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罗马书:称义与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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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罗马书的背景. 三、罗马书:称义与成圣. 四、以色列人得救问题. 五、基督徒生活实践. △相关经文:罗马书1-16 章. △讨论与分享(请择题讨论):. 读经进度表 圣经阅读 电子报 刊登消息 BBS精华区 来信 《成人主日学圣经课程》 | | | | 转寄 第九课 罗马书:称义与成圣 索引|«前篇|次篇» 作者梁望惠2011.10.30 ▲本课目的:探讨罗马书的背景与保罗写罗马书的主要目的和信息。

▲具体目标:上完本课以后,学生应该能够:1.说出罗马书的一个主要信息。

2.说出基督徒生活实践的一个原则。

▲本课金句:罗马书1:16-17 新标点和合本: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

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 现代中文译本: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是上帝的大能,要拯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犹太人,而后外邦人。

因为这福音启示上帝怎样使人跟他有合宜的关系:是起于信,止于信。

正如圣经所说的:「因信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关系的人将得生命。

」 台语白话字:In-uigoaboliahhok-imchoekian-siau,in-uisiSiong-teekoan-lengbehkiulong-chongelang,tai-sengIu-thai,au-laihi-li-ni.In-uitihok-imelai-binuhian-bengSiong-teagi,tuisinkautisin.ChiauSeng-kengsoki-chaikong,gielangbehtuisinlaioah. 台语汉字:因为我无掠福音做见诮,因为是上帝的权能欲救拢总信的人,代先犹太,后来希利尼。

因为伫福音的内面有显明上帝的义;对信到伫信。

照圣经所记载讲:「义的人欲对信来活。

」▲本课大纲:一、罗马教会的建立二、罗马书的背景三、罗马书:称义与成圣四、以色列人得救问题五、基督徒生活实践▲相关经文:罗马书1-16章▲讨论与分享(请择题讨论):你是否曾经以福音为耻?当时为什么有这样的感受?后来又是怎样来看这件事?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你是否有这样的体验?请分享。

「因信称义」这样的教理带给你什么样的感受?藉着信,你可以感受到与上帝和好的喜乐吗?请分享。

你是否会有这样的挣扎,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你如何面对它?依你看,保罗是如何靠主耶稣脱离这样的困境?你是否有这样的确信,没有任何事能够使你与基督的爱相隔绝?为什么?依你的经验,什么样的事情会让你担心它可能会拦阻基督的爱在你身上?你可以感受到你的生活就是事奉吗?你愿意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吗?有人认为洗礼一定要用身体浸入水中,而且最好是活水的方式,有人认为点水在头上即可;有人认为一个地区只能建立一个教会,或说,一个教派的教会,有人认为教会愈多愈好;有人强调敬拜时必须有赞美性的诗歌与祷告,有人强调安静最重要。

关于这些,你的看法如何?我们理当持何种态度?基督徒对政府的态度应该如何?是否连恶政权也要顺服?当政府所行不正时,要不要提出建言?你的看法如何?▲课程内容 一、罗马教会的建立  罗马是罗马帝国的首都,它在保罗到此访问之前就已经有了教会(罗1:13、15:22),因此,罗马教会不可能是保罗设立的。

天主教会认为彼得是第一任教皇,而且是罗马教会的创始者,但是新约中并未提及罗马教会的创立与彼得有任何相关。

  使徒行传2:5-10记载,当五旬节门徒被圣灵充满时,住在耶路撒冷虔诚的犹太人中有从罗马来的客旅,他们可能带着耶稣基督的福音回去罗马,建立了教会。

在哥林多与保罗同工的夫妇百基拉和亚居拉,原是从罗马来的(徒18:1-3),根据罗马书16:3,他们在保罗写罗马书时已经回罗马去了。

如果说,罗马教会是从犹太人开始的,到保罗写罗马书时,教会主要成员已经是外邦人了(罗1:13、11:13,19-22,25,28)。

从罗马书16章,保罗问安的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罗马教会里有奴隶(注1),也有贵族,其中也有一些保罗的亲属(罗16:7,11)。

保罗虽然多次想要造访他们,总是遇到拦阻。

大体上来说,罗马教会的名声不错,其信德已经传遍天下(罗1:8),其顺服也已经传于众人(罗16:19)。

不过教会中也难免有一些意见不同的地方,这可从罗马书14章对食物与守日子的讨论而得知。

 二、罗马书的背景  保罗写罗马书时,他正带着马其顿和亚该亚教会的捐款,要到耶路撒冷去(罗15:25-26)。

同时,他已经在罗马帝国的东部地区遍传福音,现在正计划向西推进,路过罗马到西班牙去(罗15:19,23)。

与使徒行传相对照,我们可以确定,这是保罗即将结束第三次宣教旅程,返回耶路撒冷途中的事(徒19:21、20:1-16、21:1-17),时约为公元56年底、57年初。

