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全面升級--外交部設置中部、南部、東部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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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年2月1日風和日麗,陽光和煦,是外交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辦事處成立暨揭牌的大日子。

本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辦事處分別設於台中、高雄及花蓮,當日邀請各轄區內縣市政府 ... ●外交部2007年年終音樂會 ●駐台使節團跨年活動--卑南族年祭體驗之旅 ●「第一期駐臺官員暨眷屬華語班」期末聯歡紀要 ●服務全面升級--外交部設置中部、南部、東部辦事處   ●回期刊首頁 ●回外交部首頁 ●前期期刊   服務全面升級--外交部設置中部、南部、東部辦事處 ◎人事處 97年2月1日風和日麗,陽光和煦,是外交部中 部、南部及東部辦事處成立暨揭牌的大日子。

本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辦事處分別設於台中、高 雄及花蓮,當日邀請各轄區內縣市政府正副首長、縣 市議會正副議長、立法委員、駐台代表分支機構、名 譽領事等與會,歡歡喜喜的為外交部的歷史作見證。

中部辦事處及東部辦事處揭牌分別由黃部長志芳 及侯次長青山主持;南部辦事處則由陳總統及黃部長 親臨主持,當日高雄市陳市長菊、總統府陳副秘書長 其邁、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尤執行長宏及新任南 部辦事處游處長天德皆共同出席,象徵本部為加強民 眾服務,促進全民外交及公眾外交,又向前邁了一大 步。

本部為全面提升服務品質,增進與地方民眾之互 動,鼓勵並協助國人參與國際事務,經報奉行政院同 意,自97年2月1日起,將原屬領事事務局台中、高雄 及花蓮辦事處分別升格為外交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辦 事處,期能充分發揮「公眾外交」功能,落實「全民 外交」施政理念。

  原領事事務局台中、高雄及花蓮辦事處過去是以 辦理領事業務為主,包括辦理核發中華民國護照、外 國護照簽證、文件證明及提供出國旅遊參考資訊及旅 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

為使中、南、東部民眾感受到 政府之重視,辦事處將從過去被動式接受民眾申請領 務案件,改為走動式的服務,除受理民眾申請護照、 簽證及文件證明等事項及受理民眾旅外急難救助事項 外,並辦理(一)協調辦理本部與地方政府應聯繫事 項,協助地方政府、議會及民間團體處理城市外交、 國際活動及公眾外交等有關涉外事務。

(二)外國駐 台分支機構人員之協調聯繫事項。

(三)地方媒體、 政要相關業務聯繫。

(四)其他與本部及所屬機關有 關事項。

根據問卷調查,原領事事務局台中、高雄及花蓮 辦事處之整體為民服務滿意度,高達95%以上。

領事 事務局於92年、93年、94年連續通過「艾奎爾全球 認證集團」之驗證,並獲核發「ISO9001品質管理系 統」永久之證書。

升格為外交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辦 事處後,業務範圍包括過去領務局台中、高雄及花蓮 辦事處未曾觸及的地方媒體聯繫、國會地方工作,另 將仿效美國外交事務協會之作法,加強與轄區重要智 庫、學者專家聯繫工作,未來有關締結姊妹市、國外 官、產、學界來台參訪、國內藝文團體赴國外演出及 比賽、宣達政府重大外交政策等相關事宜,將直接透 過本部三個辦事處辦理。

各辦事處轄區劃分為,中部辦事處:苗栗縣、台 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

南部辦事處:嘉 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澎湖縣。

東 部辦事處:花蓮縣、台東縣。

其他區域(台北縣市、 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 縣)則由本部及領事事務局就業務職掌辦理。

中部、 南部及東部之民眾除可至各該地區辦事處申請護照、 簽證等事項外,仍得跨區申請或直接至外交部及領事 事務局辦理,另外各地方縣市政府、議會及民間團體 如有任何有關涉外事務需協助,亦可直接與各辦事處 聯繫,不必再舟車勞頓至台北處理。

本部三個辦事處的設置是「外交在地化」的第一 步,外交人員在國外打拼之餘,也應與台灣這塊土地 有密切的連結與互動,如果外交人員無法瞭解國人的 想法,獲得民眾支持,推展外交必定事倍功半。

首任 中部辦事處處長孫大成大使、南部辦事處處長游天德 大使及東部辦事處代處長徐光普,均為涉外經驗豐富 之外交官,他們將帶領優秀的專業團隊,積極主動的 提供「走動式」全方位服務。

本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辦事處除將以單一窗口方 式,繼續提供民眾申辦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的便捷 服務外,將更貼近民眾,直接為民服務,以更主動積 極方式走入地方、深入民間,協助各地縣市政府、議 會及民間團體推動城市外交、國際活動、公眾外交及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等涉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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