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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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尊稱縣太爺、縣大老爺,雅稱為縣尹(戰國時楚國及元朝為正式官名)、縣宰、百里侯、邑侯、邑宰、邑令等。
是中國古代縣級行政區劃的最高官員名稱,掌握所管轄區域的行政、司法、審判、稅務、兵役等大權。
縣令下設縣丞、主簿、縣尉、典史等。
宋代以其他官職「知某縣事」,簡稱知縣,事實上為一縣長官;明清時,知縣為正式官名,正七品。
但人們習慣稱呼知縣為「縣令」,或使用「明府」、「令君」等雅稱。
戰國時秦國商鞅變法,商鞅將許多小鄉合併為縣,併縣後的行政長官便稱為「令」。
最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