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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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條 各直轄市及縣(市)營養師公會,均應加入本會為會員。

第 八 條 本會會員非因解散,不得退會。

第 九 條 本會會員應選派代表出席會員代表大會,選派數額為所屬 ... Togglenavigation 全聯會簡介 會務報告 法規 業態統計 最新公告 政策相關訊息 相關網站 站內搜尋 加入最愛 EnglishVersion --不限定--- 會務報告 法規 專案與計劃 檔案下載 最新公告:=轉知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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