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天乐: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的贡献与缺失 - 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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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玉裁,字若膺,號茂堂,江蘇金壇人,生於清朝雍正十三年,卒於嘉慶二十年﹝1735-1815﹞,享年81歲。

他既是一位小學家,也是一位經學家。

由於段氏自少飽 ... 冯天乐: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的贡献与缺失 更新时间:2016-12-0916:48:11 作者: 冯天乐        馮天樂,台灣政治大學歷史系博士生       引言       段玉裁,字若膺,號茂堂,江蘇金壇人,生於清朝雍正十三年,卒於嘉慶二十年﹝1735-1815﹞,享年81歲。

他既是一位小學家,也是一位經學家。

由於段氏自少飽覽群書,小學的功底極為深厚,而且他對文獻資料的知識廣博,因此他在訂正訛誤之時能放膽論斷,而且其分析細緻精密,所以他在中國的語言學上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段氏一生著作甚豐,多達三十多種,《說文解字注》是其代表作之一。

《說文解字注》﹝以下簡稱《段注》﹞前身為《說文解字讀》,全書共五百四十卷,後來經過提煉,成為三十卷的《說文解字注》,整個過程歷時共三十年。

段玉裁在注《說文》時,先從校勘定刊入手,考定大徐本和小徐本的異同,然後再加以考據,以確定其內容的真偽。

      經過考古和挖掘,現在能看到的《說文解字》﹝以下簡稱《說文》﹞的最早版本是唐寫本,《木部》為殘卷,尚存一百八十多字。

段玉裁並未有看過這個本子,但他所作的推斷卻與唐寫本的內容相合。

張文虎《唐寫本〈說文解字?木部〉跋》說:       段氏之改訂增刪,不同於寫本者亦有之,其暗合者如:「柵,編豎木也」,段注云:「豎,各本作樹。

今以篇、韻正。

寫本作豎。

「,行夜所擊木」,段注云:「行夜各本訛夜行,木作者。

」寫本雖作「夜行」,而「者」正作「木」。

此等處甚多。

[1]       由此可見段氏的校勘功力的深厚,亦可見《段注》的權威性。

      唐蘭先生指出,「段玉裁《說文注》有些新見解,是第一個以《說文》學者享有盛名的,受抨擊也最多。

」[2]有的學者集中指出段注的謬誤,加以批評,如鈕匪石《段注訂》、徐承慶《段注匡謬》。

有的學者則以彌補不足為主,以徐灝《段注箋》、馮桂芬《段注考正》為代表。

持平而論,《說文段注》有其得失,茲逐一說明。

      段注的貢獻:       段玉裁是從校勘定刊入手去為《說文》作注的。

在確定了版本之後,段氏便開始注釋的工作。

他首先提及許慎的說解和說明《說文》的體例,再廣泛徵引文獻資料,來證明許慎說解的可信性,然後在許慎所解說的字義的基礎上作推衍,透過形、音、義這三個組成文字的要素的有機結合,從字的本義推出其引申義、假借義等,使各個字的義理,能完整而有系統地呈現在讀者眼前。

此外,段氏還運用了漢字的形體結構方式和古韻韻部,追溯到古人造字時的想像和含意等等,內容相當豐富。

《段注》充分表現了漢字的整體性,這對學習古代漢語和使用《說文》一書,有相當的指導意義。

以下筆者將逐點說明《段注》的功績。

      一、析述《說文解字》的體例       《段注》首個貢獻是闡述《說文解字》的條列。

東漢許慎所著《說文解字》,沒有把體例清晰說明,即使在〈後敘〉也只是說︰       其建首也,立一為端,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同牽屬,共理相貫,雜而不越,據形系聯,引而申之,以究萬原,畢終於亥,知化窮冥。

