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5] 常見謬誤一覽 - philosophy@h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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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常見謬誤的一些例子: 「訴諸無知」,即因為暫時沒有證據證明一個命題是錯,而把它當以為真。

這種推理的毛病是忽略了除了P之外會有其它條件涵蘊Q之可能性。

例如,我們知道如果外面的交通非常擠塞,那麼某同事可能會遲到上班,但是我們不可從該同事遲到上班去推論外面的交通非常擠塞,否則便犯了肯定後項的謬誤,因為可能該同事遲到上班是由於他/她的鬧鐘突然失靈。

當然,若果有證據證明P是唯一或者是最有可能導致Q的條件,那麼我們可以從Q為真去推論P亦真而不算犯上謬誤。

這種謬誤最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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