  保罗最有可能是住在希腊的哥林多三个月时,写了罗马书(徒20:2-3)。

罗马书16:23提到该犹接待他,该犹正是哥林多教会少数接受保罗施洗的人之一(林前1:14)。

罗马书16:24提到以拉都,根据提摩太后书4:20,以拉都住在哥林多。

而保罗在罗马书16:1-2推荐坚革哩教会的女执事非比,坚革哩与哥林多相邻,在其东边的港口。

这些蛛丝马迹告诉我们,罗马书的写作地点是在哥林多。

  保罗写罗马书最主要的目的是他打算到西班牙传福音,会经过罗马,因此先向罗马教会陈明自己所传福音的内容,盼望得到他们的支持(罗15:14-24)。

换句话说,保罗先用罗马书来暂时代替他个人与罗马教会的接触,并预备它成为将来宣教的中心。

同时由于保罗屡次经历犹太人的迫害,又预感前面有捆锁在等待他,因此有意留下对福音较完整的论述。

当他在第三次宣教旅程快结束,来到哥林多时,正好与哥林多教会的嫌隙尽消,因此有比较轻松的心情来写作。

罗马书就是在保罗生命中这样的成熟期完成的,内容比较多教义性的陈述,举凡称义,成圣,拣选,得救,后嗣等重要的教理均已涉及。

它不像从前的书信,多为处理教会面临的问题;而收信者罗马教会也不像其他书信的收信者,多为保罗设立的,这是它与其他书信不同之处。

 三、罗马书:称义与成圣  罗马书一共十六章,其中1-11章为教义论述,12-15章为实践部份,16章为结尾请安,如再细分,可大致上分段如下:  1-2章上帝的公义和人的不义  3-5章因信称义,不是靠行律法得义  6-8章成圣的生活与内心的挣扎  9-11章以色列人得救问题  12-15章基督徒生活实践  16章结语请安 1.福音与上帝的义  保罗在罗马书的一开始,就已经把福音真理的核心说明清楚了,他说:「这福音是上帝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

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裏复活,以大能显明是上帝的儿子。

」(罗1:2-4)保罗所要表明的是,耶稣基督的福音就是圣经上所应许的,是一切犹太人所期盼的。

  保罗自己和这福音的关系又如何呢?他正是传扬这福音的使徒,他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

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罗1:16-17)  在此,保罗提到上帝的义,这是犹太人一直都在寻求的,他们也很得意地以为凭靠遵行律法可以寻着这个义。

犹太人一直都有这样的优越感,以为他们有律法、外邦人没有,而论断、甚至看不起外邦人。

保罗却引用圣经的话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罗3:10,20)追求律法的义,不但实际上做不到,而且容易导致一个人内心骄傲夸口。

保罗这样的论点,对犹太人实在是当头棒喝。

不过,他也替犹太人讲了一句公道话,就是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这是犹太人比其他人强的地方(罗3:1-2)。

  在此,我们看见身为犹太人的保罗,已经开始在做福音本色化的工作,他把上帝所启示给他的福音和犹太人的传统拉上关系。

  你是否曾经以福音为耻?当时为什么有这样的感受?后来又是怎样来看这件事?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你是否有这样的体验? 2.因信称义  既然上帝是公义的,人是不义的,即使有律法,人亦无法达到上帝公义的要求,这样,人该怎么办呢?保罗在罗马书3:21-22提出一个重要的真理,是上帝为人所预备的出路:「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这是多么宝贵的应许呀!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使凡信靠耶稣基督的人都能够得着上帝的义。

这样的义,不像犹太人所以为的,可以靠行为或守律法而得,惟有靠信心。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罗3:23-24)这样看来,人能够被称为义,只能完全凭靠信心,不在乎遵行律法,这是上帝白白的恩典,人没有什么可夸的(罗3:27-28)。

  保罗在从前所写的加拉太书中,曾经针对犹太人坚持外邦信徒要行割礼一事,初步提出「因信称义」的教理。

在罗马书,他对此更是多加发挥。

为了阐述这个道理,在罗马书第四章,他用亚伯拉罕为例来说明,第五章,他用亚当为例。

  犹太人都相信,亚伯拉罕是他们共同的祖先;上帝藉摩西的手领百姓出埃及、颁布律法,也都是承袭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