[3]       許慎並無明確指出其書條例,在段氏之前,一般研究《說文》的人,側重字的形、義及六書理論的探討,而對《說文》的體例卻很少注意。

段氏是第一個系統研究《說文》寫作旨意及體例的人。

他廣泛搜集材料,先作成長編,然後通過注語的形式將《說文》條例和旨意一一闡明,這對讀者起到了極大的啟發和指導作用。

他在〈玉部〉末說︰「通乎《說文》之條理次第,斯可以治小學。

」他認為要研究文字學,必先瞭解《說文》的體例。

段玉裁在析述體例時,解決翻查《說文》的問題。

許書沒有說明五百四十部內列字次序的規律,有些部首含字數百,檢索極難。

段氏在〈一部〉末謂︰「凡部內字之先後以義之相引為次。

」在玉、肉、刀、邑諸部分析該部列字原則,又在〈水部〉中,把四百六十八字劃分為上、下兩部分,上部一百四十九字是水名;下部三百一十九字為與水相關的字。

[4]如此一來,我們翻查《說文》就較為簡易。

      段注指出「以類相從」是《說文》列字的原則。

[5]各部內的字按它們的意義和性質,把同類型的字排列一起。

例如手部,手、掌、拇、指、拳、擘等字都是人體部份,摳、攐、揖、攘、拱等字是手部動作,它們按照自己的性質而和同類型的字並排。

言部,語、談、謂、諒、詵、請等字是和言語有關的動詞,謹、諶、信等字則是從言部的形容詞。

人部,佩字列於俅字後,兩字相鄰,只因兩者同屬冠飾帶佩之物;伋、伉皆是人名。

心部,悰、恬、恭、憼、恕、怡、慈等等美好的性情狀態成一類,忌、忿、悁、恚、怒、憝、慍等怨怒的情緒又成一類。

女部,姜、姬、姞、嬴、姚、媯、妘、姺、娸諸字排列在一起,因為它們同是人的姓氏;母、嫗、媼、姁、姐、姑諸字比鄰,因為它們是對女性不同的稱謂。

      段注謂:「凡部中字之先後以義相引為次,顏氏家訓所謂檃枯有條例也。

」[6]《說文》列字「以類相從」,但同一類的字的排列次序並非雜亂無章的,而是「以義相引為次」,按照它們意義上的關係來排列先後。

例如手部,手、掌、拇、指、拳、擘等字是從手心而至整條臂膀,由小而大的排列。

女部,姜、姬、姞、嬴、姚、媯、妘、姺、娸諸性,是以時代先後作次序的依據,從神農、黃帝至祝融之後及殷諸候,井然有序。

奼字後是媒、妁、嫁、娶、婚、姻,接著是妻和婦字,正好說明了少女成婚後始成人妻,為人婦。

      各大類中的字,以字義為先後依歸,而各類字在部中先後,則按先人後物、先實後虛、先近後遠、義之美惡這幾個主要原則羅列:       段注有言「說文之例,先人後物」[7]。

各部於啟首先列出與人相關之字,再列與物事相關的。

例如:手部,手、掌、拇、指、拳、擘是人體的一部份,故列於前;拲、掤是因手而生之物,故列在後。

言部,有關人說話的動作,像語、談、謂、諒、詵等字置於前;有關軍政的用字,像諜、該、譯置於後。

人部,僮字在前,而俅、佩在後,因為僮字是未冠孩童的意思,而俅、佩是飾物名稱。

女部,姜、姬、姞、嬴、姚、媯、妘等人的姓氏在前,嬰字在後,因為嬰是頸飾的意思。

      二、貫通、校釋群書       許慎寫《說文解字》時,貫通群書,以經部為主,來說明文字的形體、讀音及意義。

段玉裁作注,還貫通眾多史書。

如他在「郖,弘農縣庚地」一條下,援引《漢書》、《後漢書》、《水經注》、《穆天子傳》、《三國志》等書,還加上論述︰一、《水經注》、《穆天子傳》所用的字是「浢」,因它是水名;《三國志》、《說文》用「郖」,皆因指的是地名,從邑。

段氏得出「浢」、「郖」同字的結論,消除眾書分歧。

[8]       段氏校釋群書,是在貫通群書的基礎上作成的。

段氏在《說文解字注》中說明一些書籍的義例。

例如在「橃」篆下說《廣韻》的內部規律︰       《廣韻》橃下曰︰「木橃,《說文》云『海中大船』」;謂《說文》所說者古義,今義則同筏也。

凡《廣韻》「注」以今義列於前,《說文》與今義不同者列於後,獨得訓詁之理,蓋六朝之舊也。

[9]       這闡明《廣韻》及《說文》之間體例之異。

又如在「漩,回泉也」下謂︰       《杜詩》︰「撇漩捎濆無險阻」。

漩,夔州土人讀去聲,謂峽中回流大者,其深不測,舟遇之,則旋轉而入;(郭璞)《江賦》所謂「盤渦谷轉也。

濆,土人讀如瀵,謂峽中回流漸平,則突涌如山;《江賦》所謂「渨?濆瀑」也。

斯二者必撇之、捎之而行,不可正犯。

杜用峽中語言入詩。

」[10]       段玉裁校釋的古書還包括《毛詩》、《史記》、《國語》、《莊子》、《文選》,如上述的短論有一百多篇,可助校讀古書。

      三、辨明詞彙       段玉裁在辨明相關構詞方面,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見,他說︰「凡物以兩字為名者,不可因一字與他物同謂為一物。

」[11]如鴟鴞是寧鴂,鴟舊是舊留(今作鵂鶹),不能只舉一個鴟字,而代表兩者或說兩者是同物,也不可因鴟鴞與鴟舊音近,而把兩者當為一物。

他又說︰「凡單字為名者,不得與雙字為名者相牽混。

」[12]即鴟不能代表鴟舊,鴞也不能代替鴟鴞。

縱使是《玉篇》,也用「蛁蟟」來解釋「蛁」,如此有不妥當之處。

各個單字是從事物而成名的,各具獨特的意思,不可混為一談,要分辨的話,可以非常細緻,若因相似而混淆,則失卻各字詞的本義,段氏對此確有貢獻。

      四、指出文字的引申義和假借義       許慎的《說文》只講字的本義,並沒有提及引申義或假借義;而段玉裁在注中卻加入了引申義和假借義的分析,更明晰地說明文字完整的義理。

例如:       《說文》:「道,所行道也。

」       段注:「道之引申為『道理』,亦為『引道』﹝即引導﹞。

」       段玉裁在《經韻樓集》中提到:       「凡字有本義,有引申假借之余義焉。

守其本義而棄其余義者,其失也固;習其余義而忘其本義,其失也蔽。

蔽與固皆不可以治經。

」[13]       這說明了如果要明白經書的內容,就必須掌握到每個字的本義、引申義及假借義,因為每一篇經文的內容都不一樣,所以兩篇文中出現同一個字,這兩個字的意思未必是對等的,如果忽略了其中的差別,就算只是細微的不同,都會影響到我們對經文的理解。

      《說文》:「鬈,髮好也。

」    段注:《齊風?盧令》曰:「其人美且鬈。

」《傳》曰:「鬈,好貌。

」《傳》不言「髮」者,《傳》用其引申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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