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之後檢察官不起訴(緩起訴)怎麼辦? | 輕鬆問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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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iptocontent 提告之後檢察官不起訴(緩起訴)怎麼辦? 輕鬆問法律 淺談再議、交付審判制度 什麼是再議?   告訴人接受不起訴處分書或緩起訴處分書(不起訴的意思就是檢察官認為被告不構成犯罪,而緩起訴則是檢察官認為被告犯罪情節輕微,只要被告一定期間內不要再犯罪就不會有刑責),如果告訴人對上開結果不服,可以在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理由,送原檢察署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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