但是亚伯拉罕被上帝称为义,是因为他相信上帝的话,而且是在他行割礼之前。

可见,「信」才是被称为义的标准和根本,不是行割礼,更不是摩西时期才颁布的律法。

保罗举出亚伯拉罕这个活生生的「因信称义」的例子,使犹太人几乎无可辩驳。

  保罗虽然身为犹太人,但是他相信上帝的恩典一样临到外邦人。

他说,由于亚伯拉罕在受割礼之前就被称为义,因此,他就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也作一切不但受割礼且追随亚伯拉罕信之脚踪而行之人的父(罗4:11-12)。

  写到这里,保罗不禁心生欢喜之情,他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

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

」(罗5:1-2)由于有这样的确信,保罗即使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罗5:3)。

  讲完亚伯拉罕的例子,保罗接着用亚当为例来说明上帝的恩典有多大。

罪是从亚当一人入了世界,同样的,恩典也要因耶稣基督一人临到众人(罗5:12-21)。

  「因信称义」这样的教理带给你什么样的感受?藉着信,你可以感受到与上帝和好的喜乐吗? 3.义到底是什么意思?  罗马书一再地强调义,义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义在原文是「直、标准」的意思,它的基本要素是人与上帝有合宜的关系、人与人之间有和平,以增进社群的平安和福只。

在先知的教导中,义包含善待弱势者、帮助需要的人(如耶22:3、摩5:12-15)。

  从人的方面来看,义可以说是合乎某种标准。

义是人类行为最终的准则(赛48:1、诗15:2),但是人很难达到这个标准,上帝就用别的方式来称人为义。

以赛亚书53:11b说:「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

」由此可见,「称义」这个概念在以赛亚书中已经慢慢成形(赛45:25、50:8、54:17)。

  其实早在亚伯拉罕时期,就有「因信称义」的想法了。

上帝应许给亚伯拉罕后裔众多,当时他却连一个儿子也没有;创世记15:6说,「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这件典故被保罗引用来论述「因信称义」的道理(加3:6、罗4:1-3)。

「信」就成了「称义」的标准。

  从上帝这方面来看,圣经提到上帝的义,说上帝是公义的(申32:4、赛45:21)。

这是在描述上帝的特性;其具体的实现就是审判来临(如出9:27)。

但他的义也显明在他依约而行,向人施慈爱、行赦免,因此在以赛亚书中公义常常与救恩一起出现(赛46:13、51:5、56:1、59:17、62:1)。

  后来,「义者」被用来指弥赛亚。

耶利米书23:6预言上帝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时说,「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

」耶稣从死里复活升天以后,门徒们都见证耶稣就是「那义者」(徒3:14-15)。

司提反也指责犹太人把预言「那义者」要来的杀了,后来又杀了「那义者」(徒7:52)。

亚拿尼亚在扫罗信主时对他说,他在路上所看见的是「那义者」(徒22:14)约翰壹书2:1直接说,那义者就是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中保。

  有关「义」的讨论,就成了罗马书的中心。

保罗说:上帝「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罗3:26)这就是福音,是上帝的恩典。

 4.成圣的生活  一个人既然因信称义了,他应该过一个怎样的生活呢?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罗6:1)他既然是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罗6:15)保罗的回答是:「断乎不可!」因为一个受洗归入耶稣基督、被上帝称为义的人,他应该与主同活,像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3-5,8);他的全身、他的肢体都要献给上帝,作义的器具,作上帝的奴仆(罗6:12-13)。

这就是成圣的生活(罗6:19),其结局就是永生(罗6:22)。

  讲到这里,保罗想到另一个问题。

既是这样,律法还有什么用处呢?它束缚我们,又让我们知罪,那么律法本身是罪吗?保罗又一次斩钉截铁地说:「断乎不是!」律法是圣洁的、公义的、良善的,它属乎灵,能够叫我们知罪(罗7:12,14)。

这一点,他在加拉太书3:24已经讨论过:「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裏,使我们因信称义。

」 5.内心的挣扎  保罗在罗马书7:18-8:31提到许多内心的挣扎。

基督徒内心也会有这样的呐喊:「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18b,24)在这样的挣扎中,保罗指出一条出路:「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罗7:25)有人认为,保罗在此所提到的呼喊是在他成为基督徒之前的挣扎。

但从上下文来看,这应该是他成为基督徒以后发生的。

可见,基督徒内心还是会有许多的挣扎。

  基督徒应该随从圣灵来行事,不要随从肉体,这就是他得胜的秘诀。

但是这两个力量,常常在内心交战。

一个被上帝称为义、迈向成圣之路的基督徒,他还是有许多挣扎和交战,这是可以理解的。

  还好,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在替我们祷告,他住在我们心里,在我们软弱时帮助我们(罗8:26);而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更是带给我们极大的安慰(罗8:16)。

