推動環保標章制度,以鼓勵事業單位於產品之原料取得、製造販賣、使用及廢棄之產品生命週期過程中, 能夠降低環境之污染及節省資源之消耗,促進廢棄物之減量及回收再利用,同時喚醒消費者慎選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之產品,以維護環境品質。

經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研商訂定實施辦法,於民國81年2月,正式向社會大眾公開徵求環保標章圖樣。

經邀請美術設計師、環保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等共19人組成評審團,評選環保標章的圖案,並依法註冊登記其商標專用權及對外界公告。

環保標章計畫推動之初,即於民國81年11月公告實施環保標章制度的兩項重要法規,包括「環保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與「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為實施環保標章制度之法源依據, 同年12月與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簡稱工研院)正式簽約,委託研擬環保標章制度、產品規格標準及審核認證,開啟我國推動環保標章之序幕。

民國82年2月公告第一批產品規格標準,並於同年6月核發首批環保標章使用證書產品,至此印有環保標章之產品正式上市。

民國85年2月建立環保標章資訊站,以加強對於環保標章計畫之宣導, 每年亦參與各項環保展覽,辦理說明會、研討會及園遊會等各項宣導工作,另運用廣播媒體、流動廣告、將綠色產品訊息傳播給消費者,進行深入民間的環境教育。

民國86年工研院為技術轉移, 捐助成立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環發會)之環保專業團體,自始由環發會協助受理申請、審查、查核等標章工作,並協助相關規格標準研訂與修正。

歷年累積公告標章規格標準項目如下圖。

↑回頂層 除環保標章制度外,為配合政府綠色採購需求,於民國89年建立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證明機制,針對非環保署公告之產品環保標章規格標準項目,經認定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 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資源者,予以核發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證明,提供政府機關及民眾更多環保產品選擇性。

對於廠商申請部分乃成立單一窗口, 處理環保產品審查、驗證等工作,提供廠商更簡便之申請途徑。

由於環保標章及第二類環保產品種類及數量日益增加,環保署為強化後市場追蹤查核,於民國100年3月函頒「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管理作業規範」,明訂查核工作 ,包括查核生產現場、販售場所管理情形及產品抽樣檢驗,如有不符合規定時,將請廠商限期內提出說明和改善計畫、且改善期間不得使用環保標章。

改善後仍不符合規定或不改善者 ,則取消其環保標章資格,以加強管理制度。

歷年環保標章產品核發產品件數如下圖。

↑回頂層 民國101年6月環保署函頒「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產品驗證機構管理要點」,以遴選、管理驗證機構,執行受理申請、審查、核發證書及追蹤管理等驗證業務, 並於同年11月委託環發會及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原名: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為驗證機構,導入第三機構專業驗證作法,健全環境保護產品之驗證管理制度。

環保署為讓民眾安心選購環保標章產品、強化產品後市場管理及確保環保標章產品品質,於民國103年9月函頒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綠色消費暨環境保護產品推動使用作業要點」, 取消產品缺失記點機制、刪除提改善計畫及暫停證書機制,並針對產品抽驗不符合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者,直接廢止環保標章使用權及命其停止販售該類產品,但塗銷標章者不在此限, 避免違規產品繼續流通,確保標章產品公信力,並促使廠商加強原物料與產品品質管理。

而且針對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環保標章者,依商標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環保標章廠商有擅用者, 自公布日起,三年內不受理其申請案,以督促廠商積極改正缺失,作好內部管理。

同年為推廣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特設計專用標章圖案,修正名稱為第二類環保標章,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取得證明標章權人後,針對廠商冒用環保標章及第二類環保標章情形, 除命其限期改善,並依違反商標法第96條侵害證明標章權,移送地檢署偵辦,相關違規訊息,公布於環保署綠色生活資訊網之「違規公司與產品消息公布」專區,提供民眾正確選購環保標章產品資訊及發揮市場監督機制, 保障公眾對環保標章信賴之期待。

我國出席代表陳靖原總經理於2018年GEN工作討論會,受邀提出我國近年就評估環保標章整體效益進行之研究報告,並自願加入德國政府委託德國Oeko-Institute進行之環保標章績效評估研究。

我國代表於報告中有系統地介紹我國自2010年迄今曾進行之各方面向環保標章效益評估嘗試,我國最早的環保標章經濟效益評估開始,演變到針對個別產品環境效益評估,其後再開發單一數值之環境效益指標, 並自2018年起展開自動化環境效益計算器開發作業,前述作業於GEN會員中少有人嘗試,於歷年GEN相關會議中亦僅有我國、韓國、中國代表曾提出類似方向之報告,我國於此部分之技術領先事實亦為德國Oeko-Institute邀請我國持續加入研究之主要原因。

此外由於長期投入建立之聲譽與人脈,環發會陳靖原總經理,成功以第二高票再次取得二年制董事一席,而維持我國技術領先形象,並利用GEN平台推動我國環保標章之國際合作與南向政策,於年會後之董事會, 我國陳靖原總經理除持續接受主席指派,繼續進行GEN績效評估研究外,亦自願加入董事會新設之任務小組,針對如何提升GEN會員之參與程度,與如何促進GEN會員間之國際合作,進行研討並於下次董事會提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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