  总结来说,没有任何事能够叫我们与基督的爱相隔绝。

保罗在罗马书5:8就曾说过,上帝的爱因着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而显明,在这里更进一步地说,「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抵挡我们呢?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

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裏复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罗8:31-34)罗马书8:38-39还特别提到,连将来的事也不能叫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

有这样的应许,我们还怕什么呢?这实在是做基督徒的确信和福气。

  你是否会有这样的挣扎,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你如何面对它?依你看,保罗是如何靠主耶稣脱离这样的困境?  你是否有这样的确信,没有任何事能够使你与基督的爱相隔绝?为什么?依你的经验,什么样的事情会让你担心它可能会拦阻基督的爱在你身上? 四、以色列人得救问题   出身于犹太背景的保罗,受圣灵和教会的差派,在小亚细亚和欧洲到处传福音。

他遵循耶稣基督的模式,先在犹太会堂传讲信息,犹太人拒绝,就转往外邦人,但仍遭受犹太人的逼迫和杯葛,于是转往另一个城市。

这样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的循环,保罗不得不思考,为什么大部份的犹太人不信?到底犹太人在拯救历史中所扮演的角色如何?外邦人信主和犹太人信主有何关系?  保罗在讨论过因信称义的道理之后在罗马书9-11章表示,他为自己同胞的不信感到非常难过。

他们分明是上帝的选民,上帝一切的福份都是要赏给他们的,却因不信而无法承受这样的恩典。

保罗于是发出一连串的问题:  上帝的话落空了吗?(罗9:6)不!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唯独那应许的儿女才是。

(罗9:6,8)  上帝有什么不公平吗?(罗9:14)不!因为他有主权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罗9:15)  这是什么缘故呢?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着了义,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罗9:30-32)。

原来,以色列人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

(罗9:32)  人没有听见信主之道吗?(罗10:18)应该是听见了。

(罗10:18)  以色列人不知道吗?(罗10:19)有摩西和先知的话传给他们,他们应该是知道的。

(罗10:19-21)  上帝弃绝了他的百姓吗?(罗11:1)不!保罗以他本身的经验和以利亚的事件来作证,上帝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

(罗11:2)  以色列人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罗11:11)不!反倒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这是要激励他们发愤。

(罗11:11)  保罗在经过反覆思考之后,得到启示,用这样的奥秘来作总结:「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罗11:25-26)他引用旧约两处经文作依据,然后以颂赞上帝来作这一段讨论的总结。

  以色列人是否得救是保罗内心非常记挂的一件事。

他说,「我心裏所愿的,向上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罗10:1)甚至为了他们,保罗说他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他都愿意(罗9:1-3)。

在仔细思考这件事时,保罗深深体会到,上帝并没有弃绝他所拣选的百姓。

像折下来的橄榄枝子一样,他们若不是长久不信,仍要被接上。

  保罗在陈述这个奥秘之后,他内心的痛苦与挣扎得到平息,他的问题似乎已经得到了解答。

这个奥秘分为三部份:A.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  这里的「有几分」是在形容前面的「以色列人」,不是形容后面的「硬心」。

因此它是在指「部份的以色列人」。

很不幸的,这「几分」不是小部份,而是大部份,这正是保罗难过的原因。

幸好,以色列人的硬心不但有范围的限制,也有时间的限制。

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硬心,而这样的硬心也不会持续到永远。

B.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这里的「添满」和罗马书11:12的「丰满」,在原文用同一个字,虽然不是代表所有的外邦人都会得救,但至少表示数量不少。

这会在什么时候发生呢?大部份的学者都同意它会在末世、福音传遍天下时发生。

就像诗篇22:27所言:「地的四极都要想念耶和华,并且归顺他;列国的万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

」C.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保罗的这句话引起许多的讨论。

究竟「以色列全家」指什么?范围有多大?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看法:指真以色列人,也就是灵性的以色列,包括所有信主的犹太人和外邦人。

这种看法盛行于宗教改革时期(注2),近代的神学家巴特亦赞同(注3);但它与上下文都在对照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观点不合。

指各世代蒙拣选的以色列人,就是旧约所称的余民(赛37:31-32)。

罗伯森持此见解,因为罗马书11章都在讨论这些人得救的过程(注4);陈终道亦持此看法(注5)。

指以色列整体。

这是一种代表性说法,意思是以色列人要整体性地得救,但不一定每个人都得救。

这种看法有拉比传统的支持,是目前比较流行的看法;巴雷特(注6)和廖上信均持此见解(注7)。

  其实,这是个奥秘,我们仅能就所知的来推测。

我们仅知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以后,以色列人就要全家得救;而以色列人的得救,又会带给外邦人更多的恩典(罗11:12,15)。

 五、基督徒生活实践  罗马书第12章开始,保罗讨论到基督徒实际生活当如何。

首先,他劝勉信徒,要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

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表明基督徒不论做什么,都是为了上帝,为了讨他的喜悦。

这是一种生活的事奉;可见基督徒不是只在教会事奉,生活本身就是事奉,就像罗马书14:7-8所言:「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

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你可以感受到你的生活就是事奉吗?你愿意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吗?保罗接着针对许多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境来劝勉信徒:  对自己:要看得合乎中道,知道自己的恩赐,尽忠职守。

(罗12:3-8)  对弟兄:要彼此亲热。

(罗12:10)  对主:要心裏火热,常常服事主。

(罗12:11)  对圣徒:缺乏的要帮补。

(罗12:13)  对客人:要一味的款待。

(罗12:13)  对逼迫你的人:要祝福,不要咒诅。

(罗12:14)  对喜乐与悲哀的人:与他同乐、同哀哭。

(罗12:15)  对卑微的人:要俯就他。

(罗12:16)  对众人:尽力和睦。

(罗12:18)  对仇敌:善待他。

(罗12:20)  对在上掌权者:顺服他。

(罗13:1-7)  对信心软弱的:要接纳。

(罗14:1)  关于食物,由于有的人信百物都可吃,有的人只吃蔬菜,保罗在此提到一个重要的原则:「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他了。

」(罗14:3)对节日也应有类似态度,要用彼此尊重与接纳的态度来看在枝节道理上不同的意见。

  有人认为洗礼一定要用身体浸入水中,而且最好是活水的方式,有人认为点水在头上即可;有人认为一个地区只能建立一个教会,或说,一个教派的教会,有人认为教会愈多愈好;有人强调敬拜时必须有赞美性的诗歌与祷告,有人强调安静最重要。

关于这些,你的看法如何?我们理当持何种态度? 顺服在上掌权者?  罗马书13:1-7有一段对于在上掌权者的论述,经常被引用来作为基督徒与政府间之关系的依据。

基本上,保罗认为掌权者是上帝所命定的,因此,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令。

他提到作官的是为了罚恶赏善,因此一个人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紧紧抓住这段经节、持守这个原则,主张政府无论善恶好坏,人民都应该顺服的人,需要注意,保罗写罗马书时,罗马政府还算公正,当犹太人逼迫信耶稣的人时,政府通常站在保护无辜者这边。

但是来到保罗生命的晚期,罗马皇帝开始无理地逼迫基督徒,面对这样的恶政权,即使顺服,可能还是无法自保,很多使徒在这时期殉道。

  在极恶的政权底下,有时候沉默反而会成为政府的帮凶,这是近几十年来许多国家推动民主化过程中可以见到的。

我们需要祈求上帝赏赐智慧,知道如何知所进退,当行何事或说何话,以善尽基督徒公民的一份责任。

  基督徒对政府的态度应该如何?是否连恶政权也要顺服?当政府所行不正时,要不要提出建言?你的看法如何?  让我们用罗马书13:8的一句话来作总结:「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  罗马书就在保罗的问安和对上帝的颂赞声中来结束。

▲附注:像罗马书16:8-10所提到的暗伯利、耳巴奴、士大古、亚比利等都是罗马皇宫奴仆常用的名字,12节的彼息是一个女奴的名字。

详见余也鲁编,《圣经启导本》,(香港:海天书楼,1993),p.1620.加尔文,《罗马人书注释》,赵中辉、宋华忠合译,(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1978),p.230.KarlBarth,TheEpistletotheRomans,(trans)E.C.Hoskyns,(London:OxfordUniversity,1933,1968),pp.415-416.O.P.Robertson,"IsthereadistinctivefutureforethnicIsraelinRoman11?"PerspectivesonEvangelicalTheology.(ed)K.S.Kantzer&S.N.Gundry,(GrandRapids:BakerBookHouse,1979),pp.222-226.陈终道,《罗马书》,(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6),p.256.参看C.K.Barrett,TheEpistletotheRoman,(London:Adam&CharlesBlack,1957,1971),p.223.廖上信,「基督与以色列―保罗思想概述」,台湾神学论刊,14,1992,p.8.▲背金句:罗马书1:16-17▲作业: 1.请阅读使徒行传20:1-28:30。

 2.请预习第十课的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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